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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女人:光著身子爬進別人的愛情

笨女人:光著身子爬進別人的愛情

  在男人眼裡,無論外面的女人多麼光鮮靚麗,他都會知道,她始終是別人的女人。所以,女人,不要光著身子爬進別人的愛情,因為結局,一定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

她說:你不應該跟我的男人上床,不管你是什麼樣的女人。

兩個女人搶一個男人,我把它比喻成兩隻老鼠調戲一隻貓。是在一個清晨的早晨醒來時,我想到的這個比喻,然後獨自咯咯的笑著,身旁的明哲睡眼朦朧的像個孩子般,他不解的看著我。

像我這樣的女人,不漂亮,不聰明,如果想讓他知道我是愛他的,最直接最赤裸的辦法就是跟他上床。

我愛明哲,因為有很多女人愛他,所以,我覺得我也要愛他。在愛情里,女人像個孩子般任性,覺得男人是玩具,但孩子對玩具的嚮往超過女人對愛情的嚮往。而我在明哲面前,到底是個孩子還是女人呢?我時常思考這個問題。

我叫雪苔,把自己比喻成魚,安靜的只剩下呼吸,像我這樣的女人在大都市裡有很多,不漂亮、不聰明,或是很漂亮、很聰明,是一種極端淪為另一種極端。盯著鏡子里赤裸著身子的自己,我才知道自己的極端。所以,我時常一絲不掛,在自己面前。

第一次看到明哲,是在街角,他背著一個女人行走在擁擠的人群中,女人手裡拎著高跟鞋,她很漂亮,他一臉的幸福。我就那樣看著,當他們經過我身邊時,我與他對視了一眼。我在心裡對自己說:這應該是我的男人。明哲就住在我的隔壁,這是一幢樓的第十八層,我時常在他房門前駐步,想像著裡面除了他之外還會有怎麼樣的女子。我時常不愛言語,我甚至討厭話多的女人,我覺得只有女人在沉默時才是最美的,因為身體里總會散發出一種力量把自己推到與完美觸手可及的地方。當然,這也是我的一個極端的想法。

沒有人說過我是一個極端的女子,我覺得沒有人有資格說我是一個極端的女人,包括我自己。

女人很敏感,有時候總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卻又怕知道事情的真相。

還好我不敏感,所以我從沒有問過明哲是否愛我,也沒有問明哲有多愛她。只有愚蠢的女人才會死了命的追問男人的愛情。

是時候應該介紹一下自己:

雪苔,女

出入高級商務樓,被人稱之為白領。整日擠地鐵。工資不多,一堆壓力。短髮,喜歡喝咖啡。

曖昧,但從不與任何同一個辦公室的男人眉來眼去。

會狠下心買個四位數的錢包,然後心疼的半個月只吃泡麵。

28歲,不覺得自己是剩女。這裡是北京,交通擁堵。

上海女人,租的房子,想過找一個男人來分擔房租。

我會被那些月光族女人笑話,因為我習慣AA制。

從住的地方到上班的地方乘地鐵二個小時,中間要倒三次地鐵。

每次隨著人群涌動的去換乘地鐵時,我總是在想:我怎麼可以讓自己這麼累呢?房東是一個北京女人,她兒子比我小兩歲,想過去勾引他,但後來發現那傢伙笑起來很傻,然後就逃之夭夭。陽台上種著仙人掌以及植物。經常把衣服晾曬在陽台上,收衣服時發現上面滿是塵土,才想起這裡不是上海。在北京,像我這樣平凡的女人很多。

與明哲進入認識的階段是在一個夏天的晚上。下班到家,發現鑰匙忘在房間里了,於是,坐在門口拿出香煙點上。明哲就是這樣進入我的視線的,他拎著西瓜從電梯里出來,應該是他先發現的我。他在門口踱來踱去,我看了看他,遞給他一支煙,他接了,然後我給他點上。他的鑰匙也忘在房間了,他在等他的女友回家。

聊天,我知道了關於他:

明哲,30歲。

是一家互聯網公司的市場總監,正準備辭職。

女友是在博客編輯,他在說他女友時竟是滿臉的幸福,有點刺眼。

北京男人,房貨剛還完。準備在他女友過生日時買輛車。

想著去愛琴海度蜜月,準備在他們交往七年後結婚。

他愛吃他女友做的西紅柿炒蛋,他家養了一雙烏龜,名字是他們給彼此起的昵稱。

有次喝多了酒摔倒了,磕破了膝蓋,他女友心疼的哭了,然後他就再也沒喝醉過,自我控制著的。

正說著,他女友回來了,看著我們並排的坐在門外,地上擺著一半西瓜,一半瓜皮。香煙頭不多。

我對她微笑,她禮貌性的笑了笑,然後就進了房間。

我盯著他們緊閉的門,突然莫然的嫉妒她。能被一個男人張嘴閉嘴掛在嘴邊的女人是多少幸福的啊!

會有人覺得像他們這樣的關係定是無懈可擊的,再幸福的女人也會不滿足,再幸福的男人也不甘於活生生的只面對一個女人。這是空隙。

門又開了,他出來了。問:要不要我打電話找個開鎖的,把你的門給開了?

我點頭同意。地上多了二個煙頭。

在北京沒有朋友,或許是我不合群。

也可能是因為沒有想過一直留在北京,所以,怕那些情感會空留遺憾。

我做夢會夢到明哲,夢到他的笑。我晚上會把耳朵貼在牆上聽隔壁的聲音,我會站在陽台上感受他們的燈光。

白天是忙碌的,而夜晚則又是孤獨的,相信再繁忙的女人,在夜晚聽到隔壁女人的嬉笑聲時都會覺得自己是可憐的。

我開始做面膜了,但時常不會堅持,總會忘記。

有時候會一個人騎著自行車到處溜達,沒想過把它當成減肥的方式。

聽有些人把自己稱為北漂,我就會想:在北京就叫北漂,在北極叫什麼?

我不喜歡洗內衣,經常把BAR丟在洗衣機里攪,可惜了那昂貴的內衣。我最不喜歡的是內褲,幾乎從不洗,穿過就扔了,所以我的內衣沒有配套的。

有時候會自己給自己訂束玫瑰花送去公司,在別人的羨慕聲中微笑著沉默。

從不與讓自己沒感覺的男人約會,無論是什麼理由。

明哲,他應該是我的男人。

我們時常會擦肩而過,我能感覺到他的目光停留在我裸露的肌膚上。

有時我們見面也不說話,但會回頭看對方,偶爾會四目相對,然後會心一笑。

把自己標榜成有原則的女人,往往不會主動的去碰別的女人的男人。

他的女友好幾天不曾看到,也不曾聽到隔壁傳來的嬉笑聲。

是在一晚上,有人敲門,我穿著弔帶白色長裙去開門,門外是明哲,滿身的酒氣,倒在我身上。

或許他喝多了,我把他扶進我的房間,把他放在我的床上。

他拉住我的手,把我壓在身下。

親吻。

他什麼也沒說,或許他由於喝多了,認錯了家?認錯了女人?錯上了別的女人的床?

我應該是沒有理由拒絕的,順勢。任由他的一切。

天亮了,我睜著眼睛睡在他的胸前,想像著在他的身體里有一顆為多少女人跳動的心臟。

他看到了我,先是驚訝,然後一下子跳了起來,滿臉的歉意。

我對他笑了笑。說:昨夜睡的可好?

他竟然臉紅了。

沖澡、他為我們準備早飯,我就坐在床上看著他,感覺如此的不真實。

他像個孩子,溫和。但又像個殺手,讓我時刻小心翼翼。

他把米粥端到我的面前,默默的幫我收拾房間,把我扔在地上的衣服放進洗衣機,用手幫我洗內衣,幫我把百合花換水,倒掉了昨晚放在桌上的開水,整理了一下冰箱,擺弄著我的電腦桌,他拿起我放在床上的照片,笑著說:挺美麗的。

他說:雪苔,我帶你出去吧?

我沒有問關於他的女友,他也沒說。

是真的,我是第一次如此覺得北京竟然這麼美。

接下來的三天,我們都在一起。

會看到他發簡訊,接電話。滿臉的微笑,我沒有聽過他在說什麼,他似乎也不迴避。而是我在迴避著去聽。

他睡在我的床上,建議我穿紅色內衣。

他會給我洗腳,幫我敷面膜,如此細膩的男人。

他要了我的手機號,與我說了許多關於上海的事。

他是真的很懂得女人。

第四天,他說她出差要回來了,沒有歉意。

我看上去很洒脫,笑的像個瘋子。

那天晚上,我再次聽到了隔壁的嬉笑聲,以及那震耳的呻吟聲。

我也只是穿著紅色內衣,躲在床單里不曉得如何是好。

而那一夜特別的漫長,長到我無法憶起那個被我稱為好男人的男人。

我與明哲,開始曖昧起來。

他沒有給過我任何承諾,只是會上半夜睡在我的床上,下半夜溜回自己的床上。

他會買很多好吃的,告訴我應該增肥的。

他總是會送花到我的公司,他會在早晨起床時發條思念簡訊,他會在中午時打電話問我吃的是什麼。

而我,也經常看到他背著他女友從電梯里出來,也時常聽到他在對她說我愛你,也總能看到他們嬉笑的追逐於小區里。

像明哲這樣的男人是可怕的,如此的可怕。

他在我面前開始很少提那個她,她出差的機會多了,他每晚都會爬到我的床上,固定的時間會站在陽台上打電話,經常是近一個小時,我總是會安靜的看電視。

他很溫柔,像個好男人。

我也會去他家。坐在他們的沙發上,躺在他們的浴缸里泡澡,在他們的廚房裡做飯,穿她的浴袍,在她的床上,睡她的男人。

像這樣的感覺也好,彼此之間是熟悉的,是熱愛的,沒有任何的承諾,可以隨時的消失,也留給自己抽身的機會。

他是真的一點也不虛心,笑容很真誠。

我覺得我是愛明哲的,因為有許多女人會愛他。他有著北方男人的大方,有著南方男人的細膩,有著大男人的成熟,有著小男生的純情。

或許我們可以如此下去,如果我願意,應該是可以一直的。

我有時候竟然也會吃醋到咬牙切齒。

他們應該在準備拍婚紗照了,在定酒席的日期。這些都是他的她告訴我的,像是在傳遞消息。

我有時候會想,如果有天她再也不回來了,該好多。可每晚我都會在失望中度過。

我開始觀察她,剪了一個與她一樣的短髮,穿與她的穿著風格相似的衣服,買了許多套紅衣內衣,每晚都會蹲在陽台上洗內褲。

終於,她還是知道了我與明哲的事。

是在一個周末的下午,她不在家,我進入了他們的家。他竟然一點也不慌張,一點也不心虛。

我說:我懷孕了。

他問:是誰的?

我對他笑了笑,他的臉上還掛著微笑,這是第一次發現他的虛偽,如此的虛偽。

我用一年的時間與他的曖昧,竟然換來了如此的不尊重與嘲弄,原來,他的那些好,都只不過是面具,醜陋無比。

我說:當然是你的!

原本,我是不打算說出來的,只是,我聽到了開門的聲音,我知道她回來了。

她應該是聽到了,她抽了他一個耳光,然後把我推倒了。咬著牙說:你不應該跟我的男人上床,不管你是什麼樣的女人。

然後,她朝我的小腹踢著,我看不清她的臉,相信一定很猙獰吧。

一下,二下,三下,她嘴裡應該還說著什麼,我聽不清。

我只感覺到一陣陣的疼痛,然後便無知覺。

當我再醒來時,是在醫院。

護士告訴我說我肚子里的孩子沒了,問我是否有親屬在北京,以便照顧。

我搖頭,我嘆息著那平坦的小腹。

北京,太蒼白了。

原本,明哲是一直想與她結婚的,後來,分手了。

雖然結婚請柬都已發出。結婚照也都已拍好。她很絕決,堅定要分手。

一切就演變成了笑話。

明哲說:我是真的只愛你,關於那個雪苔,玩玩而已,我只是在想,如果我們能順利的結婚,婚後我定會與她劃斷。

她說:你怎麼可以爬到了別的女人的床上,像個動物一樣!

後來,雪苔嫁給了一個上海男人。比她大三歲。

他有房,她不用租房了。

他有車,她不用擠地鐵了。

他有公司,她不用出去打工了。

他們結婚,現場很豪華。

那個男人很愛她,笑容比明哲溫暖,他不僅能幫她洗腳,還願意親吻她的腳。

他們很幸福。

唯一遺憾的是:她再也不能生育。

有次,她老公的小表妹對她說著她對一個男人的迷戀。

她笑著說:不要光著身子爬進別人的愛情。

她的表情竟也沒有絲毫的疼痛,如此的平靜。

編輯觀點:

在沒有看完這個故事的時候,我就覺得這個女人很傻,但字字之間還要把自己說的非常的瀟洒,彷彿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中,而讀者可以清晰的看到,不管是過程還是結果,掌握全局的,全是那個男人,那個被她稱為好男人的男人.愛情有兩部分,一部分是愛,另一部分是性,不可否認的是,相對於女人而言,男人的世界裡可能更多的是性,但有些像作者這樣笨的女人會認為,男人的世界只有性,她們認為只要她在床上征服了他,就會得到他,可事實告訴我們,也許..男人並沒有那麼低賤,不是么?

作者彷彿一直在很理智的訴說著他們之間的故事,有時還會透露給讀者她沒有他也能活的感覺,彷彿她是一個很有控制力的人,但最後我們看到,她當著他女友的面,告訴他說,她懷了她的孩子,結果呢?不但沒有得到什麼,還喪失了養育孩子的能力,這不是傻又是什麼?女人眼裡,男人比一切都重要,但在男人眼裡,無論外面的女人多麼光鮮靚麗,他都會知道,她始終是別人的女人.所以,女人,不要光著身子爬進別人的愛情,因為結局,一定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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