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仕強:必須進一步讓孩子明白做事要合理

凡事「慎始」,剛開始就提高警覺,教給幼兒一些生活技能,並且一開始就正確地加以教導,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引言

曾教授講家庭教育:

第三節子女所不需要的非基本生活技能(一)

非基本生活技能,種類很多,包括打架、說謊、罵人、偷竊、縱火、飆車等等,不但學了沒有好處,反而會帶來很大的壞處。可惜有些孩童不知不覺學習到這些生活技能,又糊裡糊塗地養成壞習慣,以致害人又害己。

要避免孩子養成這些壞習慣,除了仿效孟母三遷的方式,替孩子尋找優良的生活環境以外,最重要的是,從小注意孩子的行為,有沒有下面所說的三種習性,有就趕快想辦法改正,沒有就要繼續保持現有的距離,不要讓他出現這些不良的情況。

第一,有沒有隨便取用他人物品的行為?

孩子的偷竊行為,一般來說可以分成兩類:一類是正常的,並沒有偷竊的念頭,只是隨手取用他人的物品。另一類是病態的,是居於情感發展遭遇到的挫折,希望透過偷竊的行為來發泄心中的恐懼和憎恨。

孩子的偷竊行為,大多先從自己的家裡開始,向不關心自己的父母偷取金錢,或者家人所喜歡的東西。父母發現之後,必須了解他的偷竊動機,如果孩子是正常的,只是搞不清楚東西的所有權,隨手取用,就應該及時告訴他,不可以任意取用他人的東西,以養成良好的習慣。父母不應該不分青紅皂白,馬上斷定子女有偷竊的行為,使事態更加惡化。父母自己以身作則,尊重孩子的所有權。同時也幫助孩子建立尊重他人所有物的觀念,孩子不會隨便取用他人的物品,將來長大以後,當然比較不會順手牽羊,產生偷竊的行為。

第二,會不會做錯事還有理由?

父母教導子女的時候,常常給子女一些合理化的解釋。譬如孩子要爬樹時,父母說:「不能爬樹,會把膝蓋摔破。」孩子要拿別人東西時,父母會說:「這是別人的東西,不可以隨便拿,因為別人找不到的時候,會很傷心。」這樣的示範,是不是讓孩子在做錯事的時候,也會找理由、找借口,作為自己錯誤行為的合理化解釋?

父母必須進一步讓孩子明白做事要合理,但是做錯事要勇於認錯,而不是胡亂找理由搪塞或辯解。

做錯事情還要找理由,很不容易承認自己的過錯,更不容易下決心改過,所以一次抵擋過去,下次又可能再犯同樣的過錯,這事不能找理由的主要原因。

現代的父母,大多對外面的人很客氣,對朋友很親切,對自己的長官或有錢有勢的人說好聽的話,一旦關起門來,對自己的子女反而大呼小叫,甚至破口大罵。孩子們做錯事,父母指責他、罵他,他只好找理由搪塞,企圖逃避責任。通常父母愈嚴厲,子女愈不敢認錯,深怕挨打受罰。所以父母對子女最好多鼓勵、少責罵,要認清孩子的知識經驗都不夠,犯規做錯是難免的事,多給他反省改過的機會,多原諒他幾次,多開導一些方法,使他不但勇於認錯,而且知錯必改。

此文章選自曾仕強教授與劉君政教授的合著《現代父母寶典——教養子女十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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