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香港兩地婚姻十年增八倍 港府擬調政策

大陸與港人結婚宗數在近十年內上升逾八倍,由1997年的約2600宗增至2006年的2.1萬多宗。有立法會議員稱,政府多項資源沒有顧及兩地婚姻的家庭。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岳回應說,公屋和醫療是香港珍貴資源,將根據人口的趨勢來調整其及教育服務。

調整醫療福利教育服務

《大公報》消息,周一岳16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指出,在香港註冊結婚而其中一方是大陸人的數目,由1997年約2600宗,大幅增加八倍至2006年的2.1萬多宗。他表示,公屋及醫療服務是香港珍貴資源,為了適當分配,政府將根據申請人的居留身份和居港年期決定申請資格;不過,很難預測婚後的大陸人會否在香港定居或移居外地。當局將根據人口的趨勢來調整房屋、醫療和教育服務。

公屋輪候方面,周一岳說,根據現行政策,公屋輪候冊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現居香港並擁有香港居留權;在居港年期方面,公屋申請人在配屋時,其申請書內的家庭成員中,最少有一半在香港住滿七年。若家庭成員中的18歲以下人士,只要在香港出生,或父母其中一人居港滿七年,均視作符合七年居港年期規定。

至於公營醫療服務,周一岳說,現在的補貼率超逾95%,涉及大量公帑,所以有需要就使用這類服務的資格制訂準則,主要向香港居民提供服務,保障香港居民的利益。他表示,只有香港身份證持有人或擁有香港居民身份的11歲以下兒童才可以使用公營醫療服務;非合資格人士使用公營服務時需繳交適當既定的收費。

新生代與港童同享福利

不過,周一岳強調,兩地婚姻的下一代所享用的福利與其他香港兒童相同。有議員批評政府政策視大陸配偶為二等公民,要求縮短來港定居的輪候時間,周一岳回應說,由於大陸居民來港定居是與大陸單位共同審批,並非港府單方面決定,暫時不會修改。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提出,政府應恢復2004年時的政策以照顧大陸與港人婚姻的需要,包括大陸配偶來港一年可申領綜援,以及與其香港配偶享同等醫療福利。她說,香港的財政儲備有盈餘,應推出更多扶助兩地家庭的措施,否則只會令有關家庭越來越貧窮,製造更多家庭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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