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利亞:當主權與人權對立時 誰能終結敘利亞戰事?

美英法對敘利亞涉化武戰術目標進行了一輪一次性精準打擊,而俄羅斯出兵敘利亞穩固阿薩德政權已將近兩年了,而一次性行為在國內卻引起了反對美帝國主義強權政治武力干涉別國內政的談論,對俄羅斯的長久性行為卻假裝視而不見。一個鴻茅藥酒是葯是酒都遮遮掩掩任包治百病的神葯橫行在國民肝腸的時代,不容置疑的反帝國主義思維為何遠多過對自己切身利益的關切,試問那些左手反「帝國主義」右手大肆廣告宣傳鴻茅藥酒 曹清華膠囊 沙普愛思滴眼液的媒體 能不能把腦子與身子還給一點的人民。本文僅提供一個思考角度,閑則一思。在敘利亞危機中美俄政治博弈背後,敘利亞何時才能走上重建軌道?


文 / 黑貓子

源 / 凱迪社區

一、干涉,還是不干涉

如果隔壁老趙自恃有刀有槍,天天家暴,老婆孩子危在旦夕,鄰居應該怎麼反應?

挺身而出,嚴厲制止,道理講不通就先把老趙揍一頓再扭送有司,這是花旗公;思慮再三,或者不願動手但看不下去,打個電話報警,協助警察懲處老趙,這是吉利哥;視而不見,生怕禍及自身,關好門窗繼續在慘叫聲中看肥皂劇的,這是發夢弟;自己本來就是家暴愛好者,不僅不救人,還要為老趙加油鼓勁搖旗吶喊,甚至不準別人施救的,這是北極熊。

我們唾棄互不干涉家政的叫囂,鄙視老趙的根據在哪裡?根據就是這是人類社會共同的價值準則,這是絕大多數正常國家最低的法律底線。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我們中國人就是這種準則最早的捍衛者。

二、春秋時期的國家干涉

公元前719年,中原小國衛國發生了內亂。衛桓公的弟弟,長期被流放在外的公子州吁起兵作亂,殺害了衛恆公,自任國君。州吁的名聲一直不好,在他父親衛庄公在位的時候就因為好武嗜殺,不受國人待見,所以才被流放在外多年。這次造反成功後得意忘形,不修內政,不顧大臣們的反對,窮兵黷武,在國際上耀武揚威,聯合鄭國的造反派共叔段,起兵攻打鄭國。

衛國的鄰居陳國見此情形,第一個不幹了。陳恆公見州吁嚴重破壞華夏諸國的和平穩定,決意武裝干涉衛國內政。他趁州吁帶兵路過陳國的時候,拿下州吁,綁送回衛國受審。對州吁的暴政恨之入骨的衛國人對陳國的武裝干涉夾道歡迎,當即處死州吁,另立新君。

這是干涉內政的例子。還有不干涉的例子。

還是衛國。公元前481年,衛國又內亂。衛國連續三任通過政變上台的國君因為得不到民眾支持,相繼被民眾趕走。當時的超級大國晉國一看,以上犯上,君不聊生,這都亂套了怎麼行,晉定公決定出兵干涉。但大臣師曠、中行獻子卻反對干涉。他們認為衛國統治者「困民之生」「弗去何為?」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對不顧民生的暴君而言,不驅逐他還能幹什麼?!他們認為,衛國百姓趕走國君的選擇是符合道義的,干涉是不合適的。

三、干涉的合法性是什麼

國家之間要談利益,但最根本的利益,是要維護自己賴以立國的價值觀。

春秋戰國時代不僅國與國之間有競爭,國君與士大夫,士大夫彼此,甚至家臣之間都有競爭。這種激烈競爭的後果,就是對民本思想的推崇——實際上也就是對於民心和統治合法性的爭奪。這就是《左傳》屢屢強調的「夫民,神之主也。」「義,利之本也。」

這種對於仁政的要求作為貴族統治的一個招牌,一種行為規範,不僅適用於本國,推而廣之,也用於要求他國。這就是所謂道義的基礎。正是在這種基礎上,產生了干涉內政的合法性。魯宣公十一年,陳國夏氏作亂,楚國召集各路諸侯,出兵干涉,之後想賴著不走。大臣申公說,我們討罪伐陳,這是道義的表現,貪利而留下,如何號令天下?楚莊王遂退兵。

所以,在春秋時代的中國人看來,對於暴政國家內政的干涉本質上不是主張霸權與侵略,而是統治規範的一種必須,一種延伸。教民以德,首先統治者自己要遵守這種道德,其次你還得處處捍衛這種道德。一個要求國民誠信、孝悌、互愛、正直、守信的國家,如果在國際上為無恥之徒撐腰站台將何以教化子民?

四、流氓沒有內政

回到敘利亞。這個國家的內政如何,恐怕只是一個偽命題。他是不是一個主權國家?是。但這個所謂的主權國家的主權有沒有民權的內容?

2017年4月,西班牙在調查阿薩德政權涉嫌的洗錢案時,查獲巴沙爾的叔叔名下的503處房產,總價值達6.91億歐元。這還沒算他在英國、法國的財產。要知道,這個叔叔已經在西方流亡了三十年,不過是阿薩德家族權力鬥爭的失敗者。就這麼一個流亡分子,如此巨額的財富從哪裡來的?整個阿薩德家族的財富又該有多少?

2017年9月6日,聯合國敘利亞問題獨立調查委員會發布報告稱,敘利亞違反國際范的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將繼續存在,聯合國敘利亞獨立調查委員會成員戴爾朋特準備辭去調查工作是說:這個機構「一事無成」,敘利亞的每一方都是壞的,阿薩德使用化學武器踐踏人權,反對派現在則全都是極端分子和恐怖分子。

報告稱,使用了化學武器20次,其中也包括當年4月發生在伊德利卜漢謝洪地區的化武事件。其採訪了43名目擊者,並分析了衛星圖像、襲擊時間、炸彈殘片等,認為武器是由前蘇聯製造,並由阿薩德政府所有。(《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問題獨立國際調查委員會的報告》,2013年8月16日)。這些喪心病狂的針對本國人民的血腥鎮壓公然在21世紀上演,無疑是人類文明的大倒退。

因此我們可以說,敘利亞的主權,只剩下阿薩德家族48年德世襲統治,和敘利亞人民已經沒多大關係了。國際干涉的介入,讓強者開路何嘗不是一次破舊立新走向新生迅速結束戰亂的機會,也是對包括敘利亞人民在內的全人類價值觀的捍衛。

這才是「人權高於主權」的深刻含義所在。

對於敘利亞災難的漠視,是對人類社會政治文明的極大嘲諷,是對人類現有國際公約的直接挑戰,更是對苦難中的敘利亞人民的間接犯罪。如果今天我們還要對此產生任何的疑問,只能說,這兩千多年來,我們不僅沒有進步,反而更為不齒。

誰可能結束敘利亞的戰亂狀態,誰可能敢擔負大國責任結束敘利亞轉亂狀態,還敘利亞人民以和平?大家不妨靜靜思索,或許心中的答案也會隱隱浮現,同時內心也會有另一種聲音急忙阻止你的想法:這不可能。


攻擊敘利亞的「壞」法理依據

文 / Goldsmith & Hathaway

源 / 實驗主義治理

美英法針對敘利亞的攻擊仍然在進行。但此次攻擊所具有的合法性一直頗受爭議。以下文章,是對支持此次攻擊的法律論點所做的詳盡批判。基於此分析,我們也可以更加清晰地看見當前所處國際局勢的動蕩,以及落實聯合國憲章精神的重大意義。

據報道,在周五晚上,美國,英國和法國聯合在敘利亞發起了一次襲擊。這些襲擊是針對敘利亞化學武器計劃有關的地點。特朗普總統表示,他「命令美國武裝部隊對與敘利亞獨裁者巴沙爾·阿薩德的化學武器能力有關的目標進行精確打擊」。總統強調,「阿薩德對他自己的無辜人民發動了野蠻的化學武器襲擊,「其指出,」周六,阿薩德政權再次使用了化學武器,在敘利亞首都大馬士革附近的杜馬鎮附近屠殺了無辜平民,並表示「我們今晚行動的目的是要對化學武器的生產、傳播和使用產生強大的威懾作用「。

正如我們在特朗普宣布之前所寫的那樣,此次攻擊不具有明顯的國內或國際法律依據。雖然美國沒有提出正式的法律論點,但最近幾天有一些法律理論已經浮出水面。我們在這裡簡要介紹它們。

依據2002年《軍事使用授權法》?

可以猜測,瑞恩指的是2002年伊拉克戰爭時期的《軍事使用授權法》,而其他人則暗示這個規約是攻擊敘利亞的可能基礎。但是這個說法也行不通。2002年的《軍事使用授權法》授權總統「使用美國武裝部隊,因為他認為這是必要和適當的,以便捍衛美國的國家安全,抵禦伊拉克構成的持續威脅」。戈德史密斯)曾經爭辯說,這個法規「可以有爭議的被認為」是在敘利亞地區針對伊斯蘭國使用武力的基礎,「只要曾經在伊拉克地區的持續性威脅當前被同時存在於伊拉克和敘利亞地區的ISIS所繼承。「但即使人們接受這個論點,這也與昨天在敘利亞的攻擊無關。特朗普明確表示,這次攻擊是為了針對阿薩德對敘利亞自己人民使用化學武器而展開的報復。沒有任何聲明,也沒有任何人聲明此次襲擊與伊拉克有任何關係。因此,認為此次襲擊是「必要且適當的」以「維護美國國家安全免受伊拉克構成的持續威脅」的論點,是難以立足的。

政府的立場

特朗普政府並不認為2001年或2002年的《軍事使用授權法》是這些攻擊的國內合法授權。雖然它們沒有為攻擊提供正式的法律論據,但國防部長詹姆斯馬蒂斯明確表示,他認為只有第二條是基礎:

作為我們的總司令,總統擁有「憲法」第二條規定的權力,可以在海外使用武力維護重要的美國國家利益。美國在避免敘利亞惡化災難方面具有重要的國家利益,特別是阻止化學武器的使用和擴散。

正如我們在前一篇文章中所解釋的,這是憲法的基本原理,它允許總統「基本上只要他認為合適就單方面使用空中力量」。

國際法

攻擊對於強制禁止使用化學武器而言是必需的?

昨晚授權攻擊的三個國家領導人- 特朗普,英國首相特蕾莎梅和法國總統埃馬紐埃爾馬克龍- 在向公眾發表聲明時針對這一論點發表了若干聲明。這個論點的問題在於,1997年的「化學武器公約」是針對該議題的關鍵國際法律文書,而它所設立的國際執法系統在昨晚的空襲中被三個國家權力機構完全繞開。「公約」首先規定應該由「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的專家開始進行調查(禁化武組織已宣布調查將繼續進行,但尚不清楚是否會推遲);然後,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締約國會議可以提請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注意此事。「公約」沒有規定單方面使用武力來應對違反「公約」的行為。如果有的話,沒有哪個國家會加入它。而將條約放在一邊,根本沒有理由認為任何有關禁止使用化學武器的「規範」都可以在憲章框架之外以武力強制執行。

這是一次人道主義干預?

這是迄今為止由英國政府發布的唯一法律意見中所提出的論點。正如我們在上一篇文章中指出的那樣,聯合國憲章體系對於人道主義干預沒有提供例外。前秘書長科菲·安南是這個原則的早期倡導者之一,這個原則經常被視為「人道主義干預」的基礎。「保護責任」表明,該原則要求通過聯合國採取行動,而不是繞開聯合國:「基於我們對主權的深刻理解,『保護責任』要求,當國家不能或不會保護其人民免受最嚴重罪行的侵害時,其他國家應通過聯合國採取行動。「極少數國家贊同這樣的原則,即人道主義干預可以單方面進行。但即使如此,這仍然是少數意見。

安理會三名成員認為這是合法的,所以它必須是合法的?

這一論點明顯違背了「聯合國憲章」精神。正如我們先前所解釋的那樣,「憲章」嚴格禁止使用武力,但僅限於同意、自衛或安理會授權的例外情況。而這些都不涉及此次攻擊。五名常任理事國中的三名成員認為攻擊合法的事實不能改變「憲章」的含義。如果這一論點得到接受,它將既使得禁止使用武力的規定失效,又剝奪了安全理事會「五名永久」成員否決使用武力的能力。

當然,這種否決是令人沮喪的巨大來源。但是,聯合國憲章的起草者同意這一點,因為正如我們其中一位人士所解釋的那樣,如果不是這樣,蘇聯不會加入到安理會。而且,「憲章」作者的主要目標是避免大國之間的戰爭。他們認為,限制任何一個常任理事國使用武力的權力將避免使他們站在戰爭邊緣。鑒於最近幾天俄羅斯和美國之間針鋒相對的言論日益增加,這種擔憂在這裡非常重要。此外,有關少數派常任理事國武裝使用武力的任何論據都將允許俄羅斯和中國同意在其邊界和其他地方實行各種干涉主義的惡作劇。

攻擊是非法的,但卻合乎法理?

法國外交部長讓伊夫LeDrian聲稱空襲是「合理的」,並不意味著捍衛他們是合法的。自從科索沃以來,「非法但合理的」防禦措施一直在被批判。它通常是作為法律論證提出的,但事實卻並非如此;其宣稱,在某些情況下,非法行為可能仍然是合乎法理的。但在旁觀者眼中,如果「非法但合理」成為公認的原則,那麼憲章的限制就變得毫無意義。不具有西方合法性概念的國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合理性概念使用武力。簡而言之,「非法但合理」意味著對使用武力沒有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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