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鉤沉】美國人「挂帥」的近代中國第一個正式外交使團

▲蒲安臣

  鴉片戰爭後,隨著中外關係的變化和清政府內部發展的客觀要求,遣使出洋已成為必須。於是1868年清政府向海外派遣了中國近代第一個正式外交使團——由前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為首的代表團訪問歐美,故稱作蒲安臣使團。此事既表現了清政府外交濃厚的半殖民地色彩,也標誌著清政府外交終於跨出了走向世界的第一步。

一、蒲安臣使團出使的背景

  清政府派遣蒲安臣使團既是形勢所迫,也頗具戲劇性。1858年,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清政府被迫與英法等國簽訂《天津條約》,其中規定允許外國公使駐京。1860年以後,西方列強便紛紛派遣公使常駐北京,而中國卻一直未曾遣使出洋。1866年,清政府曾派前山西襄陵縣知縣斌椿率其兒子和三個同文館學生,隨同回國休假的海關總稅務司英國人赫德赴歐洲遊歷,開了晚清官員出洋的先例。但那僅是一次試探性的觀光旅行,並非正式遣使。  鴉片戰爭特別是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清朝統治者越來越認識到,近來中國之虛實,外國人無不洞悉,而外國之情勢,中國卻一概茫然無知,最大的原因乃是「彼有使來,我無使往」。1867年,按《天津條約》有關規定,十年期限屆滿,將修訂條約,列強諸國皆欲趁此機會,進一步擴大在華侵略權益。十年前,英法等國就是借修約之口,重新挑動了戰爭,清政府對此仍心有餘悸。此時,清統治者最懼怕的就是在修約之際,列強再次尋釁滋事,干涉內政。1867年清政府考慮派人出使各大國,了解他們對今後修約的要求,但苦於不知派什麼人好。  正當主持總理衙門外交事務的恭親王奕和文祥等大臣百般焦慮、憂心忡忡之時,在歡送卸任美國公使蒲安臣的宴會上,蒲安臣表示願意為中國出使西方各國。蒲安臣是第一個在北京任職的美國公使,1862年夏到北京就任。他在任內積極推行「合作政策」,頗受恭親王和總理衙門其他大臣的信任。在取得蒲安臣的同意之後,奕正式向朝廷上奏:「請派蒲安臣權充辦理中外交涉事務使臣。」奏摺中讚揚前美國公使蒲安臣「其人處事和平,能知中外大體,遇有中國為難不便之事,極肯排難解紛」。而且說明由於中外禮儀不同,「用中國人為使臣,誠不免於為難,用外國人為使臣,則概不為難」。

二、蒲安臣使團出使的成果

  1867年11月27日,總理衙門事務大臣奕正式奏請清廷任命美國人蒲安臣為「辦理中外交涉事務大臣」,率代表團出訪歐美各國。團里的其他成員為清朝大臣志剛和孫家谷,顧問英國人柏卓安和法國人德善。此外,使團還包括中國隨員、譯員(大部分是同文館學生)等共30多人。這是清政府派往國外的第一個官方代表團。蒲安臣使團於1868年2月25日自上海啟程,先後到達美國、英國、法國、瑞典、丹麥、荷蘭、普魯士、俄國等國,使團向各國表達了中國願意同他們加強友好往來的願望。  蒲安臣使團於1868年2月25日從上海出發,先乘船橫渡太平洋到美國,訪問了舊金山、紐約、華盛頓等城市。然後又橫渡大西洋赴歐洲,訪問了英國、法國、瑞典、丹麥、荷蘭、普魯士、俄國、比利時、義大利、西班牙等國,直至1870年10月18日回到上海,歷時兩年八個月,先後訪問了歐美11個國家。  蒲安臣使團在歷史上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因為它有益於清政府設領護僑,改革傳統外交禮儀制度,並為近代中西文化交流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1868年,清政府派出了第一個正式外交使團,由原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率隊

  第一,推動了中國外交禮儀的近代化。西方外交禮儀本質意義在於維護和體現主權國家的平等,在形式上表現為對等,如互派外交使節,互設外交機構,互向對方國家元首呈遞國書;君臣之禮非常簡略,「進退不過三鞠躬而已,彼此立談,無拜跪之文」。這種對等的外交禮儀,在現代歐洲已經形成了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是主權國家之間建立外交關係後必須遵循的外交形式。而在19世紀中葉以前的華夷體系中,遣使是單向性的,只有「萬國來朝」,沒有中國遣使出洋覲見外國君主之例,同時清朝官員也只知中華禮儀,而不能容忍「夷人」違背中華禮儀。乾隆時代馬嘎爾尼拒行跪拜禮而引起朝廷上下的震怒是可想而知的。然而,到了19世紀中後葉,隨著國際體系和中國國際地位的變化,中華禮儀已不可能是至高無上的儀制了,它遭受到西方禮儀的巨大衝擊。在往訪英、法、瑞、丹、荷、普、俄等國時,蒲安臣一律按西方禮節覲見各國君主,親遞國書,昭以通好。當蒲安臣病逝後,志剛和孫家谷二欽差繼續往訪比利時、義大利和西班牙時,也就順理成章地按西方外交禮儀覲見君主,親遞國書,行鞠躬禮。西方列強由此也得到了要求以對等形式和對等禮節覲見清帝的理由。到1873年6月27日,西方公使第一次以西方禮節覲見了同治皇帝。從蒲安臣使團出訪到外國使臣入覲,這一過程標誌著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實行了西式的對等使節外交。如果說馬嘎爾尼是以直截了當的方式對中國外交禮儀進行挑戰的話,那麼蒲安臣則是用演示西方禮儀的間接方式,促使中國邁出了放棄中華外交儀制的第一步。  第二,簽訂了《中美續增條約》(俗稱《蒲安臣條約》)。主要內容:1、兩國人民可隨時自由往來、遊歷、貿易或久居。這一規定為美國在中國擴大招募華工提供了合法依據。2、兩國人民均可入對方官學,並受優惠待遇;雙方得在對方設立學堂。這一規定為美國傳教士在中國開辦學校和中國派遣留學生赴美學習提供了法律依據。3、兩國僑民不得因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受到歧視。這一規定為使清政府承擔鎮壓中國人民反洋教鬥爭的義務,以擴大美國在華傳教。1869年11月23日,中美雙方在北京交換了條約批准書。這項條約的內容顯然是要增進美國的經濟利益和擴大其在華影響,客觀上為當時中國人前往和居留美國提供了法律依據,也為中國人學習先進文化提供了條件。  第三,迫使英國政府公開承認武力威脅中國地方政府行為欠妥。因為此前與美國簽訂條約中的「不干涉中國內政」條款有直接針對英國的意思,英國朝野對待使團十分冷淡。恰在此時,中國國內因天主教育嬰堂連續死去40多名嬰兒而導致了數萬滿懷疑慮的群眾火燒教堂、毆打傳教士的「揚州教案」。英國駐上海領事麥華陀趁機調遣軍艦開赴南京,威脅兩江總督曾國藩。清廷與之交涉數月未果,遂令蒲安臣使團借訪問英國之機直接與英國政府交涉。依賴蒲安臣等人對西方外交遊戲規則的熟悉,交涉得以成功,雙方協定:此後發生同類事件的處理辦法必須循約而行,「不得擅調兵船與地方官爭執」,並迫使英國外交部發表官方聲明,公開承認擅自調兵威脅中國地方官員行為欠妥,表示尊重中國的主權和司法權。聲明發表後不久,又發生英駐中國台灣淡水領事吉必勛擅調兵船,向台灣地方官勒索白銀的事件。清廷依據協定,照會英國政府。英國政府遂令吉必勛繳回所索銀兩,並向淡水中方官員賠禮道歉,隨後並將吉必勛革職。  第四,勸使俾斯麥認可中國需要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1869年11月,使團抵達柏林。1870年1月,蒲安臣與普魯士鐵腕首相俾斯麥舉行了正式會晤。會晤的結果,是兩封信,一封是蒲安臣致俾斯麥的信,為合作政策辯護,措詞巧妙地打動俾斯麥,表明中國的態度:中國需要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使團得到了英美等國的廣泛支持,而德國是要與這些國家保持良好關係的。另一封是俾斯麥的回信,闡述德國的政策。俾斯麥說:「疆域遼闊、人口眾多的(中華)帝國需要一個得到尊重、具有權威和力量的中央政府。」顯然,蒲安臣使團的出訪,為中國爭取到了國際社會的承認和一些國家權益。

三、蒲安臣使團出使的評價

  對於蒲安臣使團應該給予客觀、全面、實事求是的評價。  其一,蒲安臣使團表現了清政府外交的半殖民地屈辱色彩。近代中國第一個外交使團居然要由外國人來率領,晚清中國官員的第一次大規模集體出洋竟是在「洋大人」的帶領和攙扶下,搖搖晃晃地邁出國門,小心翼翼地走向國際社會。美國人蒲安臣基本上操縱了使團的領導權。儘管組建使團時總理衙門曾有限制蒲安臣許可權的如意算盤,向皇帝報告說:「凡於中國有損之事,令其力為爭阻;凡於中國有益之事,令其不遂應允,必須知會臣衙門覆准,方能照行。在彼無可擅之權,在我有可收之益。倘若不能見效,即令辭歸。」使團出發前又給蒲安臣八條訓令,要求他前往各國,所辦之事,所到之處,都應與中國使臣「和衷商酌」,大小事件都要「逐細告知」。遇到重大事情,必須與中國使臣一起「咨明中國總理衙門候議,再定準否」,未授予其訂約之權。可是當使團出國以後,蒲安臣便獨攬大權,包辦各種談判交涉,甚至擅自訂約。如在美國,蒲安臣多次單獨與美國國務卿西華德秘密會談,商訂有利於美國輸入華工及在華貿易、傳教的《中美續增條約》(俗稱《蒲安臣條約》)。中國官員直到舉行簽約儀式時,才被請去出席並畫押、蓋印,清政府事後也不得不予以批准。中國使臣志剛、孫家谷在前期幾乎成了點綴品和觀光客,主要活動是參觀遊覽。直到1870年2月蒲安臣在俄國彼得堡因病去世,使團才由志剛主持。  其二,蒲安臣使團與日本岩倉使節團的比較。岩倉使節團是日本明治維新以後向西方派遣的第一個外交使團,於1871年12月出發,先後訪問考察了歐美12個國家,至1873年9月歸國。表面上看中國清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派往西方的第一個外交使團,出訪時間與路線差不多,蒲安臣使團還比岩倉使節團先走一步,出發早三年多,在外時間長近一年,只是訪問國家少一個。但是兩個使團的目的、任務、成員、表現以及所起作用影響卻大不相同。中國蒲安臣使團的任務只是了解外情,籠絡各國,勸阻修約。而日本岩倉使節團卻是肩負著求知識於世界,全方位向西方學習,並試圖修改不平等條約的重大使命。中國使團竟請一位外國人來率領,兩名中國代表也只是級別不高的官員,出發前也沒做認真準備。而日本使團則集中了明治政府的權貴和要員,特命全權大使是明治政府首腦之一右大臣岩倉具視,副使則是明治政府實權人物木戶孝允、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等高官。此外還有一批藩主、隨員和留學生等精英人物。岩倉使節團不僅規格高、規模大,而且在出發前做了充分準備,擬訂了考察大綱並有分工,如岩倉具視重點考察各國帝室制度,木戶孝允考察各國憲政,大久保利通則考察各國工商業狀況等。使團在歐美各國進行了深入考察並寫出一批調查報告。因此兩個使團的效果影響也大不一樣,蒲安臣使團在推動中國近代化進程中沒有產生重大影響,而岩倉使節團通過對歐美各國的認真考察調研,認清世界潮流,明確日本改革發展的方向,回國後大力提倡文明開化、殖產興業、富國強兵三大政策,有力地推動了明治維新各項改革和日本近代化進程。  其三,蒲安臣使團跨出了晚清官員走向世界、邁向國際社會的第一步。出洋期間,蒲安臣還為使團設計了第一面中國國旗,即黃地藍鑲邊,中繪一龍,長3尺,寬2尺,「與使者命駕之時,以為前驅」。作為中國象徵的黃龍旗飄揚在歐美各國,標誌著中國第一次以主權國家面目出現在國際社會。蒲安臣使團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籠絡各國」的外交使命,得到了美、英等國政府不借修約干涉中國的表面上的承諾。  其四,蒲安臣使團為中國近代外交使節制度的建立開闢了道路。李鴻章說此次「權宜試辦,以開風氣之先,將來使回,如查看有效,另籌久遠章程,自不宜常令外國人充當」。19世紀70年代清政府終於開始陸續派出駐外使節。蒲安臣使團里的中國官員也通過這次出訪大開眼界,接觸新事物,吸收新思想,並鍛煉了外交才幹。如使臣志剛不僅盛讚在法國看到的鐵路、火車,「公私皆便,而利益無窮」,甚至在參觀美國國會後還肯定議會制度可使「民情達而公道存」,而且深感國際交往之必要。在出訪期間他的外交能力也得到了鍛煉,因此能在蒲安臣病逝後擔當起領導使團的重任,主持了訪問俄國等國時的交涉。參加蒲安臣使團的晚清中國官員對世界的認識、見聞和思想變化,可以從他們所寫的幾部遊記,如志剛的《初使泰西紀》、孫家谷的《使西述略》、張德彝的《歐美環遊記》等書中看出來。  美國人蒲安臣帶領的中國使團是晚清王朝按照西方外交方式向西方派遣的第一個外交使團,是「條約體系」逐步取代「華夷體系」的產物,它具體地反映了中國外交在歷史性轉折時期所充滿的矛盾和衝突,同時,它表明清政府已向國際社會與西方式外交邁出了第一步,這在近代中國外交演進中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文史天地》雜誌總第1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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