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里禪外悟人生》
06-11
《禪里禪外悟人生》------------序言一:懷李叔同先生(1)------------ 豐子愷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歲的時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師範學校里見到李叔同先生,即後來的弘一法師。那時我是預科生,他是我們的音樂教師。我們上他的音樂課時,有一種特殊的感覺:嚴肅。搖過預備鈴,我們走向音樂教室,推進門去,先吃一驚:李先生早已端坐在講台上。以為先生總要遲到而嘴裡隨便唱著、喊著、或笑著、罵著而推進門去的同學,吃驚更是不小。他們的唱聲、喊聲、笑聲、罵聲以門檻為界限而忽然消滅。接著是低著頭,紅著臉,去端坐在自己的位子里。端坐在自己的位子里偷偷地抑起頭來看看,看見李先生的高高的瘦削的上半身穿著整潔的黑布馬褂,露出在講桌上,寬廣得可以走馬的前額,細長的鳳眼,隆正的鼻樑,形成威嚴的表情。扁平而闊的嘴唇兩端常有深渦,顯示和愛的表情。這副相貌,用「溫而厲」三個字來描寫,大概差不多了。講桌上放著點名簿、講義,以及他的教課筆記簿、粉筆。鋼琴衣解開著,琴蓋開著,譜表擺著,琴頭上又放著一隻時表,閃閃的金光直射到我們的眼中。黑板(是上下兩塊可以推動的)上早已清楚地寫好本課內所應寫的東西(兩塊都寫好,上塊蓋著下塊,用下塊時把上塊推開)。在這樣布置的講台上,李先生端坐著。坐到上課鈴響出(後來我們知道他這脾氣,上音樂課必早到。故上課鈴響時,同學早已到齊),他站起身來,深深地一鞠躬,課就開始了。這樣地上課,空氣嚴肅得很。 有一個人上音樂課時不唱歌而看別的書,有一個人上音樂時吐痰在地板上,以為李先生不看見的,其實他都知道。但他不立刻責備,等到下課後,他用很輕而嚴肅的聲音鄭重地說:「某某等一等出去。」於是這位某某同學只得站著。等到別的同學都出去了,他又用輕而嚴肅的聲音向這某某同學和氣地說:「下次上課時不要看別的書。」或者:「下次痰不要吐在地板上。」說過之後他微微一鞠躬,表示「你出去罷。」出來的人大都臉上發紅。又有一次下音樂課,最後出去的人無心把門一拉,碰得太重,發出很大的聲音。他走了數十步之後,李先生走出門來,滿面和氣地叫他轉來。等他到了,李先生又叫他進教室來。進了教室,李先生用很輕而嚴肅的聲音向他和氣地說:「下次走出教室,輕輕地關門。」就對他一鞠躬,送他出門,自己輕輕地把門關了。最不易忘卻的,是有一次上彈琴課的時候。我們是師範生,每人都要學彈琴,全校有五六十架風琴及兩架鋼琴。風琴每室兩架,給學生練慣用;鋼琴一架放在唱歌教室里,一架放在彈琴教室里。上彈琴課時,十數人為一組,環立在琴旁,看李先生范奏。有一次正在范奏的時候,有一個同學放一個屁,沒有聲音,卻是很臭。鋼琴及李先生十數同學全部沉浸在亞莫尼亞氣體中。同學大都掩鼻或發出討厭的聲音。李先生眉頭一皺,管自彈琴(我想他一定屏息著)。彈到後來,亞莫尼亞氣散光了,他的眉頭方才舒展。教完以後,下課鈴響了。李先生立起來一鞠躬,表示散課。散課以後,同學還未出門,李先生又鄭重地宣告:「大家等一等去,還有一句話。」大家又肅立了。李先生又用很輕而嚴肅的聲音和氣地說:「以後放屁,到門外去,不要放在室內。」接著又一鞠躬,表示叫我們出去。同學都忍著笑,一出門來,大家快跑,跑到遠處去大笑一頓。 李先生用這樣的態度來教我們音樂,因此我們上音樂課時,覺得比上其他一切課更嚴肅。同時對於音樂教師李叔同先生,比對其他教師更敬仰。那時的學校,首重的是所謂「英、國、算」,即英文、國文和算學。在別的學校里,這三門功課的教師最有權威;而在我們這師範學校里,音樂教師最有權威,因為他是李叔同先生的原故。 李叔同先生為甚麼能有這種權威呢?不僅為了他學問好,不僅為了他音樂好,主要的還是為了他態度認真。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點是「認真」。他對於一件事,不做則已,要做就非做得徹底不可。 他出身於富裕之家,他的父親是天津有名的銀行家。他是第五位姨太太所生。他父親生他時,年已七十二歲。他墮地後就遭父喪,又逢家庭之變,青年時就陪了他的生母南遷上海。在上海南洋公學讀書奉母時,他是一個翩翩公子。當時上海文壇有著名的滬學會,李先生應滬學會徵文,名字屢列第一。從此他就為滬上名人所器重,而交遊日廣,終以「才子」馳名於當時的上海。所以後來他母親死了,他赴日本留學的時候,作一首《金縷曲》,詞曰:「披髮佯狂走。莽中原,暮鴉啼徹,幾株衰柳。破碎河山誰收拾?零落西風依舊。 便惹得離人消瘦。行矣臨流重太息,說相思刻骨雙紅豆。愁黯黯,濃於酒。漾情不斷淞波溜。恨年年絮飄萍泊,遮難回首。二十文章驚海內,畢竟空談何有!聽匣底蒼龍狂吼。長夜西風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國,忍孤負?」讀這首詞,可想見他當時豪氣滿胸,愛國熱情熾盛。他出家時把過去的照片統統送我,我曾在照片中看見過當時在上海的他: 絲絨碗帽,正中綴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緞袍子,後面掛著胖辮子,底下緞帶紮腳管,雙梁厚底鞋子,頭抬得很高,英俊之氣,流露於眉目間。真是當時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認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徹底地做一個翩翩公子。 後來他到日本,看見明治維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 他立刻放棄了翩翩公子的態度,改做一個留學生。他入東京美術學校,同時又入音樂學校。這些學校都是模仿西洋的,所教的都是西洋畫和西洋音樂。李先生在南洋公學時英文學得很好;到了日本,就買了許多西洋文學書。他出家時曾送我一部殘缺的原本《莎士比亞全集》,他對我說:「這書我從前細讀過,有許多筆記在上面,雖然不全,也是紀念物。」由此可想見他在日本時,對於西洋藝術全面進攻,繪畫、音樂、文學、戲劇都研究。後來他在日本創辦春柳劇社,糾集留學同志,並演當時西洋著名的悲劇《茶花女》(小仲馬著)。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場。這照片,他出家時也送給我,一向歸我保藏;直到抗戰時為兵火所毀。現在我還記得這照片:捲髮,白的上衣,白的長裙拖著地面,腰身小到一把,兩手舉起托著後頭,頭向右歪側,眉峰緊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傷命薄的神情。另外還有許多演劇的照片,不可勝記。這春柳劇社後來迂迴中國,李先生就脫出,由另一班人去辦,便是中國最初的「話劇」社。由此可以想見,李先生在日本時,是徹頭徹尾的一個留學生。我見過他當時的照片:高帽子、硬領、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頭皮鞋,加之長身、高鼻,沒有腳的眼鏡夾在鼻樑上,竟活象一個西洋人。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認真。學一樣,象一樣。要做留學生,就徹底地做一個留學生。------------序言一:懷李叔同先生(2)------------ 他回國後,在上海太平洋報社當編輯。不久,就被南京高等師範請去教圖畫、音樂。後來又應杭州師範之聘,同時兼任兩個學校的課,每月中半個月住南京,半個月住杭州。兩校都請助教,他不在時由助教代課。我就是杭州師範的學生。 這時候,李先生已由留學生變為「教師」。這一變,變得真徹底:漂亮的洋裝不穿了,卻換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馬褂、布底鞋子。金絲邊眼鏡也換了黑的鋼絲邊眼鏡。他是一個修養很深的美術家,所以對於儀錶很講究。雖然布衣,卻很稱身,常常整潔。他穿布衣,全無窮相,而另具一種樸素的美。你可想見,他是扮過茶花女的,身材生得非常窈窕。穿了布衣,仍是一個美男子。「淡妝濃抹總相宜」,這詩句原是描寫西子的,但拿來形容我們李先生的儀錶,也很適用。今人侈談「生活藝術化」,大都好奇立異,非藝術的。李先生的服裝,才真可稱為生活的藝術化。他一時代的服裝,表現出一時代的思想與生活。各時代的思想與生活判然不同,各時代的服裝也判然不同。布衣布鞋的李先生,與洋裝時代的李先生、曲襟背心時代的李先生,判若三人。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 認真。 我二年級時,圖畫歸李先生教。他教我們木炭石膏模型寫生。同學一向習慣臨畫,起初無從著手。四十餘人中,竟沒有一個人描得象樣的。後來他范畫給我們看。畫畢把范畫掛在黑板上。同學們大都看著黑板臨摹。只有我和少數同學,依他的方法從石膏模型寫生。我對於寫生,從這時候開始發生興味。我到此時,恍然大悟:那些粉本原是別人看了實物而寫生出來的。我們也應該直接從實物寫生入手,何必臨摹他人,依樣畫葫蘆呢?於是我的畫進步起來。此後李先生與我接近的機會更多。因為我常去請他教畫,又教日本文,以後李先生的生活,我所知道的較為詳細。他本來常讀性理的書,後來忽然信了道教,案頭常常放著道藏。那時我還是一個毛頭青年,談不到宗教。李先生除繪事外,並不對我談道。但我發現他的生活日漸收斂起來,彷彿一個人就要動身赴遠方時的模樣。他常把自己不用的東西送給我。他的朋友日本畫家大野隆德、河合新藏、三宅克己等到西湖來寫生時,他帶我去請他們吃了一次飯,以後就把這些日本人交給我,叫我引導他們(我當時已能講普通應酬的日本話)。他自己就關起房門來研究道學。有一天,他決定入大慈山去斷食,我有課事,不能陪去,由校工聞玉陪去。數日之後,我去望他。見他躺在床上,面容消瘦,但精神很好,對我講話,同平時差不多。他斷食共十七日,由聞玉扶起來,攝一個影,影片上端由聞玉題字:「李息翁先生斷食後之像,侍子聞玉題。」這照片後來製成明信片分送朋友。像的下面用鉛字排印著:「某年月日,入大慈山斷食十七日,身心靈化,歡樂康強——欣欣道人記。」李先生這時候已由「教師」一變而為「道人」了。 學道就斷食十七日,也是他凡事「認真」的表示。 但他學道的時間很短。斷食以後,不久他就學佛。他自己對我說,他學佛是受馬一浮先生指示的。出家前數日,他同我到西湖玉泉去看一位程中和先生。這程先生原來是當軍人的,現在退伍,住在玉泉,正想出家為僧。李先生同他談得很久。此後不久,我陪大野隆德到玉泉去投宿,看見一個和尚坐著,正是這位程先生。我想稱他「程先生」,覺得不合。想稱他法師,又不知道他的法名(後來知道是弘傘)。一時周章得很。我回去對李先生講了,李先生告訴我,他不久也要出家為僧,就做弘傘的師弟。我愕然不知所對。過了幾天,他果然辭職,要去出家。出家的前晚,他叫我和同學葉天瑞、李增庸三人到他的房間里,把房間里所有的東西送給我們三人。 第二天,我們三人送他到虎跑。我們回來分得了他的「遺產」,再去望他時,他已光著頭皮,穿著僧衣,儼然一位清癯的法師了。我從此改口,稱他為「法師」。法師的僧臘二十四年。這二十四年中,我顛沛流離,他一貫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進愈深。當初修凈土宗,後來又修律宗。律宗是講究戒律的,一舉一動,都有規律,嚴肅認真之極。這是佛門中最難修的一宗。數百年來,傳統斷絕,直到弘一法師方才復興,所以佛門中稱他為「重興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師」。他的生活非常認真。舉一例說: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紙去,請弘一法師寫佛號。宣紙多了些,他就來信問我,余多的宣紙如何處置? 又有一次,我寄回件郵票去,多了幾分。他把多的幾分寄還我。以後我寄紙或郵票,就預先聲明:余多的送與法師。有一次他到我家。我請他藤椅子里坐。他把藤椅子輕輕搖動,然後慢慢地坐下去。起先我不敢問。後來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啟問。法師回答我說:「這椅子裡頭,兩根藤之間,也許有小蟲伏著。突然坐下去,要把它們壓死,所以先搖動一下,慢慢地坐下去,好讓它們走避。」讀者聽到這話,也許要笑。但這正是做人極度認真的表示。如上所述,弘一法師由翩翩公子一變而為留學生,又變而為教師,三變而為道人,四變而為和尚。每做一種人,都做得十分象樣。好比全能的優伶:起青衣象個青衣,起老生象個老生,起大面又象個大面……都是「認真」的原故。 現在弘一法師在福建泉州圓寂了。噩耗傳到貴州遵義的時候,我正在束裝,將遷居重慶。我發願到重慶後替法師畫像一百幀,分送各地信善,刻石供養。現在畫像已經如願了。 我和李先生在世間的師弟塵緣已經結束,然而他的遺訓——認真——永遠銘刻在我心頭。 百六十七日,作於四川五通橋客寓------------序言二:弘一大師書畫金石音樂展弁言------------ 趙朴初 近代中國佛教,自清末楊仁山居上倡導以來,由絕學而蔚為顯學,各宗大德,聞教明宗,競擅其美。其以律學名家,戒行精嚴,緇素皈仰,薄海同飲者,當推弘一大師為第一人。 大師出家前,即以文藝大家馳譽當世。早歲留學日本,入東京美術學校,攻西洋油畫,旁及音樂、戲劇、詩詞、書法、篆刻等,於藝事無不精。回國後,值辛亥革命,初任《太平洋報》編輯,並與詩人柳亞子、胡樸安等創辦「文美會」,主編《文美雜誌》。其後應杭州浙江第一師範聘,教授圖畫、音樂,先後七年,造就藝術人材至眾。著名畫家豐子愷先生即其入室弟子,其間又與吳昌碩、葉舟、馬一浮等交遊,加入西泠印社,博學多能,名重一時。 大師於藝事之暇,深究內典,信解日增,遂發心出家,披剃於西湖虎跑定慧寺,法名演音,字弘一。苦學潛修,精研戒律,孜孜以復興律宗為己任。初學《根本說一切有部律》,遍覽義凈所譯有部律藏,皆能躬履力行,輕重不遺。防護精嚴,聞者欽贊。後從扶桑請得南山三大部及唐、宋律宗諸師著述,深覺南山一派,契合此土機宜,遂改學南山律,終身奉持,不遺餘力。其律學著述,有手書《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及《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等,致力之勤,用思之密,方之古德,誠無多讓。 大師出家後,諸藝俱舍,唯書法不廢。間常精楷寫經以結法緣,得者珍如拱璧。其在俗書法之出版者,有《李息翁臨古法書》,出家後有《華嚴集聯三百》。馬一浮居士嘗贊云:「大師書法、得力於《張猛龍碑》。晚歲離塵,刊落鋒穎,乃一味恬靜,在書家當為逸品。」推崇可謂至矣!然大師以書畫名家而為出世高僧,復以翰墨因緣為弘法接引資糧,成熟有情,嚴凈佛土,功鉅利博,澤潤無疆,豈僅藝事超絕,筆精墨妙而已哉。 大師於佛學,特尊《華嚴》,信行綦切,日誦《普賢行願贊》為常課。其佛法思想多散見於所作序、跋題記及與人書簡中,片言洞微,精義時出。雖應機之作,亦足見其涉獵之廣與證解之深也。 一九四二年秋,大師示寂於福建泉州,迄今垂四十年矣。國內外信徒仰其高德,敬慕之懷,久而彌篤。去歲值大師誕生一百周年,為紀念大師生平德業,中國佛教協會特就法源寺舉辦「弘一大師書畫金石音樂展」,集大師所作精品於一堂,琳琅滿目,觀者驚嘆。展覽既竟,爰編此冊,永為紀念人用結勝緣。今特記其緣起,志隨喜焉。 一九八一年六月------------序言三: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業------------ 朱光潛 弘一法師是我國當代我最景仰的一位高士。一九三二年,我在浙江上虞白馬湖春暉中學當教員時,有一次弘一法師曾到白馬湖訪問在春暉中學裡的一些他的好友,如經子淵、夏丏尊和豐子愷。我是豐子愷的好友,因而和弘一法師有一面之緣。他的清風亮節使我一見傾心,但不敢向他說一句話。他的佛法和文藝方面的造詣,我大半從子愷那裡知道的。子愷轉送給我不少的弘一法師練字的墨跡,其中有一幅是《大方廣佛華嚴經》中的一段偈文,後來我任教北京大學時,蕭齋斗室里懸掛的就是法師書寫的這段偈文,一方面表示我對法師的景仰,同時也作為我的座右銘。時過境遷,這些紀念品都蕩然無存了。 我在北平大學任教時,校長是李麟玉,常有往來,我才知道弘一法師在家時名叫李叔同,就是李校長的叔父。李氏本是河北望族,祖輩曾在清朝做過大官。從此我才知道弘一法師原是名門子弟,結合到我見過的弘一法師在日本留學時代的一些化裝演劇的照片和聽到過的樂曲和歌唱的錄音,都有年少翩翩的風度,我才想到弘一法師少年時有一度是紅塵中人,後來出家是看破紅塵的。 弘一法師是一九四二年在福建逝世的,一位泉州朋友曾來信告訴我,弘一法師逝世時神智很清楚,提筆在片紙上寫「悲欣交集」四個字便轉入涅槃了。我因此想到紅塵中人看破紅塵而達到「悲欣交集」即功德圓滿,是弘一法師生平的三部曲。我也因此看到弘一法師雖是看破紅塵,卻絕對不是悲觀厭世。 我自己在少年時代曾提出「以出世精神做入世事業」作為自己的人生理想,這個理想的形成當然不止一個原因,弘一法師替我寫的《華嚴經》對我也是一種啟發。佛終生說法,都是為救濟眾生,他正是以出世精神做人世事業的。人世事業在分工制下可以有多種,弘一法師從文化思想這個根本上著眼。他持律那樣謹嚴,一生清風亮節會永遠嚴頑立懦,為民族精神文化樹立了豐碑。 中日兩國在文化史上是分不開的,弘一法師曾在日本度過他的文藝見習時期,受日本文藝傳統的影響很深,他原來又具有中國傳統文化的陶冶。我默祝趁這次展覽的機會,日本朋友們能回溯一下日本文化傳統對弘一法師的影響,和我們一起來使中日交流日益發揚光大。------------序言四:弘一法師之出家(1)------------ 夏丏尊 今年舊曆九月二十日,是弘一法師滿六十歲誕辰,佛學書局因為我是他的老友,囑寫些文字以為紀念,我就把他出家的經過加以追敘。他是三十九歲那年夏間披剃的,到現在已整整作了二十一年的僧侶生涯。我這裡所述的,也都是二十一年前的舊事。 說起來也許會教大家不相信,弘一法師的出家,可以說和我有關,沒有我,也許不至於出家。關於這層,弘一法師自己也承認。有一次,記得是他出家二三年後的事,他要到新城掩關去了,杭州知友們在銀洞巷虎跑寺下院替他餞行,有白衣,有僧人。齋後,他在座間指了我向大家道: 「我的出家,大半由於這位夏居士的助緣,此恩永不能忘!」 我聽了不禁面紅耳赤,慚悚無以自容。因為(一)我當時自己尚無信仰,以為出家是不幸的事情,至少是受苦的事情,弘一法師出家以後即修種種苦行,我見了常不忍。(二)他因我之助緣而出家修行去了,我卻豎不起肩膀,仍浮沉在醉生夢死的凡俗之中,所以深深地感到對於他的責任,很是難過。 我和弘一法師相識,是在杭州浙江兩級師範學校任教的時候。這個學校有一個特別的地方,不輕易更換教職員。我前後擔任了十三年,他擔任了七年。在這七年中我們晨夕一堂,相處得很好。他比我長六歲,當時我們已是三十左右的人了,少年名士氣息,懺除將盡。想在教育上做些實際工夫,我擔任舍監職務,兼教修身課,時時感覺對於學生感化力不足。他教的是圖畫音樂二科,這兩種科目,在他未來以前,是學生所忽視的。自他任教以後,就忽然被重視起來,幾乎把全校學生的注意力都牽引過去了。課餘但聞琴聲歌聲,假日常見學生出外寫生。這原因一半當然是他對於這二科實力充足,一半也由於他的感化力大。只要提起他的名字,全校師生以及工役沒有人不起敬的。他的力量,全由誠敬中發出,我只好佩服他,不能學他。舉一個實例來說,有一次寄宿舍里學生失少了財物了,大家猜測是某一個學生偷的,檢查起來,卻沒有得到證據。我身為舍監,深覺慚愧苦悶,向他求教。他所指教我的方法,說也怕人,教我自殺!說: 「你肯自殺嗎?你若出一張布告,說作賊者速來自首,如三日內無自首者,足見舍監誠信未孚,誓一死以殉教育。果能這樣,一定可以感動人,一定會有人來自首——這話須說得誠實,三日後如沒有人自首,真非自殺不可。否則便無效力。」 這話在一般人看來是過分之辭,他說來的時候,卻是真心的流露,並無虛偽之意,我自愧不能照行,向他笑謝,他當然也不責備我。我們那時頗有些道學氣,儼然以教育者自任,一方面又痛感到自己力量不夠。可是所想努力的,還是儒家式的修養,至於宗教方面簡直毫不關心的。 有一次,我從一本日本的雜誌上見到一篇關於斷食的文章,說斷食是身心『更新』的修養方法,自古宗教上的偉人,如釋迦,如耶穌,都曾斷過食。斷食能使人除舊換新,改去惡德,生出偉大的精神力量。並且還列舉實行的方法及應注意的事項,又介紹了一本專講斷食的參考書。我對於這篇文章很有興味,便和他談及,他就好奇地向我要了雜誌去看。以後我們也常談到這事,彼此都有「有機會時最好斷食來試試」的話,可是並沒有作過具體的決定。至少在我自己是說過就算了。約莫經過了一年,他竟獨自去實行斷食了,這是他出家前一年陽曆年假的事。他有家眷在上海,平日每月回上海二次,年假暑假當然都回上海的。陽曆年假只十天,放假以後我也就回家去了,總以為他仍照例回到上海了的。假滿返校,不見到他,過了兩星期他才回來。據說假期中沒有回上海,在虎跑寺斷食。我問他『為什麼不告訴我?』他笑說:『你是能說不能行的,並且這事預先教別人知道也不好,旁人大驚小怪起來,容易發生波折。』他的斷食共三星期。第一星期逐漸減食至盡,第二星期除水以外完全不食,第三星期起,由粥湯逐漸增加至常量。據說經過很順利,不但並無痛苦,而且身心反覺輕快,有飄飄欲仙之象。他平日是每日早晨寫字的,在斷食期間,仍以寫字為常課,三星期所寫的字,有魏碑,有篆文,有隸書,筆力比平日並不減弱。他說斷食時,心比平時靈敏,頗有文思,恐出毛病,終於不敢作文。他斷食以後,食量大增,且能吃整塊的肉。(平日雖不茹素,不多食肥膩肉類。)自己覺得脫胎換骨過了,用老子「能嬰兒乎」之意,改名李嬰,依然教課,依然替人寫字,並沒有什麼和前不同的情形。據我知道,這時他只看些宋元人的理學書和道家的書類,佛學尚未談到。 轉瞬陰曆年假到了,大家又離校。那知他不回上海,又到虎跑寺去了。因為他在那裡經過三星期,喜其地方清凈,所以又到那裡去過年。他的皈依三寶,可以說是由這時候開始的。據說,他自虎跑寺斷食回來,曾去訪過馬一浮先生,說虎跑寺如何清靜,僧人招待如何殷勤。陰曆新年,馬先生有一個朋友彭先生,求馬先生介紹一個幽靜的寓處,馬先生憶起弘一法師前幾天曾提起虎跑寺,就把這位彭先生陪送到虎跑寺去住。恰好弘一法師正在那裡,經馬先生之介紹,就認識了這位彭先生。同住了不多幾天,到了正月初八日,彭先生忽然發心出家了,由虎跑寺當家為他剃度。弘一法師目擊當時的一切,大大感動。可是還不就想出家,僅皈依三寶,拜老和尚了悟法師為皈依師。演音的名,弘一的號,就是那時取定的。假期滿後,仍回到學校里來。------------序言四:弘一法師之出家(2)------------ 從此以後,他茹素了,有念珠了,看佛經,室中供佛像了。宋元理學書偶然仍看,道家書似已疏遠。他對我說明一切經過及未來志願,說出家有種種難處,以後打算暫以居士資格修行,在虎跑寺寄住,暑假後不再擔任教師職務。我當時非常難堪,平素所敬愛的這樣的好友,將棄我遁入空門去了,不勝寂寞之感。在這七年之中,他想離開杭州一師,有三四次之多。有時是因對於學校當局有不快,有時是因為別處有人來請他。他幾次要走,都是經我苦勸而作罷的。甚至於有一個時期,南京高師苦苦求他任課,他己接受聘書了,因我懇留他,他不忍拂我之意,於是杭州南京兩處跑,一個月中要坐夜車奔波好幾次。他的愛我,可謂已超出尋常友誼之外,眼看這樣的好友,因信仰而變化,要離我而去,而信仰上的事,不比尋常名利關係,可以遷就。料想這次恐已無法留得他住,深悔從前不該留他。他若早離開杭州,也許不會遇到這樣複雜的因緣的。暑假漸近,我的苦悶也愈加甚,他雖常用佛法好言安慰我,我總熬不住苦悶。有一次,我對他說過這樣的一番狂言: 「這樣做居士究竟不徹底。索性做了和尚,倒爽快!」 我這話原是憤激之談,因為心裡難過得熬不住了,不覺脫口而出。說出以後,自己也就後悔。他卻仍是笑顏對我,毫不介意。 暑假到了。他把一切書籍字畫衣服等等,分贈朋友學生及校工們,我所得的是他歷年所寫的字,他所有的摺扇及金錶等。自己帶到虎跑寺去的,只是些布衣及幾件日常用品。我送他出校門,他不許再送了,約期後會,黯然而別。暑假後,我就想去看他,忽然我父親病了,到半個月以後才到虎跑寺去。相見時我吃了一驚,他已剃去短須,頭皮光光,著起海青,赫然是個和尚了!笑說: 「昨天受剃度的。日子很好,恰巧是大勢至菩薩生日。」 「不是說暫時做居士,在這裡住住修行,不出家的嗎?」我問。 「這也是你的意思,你說索性做了和尚……」 我無話可說,心中真是感慨萬分,他問過我父親的病況,留我小坐,說要寫一幅字,叫我帶回去作他出家的紀念。回進房去寫字,半小時後才出來,寫的是楞嚴大勢至念佛圓通章,且加跋語,詳記當時因緣,末有「願他年同生安養共圓種智」的話。臨別時我和他約,儘力護法,吃素一年,他含笑點頭,念一句「阿彌陀佛」。 自從他出家以後,我已不敢再毀謗佛法,可是對於佛法見聞不多,對於他的出家,最初總由俗人的見地,感到一種責任。以為如果我不苦留他在杭州,如果不提出斷食的話頭,也許不會有虎跑寺馬先生彭先生等因緣,他不會出家。如果最後我不因惜別而發狂言,他即使要出家,也許不會那麼快速。我一向為這責任之感所苦,尤其在見到他作苦修行或聽到他有疾病的時候。近幾年以來,我因他的督勵,也常親近佛典,略識因緣之不可思議,知道像他那樣的人,是於過去無量數劫種了善根的。他的出家,他的弘法度生,都是夙願使然,而且都是希有的福德,正應代他歡喜,代眾生歡喜,覺得以前的對他不安,對他負責任,不但是自尋煩惱,而且是一種僭妄了。------------佛法大意------------ 我至貴地,可謂奇巧因緣。本擬住半月返廈。因變、住此,得與諸君相晤,甚可喜。 先略說佛法大意。 佛法以大菩提心為主。菩提心者,即是利益眾生之心。故信佛法者,須常抱積極之大悲心,發救濟一切眾生之大願,努力作利益眾生之種種慈善事業。乃不愧為佛教徒之名稱。 若專修凈土法門者,尤應先發大菩提心。否則他人謂佛法是消極的、厭世的、送死的。若發此心者,自無此誤會。 至於作慈善事業,尤要。既為佛教徒,即應努力作利益社會之種種事業。乃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的、積極的。不起誤會。 或疑經中常言空義,豈不與前說相反。 今案大菩提心,實具有悲智二義。悲者如前所說。智者不執著我相,故曰空也。即是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做種種之利生事業。 若解此意,而知常人執著我相而利益眾生者,其能力薄、範圍小、時不久、不徹底。若欲能力強、範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學習佛法,了解悲智之義,如是所作利生事業乃能十分圓滿也。故知所謂空者,即是於常人所執著之我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然後以無我之精神,努力切實作種種之事業。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後良好建設乃得實現也。 今能了解佛法之全系統及其真精神所在,則常人謂佛教是迷信是消極者,固可因此而知其不當。即謂佛教為世界一切宗教中最高尚之宗教,或謂佛法為世界一切哲學中最玄妙之哲學者,亦未為盡理。 因佛法是真能說明人生宇宙之所以然。 破除世間一切謬見,而與以正見。 迷信,而與以正信。 惡行,而與以正行。 幻覺,而與以正覺。 包括世間各教各學之長處,而補其不足。 廣被一切眾生之機,而無所遺漏。 不僅中國,現今如歐美諸國人,正在熱烈的研究及提倡。出版之佛教書籍及雜誌等甚多。 故望已為佛教徒者,須徹底研究佛法之真理,而努力實行,俾不愧為佛教徒之名。其未信佛法者,亦宜虛心下氣,儘力研究,然後於佛法再加以評論。此為余所希望者。 以上略說佛法大意畢。 又當地信士,因今日為菩薩誕,欲請解釋南無觀世音菩薩之義。茲以時間無多,惟略說之。 南無者,梵語。即歸依義。 菩薩者,梵語,為菩提薩埵之省文。菩提者覺,薩埵者眾生。因菩薩以智上求佛法,以悲下化眾生,故稱為菩提薩埵。此以悲智二義解釋,與前同也。 觀世音者,為此菩薩之名。亦可以悲智二義分釋。如楞嚴經云: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約智言也。如法華經云:苦惱眾生一心稱名,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以是名觀世音。約悲言也。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八年七月十六日子漳州七寶寺所做講演。 *弘一大師受漳州各方邀請,於一九三八年五月七日抵達漳州,四天之後,日寇即侵佔廈門。弘一大師因此滯留於漳州弘法。 *菩提:梵文音譯,意為「覺」「智」,等,指對佛教真諦的覺悟,這是狹義的解釋。若從廣義上理解,則凡能斷絕世間煩惱而成就「涅盤」之「智慧」,均可稱作「菩提」。 *空:佛教認為世間一切事物皆是虛幻不定的,世間一切現象都是剎那生滅的,即無質無體,假而不實,故謂之「空」。 *菩薩誕:相傳夏曆二月十九日是觀世音之生日,夏曆六月十九日是其成道日。弘一大師此次講演作於夏曆六月十九日,實際上系觀世音之成道日。 *「南無」是佛教信徒一心歸依於佛的用語,除「歸依」之義外,還含有「致敬」、「歸敬」、「歸命」等義。------------佛法十疑略釋(1)------------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對於佛法而起之疑問,亦復不少。故學習佛法者,必先解釋此種疑問,然後乃能著手學習。 以下所舉十疑及解釋,大半採取近人之說而敘述之,非是講者之創論。所疑固不限此,今且舉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來知識份子,多批評佛法謂之迷信。 我輩詳觀各地寺廟,確有特別之習慣及通俗之儀式,又將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內,謂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異之現相,也難怪他人謂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來面目則不如此,決無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儀式莊嚴,規矩整齊,實超出他種宗教之上。又佛法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與以正信,豈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謂佛法為迷信者,實由誤會。倘能詳察,自不至有此批評。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宗教,此說不然。 佛法與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茲不詳述。應知佛法實不在宗教範圍之內也。 三、佛法非哲學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哲學,此說不然。 哲學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測而得之某種條件即謂為真理。其結果,有一元、二元、唯心種種之說。甲以為理在此,乙以為理在彼,紛紜擾攘,相非相謗。但彼等無論如何儘力推測,總不出於錯覺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見象之形狀,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謂是為象之全體。故或摸其尾便謂象如繩,或摸其背便謂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謂象如地。雖因所摸處不同而感覺互異,總而言之,皆是迷惑顛倒之見而已。 若佛法則不然,譬如明眼人能親見全象,十分清楚,與前所謂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須親證「真如」,了無所疑,決不同哲學家之虛妄測度也。 何謂「真如」之意義?真真實實,平等一如,無妄情,無偏執,離於意想分別,即是哲學家所欲了知之宇宙萬有之真相及本體也。夫哲學家欲發明宇宙萬有之真象及本體,其志誠為可嘉。第太無方法,致罔廢心力而終不能達到耳。 以上所說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學,僅略舉其大概。若欲詳知者,有南京支那內學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學一卷,可自詳研,即能洞明其奧義也。 四、佛法非違背於科學 常人以為佛法重玄想,科學重實驗,遂謂佛法違背於科學。此說不然。 近代科學家持實驗主義者,有兩種意義。 一是根據眼前之經驗,彼如何即還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經驗不足恃,即用人力改進,以補通常經驗之不足。 佛家之態度亦爾,彼之「戒」「定」「慧」三無漏學,皆是改進通常之經驗。但科學之改進經驗重在客觀之物件,佛法之改進經驗重在主觀之心識。如人患目病,不良於視,科學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則努力醫治其眼以求復明。兩者雖同為實驗,但在治標治本上有不同耳。 關於佛法與科學之比較,若欲詳知者,乞閱上海開明書店代售之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學英國,在理工專科上迭有發見,為世界學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創立新理論解釋佛學,因著此書也。 五、佛法非厭世 常人見學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與世人罕有往來,遂疑佛法為消極的、厭世的。此說不然。 學佛法者,固不應迷戀塵世以貪求榮華富貴,但亦決非是冷淡之厭世者。因學佛法之人皆鬚髮「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樂為苦樂,抱熱心救世之弘願,不唯非消極,乃是積極中之積極者。雖居住山林中,亦非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學以預備將來出山救世之資具耳。與世俗青年學子在學校讀書為將來任事之準備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謂佛法為消極厭世者,實屬誤會。 六、佛法非不宜於國家之興盛 近來愛國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謂佛法傳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此說不然。 佛法實能輔助國家,令其興盛,未嘗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國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統一興盛其國家。其後婆羅門等舊教復興,佛法漸無勢力,而印度國家乃隨之衰亡,其明證也。 七、佛法非能滅種 常人見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滅種。此說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為僧尼,此實極少之數。以外大多數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佛法中之僧尼,與他教之牧師相似,非是信徒皆應為牧師也。------------佛法十疑略釋(2)------------ 八、佛法非廢棄慈善事業 常人見僧尼唯知弘揚佛法,而於建立大規模之學校、醫院、善堂等利益社會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學佛法者廢棄慈善事業。此說不然。 依佛經所載,布施有二種,一曰財施,二曰法施。出家之佛徒,以法施為主,故應多致力於弘揚佛法,而以餘力提倡他種慈善事業。若在家之佛徒,則財施與法施並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作種種慈善事業,近年以來各地所發起建立之佛教學校、慈兒院、醫院、善堂、修橋、造涼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錢、施棺等事,皆時有所聞,但不如他教仗外國慈善家之財力所經營者規模闊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經濟學者,謂人人能生利,則人類生活發達,乃可共用幸福。因專註重於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於人類,此說亦不免誤會。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礙於職業,士農工商皆可為之。此理易明,可毋庸議。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觀之,似為極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蟲。但僧尼亦何嘗無事業,僧尼之事業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間接直接有真實大利益於人群者正無量矣。 十、佛法非說空以滅人世 常人因佛經中說「五蘊皆空」「無常苦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說空。若信佛法者多,將來人世必因之而消滅。此說不然。 大乘佛法,皆說空及不空兩方面。雖有專說空時,其實亦含有不空之義。故須兼說空與不空兩方面,其義乃為完足。 何謂空及不空。空者是無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業。雖知無我,而能努力作救世之事業,故空而不空。雖努力作救世之事業,而決不執著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實了解,乃能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作種種之事業無有障礙也。 又若能解此義,即知常人執著我相而作種種救世事業者,其能力薄,範圍小,時間促,不徹底。若欲能力強,範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於佛法之空義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業乃能圓滿成就也。 故知所謂空者,即是於常人所執著之我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然後以無我之精神,努力切實作種種之事業。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後良好之建設乃得實現。 信能如此,若雲犧牲,必定真能犧性;若雲救世,必定真能救世。由是堅堅實實,勇猛精進而作去,乃可謂偉大,乃可謂徹底。 所以真正之佛法先須向空上立腳,而再向不空上作去。豈是一味說空而消滅人世耶! 以上所說之十疑及釋義,多是採取近人之說而敘述其大意。諸君聞此,應可免除種種之誤會。 若佛法中之真義,至為繁廣,今未能詳說。惟冀諸君從此以後,發心研究佛法,請購佛書,隨時閱覽,久之自可洞明其義。是為余所厚望焉。 *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子福建安海金墩宗祠所做講演。 * 南京支那內學院:系我國近代著名佛學院之一,其主持者為佛學家歐陽竟無。 * 上海開明書店:中國近現代一著名書店,時業主為章錫琢,總編輯為夏丏尊。 * 對於當時居住于山林中之出家人,是否能勤修「戒」「定」「慧」,以預備將來出山救世之資具,李叔同在一九二七年春寫給蔡元培等人的信中提出:「對於服務社會之一派,應如何儘力提倡?此是新派;對於山林辦道之一派,應如何儘力保護?此是舊派,但此振必不可廢;對於既不能服務於社會又不能辦道山林之一派應如何處置?對於應赴一派(即專作經懺者)應如何嚴加取締?對於子孫之寺院(即出家剃髮之處)應如何處置?對於受戒之時應如何嚴加限制?如是等種種問題,皆乞仁者仔細斟酌,妥為辦理。俾佛門興盛,佛法昌明,則幸甚矣!」------------佛法宗派大概------------ 關於佛法之種種疑問,前已略加解釋。諸君既無所疑惑,思欲著手學習,必須先了解佛法之各種宗派乃可。 原來佛法之目的,是求覺悟本無種種差別。但欲求達到覺悟之目的地以前,必有許多途徑。而在此途徑上,自不妨有種種宗派之不同也。 佛法在印度古代時,小乘有各種部執,大乘雖亦分「空」「有」二派,但未別立許多門戶。吾國自東漢以後,除將印度所傳來之佛法精神完全承受外,並加以融化光大,於中華民族文化之偉大悠遠基礎上,更開展中國佛法之許多特色。至隋唐時,便漸成就大小乘各宗分立之勢。今且舉十宗而略述之。 一、律宗又名南山宗 唐終南山道宣律師所立。依法華,涅槃經義,而釋通小乘律,立圓宗戒體正屬出家人所學,亦明在家五戒、八戒義。 唐時盛,南宋後衰,今漸興。 二、俱舍宗 依俱舍論而立。分別小乘名相甚精,為小乘之相宗。欲學大乘法相宗者固應先學此論,即學他宗者亦應以此為根底,不可以其為小乘而輕忽之也。 陳隋唐時盛弘,後衰。 三、成實宗 依成實論而立。為小乘之空宗,微似大乘。 六朝時盛,後衰,唐以後殆罕有學者。 以上二宗,即依二部論典而形成,並由印度傳至中土。雖號稱宗,然實不過二部論典之傳持授受而已。 以上二宗屬小乘,以下七宗皆是大乘,律宗則介於大小之間。 四、三論宗又名性宗又名空宗 三論者,即中論、百論、十二門論,是三部論皆依般若經而造。姚秦時,龜茲國鳩摩羅什三藏法師來此土弘傳。 唐初猶盛,以後衰。 五、法相宗又名慈恩宗又名有宗 此宗所依之經論,為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等。唐玄奘法師盛弘此宗。又糅合印度十大論師所著之唯識三十頌之解釋而編纂成唯識論十卷,為此宗著名之典籍。此宗最要,無論學何宗者皆應先學此以為根底也。 唐中葉後衰微,近復興,學者甚盛。 以上二宗,印度古代有之,即所謂「空」「有」二派也。 六、天台宗又名法華宗 六朝時此土所立,以法華經為正依。至隋智者大師時極盛。其教義,較前二宗為玄妙。 隋唐時盛,至今不衰。 七、華嚴宗又名賢首宗 唐初此土所立,以華嚴經為依。至唐賢首國師時而盛,至清涼國師時而大備。此宗最為廣博,在一切經法中稱為教海。 宋以後衰,今殆罕有學者,至可惜也。 八、禪宗 梁武帝時,由印度達摩尊者傳至此土。斯宗雖不立文字,直明實相之理體。而有時卻假用文字上之教化方便,以弘教法。如金剛、楞伽二經,即是此宗常所依用者也。 唐宋時甚盛,今衰。 九、密宗又名真言宗 唐玄宗時,由印度善無畏三藏金剛智三藏先後傳入此土。斯宗以大日經、金剛頂經、蘇悉地經三部為正所依。 元後即衰,近年再興,甚盛。 在大乘各宗中,此宗之教法最為高深,修持最為真切。常人未嘗窮研,輒輕肆毀謗,至堪痛嘆。余於十數年前,唯閱密宗儀軌,亦嘗輕致疑議。以後閱大日經疏,乃知密宗教義之高深,因痛自懺悔。願諸君不可先閱儀軌,應先習經教,則可無諸疑惑矣。 十、凈土宗 始於晉慧遠大師,依無量壽經、觀無量壽佛經、阿彌陀經而立。三根普被,甚為簡易,極契末法時機。明季時,此宗大盛。至於近世,尤為興盛,超出各宗之上。 以上略說十宗大概已竟。大半是摘取近人之說以敘述之。 就此十宗中,有小乘、大乘之別。而大乘之中,復有種種不同。吾人於此,萬不可固執成見,而妄生分別。因佛法本來平等無二,無有可說,即佛法之名稱亦不可得。於不可得之中而建立種種差別佛法者,乃是隨順世間眾生以方便建立。因眾生習染有淺深,覺悟有先後。而佛法亦依之有種種差別,以適應之。譬如世間患病者,其病症千差萬別,須有多種藥品以適應之,其價值亦低昂不等。不得僅尊其貴价者,而廢其他廉價者。所謂葯無貴賤,愈病者良。佛法亦爾,無論大小權實漸頓顯密,能契機者,即是無上妙法也。故法門雖多,吾人宜各擇其與自己根機相契合者而研習之,斯為善矣。 *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福建安海金墩宗詞所做講演。 * 律宗:全稱為「南山律宗」,因其創立者唐代高僧道宣久居終南山而得名,又簡稱為「南山宗」以至「律宗」。弘一大師於二十年代起發願深研南山律,三十年代發願重興南山律教,編撰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等律學著作。一九三三年春,弘一大師於廈門泉州創立「南山律學苑」講授律學,並撰書一聯:「南山律學已八百年湮沒無傳,何幸遺編猶存東土;晉水僧園有十餘眾承習不絕,能令正法再住人間。」表達了其弘揚律學的決心。------------佛法學習初步------------ 佛法宗派大概,前已略說。 或謂高深教義,難解難行,非利根上智不能承受。若我輩常人慾學習佛法者,未知有何法門,能使人人易解,人人易行,毫無困難,速獲實益耶? 案佛法寬廣,有淺有深。故古代諸師,皆判「教相」以區別之。依唐圭峰禪師所撰華嚴原人論中,判立五教: 一、人天教二、小乘教三、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五、一乘顯性教以此五教,分別淺深。若我輩常人易解易行者,唯有「人天教」也。其他四教,義理高深,甚難了解。即能了解,亦難實行。故欲普及社會,又可補助世法,以挽救世道人心,應以「人天教」最為合宜也。 人天教由何而立耶? 常人醉生夢死,謂富貴貧賤吉凶禍福皆由命定,不解因果報應。或有解因果報應者,亦唯知今生之現報而已。若如是者,現生有惡人富而善人貧,惡人壽而善人夭,惡人多子孫而善人絕嗣,是何故歟?因是佛為此輩人,說三世業報,善惡因果,即是人天教也。今就三世業報及善惡因果分為二章詳述之。 一、三世業報 三世業報者,現報、生報、後報也。 一、現報:今生作善惡,今生受報。二、生報:今生作善惡,次一生受報。 三、後報:今生作善惡,次二三生乃至未來多生受報。 由是而觀,則惡人富、善人貧等,決不足怪。吾人唯應力行善業,即使今生不獲良好之果報來生再來生等必能得之。萬勿因行善而反遇逆境,遂妄謂行善無有果報也。 二、善惡因果 善惡因果者,惡業、善業、不動業此三者是其因,果報有六,即六道也。 惡業善業,其數甚多,約而言之,各有十種,如下所述。不動業者,即修習上品十善,復能深修禪定也。 今以三因六果列表如下: 一、惡業上品 …… 地獄六道 中品 …… 畜生 下品 …… 鬼 二、善業下品 …… 阿修羅 中品 …… 人 上品 …… 欲界天 三、不動業 次品 …… 色界天 上品 …… 無色界天 今復舉惡業、善業別述如下: 惡業有十種。 一、殺生二、偷盜三、邪淫四、妄言五、兩舌六、惡口七、綺語八、慳貪九、嗔恚十、邪見造惡業者,因其造業重輕,而墮地獄、畜生、鬼道之中。受報既盡,幸生人中,猶有餘報。今依華嚴經所載者,錄之如下。若諸「論」中,尚列外境多種,今不別錄。 一、殺生……短命、多病 二、偷盜……貧窮、其財不得自在 三、邪淫……妻不貞良、不得隨意眷屬 四、妄言……多被誹謗、為他所誑 五、兩舌……眷屬乖離、親族弊惡 六、惡口……常聞惡聲、言多諍訟 七、綺語……言無人受、語不明了 八、慳貪……心不知足、多欲無厭 九、嗔恚……常被他人求其長短、恆被於他之所惱害 十、邪見……生邪見家、其心諂曲 善業有十種。下列不殺生等,止惡即名為善。復依此而起十種行善,即救護生命等也。 一、不殺生:救護生命 二、不偷盜:給施資財 三、不邪淫:遵修梵行 四、不妄言:說誠實言 五、不兩舌:和合彼此 六、不惡口:善言安慰 七、不綺語:作利益語 八、不慳貪:常懷舍心 九、不嗔恚:恒生慈憫 十、不邪見:正信因果 造善業者,因其造業輕重而生於阿修羅人道欲界天中。所感之餘報,與上所列惡業之餘報相反。如不殺生則長壽無病等類推可知。 由是觀之,吾人慾得諸事順遂,身心安樂之果報者,應先力修善業,以種善因。若唯一心求好果報,而決不肯種少許善因,是為大誤。譬如農夫,欲得米穀,而不種田,人皆知其為愚也。故吾人慾諸事順遂,身心安樂者,須努力培植善因。將來或遲或早,必得良好之果報。古人云:「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即是此意也。 三 以上所說,乃人天教之大義。 唯修人天教者,雖較易行,然報限人天,非是出世。故古今諸大善知識,儘力提倡《凈土法門》,即前所說之佛法宗派大概中之《凈土宗》。今無論習何教者,皆兼學此《凈土法門》,即能獲得最大之利益。 《凈土法門》雖隨宜判為「一乘圓教」,但深者見深,淺者見淺,即唯修人天教者亦可兼學,所謂「三根普被」也。 在此講說三日已竟。以此功德,惟願世界安寧,眾生歡樂,佛日增輝,法輪常轉。 *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安海金墩宗祠講------------佛教之簡易修持法------------ 我到永春的因緣,最初發起,在三年之前。性願老法師常常勸我到此地來,又常提起普濟寺是如何如何的好。 兩年以前的春天,我在南普陀講律圓滿以後,妙慧師便到廈門請我到此地來。那時因為學律的人要隨行的太多,而普濟寺中設備未廣,不能夠收容,不得已而中止。是為第一次欲來未果。 是年的冬天,有位善興師,他持著永春諸善友一張請帖,到廈門萬石岩去,要接我來永春。那時因為已先應了泉州草庵之請,故不能來永春。是為第二次欲來未果。 去年的冬天,妙慧師再到草庵來接。本想隨請前來,不意過泉州時,又承諸善友挽留,不得已而延期至今春。是為第三次欲來未果。 直至今年半個月以前,妙慧師又到泉州勸請,是為第四次。因大眾既然有如此的盛意,故不得不來。其時在泉州各地講經,很是忙碌,因此又延擱了半個多月。今得來到貴處,和諸位善友相見,我心中非常的歡喜。自三年前就想到此地來,屢次受了事情所阻,現在得來,滿其多年的夙願,更可說是十分的歡喜了。 今天承諸位善友請我演講。我以為談玄說妙,雖然極為高尚,但於現在行持終覺了不相涉。所以今天我所講的,且就常人現在即能實行的,約略說之。 因為專尚談玄說妙,譬如那飢餓的人,來研究食譜,雖山珍海錯之名,縱橫滿紙,如何能夠充饑。倒不如現在得到幾種普通的食品,即可入口。得充一飽,才於實事有濟。 以下所講的,分為三段。 一、深信因果 因果之法,雖為佛法入門的初步,但是非常的重要,無論何人皆須深信。何謂因果?因者好比種子,下在田中,將來可以長成為果實。果者譬如果實,自種子發芽,漸漸地開花結果。 我們一生所作所為,有善有惡,將來報應不出下列: 桃李種 長成為桃李——作善報善 荊棘種 長成為荊棘——作惡報惡 所以我們要避凶得吉,消災得福,必須要厚植善因,努力改過遷善,將來才能夠獲得吉祥福德之好果。如果常作惡因,而要想免除凶禍災難,哪裡能夠得到呢? 所以第一要勸大眾深信因果了知善惡報應,一絲一毫也不會差的。 二、發菩提心 「菩提」二字是印度的梵語,翻譯為「覺」,也就是成佛的意思。發者,是發起,故發菩提心者,便是發起成佛的心。為什麼要成佛呢?為利益一切眾生。須如何修持乃能成佛呢?須廣修一切善行。以上所說的,要廣修一切善行,利益一切眾生,但須如何才能夠徹底呢?須不著我相。所以發菩提心的人,應發以下之三種心: 一、大智心:不著我相 此心雖非凡夫所能發,亦應隨分觀察。 二、大願心:廣修善行 三、大悲心:救眾生苦 又發菩提心者,鬚髮以下所記之四弘誓願: 一、眾生無邊誓願度:菩提心以大悲為體,所以先說度生。 二、煩惱無盡誓願斷:願一切眾生,皆能斷無盡之煩惱。 三、法門無量誓願學:願一切眾生,皆能學無量之法門。 四、佛道無上誓願成:願一切眾生,皆能成無上之佛道。 或疑煩惱以下之三願,皆為我而發,如何說是願一切眾生?這裡有兩種解釋:一就淺來說,我也就是眾生中的一人,現在所說的眾生,我也在其內。再進一步言,真發菩提心的,必須徹悟法性平等,決不見我與眾生有什麼差別,如是才能夠真實和菩提心相應。所以現在發願,說願一切眾生,有何妨耶! 三、專修凈土 既然已經發了菩提心,就應該努力地修持。但是佛所說的法門很多,深淺難易,種種不同。若修持的法門與根器不相契合的,用力多而收效少。倘與根器相契合的,用力少而收效多。在這末法之時,大多數眾生的根器,和哪一種法門最相契合呢?說起來只有凈土宗。因為泛泛修其他法門的,在這五濁惡世,無佛應現之時,很是困難。若果專修凈土法門,則依佛大慈大悲之力,往生極樂世界,見佛聞法,速證菩提,比較容易得多。所以龍樹菩薩曾說,前為難行道,後為易行道,前如陸路步行,後如水道乘船。 關於凈土法門的書籍,可以首先閱覽者,初機凈業指南、印光法師嘉言錄、印光法師文鈔等。依此就可略知凈土法門的門徑。 近幾個月以來,我在泉州各地方講經,身體和精神都非常的疲勞。這次到貴處來,匆促演講,不及預備,所以本說的未能詳盡。希望大眾原諒。------------常隨佛學------------ 華嚴經行願品末卷所列十種廣大行願中,第八曰常隨佛學。若依華嚴經文所載種種神通妙用,決非凡夫所能隨學。但其他經律等,載佛所行事,有為我等凡夫作模範,無論何人皆可隨學者,亦屢見之。今且舉七事。 一、佛自掃地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柰耶雜事云:世尊在逝多林。見地不凈,即自執帚,欲掃林中。時舍利子大目犍連大迦葉阿難陀等,諸大聲聞,見是事已,悉皆執帚共掃園林。時佛世尊及聖弟子掃除已。入食堂中,就座而坐。佛告諸比丘。凡掃地者有五勝利。一者自心清凈。二者令他心清凈。三者諸天歡喜。四者植端正業。五者命終之後當生天上。 二、佛自舁(音余,即共扛抬也)弟子及自汲水 五分律,佛制飲酒戒緣起云:婆伽陀比丘、以降龍故,得酒醉。衣缽縱橫。佛與阿難舁至井邊。佛自汲水、阿難洗之等。 三、佛自修房 十誦律云:佛在阿羅毗國。見寺門楣損,乃自修之。 四、佛自洗病比丘及自看病 四分律云:世尊即扶病比丘起,拭身不凈。拭已洗之。洗已復為浣衣晒乾。有故壞卧草棄之。掃除住處,以泥漿塗灑,極令清凈。更敷新草,並敷一衣。還安卧病比丘已,復以一衣覆上。 西域記云:只桓東北有塔,即如來洗病比丘處。 又云:如來在日,有病比丘,含苦獨處。佛問:汝何所苦?汝何獨居?答曰:我性疏懶不耐看病,故今嬰疾無人瞻視。佛愍而告曰:善男子!我今看汝。 五、佛為弟子裁衣 中阿含經云:佛親為阿那律裁三衣。諸比丘同時為連合,即成。 六、佛自為老比丘穿針 此事知者甚多。今以忘記出何經律,不及檢查原文。僅就所記憶大略之義錄之。佛在世時,有老比丘補衣。因目昏花,未能以線穿針孔中。乃嘆息曰:誰當為我穿針。佛聞之,即立起曰:我為汝穿之等。 七、佛自乞僧舉過 是為佛及弟子等結夏安居竟,具儀自恣時也。增一阿含經云:佛坐草座(即是離本座,敷草於地而坐也。所以爾者,恣僧舉過,舍驕慢故)告諸比丘言:我無過咎於眾人乎?又不犯身口意乎?如是至三。 靈芝律師云:如來亦自恣者,示同凡法故,垂範後世故,令眾省己故,使折我慢故。 如是七事,冀諸仁者勉力隨學。遠離驕慢,增長悲心,廣植福業,速證菩提。是為余所希願者耳! 1、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在泉州承天寺為幼年學僧所做的講演。 2、《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那雜事》:即「有部」,系由上座部分化而出的佛教部派之一,以《發智論》、《俱舍論》為經典教義,根據「法一切有」、「時一切有」而得出「說一切有」的主張。 3、《五分律》全名為《彌沙塞五分律》,印度上座部彌沙塞部之戒律,共分五部分,內容包括二百五十一條比丘戒,三百七十條比丘尼戒。 4、《十誦律》論述「一切有部」根本戒律的佛教著作,其內容將戒律分為「十誦」,所以得名。後秦鳩摩羅什等譯。 5、《四分律》:印度上座部系統法藏部所傳戒律,其內容分為四大部分,包括二百五十條比丘戒,三百四十八條比丘尼戒,從身、口、意三方面,對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都做了嚴格而詳盡的規定井對違章者制定了各種懲罰方式。後秦佛陀那舍與竺佛念共同將其譯成漢語。傳入中國後成為中國最具影響力的佛教戒律,也是唐代律宗的基本典籍。弘一大師於一九二四年著《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切莫誤解佛教(1)------------ 佛教傳入中國,已有一千九百多年的歷史,所以佛教與中國的關係非常密切。中國的文化、習俗,影響佛教,佛教也影響了中國文化習俗,佛教已成為我們自己的佛教。但佛教是來於印度,印度的文化特色,有些是中國人所不易明了的,受了中國習俗的影響,有些是不合佛教的本意的,所以佛教在中國,信佛法的與不相信佛法的人,對於佛教,每每有些誤會,不明佛教本來的意義,發生錯誤的見解,因此相信佛法的人,不能正確的信仰,批評佛教的人,也不會批評到佛教本身,我覺得信仰佛教或者懷疑評論佛教的人,對於佛教的誤解應該先要除去,才能真正的認識佛教,現在先提出幾種重要一點來說,希望大家能有正確的見解。 一、由於佛教教義而來的誤解 佛法的道理很深,有的人不明白深義,只懂得表面文章,隨便聽了幾個名詞,就這麼講,那麼說,結果不合佛教本來的意思。最普遍的,如:「人生是苦」「出世間」「一切皆空」等名詞,這些當然是佛說的,而且是佛教重要的理論,但一般人很少能正確了解它,現在分別來解說: (一)「人生是苦」,佛指示我們,這個人生是苦的,不明白其中的真義的人,就生起錯誤的觀念,覺得我們這個人生毫無意思,因而引起消極悲觀,對於人生應該怎樣努力向上,就缺乏力量,這是一種被誤解得最普遍的,社會一般每拿這消極悲觀的名詞,來批評佛教,而信仰佛教的,也每陷於消極悲觀的錯誤,其實「人生是苦」這句話,絕不是那樣的意思。 凡是一種境界,我們接觸的時候,生起一種不合自己意趣的感受,引起苦痛憂慮,如以這個意思來說苦,說人都是苦的,是不夠的,為什麼呢?因為人生也有很多快樂事情,聽到不悅耳的聲音固然討厭,可是聽了美妙的音調,不就是歡喜嗎!身體有病,家境困苦,親人別離,當言是痛苦,然而身體健康,經濟富裕,合家團圓,不是很快樂嗎!無論什麼事,苦樂都是相對的,假如遇到不如意的事,就說人生是苦,豈非偏見了。 那麼,佛說人生是苦,這苦是什麼意義呢?經上說:「無常故苦」一切都無常,都會變化,佛就以無常變化的意思說人生都是苦的。譬如身體健康並不永久,會慢慢衰老病死,有錢的也不能永遠保有,有時候也會變窮,權位勢力也不會持久,最後還是會失掉。以變化無常的情形看來,雖有喜樂,但不永久,沒有徹底,當變化時,苦痛就來了。所以佛說人生是苦,苦是有缺陷,不永久,沒有徹底的意思。學佛的人,如不了解真義,以為人生既不圓滿徹底,就引起消極悲觀的態度,這是不對的,真正懂得佛法的,看法就完全不同,要知道佛說人生是苦這句話,是要我們知道現在這人生是不徹底,不永久的,知道以後可以造就一個永久圓滿的人生。等於病人,必須先知道有病,才肯請醫生診治,病才會除去,身體就恢復健康一樣。為什麼人生不徹底不永久而有苦痛呢?一定有苦痛的原因存在,知道了苦的原因,就會儘力把苦因消除,然後才可得到徹底圓滿的安樂。所以佛不單單說人生是苦,還說苦有苦因,把苦因除了就可得到究竟安樂。學佛的應照佛所指示的方法去修學,把這不徹底不圓滿的人生改變過來,成為一個究竟圓滿的人生。這個境界,佛法叫做常樂我凈。 常是永久,樂是安樂,我是自由自在,凈是純潔清凈。四個字合起來,就是永久的安樂,永久的自由,永久的純潔,佛教最大的目標,不單說破人生是苦,而是主要的在於將這苦的人生改變過來,(佛法名為「轉依」)造成為永久安樂自由自在純潔清凈的人生。指示我們苦的原因在那裡,怎樣向這目標努力去修持。常樂我凈的境地,即是絕對的最有希望的理想境界是我們人人都可達到的。這樣怎能說佛教是消極悲觀呢。 雖然,學佛的不一定能夠人人都得到這頂點的境界,但知道了這個道理,真是好處無邊。如一般人在困苦的時候,還知努力為善,等到富有起來,一切都忘記,只顧自己享福,糊糊塗塗走向錯路。學佛的,不只在困苦時知道努力向上,就是享樂時也隨時留心,因為快樂不是永久可靠,不好好向善努力,很快會墮落失敗的。人生是苦,可以警覺我們不至於專門研究享受而走向錯誤的路,這也是佛說人生是苦的一項重要意義。 (二)「出世」佛法說有世間,出世間,可是很多人誤會了,以為世間就是我們住的那個世界,出世間就是到另外什麼地方去,這是錯了,我們每個人在這個世界,就是出了家也在這個世界。得道的阿羅漢、菩薩、佛、都是出世間的聖人,但都是在這個世界救渡我們,可見出世間的意思,並不是跑到另外一個地方去。 那麼佛教所說的世間與出世間是什麼意思呢?依中國向來所說,「世」有時間性的意思,如三十年為一世,西洋也有這個意思,叫一百年為一世紀。所以世的意思就是有時間性的,從過去到現在,現在到未來,在這一時間之內的叫「世間」。佛法也如此,可變化的叫世,在時間之中,從過去到現在,現在到未來有到沒有,好到壞,都是一直變化,變化中的一切,都叫世間,還有,世是蒙蔽的意思,一般人不明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因果,不知道從什麼地方來,要怎樣做人,死了要到那裡去,不知道人生的意義,宇宙的本性,糊糊塗塗在這三世因果當中,這就叫做「世間」。 怎樣才叫出世呢?出是超過或勝過的意思,能修行佛法,有智慧,通達宇宙人生的真理,心裡清凈,沒有煩惱,體驗永恆真理就叫「出世」。佛菩薩都是在這個世界,但他們都是以無比智慧通達真理,心裡清凈,不像普通人一樣。所以出世間這個名辭,是要我們修學佛法的,進一步能做到人上之人,從凡夫做到聖人,並不是叫我們跑到另外一個世界去。不了解佛法出世的意義的人,誤會佛教是逃避現實,因而引起不正當的批評。 (三)「一切皆空」佛說一切皆空,有些人誤會了,以為這樣也空,那樣也空,什麼都空,什麼都沒有,橫豎是沒有,無意義,這才壞事干,好事也不做,糊糊塗塗地看破一點,生活下去就好了。其實佛法之中空的意義,是有著最高的哲理,諸佛菩薩就是悟到空的真理者。空並不是什麼都沒有,反而是樣樣都有,世界是世界,人生是人生,苦是苦,樂是樂,一切都是現成的,佛法之中,明顯的說到有邪有正有善,有惡有因有果,要棄邪歸正,離惡向善,作善得善果,修行成佛。如果說什麼都沒有,那我們何必要學佛呢?既然因果,善惡,凡夫聖人樣樣都有,佛為什麼說一切皆空?空是什麼意義呢?因緣和合而成,沒有實在的不變體,叫空。邪正善惡人生,這一切都不是一成不變實在的東西,皆是依因緣的關係才有的,因為是從因緣而產生,所以依因緣的轉化而轉化,沒有實體所以叫空。舉一個事實來說吧,譬如一個人對著一面鏡子,就會有一個影子在鏡里,怎會有那個影子呢?有鏡有人還要借太陽或燈光才能看出影子,缺少一樣便不成,所以影子是種種條件產生的,這不是一件實在的物體,雖然不是實體,但所看到的影子,是清清楚楚並非沒有。一切皆空,就是依這個因緣所生的意義而說的,所以佛說一切皆空,同時即說一切因緣皆有,不但要體悟一切皆空,還要知道有因有果,有善有惡。學佛的,要從離惡行善,轉迷啟悟的學程中去證得空性,即空即有,二諦圓融:一般人以為佛法說空,等於什麼都沒有,是消極是悲觀,這都是由於不了解佛法所引起的誤會,非徹底糾正過來不可。------------切莫誤解佛教(2)------------ 二、由於佛教制度而來的誤解 佛教是從印度傳來的,制度方面有一點不同。我國舊有的地方,例如出家與素食,不明了,一不習慣的人,對此引起許許多多的誤會。 (一)「出家」出家為印度佛教的制度,我國社會,特別是儒家對他誤解最大,在國內,每聽人說,大家學佛,世界上的人都沒有了,為什麼呢?大家都出家了。沒有夫婦兒女,還成什麼社會?這是嚴重的誤會,我常比喻說:如教師們教學生,那裡教人人當教員去,成為教員的世界嗎?這點在菲島,不大會誤會的,因為到處看得到的神父、修女,他們也是出家,但只是天主教徒中的少部分,並非信天主教的人,人人要當神父、修女。學佛的有出家弟子,有在家弟子,出家可以學佛,在家也可以學佛,出家可以修行了生死,在家也同樣可以修行了生死,並不是學佛的人一定都要出家,絕不因大家學佛,就會毀滅人類社會。不過出家與在家,既然都可以修行了生死,為什麼還要出家呢?因為要弘揚佛教,推動佛教,必須有少數人主持佛教。主持的頂好是出家人,既沒有家庭負擔,又不做其他種種工作,可以一心一意修行,一心一意弘揚佛法。佛教要存在這個世界,一定要有這種人來推動他,所以從來就有此出家的制度。 出家功德大嗎?當然大,可是不能出家的,不必勉強,勉強出家有時不能如法,還不如在家,爬得高的,跌得更重,出家功德高大,但一不當心,墮落得更厲害,要能真切發心,勤苦修行為佛教犧牲自己,努力弘揚佛法,才不愧為出家。出家人是佛教中的核心份子,是推動佛教的主體,不婚嫁,西洋宗教也有這樣制度。有許多科學哲學家,為了學業,守獨身主義,不為家庭瑣事所累,而去為科學,哲學努力。佛教出家制,也就是擺脫世界欲累,而專心一意的為佛法。所以出家是大丈夫的事,要特別的勤苦,如隨便出家,出家而不為出家事,那非但沒有利益,反而有礙佛教,有的人,一學佛教想出家,似乎學佛非出家不可,不但自己誤會了,也把其他人都嚇住而不敢來學佛。這種思想—學佛就要出家,要不得,應認識出家不易,先做一良好在家居士為法修學,自利利他。如真能發大心,修出家行,獻身佛教,再來出家,這樣自己既穩當,對社會也不會發生不良影響。 與出家有關,附帶說到兩點,有的人看到佛寺廣大莊嚴,清凈幽美,於是羨慕出家人,以為出家人住在裡面,有施主來供養,無須做工,坐享清福,如流傳的「日高三丈猶未起」「不及僧家半日閑」之類,就是此種謬說,不知道出家人有出家人的事情要勇猛精進,自己修行時「初夜後夜,精勤佛道」。對信徒說法,應該四處游化,出去宣揚真理,過著清苦的生活,為眾生為佛教而努力,自利利他,非常難得,所為僧寶,那裡是什麼事都不做,坐享現成,坐等施主們來供養,這大概是出家者多,能盡出家人責任者少,所以社會有此誤會吧! 有些反對佛教的人,說出家人什麼都不做,為寄生社會的消費者,好像一點用處都沒有。不知人不一定要從事農、工、商的工作,當教員,新聞記者,以及其他自由職業,也能說是消費者嗎?出家人不是沒有事做,過著清苦生活而且勇猛精進,所做的事,除自利而外,導人向善,重德行,修持,使信眾的人格一天一天提高,能修行了生死,使人生世界得到大利益,怎能說是不做事的寄生者呢?出家人是宗教師,可說是廣義而崇高的教育工作者,所以不懂佛法的人說,出家人清閑,或說出家人寄生消費,都不對。真正出家並不如此應該並不清閑而繁忙,不是消耗而能報施主之恩。 (二)「吃素」:我們中國佛教徒,特別重視素食,所以學佛的人,每以為學佛就要吃素還不能斷肉食的,就會說:看看日本,錫蘭,緬甸,泰國或者我國的西藏、蒙古的佛教徒,不要說在家信徒,連出家人也都是肉食的,你能說他們不學佛,不是佛教徒嗎?不要誤會學佛就得吃素,不能吃素就不能學佛,學佛與吃素並不是完全一致的,一般人看到有些學佛的,沒有學到什麼,只學會吃素,家庭里的父母兄弟兒女感覺討厭,以為素食太麻煩,其實學佛的人,應該這樣,學佛後,先要了解佛教的道理,在家庭社會,依照佛理做去,使自己的德行好,心裡清凈,使家庭中其他的人,覺得你在沒學佛以前貪心大,嗔心很重,缺乏責任心與慈愛心,學佛後一切都變了,貪心淡,嗔恚薄,對人慈愛,做事更負責,使人覺得學佛在家庭社會上的好處,那時候要素食,家裡的人不但不反對,反而生起同情心,漸漸跟你學,如一學佛就學吃素,不學別的,一定會發生障礙,引起譏嫌。 雖然學佛的人,不一定吃素,但吃素確是中國佛教良好的德行,值得提倡,佛教說素食可以養慈悲心,不忍殺害眾生的命,不忍吃動物的血肉。不但減少殺生業障,而且對人類苦痛的同情心會增長。大乘佛法特別提倡素食,說素食對長養慈悲心有很大的功德。所以吃素而不能長養慈悲心,只是消極的戒殺,那還近於小乘呢! 以世間法來說,素食的利益極大,較經濟,營養價值也高,可以減少病痛,現在世界上,有國際素食會的組織,無論何人,凡是喜歡素食都可以參加,可見素食是件好事,學佛的人更應該提倡,但必須注意的,就是不要把學佛的標準提得太高,認為學佛就非吃素不可。遇到學佛的人就會問:有吃素嗎?為什麼學佛這麼久,還不吃素呢?這樣把學佛與素食合一,對於弘揚佛法是有礙的。 三、對於佛教儀式而來的誤解 不了解佛教的人,到寺里去看見禮佛念經,拜懺,早晚功課等等的儀式,不明白其中的真義,就說這些都是迷信。這裡面問題很多,現在簡單的說到下面幾種: (一)「禮佛」。入寺拜佛,拿香、花、燈燭來供佛,西洋神教徒,說我們是拜偶像,是迷信,其實佛是我們的教主,是人而進達究竟圓滿的聖者,大菩薩們也是快要成佛的人,這是我們皈依處,是我們的領導者,尊重佛菩薩,當有所表示,好像恭敬父母必須有禮貌一樣,佛在世的時候,沒有問題,可以直接對他表示恭敬。可是現在釋迦佛已入涅槃了,還有他方世界的佛菩薩,都不在我們這個世界,不得不用紙畫、泥塑、木頭石塊來雕刻他們的形象,作為恭敬禮拜的對象,因為這是表示佛菩薩的形象,我們才要恭敬禮拜他,並不因為他是紙、土、木、石。如我們敬愛我們的國家,要怎樣表示尊敬呢?用顏色布做成國旗,當升旗的時候,恭恭敬敬向國旗行禮,我們能否說這是迷信的行為?天主教也有像,基督教雖沒有神像,但也有十字架作為敬禮的對象,有的還跪下禱告,這與拜佛有何差別呢?說佛教禮佛為拜偶像,這是西洋神教徒對我們禮佛的意義不夠理解。 至於香花燈燭呢?佛在世時,在印度是用這些東西來供養佛的,燈燭是表示光明,香花是表示芬香清潔,信佛禮佛,一方面用這些東西來供養佛以表示虔敬,一方面即表示從佛得到光明清凈,並不是獻花燒香,使佛聞得香味、點燈點燭佛才能看到一切,西洋宗教,尤其是天主教,還不是用這些東西嗎?這本是一般宗教的共同儀式。禮佛要恭敬虔誠、禮佛的時候,要觀想為真正的佛。如果一面拜,一面想東想西,或者講話,那是大不敬,失掉了禮佛的意義。------------切莫誤解佛教(3)------------ (二)「禮懺」。佛教徒禮懺誦經,異教徒,及非宗教者,也常常誤以為迷信。不知道「懺」印度話叫懺摩,是自己作錯了以後,承認自己錯誤的意思,因為一個人,在過去世以及現生中,誰都做過種種錯事,犯有種種的罪惡,留下招引苦難,障礙修道解脫的業力,為了減輕及消除障礙苦難的業力,所以在佛菩薩前,眾僧前,承認自己的錯誤,以消除自己的業障。佛法有禮懺的法門,這等於耶教的悔改,在宗教的進修上是非常重要的。懺悔要自己懺,內心真切的懺,才合乎佛教的意思。 一般人不會懺悔要怎麼辦呢。古代祖師就編集懺悔的儀規,教我們一句一句念誦,口誦心思,也就是知道裡面的意義,懺悔自己的罪業了,懺儀中教我們怎樣的禮佛,求佛菩薩慈悲加護,承認自己的錯誤,知道殺生、偷盜、邪淫等的不是,一心發願改往修來,這些都是過去祖師們教我們懺悔的儀規,(耶教也有耶穌示範的禱告文)但主要還是要從心裡發出真切的悔改心。 有些人,連現成的儀規也不會念誦,就請出家人領導著念,慢慢地自己不知道懺悔,專門請出家人來為自己禮懺了,有的父母眷屬去世了為要藉三寶的恩威,來消除父母眷屬的罪業,也請出家人來禮懺,以求亡者的超升,然而如不明佛法本意,為了鋪排門面為了民間風俗,只是費幾個錢,請幾個出家人來禮懺做功德,而自己或不信佛法,或者自己毫無懺悔懇切的誠意,那是失掉懺禮的意義了。 佛教到了後來,懺悔的意義糢糊了。學佛的自己不懺,事無大小都請出家人,弄得出家人為了佛事忙,今天為這家禮懺,明天為那家做功德,有的寺院,天天以佛事為唯一事業;出家人主要事業,放棄不管,這難怪佛教要衰敗了,所以懺悔主要是自己,如果自己真真切切的懺悔,甚至是一小時的懺悔,也是超過請了許多人,作幾天佛事的功德,了解這個道理,如對父母要盡兒女的孝心,那麼為自己父母禮懺的功德很大。因為血緣相通,關係密切的緣故。不要把禮懺,做功德,當作出家人的職業,這不但毫無好處只有增加世俗的毀謗與誤會。 (三)「課誦」。學佛的人,在早晚誦經念佛,在佛教裡面叫課誦。基督教早晚及飲食時候有禱告,天主教徒早晚也要誦經,這種宗教行儀,本來沒有什麼問題,不過為了這件事情,有幾位問我,不學佛還好,一學佛問題就大了,我的母親早上晚上一做功課,就要一兩個鐘頭,如學佛的都這樣,家裡的事情簡直沒有辦法推動了,在一部份的居士間,確有這種情形,使人誤會佛教為老年有閑的佛教,非一般人所宜學,其實,早晚課誦,並不是一定誦什麼經,念什麼佛,也不一定誦持多久,可以隨心所欲依實際情形而定時間,主要的須稱念三皈依,十願也是重要的,日本從中國傳去的佛教、凈土宗、天台宗、密宗等都各有自宗的功課,簡要而不費多少時間,這還是唐、宋時代的佛教情況,我們中國近代的課誦,一、是叢林所用的,叢林住了幾百人,集合一次就須費好長時間,為適應這特殊環境所以課誦較長。二、元、明以來佛教趨向混合,於是編集的課誦儀規,具備各種內容,適合不同宗派的修學。其實在家居士,不一定要如此。從前印度大乘行人,每天六次行五悔法,時間短些不要緊,次數不妨增多,終之學佛,不只是念誦儀規,在家學佛,絕不可因功課繁長而影響家庭的工作。 (四)「燒紙」。古代中國祭祖時有焚帛風俗,燒一點綢緞,給祖先享用。後來為了簡省就改用紙來代替,到後代做成錢,元寶鈔票,甚至於扎房子、汽車來焚化,這些都是古代傳來的風俗習慣,演變而成,不是佛教裡面所有的。 這些事情,也有一點好處,就是做兒女的對父母表示一點孝意。自己飲食,想到父母祖先,自己住屋穿衣,想到祖先,不忘記父祖的恩德,有慎終追遠的意義。佛教傳來中國,適應中國,方便的與念經禮佛合在一起,但是在儒家「送死為大事」及「厚葬」的風氣下,不免鋪張浪費,燒得越多越好,這才引起近代人士的批評,而佛教也被認為迷信浪費了。佛教徒明白這個意義,最好不要燒紙箔等,佛教里並沒有這些。 如果為了要紀念先人,象徵的少燒一點,不要拿到寺廟裡去燒,免得佛教為我們受罪。 (五)「抽籤,問卜扶乩」。有些佛寺中,有抽籤、問卜甚至有扶乩等舉動,引起社會的的譏嫌,指為迷信。其實純正的佛教,不容許此種行為(有沒有效驗,是另外一件事)。真正學佛的,只相信因果。如果過去及現在作有惡業,絕不能趨吉避凶的方法可以避免。修善得善果,作惡將來避不了惡報,要得到善的果報,就得多做有功德的事情。佛弟子只知道多做善事,一切事情,如法合理的作去,絕不使用投機取巧的下劣作風。這幾樣都與佛教無關,佛弟子真的信仰佛教,應絕對避免這些低級的宗教行為。 四、由於佛教現況而來的誤解 一般中國人,不明了佛教,不明了佛教國際的情形,專以中國佛教的現況,隨便批評佛教。下面便是常聽到兩種: (一)「信仰佛教的國家就會衰亡」。他們以為印度是因信佛才亡國,他們要求中國富強,於是武斷的認為不能信仰佛教,其實這是完全錯誤,研究過佛教歷史的都知道,過去印度最強盛時代,便是佛教最興盛時代,那時候,孔雀王朝的阿育王統一印度,把佛教傳播到全世界。後來婆羅門教復興,摧殘佛教,印度也就日見紛亂。當印度為回教及大英帝國滅亡時,佛教已經衰敗甚至沒有了。中國歷史上,也有這種實例。現在稱華僑為唐人、中國為唐山,就可見到中國唐朝國勢的強盛,那個時候,恰是佛教最興盛的時代,唐武宗破壞佛教,也就是唐代衰落了。唐以後,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都崇信佛教,也就是宋朝興盛的時期。明太祖本身是出過家的,太宗也非常信佛,不都是政治修明,國力隆盛的時代嗎!日本現在雖然失敗了,但在明治維新之後擠入世界強國之列,他們大都是信奉佛教的,信佛誰說能使國家衰弱?所以從歷史看來國勢強盛時代正是佛教興盛的時代。為什麼希望現代的中國富強,而反對提倡佛教呢! (二)「佛教對社會沒有益處」。近代中國人士,看到天主教、基督教辦有學校醫院等,而佛教少有舉辦,就認為佛教是消極,不做有利社會的事業,與社會無益,這是錯誤的論調,最多只能說,近代中國佛教徒不努力,不盡責,絕不是佛教要我們不做,過去的中國佛教,也辦有慈善事業,現代的日本佛教徒,辦大學、中學等很多,出家人也多有任大學與中學的校長與教授,慈善事業,也由寺院僧眾來主辦。特別在錫蘭、緬甸、泰國的佛教徒,都能與教育保持密切的關係,兼辦慈善事業。所以不能說佛教不能給予社會以實利,而只能說中國佛教徒沒有盡了佛弟子的責任,應該多從這方面努力,才會更合乎佛教救世的本意,使佛教發達起來。 中國一般人士,對於佛教的誤解還多得很,今天所說的,是比較普遍的,希望大家知道了這些意義,做一個有純正信仰的佛教徒,至少也能夠清除一下對佛教的誤會,使純正佛教的本意發揚出來。否則看來信仰佛教極其虔誠,而實包含了種種錯誤,信得似是而非,這也難怪社會的譏嫌了。------------受十善戒法------------ 《歸敬儀》云:「受十善法者,謂身三口四意三善行,此之十業戒善之宗,今多依相,罕有受者。今謂不然!先須願祈:不造眾惡,依願起行,有可承准。若不預作,輒然起善,內無軌轄,後遇罪緣,便造不止,由先天願,故造眾惡,大聖知機,故今受善。」又云:「次明受法,有師從受,無師自誓,如上三歸,三自歸已,口自發言,我某甲盡形壽於一切眾生起慈仁意,不起殺心。如後九善例此,而不復繁文。」案:受十善戒者,別有受十善戒經委明。今未及檢尋,且依《歸敬儀》文酌定受法如下。其示相文,依靈峰《選佛譜》十善文錄寫,可暫承用。俟後檢尋受十善戒經,再為改訂可耳。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盡形壽,受持十善戒法(三說)。 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盡形壽受持十善戒法竟(三結)。 我某甲,盡形壽,救護生命,不殺生。 我某甲,盡形壽,給施資財,不偷盜。 我某甲,盡形壽,遵修梵行,不淫慾(若在家人,改為不邪淫)。 我某甲,盡形壽,說誠實言,不妄言。 我某甲,盡形壽,和合彼此,不兩舌。 我某甲,盡形壽,善言安慰,不惡口。 我某甲,盡形壽,作利益語,不綺語。 我某甲,盡形壽,常懷舍心,不慳貪。 我某甲,盡形壽,恒生慈愍,不嗔恙。 我某甲,盡形壽,正信因果,不邪見。 已上各一說迴向,如常可知。 《南山律》謂:意三者,大乘初念即犯。《成宗》次念乃犯。次念者,所謂重緣思覺,即是後念還追前事也。今初心受持者,宜先依成宗次念之例行之。 ①本文一九四零年八月十六日作於福建永春普濟寺。 ②《歸敬儀》:即唐代道宣律祖所著:《釋門歸敬儀》。------------受八關齋戒法------------ 依《佛說八種長養功德經》錄出 歸命一切佛,惟願一切佛菩薩眾攝受於我。 我今歸命勝菩提,最上清凈佛法眾。 我發廣大菩提心,自他利益皆成就。 懺除一切不善業,隨喜無邊功德蘊。 先當不食一日中(案即一日夜中過午不食),後修八種功德法(以上三說)。 我名某甲,惟願阿(she)梨攝受於我,我從今時發凈信心,乃至坐菩提場成等正覺,誓歸依佛二足勝尊,誓歸依法離欲勝尊,誓歸依僧調伏勝尊。如是三寶是所歸趣(以上三說)。 我某甲凈信優婆塞(案受八戒者,正屬在家二眾。亦兼通於出家諸眾,如《藥師經》中所明。此文且據在家者言,故云優婆塞。若出家者,隨宜稱之),惟願阿闍梨憶持護念,我從今日令時發起凈心,乃至過是夜分,訖於明旦日初出時,於其中間奉持八戒。所謂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非梵行、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非時食、七不華髮莊嚴其身及歌舞戲等、八不坐卧高廣大床。我今舍離如是等事,誓願不舍清凈禁戒八種功德(以上三說)。 我持戒行莊嚴其心,令心喜悅,廣修一切相應勝行,求成佛果。究竟圓滿(一說)。又誦伽陀頌曰: 我發無二最上心,為諸眾生不請友; 勝菩提行善所行,成佛世間廣利益。 願我乘是善業故,此世不久成正覺, 說法饒益於世問,解脫眾生三有若。 歲次壽星沙門善夢①敬書明居豐州②靈應山中 ①善夢:弘一大師別號之一。 ②豐州:即南安。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四零年十一月作於福建南安靈應寺。------------授三皈依大意------------ 第一章 三皈之略義 三皈者,皈依於佛法僧三寶也。 三寶義甚廣,有種種區別。今且就常人最易了解者,略舉之。 佛者,如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等諸佛是也。法者,為佛所說之法,或菩薩等依據佛意所說之法,即現今所流傳之大小乘經律論三藏也。僧者,如菩薩聲聞諸聖賢眾、下至僅剃髮被袈裟者皆是也。 皈依者,皈向依賴之意。 皈依於三寶者,乞三寶救護也。大方便佛報恩經云:譬人獲罪於王,投向異國以求救護。異國王言,汝來無畏,但莫出我境,莫違我教,必相救護,眾生亦爾。系屬於魔,有生死罪。皈向三寶,以求救護。若誠心皈依,更無異向,不違佛教,魔王邪惡,無如之何。 既已皈依於佛,自今以後,決不再依天仙神鬼一切諸外道等。 既已皈依於法,自今以後,決不再依諸外道典籍。 既已皈依於僧,自今以後,決不再依於不奉行佛法者。 第二章 授三皈之方法 一、懺悔。二、正授三皈。三、發願迴向。 應先請授者詳力解釋此三種文義。因僅讀文而未解義,不能獲諸善法也。 正授三皈之文有多種,常所用者如下: 我某甲,盡形壽,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說 我某甲,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三結 前三說時,已得皈依善法。後三結者,重更叮嚀令不忘失也。 懺悔文及發願迴向文,由授者酌定之。但發願迴向,應有以此功德,迴向眾生,同生西方,齊成佛道之意。萬不可惟求自利也。 第三章 授三皈之利益 經律論中,讚歎皈依三寶功德之文甚多。今略舉四則。灌頂經云:受三皈者,有三十六善神,與其無量諸眷屬,守護其人令其安樂。善生經云:若人受三皈,所得果報,不可窮盡。如四大寶藏(四寶者:金、銀、琉璃、玻璃。),舉國人民,七年之中,運出不盡。受三皈者,其福過彼,不可稱計。較量功德經云:若三千大千世界,滿中如來,如稻麻竹葦。若人四事供養(飲食、衣服、卧具、湯藥)滿二萬歲,諸佛滅後,各起寶塔,復以香花供養,其福甚多,不如有人以清凈心,皈依佛法僧三寶所得功德。大集經云:妊娠女人,恐胎不安,先授三皈已,兒無加害;乃至生已,身心具足,善神擁護。是母受兼資於子也。 第四章 結誥 在本寺正式講律,至今日圓滿。今日所以聚集緇素諸眾,講三皈大意者,一以備諸師參考,俾他日為人授三皈時,知其簡要之方法也。一以教諸在家人,令彼等了知三皈之大意,俾已受者,能了此意,應深自慶幸。其未受者,先能了知此意,且為他日依師受三皈之基礎也。 本文系弘一法師一九三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在廈門萬壽禪寺所作講演 敬三寶------------青年佛徒應注意的四項(1)------------ 養正院從開辦到現在,已是一年多了。外面的名譽很好,這因為由瑞金法師主辦,又得各位法師熱心愛護,所以能有這樣的成績。 我這次到廈門,得來這裡參觀,心裡非常歡喜。各方面的布置都很完美,就是地上也掃得乾乾淨淨的,這樣,在別的地方,很不容易看到。 我在泉州草庵大病的時候,承諸位寫一封信來,各人都簽了名,慰問我的病狀;並且又承諸位念佛七天,代我懺悔,還有像這樣別的事,都使我感激萬分! 再過幾個月,我就要到鼓浪嶼日光岩去方便閉關了。時期大約頗長久,怕不能時時會到,所以特地發心來和諸位敘談敘談。 今天所要和諸位談的,共有四項:一是惜福,二是習勞,三是持戒,四是自尊,都是青年佛徒應該注意的。 一、惜福 「惜」是愛惜,「福」是福氣。就是我們縱有福氣,也要加以愛惜,切不可把它浪費。諸位要曉得:末法時代,人的福氣是很微薄的:若不愛惜,將這很薄的福享盡了,就要受莫大的痛苦,古人所說「樂極生悲」,就是這意思啊!我記得從前小孩子的時候,我父親請人寫了一副大對聯,是清朝劉文定公的句子,高高地掛在大廳的抱柱上,上聯是「惜食,惜衣,非為惜財緣惜福」。我的哥哥時常教我念這句子,我念熟了,以後凡是臨到穿衣或是飲食的當兒,我都十分注意,就是一粒米飯,也不敢隨意糟掉;而且我母親也常常教我,身上所穿的衣服當時時小心,不可損壞或污染。這因為母親和哥哥怕我不愛惜衣食,損失福報以致短命而死,所以常常這樣叮囑著。 諸位可曉得,我五歲的時候,父親就不在世了!七歲我練習寫字,拿整張的紙瞎寫;一點不知愛惜,我母親看到,就正顏厲色的說: 「孩子!你要知道呀!你父親在世時,莫說這樣大的整張的紙不肯糟蹋,就連寸把長的紙條,也不肯隨便丟掉哩!」母親這話,也是惜福的意思啊! 我因為有這樣的家庭教育,深深地印在腦里,後來年紀大了,也沒一時不愛惜衣食;就是出家以後,一直到現在,也還保守著這樣的習慣。諸位請看我腳上穿的一雙黃鞋子,還是一九二○年在杭州時候,一位打念佛七的出家人送給我的。又諸位有空,可以到我房間里來看看,我的棉被面子,還是出家以前所用的;又有一把洋傘,也是一九一一年買的。這些東西,即使有破爛的地方,請人用針線縫縫,仍舊同新的一樣了。簡直可盡我形壽受用著哩!不過,我所穿的小衫褲和羅漢草鞋一類的東西,卻須五六年一換,除此以外,一切衣物,大都是在家時候或是初出家時候制的。 從前常有人送我好的衣服或別的珍貴之物,但我大半都轉送別人。因為我知道我的福薄,好的東西是沒有膽量受用的。又如吃東西,只生病時候吃一些好的,除此以外,從不敢隨便亂買好的東西吃。 惜福並不是我一個人的主張,就是凈土宗大德印光老法師也是這樣,有人送他白木耳等補品,他自己總不願意吃,轉送到觀宗寺去供養諦閑法師。別人問他: 「法師!你為什麼不吃好的補品?」他說: 「我福氣很薄,不堪消受。」 他老人家——印光法師,性情剛直,平常對人只問理之當不當,情面是不顧的。前幾年有一位皈依弟子,是鼓浪嶼有名的居士,去看望他,和他一道吃飯,這位居士先吃好,老法師見他碗里剩落了一兩粒米飯;於是就很不客氣地大聲呵斥道: 「你有多大福氣,可以這樣隨便糟蹋飯粒!你得把它吃光!」 諸位!以上所說的話,句句都要牢記!要曉得:我們即使有十分福氣,也只好享受三分,所余的可以留到以後去享受;諸位或者能發大心,願以我的福氣,布施一切眾生,共同享受,那更好了。 二、習勞 「習」是練習,「勞」是勞動。現在講講習勞的事情: 諸位請看看自己的身體,上有兩手,下有兩腳,這原為勞動而生的。若不將他運用習勞,不但有負兩手兩腳,就是對於身體也一定有害無益的。換句話說:若常常勞動,身體必定康健。而且我們要曉得:勞動原是人類本分上的事,不唯我們尋常出家人要練習勞動,即使到了佛的地位,也要常常勞動才行,現在我且講講佛的勞動的故事: 所謂佛,就是釋迦牟尼佛。在平常人想起來,佛在世時,總以為同現在的方丈和尚一樣,有衣缽師、侍者師常常侍候著,佛自己不必做什麼;但是不然,有一天,佛看到地下不很清潔,自己就拿起掃帚來掃地,許多大弟子見了,也過來幫掃,不一時,把地掃得十分清潔。佛看了歡喜,隨即到講堂里去說法,說道: 「若人掃地,能得五種功德。」 又有一個時候,佛和阿難出外遊行,在路上碰到一個喝醉了酒的弟子,已醉得不省人事了;佛就命阿難抬腳,自己抬頭,一直抬到井邊,用桶吸水,叫阿難把他洗濯乾淨。 有一天,佛看到門前木頭做的橫楣壞了,自己動手去修補。------------青年佛徒應注意的四項(2)------------ 有一次,一個弟子生了病,沒有人照應,佛就問他說: 「你生了病,為什麼沒人照應你?」那弟子說: 「從前人家有病,我不曾發心去照應他;現在我有病,所以人家也不來照應我了。」佛聽了這話,就說: 「人家不來照應你,就由我來照應你吧!」 就將那病弟子大小便種種污穢,洗濯得乾乾淨淨;並且還將他的床鋪,理得清清楚楚,然後扶他上床。由此可見,佛是怎樣的習勞了。佛決不像現在的人,凡事都要人家服勞,自己坐著享福。這些事實,出於經律,並不是憑空說說的。 現在我再說兩樁事情,給大家聽聽:彌陀經中載著的一位大弟子——阿冕樓陀,他雙目失明,不能料理自己,佛就替他裁衣服,還叫別的弟子一道幫著做。 有一次,佛看到一位老年比丘眼睛花了,要穿針縫衣,無奈眼睛看不清楚,嘴裡叫著: 「誰能替我穿針呀!」 佛聽了立刻答應說: 「我來替你穿。」 以上所舉的例,都足證明佛是常常勞動的。我盼望諸位,也當以佛為模範,凡事自己動手去做,不可依賴別人。 三、持戒 「持戒」二字的意義,我想諸位總是明白的吧!我們不說修到菩薩或佛的地位,就是想來生再做人,最低的限度,也要能持五戒。可惜現在受戒的人雖多,只是掛個名而已,切切實實能持戒的卻很少。要知道:受戒之後,若不持戒,所犯的罪,比不受戒的人要加倍的大,所以我時常勸人不要隨便受戒。至於現在一般傳戒的情形,看了真痛心,我實在說也不忍說了!我想最好還是隨自己的力量去受戒,萬不可敷衍門面,自尋苦惱。 戒中最重要的,不用說是殺、盜、淫、妄,此外還有飲酒、食肉,也易惹人譏嫌。至於吃煙,在律中雖無明文,但在我國習慣上,也很容易受人譏嫌的,總以不吃為是。 四、自尊 「尊」是尊重,「自尊」就是自己尊重自己,可是人都喜歡人家尊重我,而不知我自己尊重自己;不知道要想人家尊重自己,必須從我自己尊重自己做起。怎樣尊重自己呢?就是自己時時想著:我當做一個偉大的人,做一個了不起的人。比如我們想做一位清凈的高僧吧,就拿高僧傳來讀,看他們怎樣行,我也怎樣行,所謂:「彼既丈夫我亦爾。」又比方我想將來做一位大菩薩,那末,就當依經中所載的菩薩行,隨力行去。這就是自尊。但自尊與貢高不同;貢高是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胡亂行為;自尊是自己增進自己的德業,其中並沒有一絲一毫看不起人的意思的。 諸位萬萬不可以為自己是一個小孩子,是一個小和尚,一切不妨隨便些,也不可說我是一個平常的出家人,哪裡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薩。凡事全在自己做去,能有高尚的志向,沒有做不到的。 諸位如果作這樣想:我是不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薩的,那做事就隨隨便便,甚至自暴自棄,走到墮落的路上去了,那不是很危險的么?諸位應當知道:年紀雖然小,志氣卻不可不高啊! 我還有一句話,要向大家說,我們現在依佛出家,所處的地位是非常尊貴的,就以剃髮、披袈裟的形式而論,也是人天師表,國王和諸天人來禮拜,我們都可端坐而受。你們知道這道理么?自今以後,就當尊重自己,萬萬不可隨便了。 以上四項,是出家人最當注意的,別的我也不多說了。我不久就要閉關,不能和諸位時常在一塊兒談話,這是很抱歉的。但我還想在關內講講律,每星期約講三四次,諸位碰到例假,不妨來聽聽!今天得和諸位見面,我非常高興。我只希望諸位把我所講的四項,牢記在心,作為永久的紀念!時間講得很久了,費諸位的神,抱歉!抱歉! 本文系弘一法師一九三六年二月在廈門南普陀寺佛教養正院開學日講------------改習慣------------ 吾人因多生以來之夙習,及以今生自幼所受環境之熏染,而自然現於身口者,名曰習慣。 習慣有善有不善,今且言其不善者。常人對於不善之習慣,而略稱之曰習慣。今依俗語而標題也。 在家人之教育,以矯正習慣為主。出家人亦爾。但近世出家人,惟尚談玄說妙。於自己微細之習慣,固置之不問。即自己一言一動,極粗顯易知之習慣,亦罕有加以注意者。可痛嘆也。 余於三十歲時,即覺知自己惡習慣太重,頗思儘力對治。出家以來,恆戰戰兢兢,不敢任情適意。但自愧惡習太重,二十年來,所矯正者百無一二。 自今以後,願努力痛改。更願有緣諸道侶,亦皆奮袂興起,同致力於此也。 吾人之習慣甚多。今欲改正,宜依如何之方法耶?若臚列多條,而一時改正,則心勞而效少,以余經驗言之,宜先舉一條乃至三四條,逐日努力檢點,既已改正,後再逐漸增加可耳。 今春以來,有道侶數人,與余同研律學,頗注意於改正習慣。數月以來,稍有成效,今願述其往事,以告諸公。但諸公欲自改其習慣,不必盡依此數條,盡可隨宜酌定。余今所述者、特為諸公作參考耳。 學律諸道侶,已改正習慣,有七條。 一、食不言。現時中等以上各寺院,皆有此制,故改正甚易。 二、不非時食。初講律時,即由大眾自己發心,同持此戒。後來學者亦爾。遂成定例。 三、衣服樸素整齊。或有舊制,色質未能合宜者,暫作內衣,外罩如法之服。 四、別修禮誦等課程。每日除聽講、研究、抄寫、及隨寺眾課誦外,皆別自立禮誦等課程,儘力行之。或有每晨於佛前跪讀法華經者,或有讀華嚴經者,或有讀金剛經者,或每日念佛一萬以上者。 五、不閑談。出家人每喜聚眾閑談,虛喪光陰,廢弛道業,可悲可痛!今諸道侶,已能漸除此習。每於食後、或傍晚、休息之時,皆於樹下檐邊,或經行、或端坐、若默誦佛號、若朗讀經文、若默然攝念。 六、不閱報。各地日報,社會新聞欄中,關於殺盜淫妄等事,記載最詳。而淫慾諸事,尤描摹盡致。雖無淫慾之人,常閱報紙,亦必受其熏染,此為現代世俗教育家所痛慨者。故學律諸道侶,近已自己發心不閱報紙。 七、常勞動。出家人性多懶惰,不喜勞動。今學律諸道侶,皆已發心,每日掃除大殿及僧房檐下,並奮力作其他種種勞動之事。 以上已改正之習慣,共有七條。 尚有近來特實行改正之二條,亦附列於下: 一、食碗所剩飯粒。印光法師最不喜此事。若見剩飯粒者、即當面痛訶斥之。所謂施主一粒米、恩重大如山也。但若爛粥爛面留滯碗上、不易除去者,則非此限。 二、坐時注意威儀。垂足坐時、雙腿平列。不宜左右互相翹架,更不宜聳立或直伸。余於在家時、已改此習慣。且現代出家人普通之威儀,亦不許如此。想此習慣不難改正也。 總之,學律諸道侶,改正習慣時,皆由自己發心。決無人出命令而禁止之也。 三十八年農曆端陽前夕子時於榕舍外院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三年秋在泉州承天寺講------------改過實驗談------------ 今值舊曆新年,請觀廈門全市之中,新氣象充滿,門戶貼新春聯,人多著新衣,口言恭賀新喜、新年大吉等。我等素信佛法之人,當此萬象更新時,亦應一新乃可。我等所謂新者何,亦如常人貼新春聯、著新衣等以為新乎?曰:不然。我等所謂新者,乃是改過自新也。但「改過自新」四字範圍太廣,若欲演講,不知從何說起。今且就餘五十年來修省改過所實驗者,略舉數端為諸君言之。 余於講說之前,有須預陳者,即是以下所引諸書,雖多出於儒書,而實合於佛法。因談玄說妙修證次第,自以佛書最為詳盡。而我等初學之人,持躬敦品、處事接物等法,雖佛書中亦有說者,但儒書所說,尤為明白詳盡適於初學。故今多引之,以為吾等學佛法者之一助焉。以下分為總論別示二門。 總論者即是說明改過之次第: 1、學 須先多讀佛書儒書,詳知善惡之區別及改過遷善之法。倘因佛儒諸書浩如煙海,無力遍讀,而亦難於了解者,可以先讀格言聯璧一部。余自兒時,即讀此書。皈信佛法以後,亦常常翻閱,甚覺其親切而有味也。此書佛學書局有排印本甚精。 2、省 既已學矣,即須常常自己省察,所有一言一動,為善歟,為惡歟?若為惡者,即當痛改。除時時注意改過之外,又於每日臨睡時,再將一日所行之事,詳細思之。能每日寫錄日記,尤善。 3、改 省察以後,若知是過,即力改之。諸君應知改過之事,乃是十分光明磊落,足以表示偉大之人格。故子貢云:「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又古人云:「過而能知,可以謂明。知而能改,可以即聖。」諸君可不勉乎! 別示者,即是分別說明餘五十年來改過遷善之事。但其事甚多,不可勝舉。今且舉十條為常人所不甚注意者,先與諸君言之。華嚴經中皆用十之數目,乃是用十以表示無盡之意。今余說改過之事,僅舉十條,亦爾;正以示余之過失甚多,實無盡也。此次講說時間甚短,每條之中僅略明大意,未能詳言,若欲知者,且俟他日面談耳。 1、虛心 常人不解善惡,不畏因果,決不承認自己有過,更何論改?但古聖賢則不然。今舉數例:孔子日:「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又日:「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蘧伯玉為當時之賢人,彼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聖賢尚如此虛心,我等可以貢高自滿乎! 2、慎獨 吾等凡有所作所為,起念動心,佛菩薩乃至諸鬼神等,無不盡知盡見。若時時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為。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又引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此數語為余所常常憶念不忘者也。 3、寬厚 造物所忌,曰刻曰巧。聖賢處事,惟寬惟厚。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4、吃虧 古人云:「我不識何等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虧的便是。我不識何等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時有賢人某臨終,子孫請遺訓,賢人曰:「無他言,爾等只要學吃虧。」 5、寡言 此事最為緊要。孔子云:「駟不及舌」,可畏哉!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6、不說人過 古人云:「時時檢點自己且不暇,豈有功夫檢點他人。」孔子亦云:「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以上數語,余常不敢忘。 7、不文己過 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我眾須知文過乃是最可恥之事。 8、不覆己過 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處,即鬚髮大慚愧,生大恐懼。發露陳謝,懺悔前愆。萬不可顧惜體面,隱忍不言,自誑自欺。 9、聞謗不辯 古人云:『何以息謗?曰:無辯。』又云:『吃得小虧,則不至於吃大虧。』餘三十年來屢次經驗,深信此數語真實不虛。 10、不嗔 嗔習最不易除。古賢云:「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盡。」但我等亦不可不儘力對治也。華嚴經云:「一念嗔心,能開百萬障門。」可不畏哉! 因限於時間,以上所言者殊略,但亦可知改過之大意。最後,余尚有數言,願為諸君陳者:改過之事,言之似易,行之甚難。故有屢改而屢犯,自己未能強作主宰者,實由無始宿業所致也。務請諸君更須常常持誦阿彌陀佛名號,觀世音地藏諸大菩薩名號,至誠至敬,懇切懺悔無始宿業,冥冥中自有不可思議之感應。承佛菩薩慈力加被,業消智朗,則改過自新之事,庶幾可以圓滿成就,現生優入聖賢之域,命終往生極樂之邦,此可為諸君預賀者也。 常人於新年時,彼此晤面,皆雲恭喜,所以賀其將得名利。余此次於新年時,與諸君晤面,亦云恭喜,所以賀諸君將能真實改過不久將為賢為聖;不久決定往生極樂,速成佛道,分身十方,普能利益一切眾生耳。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三年一月二十六日(農曆春節)在廈門妙釋寺講------------問答十章------------ 問答十章 問:近世諸叢林傳戒之時,皆令熟讀毗尼日用切要(俗稱為五十三咒),未審可否? 答:蕅益大師曾解釋此義,今略錄之。文云:「既預比丘之列,當以律學為先。今之願偈(即當願眾生等),本出華嚴。種種真言,皆屬密部。論法門雖不可思議,約修證則各有本宗。收之則全是,若一偈、若一句、若一字,皆為道種。撿之則全非,律不律、顯不顯、密不密、僅成散善;此正法所以漸衰,而末運所以不振。有志之士,不若專精戒律,辦比丘之本職也」。 (十誦:諸比丘廢學毗尼,便讀誦修多羅、阿毗曇,世尊種種訶責。乃至由有毗尼佛法住世等。多有上座長老比丘學律。) 問:百丈清規,頗與戒律相似;今學律者,亦宜參閱否? 答:百丈於唐時編纂此書,其後屢經他人增刪。至元朝改變尤多,本來面目,殆不可見;故蓮池、蕅益大師力詆斥之。蓮池大師之說,今未及檢錄。唯錄蕅益大師之說如下。文云:「正法滅壞,全由律學不明。百丈清規,久失原作本意;並是元朝流俗僧官住持,杜撰增飾,文理不通。今人有奉行者,皆因未諳律學故也。」又云:「非佛所制,便名非法;如元朝附會百丈清規等」。又云:「百丈清規。元朝世諦住持穿鑿,尤為可恥。」按律宗諸書,浩如煙海。吾人盡形學之,尚苦力有未及。即百丈原本今仍存在,亦可不須閱覽;況偽本乎?今宜以蓮池、蕅益諸大師之言,傳示道侶可也。 問:今世俗眾,乞師證明受皈依者,輒稱皈依某師,未知是否? 答:不然!以所皈依者為僧伽,非唯皈依某師一人故。蕅益大師云:「皈依僧者,則一切僧皆我師也。今世俗士,擇一名德比丘禮事之,竊竊然矜曰:吾為某知識、某法師門人也!彼知識法師者,亦竊竊然矜曰:彼某居士、某宰官皈依於我者也!噫!果若此,則應曰:皈依佛、皈依法、結交一大德可也。可雲皈依僧也與哉!」 問:近世弘律者,皆宗蓮池大師沙彌律儀要略,未知善否? 答:沙彌戒法注釋之書,以蕅益大師所著沙彌十戒威儀錄要,最為完善;此書揚州刻版,共為一冊,標名曰沙彌十法並威儀。價金僅洋一角余,若與初學之人講解沙彌律者,宜用此書也。蓮池大師為凈土大德,律學非其所長。所著律儀要略中,多以己意判斷,不宗律藏;故蕅益大師云:「蓮池大師專弘凈土,而於律學稍疏」(見梵網合注緣起中。今未檢原書,略述其大意如此)。又云:「律儀要略,頗有斟酌,堪逗時機,而開遮輕重懺悔之法,尚未申明。」以此諸文證之,是書雖可導俗,似猶未盡善也。 問:沙彌戒第十,,不捉持金銀;今人應依何方法,乃能不犯此戒? 答:根本有部律攝云:比丘若得金銀等物,應覓俗眾為凈施主;即作施主物想捉持無犯。雖與施主相去甚遠,若以後再得金銀等,應遙作施主物心而持之。乃至施主命存以來,並皆無犯。若無施主可得者,應持金銀等物,對一比丘作是說:「大德存念!我比丘某甲得比不凈財,當持此不凈財,換取凈財」。三說已;應自持舉,或令人持舉,皆無犯也(以上錄律攝大意,非全文也)。 問:今世傳戒,皆聚集數百人,並以一月為期,是佛制否? 答:佛世,凡受戒者,由剃髮和尚為請九僧,即可授之;是一人別授也。此土唐代雖有多人共受者,亦止一二十人耳。至於近代,唯欲熱鬧門庭,遂乃聚集多眾;故蕅益大師嘗斥之云:隨時皆可入道,何須臘八及四月八。難緣方許三人,豈容多眾至百千眾也。至於受戒之時,不足半日即可授了,何須多日。且近代一月聚集多眾者,亦只令受戒者,助作水陸經懺及其他佛事等,終日忙迫,罕有餘暇。受戒之事,了無關係;斯更不忍言矣。故受戒決不須多日。所最要者,和尚於受前受後,應負教導之責耳。唐義凈三藏云:豈有欲受之時,非常勞倦。亦既得已,戒不關懷,不誦戒經,不披律典。虛沾法伍,自損損他;若此之流,成滅法者!蕅益大師云:夫比丘戒者,乃是出世宏規,僧寶由斯建立。貴在受後修學行持,非可僅以登壇塞責而已;是故誘誨獎勸宜在事先,研究討明功須五夏。而後代師匠,多事美觀。遂以平時開導之法,混入登壇秉授之次;又受時雖似殷重,受後便謂畢功。顛倒差訛,莫此為甚。(菩薩戒,另受) 問:今世傳戒,有戒元、戒魁等名,未知何解? 答:此於受戒之前,令受戒者出資獲得;與清季時,捐納功名無異。非因戒德優劣而分也。此為陋習,最宜革除。 問:末世授戒,未能如法,決不得戒。未識更依何方便,而能獲得比丘戒耶? 答:蕅益大師云:「末世欲得凈戒,舍此占察輪相之法,更無別途」。蓋指依地藏菩薩占察善惡業報經所立之占察懺法而言也。按占察經云:「(先示懺法大略)未來世諸眾生等,欲求出家,及已出家,若不能得善好戒師及清凈僧眾,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于禁戒者。但能學發無上道心,亦令身口意得清凈已。(禮懺七日之後,每晨以身口意三輪三擲,皆純善者,即名得清凈相)。其未出家者,應當剃髮,被服法衣,仰告十方諸佛菩薩,請為師證。一心立願稱辯戒相。先說菩薩十根本重戒,次當總舉菩薩律儀三種戒聚。所謂攝律儀戒(五、八、十具等)、攝善法戒、攝化眾生戒。自誓受之,則名具獲波羅提木叉出家之戒,名為比丘、比丘尼」。故蕅益大師於三十五歲退為沙彌,遂專心禮占察懺法,至四十七歲正月初一日,乃獲清凈輪相,得比丘戒。 已前: 約有戒論退為出家優婆塞,成時、性旦並受長期八戒。 約無戒論自誓受三皈、五戒。長期八戒,菩薩戒少分。 授比丘戒緣,第四心境相應。 或心不當境、或境不稱心、或心境俱不相應;並非法故。 問:若已破四重戒者,猶得再受比丘戒耶? 答:在家之人,或破五戒、八戒中四重。出家之人,或破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戒中四重;併名邊罪。若依小乘律,不得重受。若依梵網經;雖通懺悔,須以得見相好為期。今依占察經懺法,則以得清凈輪相為期也。占察經云:「未來之時,若在家、若出家眾生等,欲求受清凈妙戒,而先已作增上重罪,(即是邊罪)不得受者,亦當如上修懺悔法。令其至心,得身口意善相已;即可應受」。 問:古代禪宗大德,居山之時,則以三條篾、一把鋤為清凈自活。領眾之時,又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為清規;皆與律制相背,是何故耶? 答:古代禪宗大德,嚴凈毗尼,宏范三界者,如遠公、智者等是也。其次,則舍微細戒,唯護四重;但決不敢自稱比丘、不敢輕視律學。唯自愧未能兼修,以為漸德耳。昔有人問壽昌禪師云:「佛制比丘不得掘地損傷草木。今何自耕自種」?答云:「我輩只是悟得佛心,堪傳佛意,指示當機,令識心性耳。若以正法格之,僅可稱剃髮居士,何敢當比丘之名耶」?又問:「設令今時有能如法行持比丘事者,師將何以視之」?答云:「設使果有此人、當敬如佛、待以師禮」。我輩非不為也,實未能也。又紫柏大師,生平一粥一飯,別無雜食。脅不著席四十餘年;猶以未能持微細戒,故終不敢為人授沙彌戒及比丘戒。必不得已則授五戒法耳。嗟乎!從上諸祖,敬視律學如此,豈敢輕之;若輕律者,定屬邪見,非真實宗匠也(以上依蕅益大師文挈錄)。 上列十章,未依次第;又以匆促撰錄,或有文義未妥之處,俟後修正可也。------------盜戒釋相概略問答(1)------------ 緒言: 問:以何因故編輯是卷那? 答:昔嘗發願編輯《南山律在家備覽》,以卷帙繁重,未可急就,故先擷取盜戒戒相少分,輯為《問答》一卷,別以流通。 問:何故先輯此盜戒那? 答:道俗諸戒中,以盜戒戒相最為繁密。《僧祗律》釋盜戒文,有五卷。《十誦律》四卷。《善見律》三卷。南山、靈芝諸撰述中,述盜戒者亦有三卷。盜戒戒相既如是繁密,若欲護持,大非易事!《南山律》中,頗多警誥之文。今略引之。 《行事鈔》云:「性重之中,盜是難護。故諸部明述,余戒約略總述而已,及論此戒,各並三卷、五卷述之。必善加披括,方能免患。」又云:「盜戒相隱,極難分了,有心懷道者,細讀附事,深思乃知。」《戒本疏》云:「此戒人多潛犯,不謂重罪,但是粗心。故《善見》云:此第二戒事相難解,不得不曲碎解釋。其義理分別,汝當善思。論文如此,臨事可不勉那!」聖教明文,諄切若是。故先輯此戒相,亟為流通。俾未受者應知慎重,必須預習通利乃可受持(受盜戒後,一剎那頃,若有犯者,即結重罪。不以其未及學習,而加曲諒。故須預學也)。已受者,急宜細讀深思,勉力護持,未可潛犯。 問:古德亦有專輯「盜戒」別以流通耶? 答:有之。南山云:「有人別標此盜,用入私鈔。抑亦勸誡之意。」惜此私鈔久已佚失不傳耳。 問:今輯是卷,依何典籍為宗那? 答:專宗南山《行事鈔》及靈芝《資持記》,並參用南山《戒本疏》及靈芝《行宗記》民南山《鈔》與《疏》有互異者,今且專據《鈔》文。 問:今輯是卷,何以僅及概略未能詳盡那? 答:今為初機,且舉少分,粗示其概,以為著手研習之初階。若詳明戒相,廣引文證,紙數當十餘倍此,將來別輯《南山律在家備覽》,廣明其義,學者。幸進而披尋焉。 問:下文所云,掌理三寶物等,應唯屬於道眾、今輯是卷,既專被在家,云何複列是等諸緣那? 答:近今在家居士,亦有暫管護寺院者,又有任寺中會計、庶務諸職者。故應列入,以資參考。問:南山律義,雖雲分通大乘,然教限正屬小乘。若依小教,受五八戒者,固應奉此行持。若別受菩薩戒者,或可不拘是限那? 答:唐代賢首《梵網戒疏》釋初篇《盜戒》第六種類輕重門中,廣陳犯相,與南山《行事鈔》文大同。彼《疏》自設問答云:「問:凡此所引,多是小乘。云何得通菩薩性戒用?」答:「菩薩性戒共學,攝論明文。故得用也。」準是而言,若受菩薩戒中盜戒者,亦應奉此行持也。 釋相: 問:何謂盜戒那? 答:盜戒本有教名,或名曰劫——強力直奪故;或名曰偷竊——畏主覺知故;或名曰不與取——謂主不舍故。今名曰盜——非理侵損於人故。 前之二名,名則公私不同,義則兩不相攝,若不與取,雖是名通,然於義中,有非盜之濫,故廢前三名,唯標曰盜。既能概括劫與偷竊,復無非盜之濫也。盜是所觀之境,戒者能治之行,能所通舉,故曰盜戒。 問:今釋盜戒戒相,如何分門那? 答:南山《行事鈔》分為三大科:一所犯境,二成犯相,三開不犯。今依此科,分為三門如下—— 第一門:所犯境 問:何謂所犯境那? 答:凡六塵六大、有主之物、他所吝護者,皆所謂犯境。《戒本疏》中《隨文別釋》,至為繁廣。今不詳舉也。 第二門:成犯相 問:成犯相中,依何而釋相那? 答:南山《行事鈔》先總列六緣,復隨釋五種。先總列六緣者:一有主物,二有主想,三有盜心,四是重物,五興方便,六舉離處。復隨釋五種者,依前列犯緣次第解釋,唯不釋第五興方便,故僅有五種也。今依此科,分為五章如下 第一章:有主物 問:有主物中,如何分判那? 答:南山《行事鈔》分為三科:一三寶物,二人物,三非人及畜牲物。今依此科,分為三節如下。 第一節:三寶物 問:掌理三寶物應須如何人那? 答:南山《行事鈔》引《寶梁大集》等經云:「僧物難掌,佛法無主。我聽二種人掌三寶物:一阿羅漢;二須陀洹。所以爾者,諸餘比丘戒不具足,心不平等,不令是人為知事也。 更復二種:一能凈持戒識知業報,二畏後世罪有諸慚愧及以悔心。如是二人,自無瘡疣。護他人意,此事甚難等。」《鈔》又云:「若不精識律藏,善通用與者,並師心處分,多成盜損。」問:盜佛物者依何結罪那? 答:望守護主邊——結重罪;無守護主者,望斷施主福邊——結重罪。 問:盜法物者依何結罪那? 答:與盜佛物同。望守護主邊或望斷施主福邊一結重罪也。 問:舊經殘破應焚化那? 答:若焚化者——得重罪,如燒父母。不知有罪者——犯輕。南山《戒疏》云:「有人無識,燒毀破經,我今火凈,謂言得福。此妄思度。半揭捨身,著在明典。兩字除惑,亦列正經。何得焚除?失事在福也。」靈芝《資持記》云:「古云:如燒故經,安於凈處,先說是法因緣生偈已焚之。此乃傳謬,知出何文?引誤後生,陷於重逆。必有損像蠹經,凈處藏之可矣。」問:借他人經而不還者,應犯何罪那? 答:若因未還令主生疑者——中罪;若心決絕不還者重罪。------------盜戒釋相概略問答(2)------------ 問:盜僧物者依何結罪耶? 答:若有守護主餘人盜者,望守護主邊,結重;若主掌之人自盜者,亦犯重;若無守護主餘人盜僧物者,亦犯重。 問:盜僧物者與盜佛物法物同結重罪。然亦有所異那? 答:南山《行事鈔》云:「盜通三寶,僧物最重,隨損一毫,則望十方;凡聖一一結罪。」又《方等經》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所不救。」(靈芝釋云:我不救者,以佛威神不可加故。非捨棄也。) 問:於三寶物若互用者,應有罪那? 答:律中互用有種種,結罪亦有輕重,今略舉一二。如寺主互用三寶物,彼以好心,非入己故,謂言不犯,但依律應結重罪。若當分互用者,如本造釋迎,改作彌陀;本作般若,改作涅粱;本作僧房,改充車乘,應結小罪。 問:白衣入寺應與食耶? 答:若悠悠俗人見僧過者,應與食物;若在家二眾及識達俗士有入寺者,須說福食難消,非為慳吝。 第二節:人物 問:盜別人物中如何分判耶? 答:南山《行事鈔》中,約二主分為七種。文義甚繁,今不具舉。 問:物主有財物,令他人守護為作護主。若此財物被賊所竊,應令護主為償還耶? 答:若護主謹慎不懈,賊來私竊或強迫取,非是護主能禁之限者,物主不應令護主償還;若強征者物主犯重;倘護主懈慢為賊竊者,護主必須償之。若不償者護主犯重。 問:手執他人之物,不慎而誤破者,應令其償還耶? 答:不應令其償還。若強征者犯重 問:賊取財物已,物主應可奪還耶? 答:此事大須審慎,若盜者已作決定得物想,無論物主於己物已作棄捨心或未作棄捨心,皆不可奪,奪者犯重,因此物已屬賊故;若物主於己物已作棄捨心,無論盜者已作決定得物想或未作決定得物想,皆不可奪,奪者犯重,因先已舍,即非己物故。必須物主於己物未作棄捨心,盜者未作決定得物想,乃可奪還也。 第三節:非人及畜牲物 問:盜非人物者應犯何罪那? 答:有守護者,望守護主邊,結重罪;若無守護者,望非人邊,結中罪。 問:盜畜牲物者應犯何罪耶? 答:輕罪。 第二章:有主想 問:若欲詳釋此章應依何顯示耶? 答:應依境想缺緣等具如南山《鈔》《疏》中諸文廣明。 文繁義密,初機難解,今且從略。將來別輯《南山律在家備覽》,當於此義詳述之也。 第三章:有盜心 問)前雲寺主以好心互用三寶物而結重罪。是豈有盜心耶? 答:律列十種賊心,了曰黑暗心,愚教互用,正屬此類。靈芝《資持記》云:「望為三寶,故言好心。若論愚教,還是賊心。」 第四章:是重物 問:何謂重物耶? 答:依律盜五錢或值五錢物——結重罪,是為結罪之分限。 問:何謂五錢耶? 答:諸釋不同,《南山律》謂,攝護須急,即以隨國通用之五錢為準。如此土今時,應以五銅圓為準也。 第五章:舉離處 問:何謂舉離處耶? 答:欲盜物時,若所盜之物未離本處,屬己不顯。故須於離處時結其正罪也。 問:亦有物未離處即結犯耶? 答:盜戒成犯,雖約離處、然其離相,不必物離,故律中明離處義,以十門括示差別。今且略舉: 文書成明離處,約作字判斷即犯; 言教主明高處,約口斷即犯,以言辭誑惑取者是; 移標相明離處,即今丈尺度量之物; 墮籌明離處,若計數籌若分物籌是; 異色明離處,若破若燒若埋若壞色皆屬此類; 轉齒明離處,以盜心移轉賭具。 如是等皆統名曰離處也。------------盜戒釋相概略問答(3)------------ 第三門開不犯問:何謂不犯耶? 答:律有五種,皆謂無盜心也。一與想,意謂他與也;二己有想,謂非他物也;三糞掃想,謂無主也;四暫取想,即持還也;五親厚意,無彼此也。 問:何謂親厚耶? 答:律有七法:一難作能作;二難與能與;三難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護藏;六遭苦不舍;七貧賤不輕。能行是七法者,是善親友也。 《盜戒釋相概略問答》竟 後跋: 發心學律以來,忽忽二十一載。衰老日甚,學業未就。令擷取南山、靈芝撰述中詮釋盜戒戒相少分之義。輯為《盜戒戒相概略問答》一卷。義多缺略,未盡持犯之旨。後此賡續當復何日?因錄太賢、藕益二師遺偈附於卷未,用自策勵焉! 歲集己卯殘暑沙門一音時年六十居永春蓬峰 唐代太賢法師偈 勇士交陣死如歸,丈夫向道有何辭? 初入恆難永無易,由難若退何劫成! 丈夫欲取三界王,當揮智劍斷眾魔。 吾於苦海誓無畏,莊嚴戒筏攝諸方。 明代藕益大師偈 日輪挽作鏡,海水挹作盆, 照我忠義膽,浴我法臣魂。 九死心不悔,塵劫願猶存。 為檄虛空界,何人共此輪。 本文一九三九年八月作於福建永春普濟寺。------------放生與殺生之果報------------ 今日與諸君相見。先問諸君(一)欲延壽否?(二)欲愈病否?(三)欲免難否?(四)欲得子否?(五)欲生西否? 倘願者。今有一最簡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 古今來,關於放生能延壽等之果報事迹甚多。今每門各舉一事,為諸君言之。 一、延壽 張從善,幼年,嘗持活魚,刺指痛甚。自念我傷一指,痛楚如是。群魚剔腮剖腹,斷尾剖鱗,其痛如何?特不能言耳。遂盡放之溪中,自此不復傷一物,享年九十有八。 二、愈病 杭州葉洪五,九歲時,得惡夢,驚寤,嘔血滿床,久治不愈。先是彼甚聰穎,家人皆愛之,多與之錢,已積數千緡。至是,其祖母指錢曰:『病至不起,欲此何為?』儘其所有,買物放生,及錢盡,病遂全愈矣。 三、免難 嘉興孔某,至一親戚家。留午餐,將殺雞供饌。孔力止之,繼以誓,遂止。是夕宿其家,正搗米,懸石杵於朽梁之上。孔卧其下。更余、已眠。忽有雞來啄其頭,驅去復來,如是者三。孔不勝其擾,遂起覓火逐之。甫離席,而杵墜,正在其首卧處。孔遂悟雞報恩也。每舉以告人,勸勿殺生。 四、得子 杭州、楊墅廟,甚有靈感。紹興人倪玉樹,赴廟求子。願得子日,殺豬羊雞鵝等謝神。夜夢神告曰,汝欲生子,乃立殺願何耶?倪叩首乞示。神曰:爾欲有子,物亦欲有子也。物之多子者莫如魚蝦螺等,爾盍放之!倪自是見魚蝦螺等,即買而投之江。後果連產五子。 五、生西 湖南張居士,舊業屠,每早宰豬,聽鄰寺曉鐘聲為準。一日忽無聲。張問之,僧云:夜夢十一人乞命,謂不鳴鐘可免也。張念所欲宰之豬,適有十一子。遂乃感悟。棄屠業,皈依佛法。勤修十餘年,已得神通,知去來事。預告命終之日,端坐而逝。經謂上品往生,須慈心不殺,張居士因戒殺而得往生西方,決無疑矣。 以上所言,且據放生之人今生所得之果報。若據究竟而言,當來決定成佛。因佛心者,大慈悲是,今能放生,即具慈悲之心,能植成佛之因也。 放生之功德如此。則殺生所應得之惡報,可想而知,無須再舉。因殺生之人,現生即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命終之後,先墮地獄、餓鬼、畜生,經無量劫、備受眾苦。地獄、餓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於畜生中,即常常有怨仇返報之事。昔日殺牛羊豬雞鴨魚蝦等之人,即自變為牛羊雞鴨魚蝦等。昔日被殺之牛羊豬雞鴨魚蝦等,或變為人,而返殺害之。此是因果報應之理,決定無疑,而不能倖免者也。 既經無量劫,生三惡道,受報漸畢。再生人中,依舊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以後須再經過多劫,漸種善根,能行放生戒殺諸善事,又能勇猛精勤懺悔往業,乃能漸離一切苦難也。 抑余又有為諸君言者。上所述殺牛羊豬雞鴨魚蝦,乃舉其大者而言。下至極微細之蒼蠅蚊蟲臭蟲跳蚤蜈蚣壁虎蟻子等,亦決不可害損。倘故意殺一蚊蟲,亦決定獲得如上所述之種種苦報。斷不可以其物微細而輕忽之也。 今日與諸君相見,余已述放生與殺生之果報如此苦樂不同。惟願諸君自今以後,力行放生之事,痛改殺生之事。余嘗聞人云:泉州近來放生之法會甚多,但殺生之家猶復不少。或有一人茹素,而家中男女等仍買雞鴨魚蝦等之活物任意殺害也。願諸君於此事多多注意。自己既不殺生,亦應勸一切人皆不殺生。況家中男女等,皆自己所親愛之人,豈忍見其故造殺業,行將備受大苦,而不加以勸告阻止耶?諸君勉旃,願悉聽受余之忠言也。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三年六月七日在泉州大開元寺講------------敬三寶------------ 三寶者,佛法僧也。其義甚廣,今惟舉其少分之義耳。 今言佛者,且約佛像而言,如木石等所雕塑及紙畫者也。 今言法者,且約經律論等書冊而言,或印刷或書寫也。 今言僧者,且約當世凡夫僧而言,因菩薩羅漢等附入敬佛門也。 第一 敬佛 略舉常人所應注意者數條 禮佛時宜洗手漱口,至誠恭敬,緩緩而拜,不可急忙,寧可少拜,不可草率。佛幾清潔,供香端直,供佛之物,以烹調精美人所能食者為宜。今多以食物之原料及罐頭而供佛者殊為不敬,蕅益大師大悲咒行法中曾痛斥之。又供佛宜在午前,不宜過午也。供水果亦宜午前。供水宜捧奉式。供花,花瓶水宜常換。 紙畫之佛像,不可僅以綾裱,恐染蠅糞等穢物也(少蠅者或可)。宜裝入玻璃鏡中。 木石等雕塑者,小者應入玻璃龕中,大者應作寶蓋罩之,並須常拂拭像上之塵土。 凡大殿及供佛之室中,皆不宜踞坐笑談。如對於國王大臣乃至賓客之前尚應恭敬,慎護威儀,何況對佛像耶!不可佛前晒衣服,宜偏側。不得在殿前用夜壺水澆花。若卧室中供佛像者,眠時應以凈布遮障。 第二 敬法 略舉常人所應注意者數條 讀經之時,必須洗手漱口拭幾,衣服整齊,威儀嚴肅,與禮佛時無異。蕅益大師云:展卷如對活佛,收卷如在目前,千遍萬遍,寤寐不忘,如是乃能獲讀經之實益也。 對於經典應十分恭敬護持,萬不可令其污損。又翻篇時宜以指腹輕輕翻之,不可以指爪劃,又不應折角,若欲記志,以紙片夾入可也。 若經典殘缺者亦不可燒。卧室中几上置經典者,眠時應以凈布蓋之。 ┌禮佛——多少不拘。 │贊佛——經偈或天上天下無如佛等,阿彌陀佛身金色等, 附每日誦經時儀式┤爐香乍爇不是贊佛。 │供養——願此香華雲等。 │讀經。 └迴向——不拘,或用我此普賢殊勝行等。 第三 敬僧 略舉常人所應注意者數條 凡剃髮披袈裟者,皆是釋迦佛子,在家人見之,應一例生恭敬心;不可分別持戒破戒。 若皈依三寶時,禮一出家人為師而作證明者,不可妄雲皈依某人。因所皈依者為僧,非皈依某一人,應於一切僧眾,若賢若愚,生平等心,至誠恭敬,尊之為師,自稱弟子。則與皈依僧伽之義,乃符合矣。 供養僧者亦爾。不可專供有德者,應於一切僧生平等心,普遍供之,乃可獲極大之功德也。專贈一人功德小,供眾者功德大。 出家人若有過失,在家人聞之,萬不可輕言。此為佛所痛誡者,最宜慎之。 以上已略言敬三寶義竟。茲附有告者,廈門泉州神廟甚多,在家人敬神,每用豬雞等物。豈知神皆好善而惡殺,今殺豬雞等物而供神,神不受享,又安能降福而消災耶。惟願自今以後,痛革此種習慣,凡敬神時,亦一例改用素食,則至善矣。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三年六月七日在泉州大開元寺講------------初發心者在家律要------------ 凡初發心人,既受三皈依,應續受五戒,倘自審一時不能全受者,即先受四戒、三戒、乃至僅受一二戒都可。在家居士既聞法有素,知自行檢點,嚴自約束,不蹈非禮,不敢輕率妄行,則殺生、邪淫、大妄語、飲酒之四戒,或可不犯。 惟有在社會上辦事之人,欲不破盜戒,為最不容易事。例如與人合買地皮房屋,與人合做生意,報稅納捐時,未免有以多數報少數之事。因數人合夥,欲實報,則人以為愚,或為股東反對者有之。又不知而犯與明知違背法律而故犯之事,如信中夾寄鈔票,與手寫函件取巧掩藏,當印刷物寄,均犯盜稅之罪。 凡非與而取,及法律所不許而取巧不納,皆有盜取之心跡及盜取之行為,皆結盜罪。 非但銀錢出入上,當嚴凈其心;即微而至於一草一木、寸紙尺線,必須先向物主明白請求,得彼允許,而後可以使用;不待許可而取用,不曾問明而擅動,皆有不與而取之心跡,皆犯盜取盜用之行為,皆結盜罪。 ①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二六年八月在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的開示記錄,後刊於一九二七年四月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之《林刊》。 ②三皈依:即「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以示對「佛法僧」的誠心歸依。 ③五戒:即佛教所規定的在家信徒所應終生遵守的五條戒條: 一、不殺生;二、不偷盔;三、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佛說無常經敘------------ 庚申之夏,余居錢塘玉泉龕舍,習根本說一切有部律。有誦三啟無常經之事數則。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七云:「佛言:『若苾芻來及五時者,應與利分。云何為五:一打犍椎時,二誦三啟無常經時,三禮制底時,四行籌時,五作白時。』」其餘數則,分注下文。又閱義凈南海寄歸內法傳,載誦三啟無常經之儀至詳(注一)。因以知是經為佛世諸大弟子所習誦者;或以是為日課焉。經譯於唐,其時流傳未廣,誦者蓋罕(注二)。宋元以來,始無道及之者。余懼其湮沒不傳,致書善友丁居士,勸請流通。居士贊喜,屬為之敘。竊謂是經流通於世,其利最普,願略述之。經中數說老病死三種法,不可愛,不光澤,不可念,不稱意。誦是經者,痛念無常,精進向道,其利一。正經文字,不逾三百,益以偈頌,僅千數十。文約義豐,便於持誦,其利二。佛許苾芻,惟誦是經,作吟詠聲(注三)。妙法稀有,梵音清遠,聞者喜樂(注四),其利三。此土葬儀誦經未有成軌;佛世之制,宜誦是經,毗柰耶藏(注五),本經附文,及內法傳(注六),皆詳言之,其利四。斬草伐木,大師所訶。築室之需,是不獲已。依律所載,宜誦是經;並說十善。不廢營作,毋傷仁慈(注七),其利五。是經附文,臨終方決,最為切要。修凈業者,所宜詳覽。若兼誦經,獲益彌廣。了知苦、空、無常、無我;方諸安養樂國,風鼓樂器,水注華間,所演法音,同斯微妙,其利六。生逢末法,去聖時遙;佛世芳規,末由承奉。幸有遺經,可資誦諷,每當日落黃昏,暮色蒼茫,吭聲哀吟,諷是經偈。逝多林山,窣堵波畔,流風遺俗,彷彿遇之,其利七。是經之要,略具於斯。惟願流通,普及含識。見者聞者,歡喜受持,共悟無常,同生極樂,廣度眾生,齊成佛道云爾。 是歲七月初二日大慈弘一沙門演音,撰於新城貝多山中。時將築室掩關,鳩工伐木。先夕誦無常經,是日草此序文,求消罪業。 注一:南海寄歸內法傳云:「神州之地,自古相傳,但知禮佛題名,多不稱揚贊德。何者?聞名但聽其名,罔識智之高下。讚歎具陳其德,乃體德之宏深。即如西方,制底畔睇,及常途禮敬,每於晡後或曛黃時,大眾出門,繞塔三匝。香華具設,並悉蹲踞。令其能者,作哀雅聲,明徹雄朗,贊大師德,或十頌,或二十頌。次第還入寺中,至常集處。既共坐定,令一經師,升師子座,讀誦少經。其師子座,在上座頭。量處度宜,亦不高大。所誦之經多誦三啟。乃是尊者馬鳴之所集置。初可十頌許,取經意而讚歎三尊。次述正經,是佛親說。讀誦既了,更陳十餘頌,論迴向發願。節段三開,故云三啟。經了之時,大眾皆雲蘇婆師多。蘇,即是妙。婆師多,是語;意欲贊經是微妙語。或雲娑婆度,義目善哉。經師方下,上座先起,禮師子座。修敬既訖,次禮聖僧座,還居本處。第二上座,准前理二處已,次禮上座,方局自位而坐。第三上座,准次同然,迄乎眾末。若其眾大,過三五人,余皆一時望眾起禮,隨情而去。斯法乃是東方聖耽摩立底國僧徒軌式。」 注二:日本沙門最澄顯戒論,開示大唐貢名出家不欺府官明據五十一,轉有當院行者趙元及,年三十五,貫京兆府雲陽縣龍雲鄉修德里,父貞觀為戶身無籍,誦無常經一卷等。 注三:根本說一切有部毗柰耶雜事卷第四云:「佛言苾芻,不應作吟詠聲,誦諸經法,及以讀經。請教白事,皆不應作。然有二事,依吟詠聲:一謂贊大師德,二謂誦三啟經;余皆不合。」 注四:根本說一切有部毗柰耶雜事卷第四云:「是時善和苾芻,作吟諷聲,贊誦經法。其音清亮,上徹梵天。時有無數眾生,聞其聲音,悉皆種植解脫分善根,乃至傍生稟識之類,聞彼聲者,無不攝耳,聽其妙音。後於異時,憍薩羅勝光大王,乘白蓮華象,與諸從者,於後夜時,有事出城,須詣余處。善和苾芻,於逝多林內,高聲誦經。於時象王,聞音愛樂,屬耳而聽,不肯前行。御者即便推鉤振足,象終不動。王告御者曰:可令象行!答言:大王!儘力驅前,不肯移足。未知此象意欲何之?王曰:放隨意去!彼即縱鉤,便之給園,於寺門外,攝耳聽聲。善和苾芻,誦經既了;便說四頌,而發願言:天阿蘇羅葯叉等,乃至隨所住處常安樂。時彼象王,聞斯頌已;知其經畢,即便搖耳舉足而行,任彼馳驅,隨鉤而去」。 注五:根本說一切有部,毗柰耶雜事卷第十八雲,佛言:「苾芻身死,應為供養!苾芻不知云何供養。佛言:應可焚燒。具壽鄔波離請世尊曰:如佛所說,於此身中,有八萬戶蟲,如何得燒?佛言:此諸蟲類,人生隨生,若死隨死;此無有過。身有瘡者,觀察無蟲,方可燒殯。欲燒殯時,無柴可得。佛言:可棄河中,若無河者,穿地埋之。夏中地濕,多有蟲蟻?佛言:於叢薄深處,令其北首,左脅而卧,以草稕支頭。若草若葉,覆其身上。送喪苾芻,可令能者,誦三啟無常經;並說伽他,為其咒願。」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十二云:「苾芻身死,應檢其屍。若無蟲者,以火焚燒。無暇燒者,應棄水中,或埋於地。若有蟲及天雨,應共輿棄空野林中,北首而卧,竹草支頭,以葉覆身,面向西望。當於殯處,誦無常經;復令能者,說咒願頌。喪事既訖,宜還本處。其捉屍者,連衣浴身,若不觸者,應洗足。」根本說一切有部毗柰耶卷第四十三云:「出尊者屍,香腸洗浴,置寶輿中。奏眾伎樂,幢幡滿路,香煙遍空。王及大臣,傾城士女,從佛及僧,送諸城外。至一空處,積眾香木,灌灑香油,以火焚之,誦無常經畢;取捨利羅置金瓶內,於四衢路側,建窣堵波。種種香華,及眾音樂,莊嚴供養,昔未曾有。」 注六:南海寄歸內法傳云:「然依佛教,苾芻亡者,觀知決死,當日舁向燒處,尋即以火焚之。當燒之時,親友咸萃,在一邊坐。或結草為坐;或聚土作台,或置磚石,以充坐物。令一能者,誦無常經,半紙、一紙,勿令疲久。然後各念無常,還歸住處。」 注七:根本說一切有部毗柰耶卷第二十七云:「佛告阿難陀,營作苾芻,所有行法,我今說之。凡授事入,為營作故,將伐樹時,於七八日前,在彼樹下,作曼荼羅,布列香華,設諸祭食,誦三啟經。耆宿苾芻,應作犄歌拏咒願,說十善道,讚歎善業;復應告語:若於此樹,舊住天神,應向余處,別求居止。此樹今為佛法僧寶,有所營作。過七八日已,應斬伐之。若伐樹時,有異相現者,應為讚歎施捨功德,說慳貪過。若仍現異相者,即不應伐。若無別相者,應可伐之。」又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九所載者,與此略同。------------持非時食戒者應注意日中之時------------ 持非時食戒者應注意日中之時比丘戒中有非時食戒,八關齋戒中亦有之。日中以後即不可食。又依《僧祗律》,日正中時,名曰時非時,若食亦得輕罪。故知進食必在日中以前也。 日中之時,俗稱曰正午。常人每月日晷儀置於日光之下,俟日晷儀標影恰至正午,即謂是為日中之時。因即校正鐘錶,以此時為十二點鐘也。然以此方法常常核對,則發見可懷疑者二事。一者,雖自置極精良正確之鐘表,常儘力與日晷儀核對,其正午之時每與日晷儀參差少許,不能符合。二者,各都市城邑之標準時鐘,如上海江海關、大自鳴鐘等,其正午之時,亦每見其或遲或早,茫無一定也。今說明其理由如下: 依近代天文學者言,普通紀日之法皆用太陽,而地球軌道原非平圓,故日之視行有盈縮,而太陽日之長短亦因是參差不齊。泰西曆家以其不便於用,爰假設一太陽,即用真太陽之平均視行為視行,稱之曰平太陽。平太陽中天時謂之平午。校對鐘錶者即依此時為十二點鐘。若真太陽中天時,則謂之視午。就平午與視午相合或相差者大約言之,每年之中,惟有四天平午,與視午大致相合,余均有差。相差最多者,平午比視午或早十五分或遲十六分。其每日相差之詳細分秒,皆載在吾國教育部中央觀象台所頒發之曆書中。 若能了解以上之義,於昔所懷疑者自能法釋。因鐘錶每日有固定同一之遲速,決不允許參差,而真太陽日之長短,則參差不齊。故不能以真太陽之視午而校正鐘錶,恆定是為十二點鐘也。其各都市城邑之標準時鐘皆據平午,以教育部曆書核對即可瞭然。 吾人持非時食戒者,當依真太陽之視午而定日中食時之標準,決不可誤據平午而過時也,至於如何校正鐘錶可各任自意。或依平午者,宜購求教育部曆書核對,即可知每日視午之時。若如是者,倘自置精良正確之鐘表,則可不必常常校對撥動。否則仍依舊法,以日晷儀之正午而校正鐘錶,恆定是為十二點鐘,此亦無妨。但須常常核對日暑儀,常常撥動鐘錶時針。因如前所說真太陽日之長短參差不齊,未能如鐘錶每日有固定同一之遲速也。又近代天文學者以種種之理由,而斥日晷儀所測得者未能十分正確。此說固是,但其差舛甚微,無足計也。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四一年夏作於晉江福林寺------------南閩十年之夢影(1)------------ 我一到南普陀寺,就想來養正院和諸位法師講談講談,原定的題目是『余之懺悔』,說來話長,非十幾小時不能講完;近來因為講律,須得把講稿寫好,總抽不出一個時間來,心裡又怕負了自己的初願,只好抽出很短的時間,來和諸位談談,談我在南閩十年中的幾件事情! 我第一回到南閩,在一九二八年的十一月,是從上海來的。起初還是在溫州,我在溫州住得很久,差不多有十年光景。 由溫州到上海,是為著編輯護生畫集的事,和朋友商量一切;到十一月底,才把護生畫集編好。 那時我聽人說:尤惜陰居士也在上海。他是我舊時很要好的朋友,我就想去看一看他。一天下午,我去看尤居士,居士說要到暹羅國去,第二天一早就要動身的。我聽了覺得很喜歡,於是也想和他一道去。 我就在十幾小時中,急急地預備著。第二天早晨,天還沒大亮,就趕到輪船碼頭,和尤居士一起動身到暹羅國去了。從上海到暹羅,是要經過廈門的,料不到這就成了我來廈門的因緣。十二月初,到了廈門,承陳敬賢居士的招待,也在他們的樓上吃過午飯,後來陳居士就介紹我到南普陀寺來。那時的南普陀,和現在不同,馬路還沒有建築,我是坐著轎子到寺里來的。 到了南普陀寺,就在方丈樓上住了幾天。時常來談天的,有性願老法師、芝峰法師……等。芝峰法師和我同在溫州,雖不曾見過面,卻是很相契的。現在突然在南普陀寺晤見了,真是說不出的高興。 我本來是要到暹羅去的,因著諸位法師的挽留,就留滯在廈門,不想到暹羅國去了。 在廈門住了幾天,又到小雲峰那邊去過年。一直到正月半以後才回到廈門,住在閩南佛學院的小樓上,約莫住了三個月工夫。看到院裡面的學僧雖然只有二十幾位,他們的態度都很文雅,而且很有禮貌,和教職員的感情也很不差,我當時很讚美他們。 這時芝峰法師就談起佛學院里的課程來。他說: 「門類分得很多,時間的分配卻很少,這樣下去,怕沒有什麼成績吧?」 因此,我表示了一點意見,大約是說: 「把英文和算術等刪掉,佛學卻不可減少,而且還得增加,就把騰出來的時間教佛學吧!」 他們都很贊成。聽說從此以後,學生們的成績,確比以前好得多了! 我在佛學院的小樓上,一直住到四月間,怕將來的天氣更會熱起來,於是又回到溫州去。 第二回到南閩,是在一九二九年十月。起初在南普陀寺住了幾天,以後因為寺里要做水陸,又搬到太平岩去住。等到水陸圓滿,又回到寺里,在前面的老功德樓住著。 當時閩南佛學院的學生,忽然增加了兩倍多,約有六十多位,管理方面不免感到困難。雖然竭力的整頓,終不能恢復以前的樣子。 不久,我又到小雪峰去過年,正月半才到承天寺來。 那時性願老法師也在承天寺,在起草章程,說是想辦什麼研究社。 不久,研究社成立了,景象很好,真所謂「人才濟濟」,很有一種難以形容的盛況。現在妙釋寺的善契師,南山寺的傳證師,以及已故南普陀寺的廣究師……都是那時候的學僧哩! 研究社初辦的幾個月間,常住的經懺很少,每天有工夫上課,所以成績卓著,為別處所少有。 當時我也在那邊教了兩回寫字的方法,遇有閑空,又拿寺里那些古版的藏經來整理整理,後來還編成目錄,至今留在那邊。這樣在寺里約莫住了三個月,到四月,怕天氣要熱起來,又回到溫州去。 一九三一年九月,廣洽法師寫信來,說很盼望我到廈門去。當時我就從溫州動身到上海,預備再到廈門;但許多朋友都說:時局不大安定,遠行頗不相宜,於是我只好仍回溫州。直到轉年(即一九三二年)十月,到了廈門,計算起來,已是第三回了! 到廈門之後,由性願老法師介紹,到山邊岩去住;但其間妙釋寺也去住了幾天。 那時我雖然沒有到南普陀來住;但佛學院的學僧和教職員,卻是常常來妙釋寺談天的。 一九三三年正月廿一日,我開始在妙釋寺講律。 這年五月,又移到開元寺去。 當時許多學律的僧眾,都能勇猛精進,一天到晚的用功,從沒有空過的工夫;就是秩序方面也很好,大家都嘖嘖的稱讚著。 有一天,已是黃昏時候了!我在學僧們宿舍前面的大樹下立著,各房燈火發出很亮的光;誦經之聲,又復朗朗入耳,一時心中覺得有無限的歡慰!可是這種良好的景象,不能長久的繼續下去,恍如曇花一現,不久就消失了。但是當時的景象,卻很深的印在我的腦中,現在回想起來,還如在大樹底下目睹一般。這是永遠不會消滅,永遠不會忘記的啊! 十一月,我搬到草庵來過年。------------南閩十年之夢影(2)------------ 一九三四年二月,又回到南普陀。 當時舊友大半散了;佛學院中的教職員和學僧,也沒有一位元認識的! 我這一回到南普陀寺來,是准了常惺法師的約,來整頓僧教育的。後來我觀察情形,覺得因緣還沒有成熟,要想整頓,一時也無從著手,所以就作罷了。此後並沒有到閩南佛學院去。 講到這裡,我順便將我個人對於僧教育的意見,說明一下: 我平時對於佛教是不願意去分別哪一宗、哪一派的,因為我覺得各宗各派,都各有各的長處。 但是有一點,我以為無論哪一宗哪一派的學僧,卻非深信不可,那就是佛教的基本原則,就是深信善惡因果報應的道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同時還須深信佛菩薩的靈感!這不僅初級的學僧應該這樣,就是升到佛教大學也要這樣! 善惡因果報應和佛菩薩的靈感道理,雖然很容易懂;可是能徹底相信的卻不多。這所謂信,不是口頭說說的信,是要內心切切實實去信的呀! 咳!這很容易明白的道理,若要切切實實地去信,卻不容易啊! 我以為無論如何,必須深信善惡因果報應和諸佛菩薩靈感的道理,才有做佛教徒的資格! 須知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種因果報應,是絲毫不爽的!又須知我們一個人所有的行為,一舉一動,以至起心動念,諸佛菩薩都看得清清楚楚! 一個人若能這樣十分決定地信著,他的品行道德,自然會一天比一天地高起來! 要曉得我們出家人,就所謂『僧寶』,在俗家人之上,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品行道德,也要在俗家人之上才行! 倘品行道德僅能和俗家人相等,那已經難為情了!何況不如?又何況十分的不如呢?……咳!……這樣他們看出家人就要十分的輕慢,十分的鄙視,種種譏笑的話,也接連的來了…… 記得我將要出家的時候,有一位在北京的老朋友寫信來勸告我,你知道他勸告的是什麼,他說: 「聽到你要不做人,要做僧去……」 咳!……我們聽到了這話,該是怎樣的痛心啊!他以為做僧的,都不是人,簡直把僧不當人看了!你想,這句話多麼厲害呀! 出家人何以不是人?為什麼被人輕慢到這地步?我們都得自己反省一下!我想:這原因都由於我們出家人做人太隨便的緣故;種種太隨便了,就鬧出這樣的話柄來了。 至於為什麼會隨便呢?那就是由於不能深信善惡因果報應和諸佛菩薩靈感的道理的緣故。倘若我們能夠真正生信,十分決定的信,我想就是把你的腦袋斫掉,也不肯隨便的了! 以上所說,並不是單單養正院的學僧應該牢記,就是佛教大學的學僧也應該牢記,相信善惡因果報應和諸佛菩薩靈感不爽的道理! 就我個人而論,已經是將近六十的人了,出家已有二十年,但我依舊喜歡看這類的書!——記載善惡因果報應和佛菩薩靈感的書。 我近來省察自己,覺得自己越弄越不像了!所以我要常常研究這一類的書:希望我的品行道德,一天高尚一天;希望能夠改過遷善,做一個好人;又因為我想做一個好人,同時我也希望諸位都做好人! 這一段話,雖然是我勉勵我自己的,但我很希望諸位也能照樣去實行! 關於善惡因果報應和佛菩薩靈感的書,印光老法師在蘇州所辦的弘化社那邊印得很多,定價也很低廉,諸位若要看的話,可托廣洽法師寫信去購請,或者他們會贈送也未可知。 以上是我個人對於僧教育的一點意見。下面我再來說幾樣事情: 我於一九三五年到惠安凈峰寺去住。到十一月,忽然生了一場大病,所以我就搬到草庵來養病。 這一回的大病,可以說是我一生的大紀念! 我於一九三六年的正月,扶病到南普陀寺來。在病床上有一隻鍾,比其他的鐘總要慢兩刻,別人看到了,總是說這個鐘不準,我說: 「這是草庵鍾。」 別人聽了「草庵鍾」三字還是不懂,難道天下的鐘也有許多不同的么?現在就讓我詳詳細細的來說個明白: 我那一回大病,在草庵住了一個多月。擺在病床上的鐘,是以草庵的鐘為標準的。而草庵的鐘,總比一般的鐘要慢半點。 我以後雖然移到南普陀,但我的鐘還是那個樣子,比平常的鐘慢兩刻,所以「草庵鍾」就成了一個名詞了。這件事由別人看來,也許以為是很好笑的吧!但我覺得很有意思!因為我看到這個鐘,就想到我在草庵生大病的情形了,往往使我發大慚愧,慚愧我德薄業重。 我要自己時時發大慚愧,我總是故意地把鍾改慢兩刻,照草庵那鐘的樣子,不止當時如此,到現在還是如此,而且願盡形壽,常常如此。 以後在南普陀住了幾個月,於五月間,才到鼓浪嶼日光岩去。十二月仍回南普陀。 到今年一九三七年,我在閩南居住,算起來,首尾已是十年了。 回想我在這十年之中,在閩南所做的事情,成功的卻是很少很少,殘缺破碎的居其大半,所以我常常自己反省,覺得自己的德行,實在十分欠缺! 因此近來我自己起了一個名字,叫「二一老人」。什麼叫「二一老人」呢?這有我自己的根據。 記得古人有句詩: 「一事無成人漸老。」 清初吳梅村(偉業)臨終的絕命詞有: 「一錢不值何消說。」 這兩句詩的開頭都是「一」字,所以我用來做自己的名字,叫做「二一老人」。 因此我十年來在閩南所做的事,雖然不完滿,而我也不怎樣地去求他完滿了! 諸位要曉得:我的性情是很特別的,我只希望我的事情失敗,因為事情失敗、不完滿,這才使我常常發大慚愧!能夠曉得自己的德行欠缺,自己的修善不足,那我才可努力用功,努力改過遷善! 一個人如果事情做完滿了,那麼這個人就會心滿意足,洋洋得意,反而增長他貢高我慢的念頭,生出種種的過失來!所以還是不去希望完滿的好! 不論什麼事,總希望他失敗,失敗才會發大慚愧!倘若因成功而得意,那就不得了啦! 我近來,每每想到「二一老人」這個名字,覺得很有意味! 這「二一老人」的名字,也可以算是我在閩南居住了十年的一個最好的紀念!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在南普陀寺佛教養正院講------------新集受三皈五戒八戒法式凡例------------ 一、五戒八戒,當分屬於小乘;然欲秉受戒品,應發大菩提心。未可獨善一身,偏趣寂滅;雖開遮持犯,不異聲聞。而發心起行,宜同大士。清信之侶,幸其自勉! 二、皈戒功德,經論廣贊。泛言果報,局在人天;故須勤修凈行,期生彌陀凈土。宋靈芝元照律師所云:一者入道須有始,二者期心必有終。言有始者,即須受戒,專志奉持。今於一切時中,對諸塵境,常憶受體。著衣吃飯、行住坐卧,語默動靜,不可暫忘也。言其終者,謂歸心凈土,決誓往生也。以五濁惡世,末法之時,惑業深纏,慣習難斷。自無道力,何由修證?故釋迦出世五十餘年,說無量法。應可度者,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緣。因緣雖多,難為造入。惟凈土法門,是修行徑路;故諸經論,偏贊凈土。佛法滅盡,惟無量壽佛經,百年在世。十方勸贊,信不徒然。 三、受皈戒者,應於出家五眾邊受。(出家五眾者,苾芻、苾芻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然以從大僧受者(大僧者,苾芻、苾芻尼),為通途常例。必無其人,乃依他眾。(依成實論及大智度論,皆開自受八戒。靈芝濟緣記云:成智二論,並開自受,文約無師,義兼緣礙。靈峰云:受此八關齋法,須一出家人為作證明。不問大小兩乘五眾,但令畢世不非時食者,便可為師。設數里內決無其人,或可對經像前自誓秉受耳。) 四、受皈戒者,若依律制,應於師前,一一別受。其有多眾併合一時受者,蓋為難緣;非是通途之制。有部毗柰耶雜事云:如來大師將入涅槃,五百壯士願受皈戒,時阿難陀作如是念:「彼諸壯士,於世尊處一一別受近事學者,時既淹久,妨廢圓寂,我今宜請與彼一時受其學處」,准斯明文,若無難緣,未可承用。 五、受皈戒時,授戒者說,受者隨語。西國法式,惟斯一途。唐義凈三藏云:「准如聖教,及以相承,並悉隨師說受戒語,無有師說,直問能不,戒事非輕,無容造次」。(是編專宗有部,與他律論之說小有歧異,學者亦毋因是疑謗他宗;以各被一機,並契聖教也。) 六、諸餘經論有云:不能具受五戒者,一分、二分得受。若依薩婆多毗尼毗婆沙說:「謂不具受者,不得戒。彼云:問曰:凡受優婆塞戒,設不能具受五戒,若受一戒乃至四戒,受得戒不?答曰:不得。若不得者,有經說有少分優婆塞、多分優婆塞、滿分優婆塞,此義云何?答曰:所以作是說者,欲明持戒功德多少,不言有如是受戒法也。」靈峰亦云:「若四分、三分等,既未全受,但可攝入出世福業,未可名戒學也。」准斯而論,今人慾受戒者,當自量度。必謂力弱心怯,不堪致遠,未妨先受一分乃至四分,若不爾者,應具受持,乃可名為戒學。豈宜畏難,失其勝利。 七、今人乞師證明受皈依者,輒稱皈依某師。俗例相承,沿效莫返。循名核實,頗有未妥;以所皈依者為僧伽,非惟皈依某師一人故。靈峰云:「皈依僧者,則一切僧皆我師也。今世俗士,擇一名德比丘禮事之,竊竊然矜曰:吾某知識某法師門人也。彼知識法師者,亦竊竊然矜曰、彼某居士某宰官販依於我者也。噫!果若此,則應曰皈依佛、皈依法、結交一大德可也,可雲皈依僧也與哉!」故已受皈依者,於一切僧眾,若賢若愚,皆當尊禮為師,自稱弟子;未可驕慢,妄事分別。 八、今人受五戒已,輒爾披五條衣,手持坐具,壞濫制儀,獲罪叵測。依佛律制,必出家落髮已,乃授縵條衣。若五條衣,惟有大僧方許披服。今以白衣,濫同大僧,深為未可。(方等陀羅尼經云:在家二眾入壇行道,著無縫三衣。無縫,即是縵條,非五衣也。又成實論云:聽畜一禮懺衣,名曰缽吒。缽吒,即縵條也。據經論言:著縵條衣,亦可聽許;但准律部,無是明文,不著彌善。)若坐具者,梵言宜師但那。舊譯作泥師壇。此雲坐具,亦云卧具。惟大僧用,以襯氈席,防其污穢。此土敷以禮拜,蓋出訛傳。大僧持之,猶乖聖教;況在俗眾,誖亂甚矣。(義凈三藏云:尼師但那,本為襯替卧具,恐有所損,不擬余用。敷地禮拜,不見有文;故違聖言,誰代當罪。) 九、既受戒已;若犯上品重罪,即不可懺。若犯中品、下品輕罪,悉屬可悔。宜依律制,向僧眾前,發露說罪,罪乃可滅。豈可妄談實相,輕視作法。靈峰云:「說罪而不觀心,猶能決罪之流;倘談理而不發露,決難清罪之源。若必恥作法,而不肯奉行,則是顧惜體面,隱忍覆藏,全未了知罪性本空,豈名慧日!」又云:「世人正造罪時,實是大惡,不以為恥;向人發露,善中之善,反以為羞。甘於惡而苦於善,遂成惡中之惡,永無出期,顛倒愚痴。莫此為甚。」今於篇末,依有部律,酌定說罪之文。若承用時,未可鋪綴儀章,增減字句。是為聖制,不須僭易。 十、末世以來,受皈戒者,多宗華山三皈五戒正范。曲逗時機,是彼所長。惜其儀文,頗傷繁耨。靈峰受三皈五戒法,頗稱精要,承用者希,蓋可悵嘆!(陳熙願謂此法惟約受者自說,而略錄之;若師前受,仍依華山。尋繹斯言,實出臆斷,戒事法式,宜遵聖教,若以西土常規,自為略錄,別宗異制,偏尚繁文,是非溷餚,若為安可!恐懷先惑,聊復辨陳。)是編集錄,悉承有部。(具雲根本說一切有部。唐義凈三藏法師留學印度二十餘年,專攻此部。歸國已來,譯傳此部律文凡十九部,近二百卷。精確詳明,世稱新律。)宗彼律文,出其受法,簡捷明了,不逾數行。西土相傳,並依此制,匪曰泥古,且示一例,可用與否,願任後賢! 謹案:此凡例據民國二十三年十一月天津刻經處刻行本錄,若文鈔所載,則與此不同。------------征辨學律義八則------------ 問:我等受戒未能如法,將何以自解耶?若雲受戒未能如法決定不得戒者,有何明文作證耶? 答:今先解釋不得戒義: ┌一結界成就(作法界)。 ├二有能秉法僧(真實比丘)。 得比丘戒緣依羯磨錄┼三僧數滿足(十人、五人,戒凈解明)。 ├四界內盡集和合(非別眾)。 ├五有羯磨教法(如法誦作)。 └六資緣具足(三衣及缽)。 以上六緣,若闕一者,即不得戒。今則悉闕;故不得戒義,可以決定無疑。沙彌戒於師授前,應在僧中作單白羯磨;故前五緣皆同,亦應判為不得。 問:既知未能得比丘戒,應有何妥善之辦法耶? 答:今據拙見,擬定辦法,分為二事: 一勸令禮占察懺儀,求得比丘戒。蕅益大師云:「末世欲得凈戒,舍此占察輪相之法,更無別途」。大師即依此法而得比丘戒也。此事易知,今不詳述。 二於未得戒以前,為護法心,維持現狀,不令斷絕。令已受而未得者,學習比丘律。此事頗有疑問。後之辨釋,皆約此也。 以上所言二事,第一為根本之辦法;第二為維持現狀之辦法。此二事應同時並行,不可或闕。若唯有第二而無第一,則永遠無真實比丘出現。若唯有第一而無第二,則過渡時代之現狀不能維持;故須二事同時並行,乃為宜也。 問:非比丘,學比丘律,可有聖教作證耶? 將答此問,先須解釋非比丘三字。非比丘三類:一約沙彌(此非問者本意所在)。二約已受沙彌、比丘戒,而不如法不得戒者。(問者本意在此。以下答文,皆約此辨釋。文中亦有時指前後二類者,為是兼明,非正意也。)三約未曾受沙彌、比丘戒者。 答:若欲覓求律中有制未得戒者必須學比丘律之明文,乃不可能之事;但可引文以證非比丘而學比丘律無有賊住之過失。又可引文以證已受比丘戒而不如法不得戒之白衣,雖在僧中聞正式作羯磨者亦不成賊住;依此義判:已受而不如法不得戒之白衣,或亦可以學比丘律。即在僧中聞正式作羯磨者,亦似無大礙也。 問:前雲非比丘而學比丘律,無賊住過,有何文以為證耶? 答:靈芝律師資持記云:「問:『私習秉唱,未具忽聞;及未受前,曾披經律,因讀羯磨了知言義,成障戒否(即賊住)』?答:『准前後文,並論僧中正作,詐竊成障。安有讀文而成障戒』。古來高僧,多有在俗先披大藏。今時信士,多亦如之;若皆障戒,無乃太急。學者詳之。」又羯磨云:「二者,有人不得滿數應訶;謂若欲受大戒人。」靈芝律師濟緣記釋云:「謂沙彌受戒,或曾披律,或復重來,曉達如非。旁無訶者,所為不輕,聽自訶止。」曾披律者,既可求受大戒,足證無有賊住過矣。 問:前雲已受比丘戒而不如法不得戒之白衣,雌在僧中聞正式作羯磨者亦不成賊住,此言尤足令人駭異。有何明文以為證耶? 答:羯磨云:「三者,不得滿數不得訶者……白衣……」南山律祖疏云:「前十三難,有過障戒。此好白衣,受十具戒,雖並心凈,不妨加法參差不成,仍本名故」。今案:我等已受戒而不如法不得戒者,即屬此類;雖於僧中聞作羯磨,亦僅判為不得滿數不得訶。決不雲成賊住難,以無詐竊心故,而雲此好白衣也。 問:已受而不得戒之白衣,若聞僧中正式作羯磨而無賊住難者,何以說戒羯磨時遣沙彌出耶? 答:靈芝律師資持記云:「說戒遣未具者,恐生輕易,不論障戒;且如大尼亦遣,豈慮障戒耶?」 問:既不得沙彌、比丘戒,不堪為人世福田,虛消信施,罪果難逃耶? 答:南山律祖行事鈔云:「善見:檀越請比丘、沙彌雖未受具,亦入比丘數。涅槃:乃至未受十戒亦得受請。」靈芝律師資持記釋云:「論約法同(沙彌),經聽形同(出家優婆塞);無非皆為解脫出家,即堪受供」。故知不為解脫出家,雖是比丘,亦應雲虛消信施。若為解脫出家,雖優婆塞,亦堪為人世福田。 問:當來真實比丘出現,如法傳戒,即皆成為真實比丘,不須復雲維持現狀。當其時,若有未受比丘戒者,仍可引據前例而先學比丘律耶? 答:前文曾云:「為護法心,維持現狀不令斷絕,令已受而未得者學習比丘律」。因引諸文曲為證明。余蓋欲於過渡時代,勉強維持,冀延一線之傳也。若當來皆成真實比丘,不須復立維持現狀。即應依通途軌則,慎重其事。凡有未受比丘戒者,不須令其輒學律也。豈唯當來,即以現在而論,若未經受戒者,亦不須學。唯有已受戒而不如法不得戒者,乃可令其學律;若如是者,庶幾無大過乎? (按:文內多加著重圈,為易排版,從省。)------------律學要略(1)------------ 我出家以來,在江浙一帶並不敢隨便講經或講律,更不敢赴什麼傳戒的道場,其緣故是因個人感覺著學力不足。三年來在閩南雖曾講過些東西,自心總覺非常慚愧的。這次本寺諸位長者再三地喚我來參加戒期勝會,情不可卻,故今天來與諸位談談,但因時間匆促,未能預備,參考書又缺少,兼以個人精神衰弱,擬在此共講三天。今天先專為求授比丘戒者講些律宗歷史,他人旁聽,雖不能解,亦是種植善根之事。 為比丘者應先了知戒律傳入此土之因緣,及此土古今律宗盛衰之大概。由東漢至曹魏之初,僧人無歸戒之舉,唯剃髮而已。魏嘉平年中,天竺僧人法時到中土,乃立羯磨受法,是為戒律之始。當是時可算是真實傳授比丘戒的開始,漸漸達至繁盛時期。 大部之廣律,最初傳來的是十誦律,翻譯斯部律者,系姚秦時的鳩摩羅什法師,廬山凈宗初祖遠公法師亦竭力勸請讚揚。六朝時此律最盛於南方。其次翻譯的是四分律,時期和十誦律相去不遠,但遲至隋朝乃有人弘揚提倡,至唐初乃大盛。第三部是僧祇律,東晉時翻譯的,六朝時北方稍有弘揚者。劉宋時繼僧祇律後,有五分律,翻譯斯律之人,即是譯六十卷華嚴經者,文精而簡,道宣律師甚贊,可惜罕有人弘揚。至其後有有部律,乃唐武則天時義凈法師的譯著,即是西藏一帶最通行的律。當初義凈法師在印度有二十餘年的歷史,博學強記,貫通律學精微,非至印度之其他僧人所能及,實空前絕後的中國大律師。義凈回國,翻譯終畢,他年亦老了,不久即圓寂,以後無有人弘揚,可惜!可惜!此外諸部律論甚多,不遑枚舉。 關於有部律,我個人起初見之甚喜,研究多年;以後因朋友勸告即改研南山律,其原因是南山律依四分律而成,又稍有變化,能適合吾國僧眾之根器故。現在我即專就四分律之歷史大略說些。 唐代是四分律最盛時期,以前所弘揚的是十誦律,四分律少人弘揚;至唐初四分律學者乃盛,共有三大派:一相部律,依法礪律師為主;二南山律,以道宣律師為主;三東塔律,依懷素律師為主。法礪律師在道宣之前,道宣曾就學於他。懷素律師在道宣之後,亦曾親近法礪道宣二律師。斯律雖有三大派之分,最盛行於世的可算南山律了。南山律師著作浩如淵海,其中行事鈔最負盛名,是時任何宗派之學者皆須研行事鈔;自唐至宋,解者六十餘家,唯靈芝元照律師最勝,元照律師尚有許多其他經律的注釋。元照後,律學漸漸趨於消沉,罕有人發心弘揚。 南宋後禪宗益盛,律學更無人過問,所有唐宋諸家的律學撰述數千卷悉皆散失;迨至清初,惟存南山隨機羯磨一卷,如是觀之,大足令人興嘆不已!明末清初有蕅益見月諸大師等欲重興律宗,但最可憾者,是唐宋古書不得見。當時蕅益大師著述有毗尼事義集要,初講時人數已不多,以後更少;結果成績頹然。見月律師弘律頗有成績,撰述甚多,有解隨機羯磨者,毗尼作持,與南山頗有不同之處,因不得見南山著作故!此外尚有最負盛名的傳戒正范一部,從明末至今,傳戒之書獨此一部,傳戒尚存之一線曙光,惟賴此書;雖與南山之作未能盡合,然其功甚大,不可輕視;但近代受戒儀軌,又依此稍有增減,亦不是見月律師傳戒正范之本來面目了。 南宋至清七百餘年,關於唐宋諸家律學撰述,可謂無存;清光緒末年乃自日本請還唐宋諸家律書之一部份,近十餘年間,在天津已刊者數百卷。此外續藏經中所收尚未另刊者猶有數百卷。 今後倘有人發心專力研習弘揚,可以恢復唐代之古風,凡蕅益見月等所欲求見者今悉俱在;我們生此時候,實比蕅益見月諸大師幸福多多。 但學律非是容易的事情,我雖然學律近二十年,僅可謂為學律之預備,窺見了少許之門徑;再預備數年,乃可著手研究,以後至少須研究二十年,乃可稍有成績。奈我現在老了,恐不能久住世間,很盼望你們有人能發心專學戒律,繼我所未竟之志,則至善矣。 我們應知道:現在所流通之傳戒正范,非是完美之書,何況更隨便增減,所以必須今後恢復古法乃可;此皆你們的責任,我甚希望大家共同勉勵進行! 今天續講三皈、五戒、乃至菩薩戒之要略。 三皈、五戒、八戒、沙彌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比丘尼戒、菩薩戒等,就普通說,菩薩戒為大乘,余皆小乘,但亦未必盡然,應依受者發心如何而定。我近來研究南山律,內中有云:「無論受何戒法,皆要先發大乘心。」由此看來,哪有一種戒法專名為小乘的呢!再就受戒方法論,如:三皈、五戒、沙彌沙彌尼戒,皆用三皈依受;至於比丘比丘尼戒、菩薩戒,則須依羯磨文受;又如式叉摩那則是作羯磨與學戒法,不是另外得戒,與上不同。再依在家出家分之:就普通說,在家如三皈、五戒、八戒等,出家如沙彌比丘等,實而言之,三皈、五戒、八戒,皆通在家出家。諸位聽著這話,或當懷疑,今我以例證之,如:明靈峰蕅益大師,他初亦受比丘戒,後但退作三皈人,如是言之,只有三皈亦可算出家人。 又若單五戒亦可算出家人,因剃髮以後,必先受五戒,後再受沙彌戒,未受沙彌戒前,止是五戒之出家人。故五戒通於在家出家,有在家優婆塞、出家優婆塞之別;例如:明蕅益大師之大弟子成時性旦二師,皆自稱為出家優婆塞。成時大師為編輯凈土十要及靈峰宗論者,性旦大師為記錄彌陀要解者,皆是明末的高僧。 八戒何為亦通在家出家?藥師經中說:比丘亦可受八戒,比丘再受八戒為欲增上功德故。這樣看起來,八戒亦通於僧俗。 以上略判竟,以下一一分別說之。 三皈:不屬於戒,僅名三皈。三皈者: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未受以前必須要了解三皈道理,並非糊裡糊塗地盲從瞎說,如這樣子皆不得三皈。------------律學要略(2)------------ 所謂三寶有四種之別,一理體三寶,二化相三寶,三住持三寶,四一體三寶。盡講起來很深奧複雜,現在且專就住持三寶來說。三寶意義是什麼?佛,法,僧。所謂佛即形像,如:釋迦佛像、藥師佛像、彌陀佛像等;法即佛所說之經,如:法華經楞嚴經等,皆佛金口所流露出來之法;僧即出家剃髮受戒有威儀之人。以上所說佛、法、僧道理,可謂最淺近,諸位諒皆能明了吧。 皈依即迴轉的意義,因前背舍三寶,而今轉向三寶,故謂之皈依。但無論出家在家之人,若受三皈時,最重要點有二:第一要注意皈依三寶是何意義?第二當受三皈時,師父所說應當十分明白,或師父所講的話,全是文言不能了解,如是決不能得三皈;或隔離太遠,聽不明白亦不得三皈;或雖能聽到大致了解,其中尚有一二懷疑處,亦不得三皈。又正授之時,即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說,此最要緊,應十分注意;以後之「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是名三結,無關緊要;所以諸位發心受戒,應先了知三皈意義,又當正授時,要在先「皈依佛」等三語注意,乃可得三皈。 以上三皈說已。下說五戒。 五戒:就五戒言,亦要請師先為說明。五戒者:殺,盜,淫,妄,酒。當師父說明五戒意義時,切要用白話,淺近明了,使人易懂。受戒者聽畢,應先自思量如是諸戒能持否,若不能全持,或一,或二,或三,或四,皆可隨意;寧可不受,萬不可受而不持!且就殺生而論,未受戒者,犯之本應有罪,若已受不殺戒者犯之,則罪更加重一倍,可怕不可怕呢!你們試想一想,如果不能受持,勉強敷衍,實是自尋煩惱!據我思之: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不飲酒;諸位可先受這兩條最為穩當;至於殺與妄語,有大小之分,大者雖不易犯,小者實為難持;又五戒中最為難持的莫如盜戒,非於盜戒戒相研究十分明了之後,萬不可率爾而受。所以我盼望諸位對於盜戒一條緩緩再說,至要!至要!但以現在傳戒情形看起來,在這許多人眾集合場中,實際上是不能如上一一別受;我想現在受五戒時,不妨合眾總受五戒,俟受戒後,再自己斟酌取捨,亦未為不可;於自己所不能奉持的數條,可以在引禮師前或俗人前捨去,這樣辦法,實在十分妥當,在授者減麻煩,諸位亦可免除煩惱。另外還有一句要緊的話,倘有人懷疑於此大眾混雜擾亂之時,心中不能專一注想,或恐猶未得戒者,不妨請性願老法師或其他善知識,再為重授一次,他們當即慈悲允許。諸位!你們萬不可輕視三皈五戒!我有句老實話對諸位說:菩薩戒不是容易得的,沙彌戒及比丘戒是不能得的,無論出家或在家人所希望者,唯有三皈五戒,我們倘能得三皈五戒,那就是很好的了。因受持五戒,來生定可為人;既能持五戒,再說念阿彌陀佛名號,求生西方,臨終時定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豈不甚好。就我自己而論,對於菩薩戒是有名無實,沙彌戒及比丘戒決定未得;即以五戒而言,亦不敢說完全,止可謂為出家多分優婆塞而已這是實話。所以我盼望諸位要注意三皈五戒;當受五戒,應知於前說三皈正得戒體,最宜注意;後說五戒戒相為附屬之文,不是在此時得戒。又須請師先為說明五戒之廣狹;例如:飲酒一戒不唯不飲泉州酒店之酒,凡盡法界虛空界之戒緣境酒,皆不可飲。殺,盜,淫,妄,亦復如是。所以受戒功德普遍法界,實非人力所能思議。 寶華山見月律師所編三皈五戒正范,所有開示多用駢體文,聞者萬不能了解,等於虛文而已;最好請師譯成白話。此外我更附帶言之:近有為人授五戒者於不飲酒後加不吸煙一句,但這不吸煙可不必加入;應另外勸告,不應加入五戒文中。 以上說五戒畢,以下講八戒。 八戒:具雲八關齋戒。「關」者禁閉非逸,關閉所有一切非善事。「齋」是清的意思,絕諸一切雜想事。八關齋戒本有九條,因其中第七條包含兩條,故合計為八條。前五與五戒同,後三條是另加的。後加三者,即:第六,華香瓔珞香油塗身,這是印度美麗裝飾之風俗,我國只有花香,並無瓔珞等;但所謂香如吾國香粉、香水、香牙粉、香牙膏及香皂等,皆不可用。 第七,高勝床上坐,作倡伎樂故往觀聽。這就是兩條合為一條的;現略為分析:「高」是依佛制度,坐卧之床腳,最高不能超過一尺六寸;「勝」是指金銀牙角等之裝飾,此皆不可。但在他處不得已的時候,暫坐可開:佛制是專為自製的須結正罪,如別人已作成功的不是自製的,罪稍輕。作倡伎樂故往觀聽,音樂影戲等皆屬此條;所謂故往觀聽之「故」字要注意,於無意中偶然聽到或看見的不犯。以上高勝床上坐,作倡伎樂故往觀聽,共合為一條。受八關齋戒的人,皆不可為。 第八,非時食。佛制受八關齋戒後,自黎明至正午可食,倘越時而食,即叫做非時食。——即平常所說的「過午不食。」但正午後,不單是飯等不可食,如牛奶水果等均不可用。如病重者,於不得已中,可在大家看不到地方開食粥等。 受八關齋戒,普通於六齋日受;六齋日者,即:初八,十四,十五,甘三,及月底最後二日;倘能發心日日受,那是最好不過了。受時要在每天晨起時,期限以一日一夜——天亮時至夜,夜至明早。受八關齋戒後,過午不食一條,應從今天正午後至明日黎明時皆不可食。又八戒與菩薩戒比較別的戒有區別;因為八戒與菩薩戒,是頓立之戒。(但上說的菩薩戒,是局就梵網瓔珞等而說的;若依瑜伽戒本,則屬於漸次之戒。)這是什麼緣故呢?未受五戒、沙彌戒、比丘戒,皆可即受菩薩戒或八戒,故日頓立;若漸次之戒,必依次第,如先五戒,次沙彌戒,次比丘戒,層層上去的。以上所說八關齋戒,外江居士受的非常之多;我想閩南一帶,將來亦應當提倡提倡!若嫌每月六日太多,可減至一日或兩日亦無不可;因僅受一日,即有極大功德,何況六日全受呢! 沙彌戒:沙彌戒諸位已知道了吧?此乃正戒,共十條。其中九條同八戒,另加手不捉錢寶一條,合而為十。但手不捉錢寶一條,平常人不明白,聽了皆怕;不知此不捉錢寶是易持之戒,律中有方便辦法,叫做「說凈」,經過說凈的儀式後,亦可照常自己捉持:最為繁難者,是正戒十條外於比丘戒亦應學習,犯者結罪。我初出家時不曉得,後來學律才知道。這樣看起來,持沙彌戒亦是不容易的一回事。 沙彌尼戒:即女眾,法戒與沙彌同。------------律學要略(3)------------ 式叉摩那戒——梵語式叉摩那,此雲學法女;外江各叢林,皆謂在家貞女為式叉摩那,這是錯誤的。閩南這邊,那年開元寺傳戒時,對於貞女不稱式叉摩那,只用貞女之名,這是很通;平常人多不解何者為式叉摩那,我現在略為解釋一下: 哪一種人可以受式叉摩那戒呢?要已受沙彌尼戒的人於十八歲時,受式叉摩那法,學習二年,然後再受比丘尼戒;因為佛制二十歲乃可受戒,於十八歲時,再學二年正當二十歲。於二年學習時,僧作羯磨,與學戒法;二年學畢乃可受比丘尼戒;但式叉摩那要學三法:一學根本法——即四重戒。二學六法——染心相觸,盜減五錢,斷畜命,小妄語,非時食,飲酒。三學行法——大尼諸戒,及威儀。 此僅是受學戒法,非另外得戒,故與他戒不同。以下講比丘戒。 比丘戒:因時間很短,現在不能詳細說明,唯有幾句要緊話先略說之: 我們生此末法時代,沙彌戒與比丘戒皆是不能得的,原因甚多甚多!今且舉出一種來說,就是沒有能授沙彌戒比丘戒的人;若受沙彌戒,須二比丘授,比丘戒至少要五比丘授;倘若找不到比丘的話,不單比丘戒受不成,沙彌戒亦受不成。我有一句很傷心的話要對諸位講:從南宋迄今六七百年來,或可謂僧種斷絕了!以平常人眼光看起來,以為中國僧眾很多,大有達至幾百萬之概;據實而論,這幾百萬中,要找出一個真比丘,怕也是不容易的事!如此怎樣能受沙彌比丘戒呢?既沒有能授戒的人,如何會得戒呢?我想諸位聽到這話,心中一定十分掃興;或以為既不得戒,我們白吃辛苦,不如早些回去好,何必在此辛辛苦苦做這種極無意味的事情呢?但如此懷疑是大不對的:我勸諸位應好好地、鎮靜地在此受沙彌戒比丘戒才是!雖不得戒,亦能種植善根,兼學種種威儀,豈不是好;又若想將來學律,必先掛名受沙彌比丘戒,否則以白衣學律,必受他人譏評:所以你們在這兒發心受沙彌比丘戒是很好的! 這次本寺諸位長老喚我來講律學大意,我感著有種種困難之點;這是什麼緣故?比方我在這兒,不依據佛所說的道理講,一味地隨順他人顧惜情面敷衍了事,豈不是我害了你們嗎!若依實在的話與你們講,又恐怕因此引起你們的懷疑;所以我覺著十分困難。因此不得已,對於諸位分作兩種說法:(一)老實不客氣地,必須要說明受戒真相,恐怕諸位出戒堂後,妄自稱為沙彌或比丘,致招重罪,那是不得了的事情!我有種比方,譬如:泉州這地方有司令官等,不識相的老百姓亦自稱我是司令官,如司令官等聽到,定遭不良結果,說不定有槍斃之危險!未得沙彌比丘戒者,妄自稱為沙彌或比丘,必定遭惡報,亦就是這個道理。我為著良心的驅使,所以要對諸位說老實話。(二)以現在人情習慣看起來,我總勸諸位受戒,掛個虛名,受後俾可學律;不然,定招他人誹謗之虞;這樣的說,諸位定必明了吧。 更進一層說,諸位中若有人真欲紹隆僧種,必須求得沙彌比丘戒者,亦有一種特別的方法;即是如蕅益大師禮占察懺儀,求得清凈輪相,即可得沙彌比丘戒;除此以外,無有辦法。故蕅益大師云:「末世欲得凈戒,舍此占察輪相之法,更無別途。」因為得清凈輪相之後,即可自誓總受菩薩戒而沙彌比丘戒皆包括在內,以後即可稱為菩薩比丘。禮占察懺得清凈輪相,雖是極不容易的事,倘諸位中有真發大心者,亦可奮力進行,這是我最希望你們的。以下說比丘尼戒: 比丘尼戒:現在不能詳說。依據佛制,比丘尼戒要重覆受兩次;先依尼僧授本法,後請大僧正授,但正得戒時,是在大僧正授時;此法南宋以後已不能實行了。最後說菩薩戒。 菩薩戒:為著時間關係,亦不能詳說。現在略舉三事:(一)要有菩薩種性,又能發菩提心,然後可受菩薩戒。什麼是種性呢?就簡單來說,就是多生以來所成就的資格。所以當受戒時,戒師問:「汝是菩薩否?」應答曰:「我是菩薩!」這就是菩薩種性。戒師又問:「既是菩薩,已發菩提心否?」應答曰:「已發菩提心。」這就是發菩提心。如這樣子才能受菩薩戒。(二)平常人受菩薩戒者皆是全受;但依瓔珞本業經,可以隨身分受,或一或多;與前所說的受五戒法相同。(三)犯相重輕,依舊疏新疏有種種差別,應隨個人力量而行;現以例說,如:妄語戒,舊疏說大妄語乃犯波羅夷罪,新疏說,小妄語即犯波羅夷罪。至於起殺盜淫妄之心,即犯波羅夷,乃是為地上菩薩所制。我等凡夫是做不到的。 所謂菩薩戒雖不易得,但如有真誠之心,亦非難事;且可自誓受,不比沙彌比丘戒必須要請他人授;因為菩薩戒、五戒、八戒皆可自誓受,所以我們頗有得菩薩戒之希望! 今天律學要略講完,我想在其中有不妥當處或錯誤處,還請諸位原諒。最後我尚有幾句話:諸位在此受戒很好。在近代說,如外江最有名望的地方,雖有傳戒,實不及此地完備,這是這裡辦事很有熱心,很有精神,很有秩序,誠使我佩服,使我讚美。就以講律來說,此地戒期中講沙彌律、比丘戒本、梵網經,他方是難有的。幾年前泉州大開元寺於戒期中提倡講律,大家皆說是破天荒的舉動。本寺此次傳戒之美備,實與數年前大開元寺相同;並有露天演講,使外人亦有種植善根之機緣,誠辦事周到之處。本年天災頻仍,泉州亦不在例外,在人心慘痛、境遇蕭條的狀況中,本寺居然以極大規模,很圓滿地開戒,這無非是諸位長老及大護法的道德感化所及;我這次到此地,心實無限歡喜,此是實話,並非捧場;此次能碰著這大機緣與諸位相聚,甚慰衷懷,最後還要與諸位恭喜。------------泉州開元慈兒院講錄------------ 我到閩南,已有十年,來到貴院,也有好幾回,一回到院,都覺得有一番進步,這是使我很喜歡的。貴院各種課程,都有可觀,其最使我滿意讚歎的,就是早晚兩堂課誦。古語道:人身難得,佛法難聞。諸生倘非夙有善根,怎得來這裡讀書,又復得聞佛法哩!今這樣,真是好極了。諸生得這難得機緣,應各各起歡喜心,深自慶幸才是。 我今講本師釋迦牟尼佛在因地中為法捨身幾段故事給諸位聽,現在先引涅槃經一段來說。釋迦牟尼佛在無量劫前,當無佛法時代,曾作婆羅門,這位婆羅門,品格清高,與眾不同,發心訪求佛法。那時忉利天王在天宮瞧見,要試此婆羅門,有無真心,化為羅剎鬼,狀極兇惡,來與婆羅門說法,但是僅說半偈(印度古代的習慣以四句為一偈)。婆羅門聽了羅剎鬼所說的半偈很喜歡,要求羅剎再說後半偈,羅剎不肯。婆羅門力求,羅剎便向婆羅門道:「你要我說後半偈,也可以,你應把身上的血給我飲,身上的肉給我吃,才可許你。」婆羅門為求法故,即時答應道:「我甚願將我身上的血肉給你。」羅剎以婆羅門既然誠懇地允許,便把後半偈說給他聽。婆羅門得聞了後半偈,真覺心滿意足,不特自己歡喜,並且把這偈書寫在各處,遍傳到人間去。婆羅門在各處樹木山岩上書寫此四句偈後,為維持信用,便想應如何把自己肉血給羅剎吃呢?他就要跑上一棵很高很高的樹上,跳躍下來,自謂可以喪了身命,便將血肉給羅剎吃。羅剎那時,看婆羅門不惜身命求法,心中十分感動,當婆羅門在高處捨身躍下,未墜地時,羅剎便現了天王的原形把他接住,這婆羅門因得不死。羅剎原系忉利天王所化,欲試試婆羅門的,今見婆羅門求法如此誠懇,自然是十分歡喜讚歎。若在婆羅門因志求無上正法,雖棄捨身命亦何所顧惜呢!剛才所說:婆羅門如此求法困難,不惜身命。諸位現在不要捨身,而很容易的得聞佛法,真是大可慶幸呀! 還有一段故事,也是涅槃經上說。過去無量劫時候,釋迦牟尼佛,為一很窮困的人,當時有佛出世,見人皆先供養佛然後求法,己則貧窮無錢可供,他心生一計,願以身賣錢來供佛,就到大街上去賣自己的身體。當在大街上喊賣身時,恰巧遇一病人,醫生叫他每日應吃三兩人肉,那病人看見有人賣身,便十分歡喜,因向貧人說:「你每日給我三兩人肉吃,我可以給你五枚金錢!」這位窮人,聽了這話,與那病人商洽說:你先把五枚金錢拿來,我去買東西供養佛,求聞佛法,然後每日把我身上的肉割下給你吃。當時病人應允,即先付金錢。這窮人供佛聞法已畢,即天天以刀割身上的三兩肉給病人吃,吃到一個月,病才痊癒。當窮人每天割肉的時候,他常常念佛所說的偈,精神完全貫注在法的方面,竟如沒有痛苦,而且不久他的身體也就平復無恙了。這窮人因求法之故,發心做難行的苦行有如此勇猛。諸生現今在這院里求學,早晚皆得聞佛法,不但每日無須割去若干肉,而且有衣穿,有飯吃,這豈不是很難得的好機緣嗎? 再講一段故事,出於賢愚經。釋迦牟尼佛在因地時候,有一次身為國王,因厭惡終其身居於國王位,沒有什麼好處,遂發心求聞佛法。當時來了一位婆羅門,對這國王說:「王要聞法,可能把身體挖一千個孔,點一千盞燈來供養佛嗎?若能如此,便可為你說法。」那國王聽婆羅門這句話,便慨然對他說:「這有何難,為要聞法,情願舍此身命,但我現有些少國事未了,容我七天,把這國事交下著落,便就實行。」到第七天,國事辦完,王便欲在身上挖千個孔,點千盞燈,那時全國人民知道此事,都來勸阻。謂大王身為全國人民所依靠,今若這樣犧牲,全國人民將何所賴呢?國王說:「現在你們依靠我,我為你們做依靠,不過是暫時,是靠不住的,我今求得佛法,將來成佛,當先度化你們,可為你們永遠的依靠,豈不更好,請大家放心,切勿勸阻。」那時國王馬上就實行起來。呼左右將身上挖了一千孔,把油盛好,燈心安好,欣然對婆羅門說:「請先說法,然後點燈。」婆羅門答應,就為他說法。國王聽了,無限的滿足,便把身上一千盞燈,齊點起來,那時萬眾驚駭呼號。國王乃發大誓願道:「我為求法,來捨身命,願我聞法以後,早成佛道,以大智慧光普照一切眾生。」這聲音一發,天地都震動了,燈光晃耀之下,諸天現前,即問國王:「你身體如此痛苦,你心裡也後悔嗎?」國王答:「絕不後悔。」後來國王復向空中發誓言:「我這至誠求法之心,果能永久不悔,願我此身體即刻回復原狀。」話說未已,至誠所感,果然身上千個火孔,悉皆平復,並無些少創痕。剛才所說,聞法有如此艱難,諸生現在聞法則十分容易,豈不是諸生有大幸福嗎!自今以後,應該發勇猛精進心,勤加修習才是! 以前我曾居住開元寺好幾次,即住在貴院的後面,早晚聞諸生念佛念經很如法,音聲亦甚好聽,每站在房門外聽得高興。因各種課程固好,然其他學校也是有的,獨此早晚二堂課誦,是其他學校所無,而貴院所獨有的,此皆是貴院諸職教員善於教導,和你們諸位努力,才有這十分美滿的成績,我希望貴院,今後能夠繼續精進努力不斷的進步,規模益擴大,為全國慈兒院模範,這是我最後殷勤的希望。------------萬壽岩念佛堂開堂演詞------------ 萬壽岩念佛堂開堂演詞 今日萬壽禪寺念佛堂開堂,余得參末席,深為榮幸。近十數年來,閩南佛法日益隆盛,但念佛堂尚未建立,悉皆引為憾事。今由本寺住持本妙法師發願創建,開閩南風氣之先。大眾歡喜,嘆為希有。本妙法師英年好學,親近興慈法主講席已歷多載。於天台教義及凈土法門悉能貫通。故今本其所學,建念佛堂弘揚凈土,可謂法門之龍象,僧中之芬陀矣。 今念佛堂既已成立。而欲如法進行,維持永久,胥賴護法諸居士有以匡輔而助理之。 考江浙念佛堂規則,約分二端。一為長年念佛,二為臨時念佛。 長年念佛者,齋主供設延生或薦亡牌位,堂中住僧數人乃至數十人,每日念佛數次。 臨時念佛者,齋主或因壽誕或因保病或因薦亡,臨時念佛一日,乃至多日,此即是水陸經懺之變相。 以上二端中,長年念佛尚易實行。因規模大小可以隨時變通,勉力支援猶可為也。若臨時念佛,實行至為困難。因舊日習慣,惟尚做水陸誦經拜懺放焰口等。今遽廢此習慣,改為念佛,非易事也。 印光老法師文鈔中,屢言念佛勝於水陸經懺等。今略引之。與徐蔚如書云: 至於七中,及一切時,一切事,俱宜以念佛為主。何但喪期。以現今僧多懶惰,誦經則不會者多。而又其快如流,會而不熟亦不能隨念。縱有數十人,念者無幾。惟念佛則除非不發心,決無不能念之弊。又縱不肯念,一句佛號入耳經心,亦自利益不淺,此余決不提倡作余道場之所以也。 又復黃涵之書,數通中,皆言及此。文云: 至於保病薦亡,今人率以誦經拜懺做水陸為事。余與知友言,皆令念佛。以念佛利益。多於誦經拜懺做水陸多多矣。何以故?誦經則不識字者不能誦,即識字而快如流水,稍鈍之口舌亦不能誦,懶人雖能亦不肯誦,則成有名無實矣。拜懺做水陸亦可例推。念佛則無一人不能念者,即懶人不肯念,而大家一口同音念,彼不塞其耳,則一句佛號固已歷歷明明灌於心中,雖不念與念亦無異也。如染香人,身有香氣,非特欲香,有不期然而然者,為親眷保安薦亡者皆不可不知。又云:至於作佛事,不必念經拜懺做水陸,以此等事,皆屬場面,宜專一念佛,俾令郎等亦始終隨之而念,女眷則各於自室念之,不宜附於僧位之末。如是則不但尊夫人令眷實獲其益,即念佛之僧並一切見聞無不獲益也。凡作佛事,主人若肯臨壇,則僧自發真實心,倘主人以此為具文,則僧亦以此為具文矣。又云:做佛事一事,余前已詳言之,祈勿徇俗徒作虛套,若念四十九天佛,較誦經之利益多多矣。 又復周孟由昆弟書云: 做佛事,只可念佛,勿做別佛事,並令全家通皆懇切念佛,則於汝母,於汝等諸眷屬及親戚朋友,皆有實益。又云:請僧念七七佛甚好。念時,汝兄弟必須有人隨之同念。 統觀以上印光老法師之言,於念佛則儘力提倡,於做水陸誦經拜懺放焰口等,則雲決不提倡。又雲念佛利益多於誦經拜懺做水陸多多矣。又雲誦經拜懺做水陸有名無實。又雲念經拜懺做水陸等事皆屬場面。又雲徒作虛套。老法師悲心深切,再三誥誡,智者聞之,詳為審察,當知何去何從矣。廈門泉州諸居士,皈依印光老法師者甚眾。惟望懍遵師訓,努力勸導諸親友等,自今以後,決定廢止拜懺誦經做水陸等,一概改為念佛。若能如此實行,不惟閩南各寺念佛堂可以維持永久,而閩南諸邑人士信仰凈土法門者日眾,往生西方者日多,則皆現前諸居士勸導之功德也。幸各勉旃!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四年九月於廈門萬壽岩念佛堂所講------------凈宗問辨------------ 古德撰述,每設問答,遣除惑疑,翼贊凈土,厥功偉矣。宋代而後,迄於清初,禪宗最盛,其所致疑多原於此。今則禪宗漸衰,未勞攻破。而復別有疑義,盛傳當時。若不商榷,或致詿亂。故於萬壽講次,別述所見,冀息時疑。匪曰好辨,亦以就正有道耳。 問:當代弘揚凈土宗者,恆謂專持一句彌陀,不須復學經律論等,如是排斥教理,偏贊持名,豈非主張太過耶? 答:上根之人,雖有終身專持一句聖號者,而決不應排斥教理。若在常人,持名之外,須於經律論等隨力兼學,豈可廢棄。且如靈芝疏主,雖撰義疏盛讚持名,然其自行亦復深研律藏,旁通天台法相等,其明證矣。 問:有謂凈土宗人,率多拋棄世緣,其信然歟? 答:若修禪定或止觀或密咒等,須謝絕世緣,入山靜習。凈土法門則異於是。無人不可學,無處不可學,士農工商各安其業,皆可隨分修其凈土。又於人事善利群眾公益一切功德,悉應儘力集積,以為生西資糧,何可雲拋棄耶! 問:前雲修凈業者不應排斥教理拋棄世緣,未審出何經論? 答:經論廣明,未能具陳,今略舉之。觀無量壽佛經云: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如此三事,名為凈業,乃是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凈業正因。無量壽經云:發菩提心,修諸功德,殖諸德本,至心迴向,歡喜信樂,修菩薩行。大寶積經發勝志樂會云:佛告彌勒菩薩言:菩薩發十種心。一者、於諸眾生,起於大慈,無損害心。二者、於諸眾生,起於大悲,無逼惱心。三者、於佛正法,不惜身命,樂守護心。四者、於一切法,發生勝忍,無執著心。五者、不貪利養,恭敬尊重,凈意樂心。六者、求佛種智,於一切時,無忘失心。七者、於諸眾生,尊重恭敬,無下劣心。八者、不著世論,於菩提分,生決定心。九者、種諸善根,無有雜染,清凈之心。十者、於諸如來,舍離諸相,起隨念心。若人於此十種心中,隨成一心,樂欲往生極樂世界,若不得生,無有是處。 問:菩薩應常處娑婆,代諸眾生受苦。何故求生西方? 答:靈芝疏主初出家時,亦嘗堅持此見,輕謗凈業。後遭重病,色力痿羸,神識迷茫,莫知趣向。既而病瘥,頓覺前非,悲泣感傷,深自克責,以初心菩薩未得無生法忍。志雖洪大,力不堪任也。大智度論云:具縛凡夫有大悲心,願生惡世救苦眾生無有是處。譬如嬰兒不得離母。又如弱羽只可傳枝。未證無生法忍者,要須常不離佛也。 問:法相宗學者欲見彌勒菩薩,必須求生兜率耶? 答:不盡然也。彌勒菩薩乃法身大士,塵塵剎剎同時等遍。兜率內院有彌勒,極樂世界亦有彌勒,故法相宗學者不妨求生西方。且生西方已、並見彌陀及諸大菩薩,豈不更勝?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云:到已,即見阿彌陀佛、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觀自在菩薩、彌勒菩薩等。又阿彌陀經云:其中多有一生補處,其數甚多,非是算數所能知之,但可以無量無邊阿僧祇說。眾生聞者,應當發願,願生彼國。所以者何?得與如是諸上善人俱會一處。據上所引經文,求生西方最為殊勝也。故慈恩教主窺基大師曾撰阿彌陀經通贊三卷及疏一卷,普勸眾生同歸極樂,遺範具在,的可依承。 問:兜率近而易生,極樂遠過十萬億佛土,若欲往生不綦難歟? 答: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云:一剎那中,即得往生極樂世界。靈芝彌陀義疏云:十萬億佛土,凡情疑遠,彈指可到。十方凈穢同一心故,心念迅速不思議故。由是觀之,無足慮也。 問:聞密宗學者雲,若惟修凈土法門,念念求生西方,即漸漸減短壽命,終至夭亡。故修凈業者,必須兼學密宗長壽法,相輔而行,乃可無慮。其說確乎? 答:自古以來,專修凈土之人,多享大年,且有因念佛而延壽者。前說似難信也。又既已發心求生西方,即不須顧慮今生壽命長短,若顧慮者必難往生。人世長壽不過百年,西方則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智者權衡其間,當知所輕重矣。 問:有謂彌陀法門,專屬送死之教,若藥師法門,生能消災延壽,死則往生東方凈剎,豈不更善? 答:彌陀法門,於現生何嘗無有利益,具如經論廣明,今且述余所親聞事實四則證之,以息其疑。 一、瞽目重明。嘉興范古農友人戴君,曾卒業於上海南洋中學,忽爾雙目失明,憂鬱不樂。古農乃勸彼念阿彌陀佛,並介紹居住平湖報本寺,日夜一心專念。如是年余,雙目重明如故。此事古農為余言者。 二、沉痾頓愈。海鹽徐蔚如旅居京師,屢患痔疾,經久不愈。曾因事遠出,乘人力車磨擦顛簸,歸寓之後,痔乃大發,痛徹心髓,經七晝夜不能睡眠,病已垂危。因憶華嚴十迴向品代眾生受苦文,依之發願。後即一心專念阿彌陀佛,不久遂能安眠,醒後痔疾頓愈,迄今已十數年,未曾再發。此事蔚如嘗與印光法師言之。余復致書詢問,彼言確有其事也。 三、冤鬼不侵。四川釋顯真,又字西歸。在家時歷任縣長,殺戮土匪甚多。出家不久,即住寧波慈溪五磊寺,每夜夢見土匪多人,血肉狼藉,凶暴憤怒,執持槍械,向其索命。遂大恐懼,發勇猛心,專念阿彌陀佛,日夜不息,乃至夢中亦能持念。夢見土匪,即念佛號以勸化之。自是夢中土匪漸能和馴,數月以後,不復見矣。余與顯真同住最久,常為余言其往事,且嘆念佛功德之不可思議也。 四、危難得免。溫州吳璧華勤修凈業,行住坐卧,恆念彌陀聖號。十一年壬戌七月下旬,溫州颶風暴雨,牆屋倒壞者甚多。是夜璧華適卧牆側,默念佛號而眠。夜半,牆忽傾圯,磚礫泥土墜落遍身,家人疑已壓斃,相率奮力除去磚土,見璧華安然無恙,猶念佛號不輟。察其顏面以至肢體,未有毫髮損傷,乃大驚嘆,共感佛恩。其時余居溫州慶福寺,風災翌日,璧華親至寺中向余言之。璧華早歲奔走革命,後信佛法,於北京溫州杭州及東北各省儘力弘揚佛化,並主辦賑濟慈善諸事,臨終之際,持念佛號,諸根悅豫,正念分明。及大殮時,頂門猶溫,往生極樂,可無疑矣。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五年三月在萬壽岩講------------凈土法門大意------------ 今日在本寺演講,適值念佛會期。故為說修凈土宗者應注意的幾項。 修凈土宗者,第一鬚髮大菩提心。無量壽經中所說三輩往生者,皆鬚髮無上菩提之心。觀無量壽佛經亦云,欲生彼國者,應發菩提心。 由是觀之,惟求自利者,不能往生。因與佛心不相應,佛以大悲心為體故。 常人謂凈土宗惟是送死法門。(臨終乃有用)豈知凈土宗以大菩提心為主。常應抱積極之大悲心,發救濟眾生之宏願。 修凈土宗者,應常常發代眾生受苦心。願以一肩負擔一切眾生,代其受苦。所謂一切眾生者,非限一縣一省、乃至全世界。若依佛經說,如此世界之形,更有不可說不可說許多之世界,有如此之多故。凡此一切世界之眾生,所造種種惡業應受種種之苦,我願以一人一肩之力完全負擔。決不畏其多苦,請旁人分任。因最初發誓願,決定願以一人之力救護一切故。 譬如日。不以世界多故,多日出現。但一日出,悉能普照一切眾生。今以一人之力,負擔一切眾生,亦如是。 以上但云以一人能救一切,是橫說。若就豎說,所經之時間,非一日數日數月數年。乃經不可說不可說久遠年代,盡於未來,決不厭倦。因我願於三惡道中,以身為抵押品,贖出一切惡道眾生。眾生之罪未盡,我決不離惡道,誓願代其受苦。故雖經過極長久之時間,亦決不起一念悔心,一念怯心,一念厭心。我應生十分大歡喜心,以一身承當此利生之事業也。已上講應發大菩提心竟。 至於讀誦大乘,亦是觀經所說。修凈土法門者,固應誦阿彌陀經,常念佛名。然亦可以讀誦普賢行願品,迴向往生。因經中最勝者,華嚴經。華嚴經之大旨,不出普賢行願品第四十卷之外。此經中說,誦此普賢願王者,能獲種種利益,臨命終時,此願不離,引導往生極樂世界,乃至成佛。故修凈土法門者,常讀誦此普賢行願品,最為適宜也。 至於作慈善事業,乃是人類所應為者。專修念佛之人,往往廢棄世緣,懶作慈善事業,實有未可。因現生能作種種慈善事業,亦可為生西之資糧也。 ┌小乘、 ┌一勸大家應發大菩提心。否則他人將謂凈土法門是┤消極的、 就以上所說┤復勸常讀行願品,可以助發增長大菩提心。 │厭世的、 └至於作慈善事業尤要。 └送死的。 因既為佛徒,即應努力作利益社會種種之事業,乃若發心者,自無此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積極的。不起誤會。譏評。 關於凈土宗修持法,於諸書皆詳載,無俟贅陳。故惟述應注意者數事,以備諸君參考。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二年於十一月在廈門妙釋寺講------------勸念佛菩薩求生西方------------ 近印光法師嘗云:飛機炸彈大炮常常有,當此時應精進念佛菩薩名號。 ┌不應死者、可消災免難。 └若定業不可轉,應被難命終者,即可因此生西方。 以上法師之言,今略申說其意。 念佛(阿彌陀佛),常人惟知生西,但現生亦有利益。古德嘗依經論之義,謂念佛有十大利益。念觀世音名號,常人皆知現生獲益,故念佛菩薩可避飛機炸彈大炮,亦決定無疑。 常人見飛機來,惟知懼。空怕、何益。入地洞上山亦無益。惟有誠心念佛菩薩。 於十分危險時,念佛菩薩必懇切,容易獲感應。若欲免難,惟有勤念佛菩薩。 危險時須念,平日亦須念。因平日勤念,危險時更得力。 業有二種,以上且約不定業言。倘定業不可轉,必須被難命終者,雖為彈炮所傷、亦決定生西。 常人惟知善終(即因病)乃生西,但為彈炮所傷亦可生。因念佛菩薩誠,佛菩薩必來接引。無痛苦生西。 須知生西後,無苦但樂。衣食自然,居處美麗,常見佛菩薩聞法,乃最好之事。故被傷生西,可謂因禍得福。 無論何人,皆應求生西方。即現在不應死者,暫免災難,亦不能永久安樂。 娑婆苦。今生尚輕,前幾生更苦。此次苦尚輕,以後更苦。故欲十分安全,不可專顧目前暫時,必須放開遠大眼光,求生西方也。 若約通途教義言,應觀我身人身山河大地等皆虛妄不實,飛機炸彈大炮等亦當然空無所有。如常人所誦之心經金剛經等皆明此義。心經云: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若再詳言,應分為空假中三觀,復有次第一心之別。但吾人僅可解其義,若依此修觀則至困難,即勉強修之,遇境亦不得力。故印光法師勸人專修凈土法門也。因此法門易解,人人皆可實行。 故勸諸君須深信凈土法門。又須於印光法師前所說者,深信不疑,安心念佛菩薩名號,不必憂懼也。 此次與日本抗戰,他處皆多少受損害,惟泉州安然。此是諸君念佛誦經之力,故能免一時之危險。但後患方長,不可安心,必須精進念佛菩薩,俾今生命終時,決定生西。乃是十分安全之道也。 略說。勸念佛菩薩,求生西方。至要至要。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八年於泉州開元寺所講------------勸人聽鍾念佛文------------ 近有人新發明聽鍾念佛之法,至為奇妙。今略述其方法如下,修凈業者,幸試用之;並希以是廣為傳播焉。 凡座鐘掛鐘行動之時,若細聽之,作叮噹叮噹之響(叮字響重,當字響輕)。即依此叮噹叮噹四字,設想作阿彌陀佛四字。或念六字佛者,以第一叮字為「南無」,第一當字為「阿彌」,第二叮字為「陀」,第二當字為「佛」。亦止用叮噹叮噹四字而成之也。又倘以其轉太速,而欲遲緩者。可加一倍,用叮噹叮噹叮噹叮噹八字,假想作阿彌陀佛四字,即是每一叮噹為一字也。或念六字佛者,以第一叮噹為「南無」,第二叮噹為「阿彌」,第三叮噹為「陀」,第四叮噹為「佛」也。繪圖如下: 四字佛六字佛 普通念法丁 當 丁 當丁當丁 當 ┃ ┃ ┃ ┃┃┃┃ ┃ 阿 彌 陀 佛南無 阿彌 陀 佛 遲緩念法丁當 丁當 丁當 丁當 丁當 丁當 丁當丁當 ┃┃┃┃┃┃ ┃┃ ┃ ┃ 阿彌陀佛南無 阿彌 陀 佛 所用之鐘,宜擇叮噹叮噹速度調勻者用之。又欲其音響輕微者,可以布類覆於其上。(如晝間欲其響大者,將布撤去。夜間欲其音響輕者,將布覆上。) 初學念佛者若不持念珠記數,最易懈怠間斷。若以此鍾時常隨身,倘有間斷,一聞鐘響,即可警覺也。又在家念佛者,居室附近,不免喧鬧,若攝心念佛,殊為不易。今以此鍾置於身旁,用耳專聽鐘響,其他喧鬧之聲,自可不至擾亂其耳也。又聽鍾工夫能純熟者,則叮噹叮噹之響,即是阿彌陀佛之聲。鐘響佛聲,無二無別。鐘響則佛聲常現矣。 普陀印光法師「覆永嘉論月律師函」云:「凡夫之心,不能無依,而娑婆耳根最利。聽自念佛之音亦親切。但初機未熟,久或昏沉,故聽鍾念之,最為有益也。」 註:此文原載世界居士林林刊第十七期,題上有「論月大師」四字。「論月」即老人別署。老人盛倡此法,而閱者不多,謹錄於此。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二七年春於杭州吳山常寂光寺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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