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怎麼買房才算個人財產 6個你不知道的婚房套路!

新浪樂居訊 今天是白色情人節,又是送禮送花送房子的節奏!婚房該什麼時候買?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貸款由誰來還呢?怎樣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很多小夥伴對於婚房都有這樣那樣的疑問,那麼現在我們就來從法律的角度,為大家簡單分析一下。

問題一: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的區別是什麼?

一句話總結:婚前買的,基本都是個人財產,婚後買的,基本都是共同財產。

1、婚前:婚前買的,如果是全款,寫一個人的名字的話,肯定會被認定為個人財產。

如果婚前辦理的按揭貸款,無論房產證是婚前取得還是婚後取得,首付部分也註定是個人財產。

2、婚後買的,不論是寫一個人名字,還是寫兩個人名字,首先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在正常情況下,離婚是要平均分割的,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平均分割,看誰對房屋的貢獻比較大。

問題二:寫誰的名字有區別嗎?

一句話總結:如果是婚前買的房子,寫誰的名字,區別太大。如果是婚後買的房子,寫誰的名字,區別不大。

1、婚前:婚前買的房子,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那就是個人財產,至少首付部分是個人財產。寫的如果是兩個人的名字,在同居期間就已被認定為共有房產了。

如果自己出錢,寫的是對方的名字呢?例如有一個網友問:我女朋友有購房指標,我們家裡出的錢,在結婚前就寫了她的名字,後來結婚了,如果我們離婚了,怎麼分割?

一般的家庭,買了唯一一套房子,寫的是對方的名字,就是為了兩個人結婚用的。那很可能就判決為夫妻共同的房產,判決平均或者多分給出資方一些,但是具名而不出錢的一方,肯定是能得到部分房產的。

2、婚後:婚後買的房子,一般來講,無論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兩個人的名字,都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有人說,我房產證上可是寫的「單獨所有」的呢,「單獨所有」這幾個字也不影響這個房屋是在婚後所購的。

問題三:婚後買房怎樣算是個人財產呢?

第一個辦法,寫夫妻財產約定,兩個人明確約定,這個房子只歸一個人所有。

第二個辦法,由父母出全款,就寫自己一個人的名字,就算自己的個人財產。

父母出的首付,貸款是小兩口還的,這父母所出的首付部分,到底能否按比例算作是對子女的個人贈與呢?這個可以有,一般在判決的時候,法官會根據出資情況,算作是一方對房屋貢獻大,而酌情多分些。

問題四:首付是誰付的是不是誰就能多分房產比例?

1、婚前:一方付的首付,寫在一方下的房產,那首付部分,以及所對應的增值,就是自己的個人財產。

2、婚後:誰付的首付,變的不那樣重要了。因為房子是婚內購買,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是誰出的錢,都是在婚內出的錢,視同於自己同意將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的房產。

但是如果是自己或者自己家父母給出的首付,可以在法院分割的時候,證明自己貢獻大,要求多分一些。

問題五:貸款是誰來還的重要嗎?

1、婚前:房子寫的自己的名字,自己還貸款,當然自己享受增值。

2、婚後:男方婚後靠個人工資來還貸款,女方是家庭婦女,不掙錢,從來不幫忙還貸款,這樣是不是房子男方一個人的?

我們首先要反問,你們是不是沒有簽署過這樣的夫妻財產約定:將各自掙的錢約定為各自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簽,誰掙的錢,都是共同掙的錢,那麼當然誰還的貸款都算是共同還的貸款。

唯一例外是,如果是父母出的首付,父母還的貸款,說不定可以爭取認定為父母對子女的個人贈與。

問題六:離婚時,共同還貸款部分的增值怎麼計算?

很多人問到,房子是婚前買的,婚姻期間有幾年的還貸,到離婚時候怎麼計算給對方的增值呢?這裡有個公式,是法院判決案例時候常用的。

這個公式用白話解釋一下是這樣的,房屋現在的價值,除以房屋購買的成本,就得出房屋增值的倍數,用這個倍數乘以夫妻婚姻期間共同所還的貸款,再除以二,就是夫妻另一方應該分得的貸款及增值部分。

購買婚房、支付首付、償還貸款,幾乎是家家都面臨的問題,學習法律知識,不是要去算計別人,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是要避免父母一生積蓄付之東流。做到心中有數,婚姻才能更穩固。

法律問題都搞清楚了,想娶媳婦的小伙可以去看看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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