印光大師的孝道觀

印光大師的孝道觀

印光大師是凈土宗著名高僧。他一生專弘凈土法門,接引無數凈業學人。他在引導弟子時,通常以書信的形式給予指正,他的這些書信被後人結集為《印光法師文鈔》傳世。印光大師在給弟子開示的過程中,常常結合儒家思想,提倡弟子在俗世生活中要盡人倫之道,認為這是一個人修行學佛的基礎。他的倫常思想之一是對孝道的關注。印光大師不僅勸人盡世間孝親本分,而且還勸人修學佛法回報多生父母的恩德。本文現擬簡略談談印光大師對孝道的觀點,還請方家給予指正。

首先,印光大師認為,為人子女者,對父母一定要盡孝道。印光大師對孝道特別推崇,他對儒家的孝道觀念很有研究,他經常在開示弟子時運用儒家的經典語句作引證。大師引用《孝經》云:「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印光大師還從世俗人倫的角度要求為人子女者,要以恭敬心孝養父母。大師在《與丁福保書》中云:「學佛一事,原須克盡人道,方可趨向。良以佛教,該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故於父言慈,於子言孝,各盡其人道之分,然後修出世之法。譬如欲修萬丈高樓,必先堅築地基,開通水道。則萬丈高樓,方可增修,且可永久不壞,若或地基不堅,必至未成而壞。」在這段論述中,印光大師認為,為人子女者,一定要對父母盡人子之責,這是修學佛法的基礎,大師還以修萬丈高樓作比喻來說明一個人若對父母不講孝道,即使修學佛法也是一事無成的

印光大師認為,夫妻和睦,教子有方也是孝道的一種表現。印光大師在《復周法利書》中說:「汝已娶妻,當常以悅親之心為念。夫妻互相恭敬,不可因小嫌隙,或致夫妻不睦,以傷父母之心……子曰,『父母其順乎,蓋言夫妻,兄弟和睦,則父母心中順悅也。』若不自行悅親之道,必生忤逆不孝兒女。譬如瓦屋檐前水,點點滴滴照樣來。」印光大師認為,作為人子,夫妻之間若能兩情相悅,使父母為家庭的和睦而愉悅於心,這也是對父母盡孝的一種表現。若是夫妻之間不和,經常生氣打罵,則做父母的整天會為這種緊張的家庭關係而憂慮,如此則談不上孝道了。印光大師並進而認為,夫妻之間若關係融洽,不僅能使父母心情開朗,而且還能夠為子女樹立一個榜樣,子女將來也會像自己的父母對待長輩一樣來對待他們。

其次,印光大師認為出家修道、弘法利生是對父母盡孝的最好方式。印光大師認為,對父母盡世間人倫之責,只是孝道的一個方面,若要真正報現世父母和多生父母的恩德,出家修道、弘法利生是最好的報恩方式。印光大師引《戒經》云:「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亦名制止。」大師由此認為,世出世間,都是以孝為根本。只是由於世擱的凡夫俗子,只知道世間普通的孝道,而不知道出家修道是最高的盡孝方式。因此,他們每見到出家人,就妄加誹謗,認為他們舍親割愛,不孝養父母,與世間的流浪漢、忤逆之子沒有兩樣。印光大師認為,世間法重視孝道,出世間法同樣重視孝道。世間的孝道是形式上的,而出世間的孝道專註於孝之根本;世間的孝道顯而易見,出世間的孝道隱晦難明。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儒家所推崇的是通過孝養父母使他們身心安樂,而佛家的揚名於後世以顯其親才是真正的大孝

印光大師引《禮》之祭義云:「斷一樹,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故曰,孝悌之道,通於神明,光於四海也。論孝至此,可謂至矣、盡矣,無以復加矣。然其為孝,皆顯乎耳目之間,人所易見。」印光大師認為即使《禮》中所記為世間的至孝,也不過是有形之孝。而出家修道之為孝才是真正的孝道。大師在《印光大師嘉言錄》中云:「唯我釋子,以成道利生為最上報恩之事。且不僅報答多生之父母,併當報答無量劫來四生六道中一切父母。不僅於父母生前而當孝敬,且當度脫父母之靈識,使其永出苦輪,常住正覺。故曰:釋氏之孝,晦而難明者也。雖然,儒之孝以奉養父母為先者也。若釋氏辭親出家,豈竟不顧父母之養乎?夫佛制,出家必稟父母。若有兄弟子侄可托,乃得稟請於親,親允方可出家,否則不許剃落。其有出家之後,兄弟或故,親無倚托,亦得減其衣缽之資,以奉二親。

所以長蘆有養母之芳蹤,(宋長蘆宗賾禪師,襄陽人,少孤,母陳氏鞠養於舅家,及長,博通世典,二十九歲出家,深明宗要,後住長蘆寺,迎母於方丈東室,勸令念佛求生凈土,歷七年,其母念佛而逝,事見《凈土聖賢錄》)道丕有葬父之異跡。(道丕,唐宗室,長安人,生始周歲,父歿王事,七歲出家,年十九,世亂谷貴,負母入華山,自辟穀,乞食奉母,次年往霍山戰場,收聚白骨,虔誦經咒,祈得父骨,數日父骨從骨聚中躍出,直指丕前,乃掩余骨,負其父骨而歸葬焉,事見《宋高僧傳》)故《經》云:供養父母功德,與供養一生補處菩薩功德等。親在,則善巧勸諭,令其持齋念佛求生西方。親歿,則以己讀誦修持功德,常時至誠為親迴向,令其永出五濁,長辭六趣,忍證無生,地登不退,盡來際以度脫眾生,令自他以共成覺道。如是乃為不與世共之大孝也。」

印光大師的這段論述告訴我們,出家修道不僅可以報答現世父母,而且還可以報答多生多劫四生六道一切父母,使他們永脫苦輪,共登覺岸。如此才是至孝,為人子女者應當奉行。

再次,印光大師還認為,多行戒殺放生之事也是孝親的——種方式。殺戒是佛教根本五戒之一。作為一個佛教信徒,首先應當不殺生。如果一個人因為口食之欲或為取樂而殺生,必使被殺的生靈生起嗔恨之心,將來你也會遭到被殺或短命的果報。與戒殺相應的是,凡佛教信徒都應當行放生之業。所謂放生既是見到生靈被捕捉面臨被殺害的處境時,救拔生靈出離險境,得到安樂。放生可培養一個人的慈悲之心,使他們遠離諸惡業,另一方面還可以使人得到長壽的果報。於人於己都是有利的。

印光大師認為,戒殺放生不僅能得到諸多善報,同時也是實踐孝道的一種方式。「口光大師嘉言錄》中援引《梵網經》為例證:「故《梵網戒經》一一皆言應生慈悲心,孝順心。又雲,『若佛子以慈悲心,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是殺我父母。』因茲凡所修持,皆悉普為法界眾生而迴向之。則其慮盡未來際,其孝遍諸有情。若以世孝互相校量,則在跡不無欠缺,約本大有餘裕矣。惜平不見此理者,不謂之為妄誕,便謂之為渺茫。」

印光大師依據《梵網經》的論述認為,一個人的六親眷屬,無論是前世父母或多生父母如果不能超脫苦趣,都會在六道當中輪迴。因此,一個人如果殺生就有可能殺害的是自己前世的父母或是多生多劫的父母。當我們殺害眾生時,會使他們起嗔恨心,形成冤冤相報的惡性循環,將來他們會因造作惡業遭受更大的苦報。如果我們戒殺放生,使自己前世的父母都能仗自己修行的功德永脫輪迴之苦,這才是真正的至孝。所以,一個人只有廣行戒殺放生之事,才是報自己多生父母之恩德,也是在對父母盡孝道。 印光大師的孝道觀,不僅從世俗孝道的角度來論述為人盡孝道的意義,而且還從佛教的觀點來深入闡釋佛教的孝道思想。深入領會印光大師這種儒、釋結合的孝道觀,對我們現代人掌握正確的孝親方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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