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小說可以從為小說人物立傳開始(創作漫筆之五十二)
什麼是文學?高爾基的說法是,文學是人學。
既然是人學,那麼小說對人物的描寫就成了小說寫作的關鍵。《紅樓夢》里的寶黛釵,《水滸傳》里的宋江林沖晁蓋魯智深,《三國演義》中的劉關張,諸葛亮曹操司馬懿都是中國傳統小說當中非常成功的文學形象。現當代作家作品當中也有一些成功的範例,魯迅小說中的孔乙己,阿Q、柳青小說中的梁生寶徐改霞,也都是讓你難以忘卻的人物形象。那麼這些人物究竟是怎麼寫成的呢?
很多老作家的經驗是,在小說動筆之間,最好能把從生活中、或者從歷史資料的閱讀中熟悉起來的人物先寫成一個小傳,把有關這個人物的所有事情都寫進去,不一定很講究構思,主要是囊括材料為主。當然,寫人物小傳,也不會是孤零零地就寫這一個人,一定會牽涉到其他人,這樣就會很自然地把與其他人物之間的關係寫進去,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小說的故事與情節。一部小說,主要人物不會只是一個人,而會是幾個甚至十幾個,如果能為每個人都寫一個小傳,那麼這個小說也就基本上形成了雛形。那樣的話,如果動筆寫一整部作品,就已經有了很好很紮實的基礎了。就算是將來寫成小說的時候,會與人物小傳有些出入,也沒什麼關係。因為,作家怎麼變化人物都會顧及到與其他人物之間的關係,而不是那種想到哪裡是哪裡的瞎編濫造。
最近,國內一位著名作家正在為本社寫一部新創作的小說,我聽說了這位年紀不算太大的作家就採用了這個方式在寫作,編輯和我說,作家在小說動筆前,關於人物的小傳已經寫了幾十萬字了。編輯據此認為,這將是一部紮實可靠的好作品。
我要向這位作家致敬。在今天這樣的時代里,拿這樣的方式去寫小說,這個現象已經不多見了,很多作家急功近利,不願意在深入生活所熟悉人物以及探索人物形象表達上下功夫,總是喜歡粗製濫造,喜歡信口開河。這樣的創作,是很難寫出什麼有分量和有深度的作品的。
我還注意到,為小說人物寫小傳,看上去是一種重複勞動,實際上這可是一件非常值得做的事情。因為作家在寫這個小傳的過程當中,並不只是純粹地去記錄生活素材,作家其實在寫小傳的時候,已經很自然地會加入一些作家對要寫的人物的想像和理解,這個想和寫的過程其實包含著創作的一些重要元素。按照小說人物一旦成活就擁有了自己的生命的原理,這些人物只要是具有著充分的生活依據的,他們一旦進入作家的思考之中就會具有著自己生命的活動邏輯,即便是創作者本身,也難以做到隨意地去改變他們。所以,這個小傳的書寫過程其實包含著作家創作過程中最具價值的思維審美活動。
寫人物小傳的另一個收穫還表現在,在書寫小傳的過程中,作家可以探尋和嘗試用什麼樣的筆調來寫這部作品是最合適的這個問題。很多有過小說創作經驗的作家都知道,寫小說,用什麼筆調是個很重要也很頭疼的問題。這個可以說是一舉兩得的意外收穫。
所以,我們提倡作家寫較大的作品的時候,最好都能寫一點人物小傳。我還在設想,將來條件具備了,我們可以在推出作家作品的同時也將作家為人物寫的小傳一併出版,為更多的作者了解這種小傳的內容以及寫法提供一個機會,那一定會受到很多作家的歡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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