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門檻大大降低,3年即可入籍!
6月19日,倍受期待的C-6法案已經得到總督簽字,完成御准(Royal Assent),正式成為法律!
預計,部分新法案將從6月19日開始實施,另一部分在2017年秋季正式實施,剩下的將在2018年初正式實施。
這就意味著,從去年起提出的入籍時間縮短、語言放寬、對入籍申請者重大利好的C6法案一路坎坷終於迎來一個圓滿的結局。
加拿大移民局官網C-6法案截圖
本次C6法案實施後,加拿大公民法將出現的變化
1.時間更寬鬆
這是大家最為關注的一點,公民申請縮短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全年居住的時間,從現在的6年里住滿4年,改為5年里住滿3年。
申請人在加拿大獲得永久居住權之前的時間(以難民、臨時居民身份、留學生身份等)也計算在內。
不過,留學生住在加拿大的留學時間以50%折算,最多可計算一年。
2.「留加意圖」條款作廢:
新法劃定加拿大政府無權作廢公民的加拿大國籍。即使入籍後搬到加拿大境外居住,也將不被取消國際,具有遷徙自由。對於長期奔波於各國之間的中國商人,將再也不用為了移民監而反覆奔波了。
現在政府唯一能取消公民身份的理由是,發現申請人在申請公民身份的過程中造假。
3.語言要求降低
法案修正入籍申請人進行語言考試的年歲,由目前法律規定的14至64歲減低至18至60歲,這意味著60歲或以上的入籍申請人士,可免除參加語言考試。
4.報稅記錄時間減少
原法案C-24規定需要提供過去6年內4年的報稅記錄,而新法案只要求提供過去5年內3年的報稅記錄即可。
5.放寬對小孩的要求
本次保守党參議員維克多·奧(Victor Oh)提出的另一項修正案,將允許未成年人在沒有父母協助的情況下申請公民身份。不到18歲的永久居民,可以獨立於父母之外單獨申請公民。即使其父母申請公民時被拒,未成年子女也不需要等到18歲再次申請。至此,父母再也不用為子女入籍加拿大的前程所擔心了。
根據現行法律,父母和子女在申請時被視為一個單位。如果父母的公民身份申請被拒絕,該文件中包含的子女或子女也不能獲得公民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必須等到18歲才能再申請一次。
從6月19日開始實施的項目
1.具有雙重國籍的居民犯罪將和加拿大公民面臨一樣的懲罰;
2.未成年人在沒有父母協助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公民身份;
3.等待判決的申請人不能獲批公民身份;
4.無國籍可以作為酌情批准國籍的理由;
5.不再要求考慮殘疾申請人的生活需求;
6.如果申請人從未或者不再滿足入籍要求,所有申請人不能參加宣誓儀式,2015年6月11日之前收到的申請也要受該條款約束。
2017年秋季開始實施的項目
1.5年里住滿3年;
2.過去5年內3年的報稅記錄;
3.廢除6年里至少有4年都在加拿大住滿183天的條款;
4.以非永久居民身份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可以計算在內,計算方法是每1天算半天,上限是非永久居民的2年居住時間折算成1年;
5.18歲至54歲申請者需要通過語言和公民知識考試;
2018年初開始實施的項目
1.聯邦法庭對所有廢除案件有決定權,除非個人要求移民局決定。
2.移民官獲取欺詐或者疑似欺詐文件需要提供明確的職權。
C6法案通過的曲折過程
2014年,當時執政的保守黨政府推出C24法案,對加拿大公民法做出一系列修改,想要移民加拿大更加困難。
2015年,自由黨黨魁杜魯多在聯邦大選中承諾,上台之後將廢除C-24法案,增設C-6法案。
2016年,C6法案在眾議院三讀通過。
2017年6月13日,參議院以214:92通過C6法案。
2017年6月19日,C6法案得到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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