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
漫畫/盧惠雯「長堤潰蟻穴,君子慎其微。」大量事實證明,那些落馬的貪腐官員正是由於自身紀律觀念、規矩意識淡薄,導致小毛病、小錯誤沒有得到及時糾正,逐漸演變成大問題、大錯誤,最終鋃鐺入獄,追悔莫及。黨紀嚴於國法,黨員違法必先違紀。遵守黨的紀律和規矩是每位黨員幹部的職責所在。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我們既要堅決懲治腐敗,讓腐敗分子收斂收手,還要加強紀律建設,抓早抓小,及時提醒,糾正黨員幹部的小毛病、小錯誤,慎始慎初,防微杜漸。能不能守紀律、講規矩,是對黨員幹部黨性的重要考驗。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心有戒尺,把握分寸,守住底線,糾正認識上的誤區,絕不能認為違反紀律是「小節」,要在守紀律、講規矩上作表率,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正如王岐山同志強調的:「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前沿」。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從嚴治黨,使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黨員不可逾越的底線。——編者「黨紀」在「國法」前 「黨紀」比「國法」嚴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欒笑語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浙江省調研時強調,要喚醒黨章黨規意識、推進位度創新;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前沿。一番話嚴肅重申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鐵律」,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都應劃好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警戒線」,從思想到行為都不能「越雷池一步」。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在大多數黨員幹部敬畏紀律、遵守規矩的同時,也有人提出疑問:黨紀比國法更嚴格,算不算矯枉過正?一言一行都被嚴格約束,會不會脫離群眾?這種想法其謬大矣!究其原因,是沒從根本上認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重要性、嚴肅性。黨紀和國法概念不同、對象有別,絕不能混為一談。黨紀是對黨組織和黨員確立的言行標尺,國法是面向公民的行為底線,黨的紀律和規矩本來就嚴於國家法律,黨員幹部對自身的要求本就應高於普通群眾,遵守黨紀、遵守國法是對每個黨員的最基本要求。同時,一些黨員幹部墮落、腐敗的現實例子也告訴我們,凡「破國法」者,無不從「破黨紀」開始,一旦跨過了黨紀劃定的「紅線」,個人和組織都將付出沉痛代價。因此,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就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真正做到「黨紀」在「國法」前、「黨紀」比「國法」嚴,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用嚴明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砌起一道「防火牆」,堵住各種歪風邪氣和腐敗行為。我們黨是一個有8700多萬黨員的執政黨,約束住大多數黨員的言行,從來都是具體的,無捷徑可走,惟步步為營。我們必須把紀律建設放在更突出的位置,立好、扎密黨紀「籬笆」。不但要立規矩,還要讓規矩立得嚴、立得住、立得穩,條條聯繫實際、款款求真務實,真正使紀律和規矩成為治黨管黨的抓手、黨員自我糾偏的標尺。紀律姓「鐵」才叫「鐵律」,必須從嚴落實、寸步不讓。一方面,真正做到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里,「眼裡不揉沙子」;另一方面,也要用「鐵律」在黨員幹部心中划出一條不可逾越的底線,讓被動觀望演進為主動自覺、防腐拒變。「五一」前後,各地紛紛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公款旅遊被處分、公款吃喝被降職、收受節禮被免職……從中央到基層對違紀行為鐵閘合圍的實際行動,就是在宣告黨紀威嚴,不容侵犯。(欒笑語)——摘自《經濟日報》官員當向紀律和道德的要求看齊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李杏近來,不少官員因為生活作風問題落馬。中紀委官網還專門發文解釋,指出他們的行為雖然不構成違法,但屬於違反社會主義道德,並稱,由此可見黨紀與國法的關係,黨紀嚴於國法,黨員違法意味著首先違紀。在十八大以後的反腐行動中,曝光的越來越多落馬官員的「劣跡」可謂是觸目驚心,不僅有嚴重的貪贓枉法,也有驕奢淫逸的醜陋形象與作風。而揮霍無度、包養情婦、性關係混亂等這些背離社會道德的行為,不再僅僅是貪污案件的副產品,更多成為直接的查處原因。以前的印象中,官員私生活不檢點往往被描述為貪污受賄的延伸,一個官員因為經濟問題、政治問題在反腐中落馬,然後他的生活作風被清算和反思。現在卻有一個新現象:官員生活作風被提升至政治作風的層面,同等看待。從查處的一些案例來看,官員「無私德」,等同為違法亂紀,「私德」敗壞相當於「公德」敗壞,兩者不是切割開來對待。通常人們認為,私德主要關乎個人修為,不影響旁人就行。過去一段時間以來,對於黨員幹部的懲處,只要沒有觸犯法律,其他問題或許值得警告,需要教育,但不至於懲處。哪怕已經違反了現有的規章制度和紀律規範,也不至於影響前程仕途,繼續在官場上混得風生水起者也不乏其人,這些「成功案例」的影響不可小覷。風氣的變質,正是由此而始。紀律當然沒有法律高,但可以比法律更嚴。法律是無差別針對所有人的底線約束,紀律則是針對特定組織內部的管理。私德敗壞也許與他人無關,但一個追求崇高理想的組織,自然要一絲不苟將這樣的人物清除出隊伍,以保證自身的純潔性。紀律管理首先是一個組織的內部管理,對於黨員幹部而言,紀律可以管他們的職務言行,也可以管他們的生活作風。進入黨政系統,就意味著要接受黨紀政紀所訂立的一系列嚴格標準,主動遵守,嚴於律己。嚴格依法的含義是以不違法為最低限度,但絕不意味著只有法律,沒有紀律和道德等其他約束。紀律若不嚴於法律,就從制度上給少數黨員幹部放鬆自我要求製造了漏洞。無論是傳統上還是現代,中國社會對於官員方方面面的要求向來嚴格,或謂之嚴苛也不為過,能幹廉潔、奉公守法自不必說,個人操守亦要有溫其如玉的君子之風,賢良的官員必然要堪稱道德楷模。今天,黨內黨外和全社會也應達成共識,在法律之外,官員當向紀律和道德的要求看齊,嚴於律己,整肅風氣,在為官與做人上都有更高追求。(李杏)——摘自《長江日報》切實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梅河清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次在全會文件中提出的鮮明觀點和重要論斷,對進一步推進黨的紀律建設、依規依法加強反腐倡廉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要帶頭依規依法履職依規依法加強執紀辦案工作。一是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對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保證中央政令暢通。二是堅持依紀依法辦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把依紀依法的要求貫穿於辦案工作全過程,把每個案件都辦成經得起實踐、歷史和法紀檢驗的鐵案。三是強化以案治本工作。圍繞辦案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切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推動辦案成果向治本成果轉化,構築「不能腐」的制度防線。依規依法開展監督問責工作。一是加強對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堅決維護黨的各項紀律,帶頭同違反黨紀的行為作鬥爭,確保黨規黨紀的剛性約束。二是依規依法反對和克服「四風」。重點查處十八大後、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仍然頂風違紀的行為。三是依規依法開展問責工作。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為抓手,通過加大問責力度,把責任落實下去,切實解決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的「為官不為」現象。依規依法推進位度建設。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應著眼於解決制約反腐敗工作的深層次問題,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著重建立健全「兩個體系」。一方面,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法無規定皆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原則,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加快建立權力清單、負面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推動權力規範公開運行,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監督體系。另一方面,認真抓好中央懲防腐敗體系五年規劃工作任務落實,堅持把以案治本、跟案預防作為抓手,進一步建立健全防止利益衝突工作規範,深入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積極探索「制度+科技+文化」源頭防腐新路子,不斷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要做遵紀守法的模範強化「依規治黨、依法執政」的理念。作為黨的專門執紀監督機關,我們不僅要依照憲法法律履行職責,更要根據黨章開展執紀監督工作,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樹立黨的觀念,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加強黨性修養,履行黨員義務,遵守黨的紀律,切實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強化「德法相依、尊法尚德」理念。再好的法規制度體系,最終還要靠人來執行。反腐敗的實踐一再證明,黨員幹部走上違紀違法道路,根本在於思想滑坡、道德蛻變。因此,應加大理想信念和法紀教育力度,引導廣大黨員幹部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獨慎微、勤政廉政。應大力推進廉潔文化引領工程,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把「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的理念融入廉潔文化建設之中,實現德治與法治相統一、他律和自律相結合、道德教化和法制手段兼施,讓道德和法制內化於心、外化於行,這也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重要理念,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鮮明特色。強化「正人先正己、打鐵自身硬」的理念。強化法治意識,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系統學習法律法規和黨內規章制度,提高依紀依法履職水平,增強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的能力;強化黨性意識,對黨忠誠,堅持原則,敢於碰硬,勇於擔當,自覺維護和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強化廉潔意識,不負組織的信任和重託,心存敬畏和戒懼,做忠誠、乾淨、擔當的模範,當遵紀守法的表率。(梅河清)——摘自《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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