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西津:轉型成功依賴公民社會成長(2)

賈西津:轉型成功依賴公民社會成長(2) 發布時間:2013-06-24 14:30 作者:賈西津 字型大小:大 中 小 點擊: 4392次

  台灣在轉型前的七八十年代的社會形態非常值得重視,1987年7月「解嚴」轉型發生,而此前1971年《大學》黨外雜誌論政、1977年中壢地方選舉抗爭、1979年「美麗島」人權行動、1986年9月第一個反對黨民進黨成立經歷了十多年的社會運動,尤其是蔣經國後期採取的默許態度,包括得知民進黨成立而不抓人、不追究,為戒嚴令取消時如同順水推舟,制度平穩落地,做出了社會準備。自「解嚴」再至1996年「總統」直選,中間又近十年,其時公民社會已非常活躍,民主有了初步成熟的公民根基,餘下問題屬於制度完善,台灣擺脫了革命的危機。

  前蘇聯轉型,戈爾巴喬夫1985年就任總書記,當權七年也進行了漸進改革,包括有限的市場化、政府公開化、黨政分開、自由權利、有限選舉等,遺憾的是改革過程被黨內保守力量的政變打斷,聯盟解體、戈氏自己以棄職退黨告終。在前蘇聯發生體制突變的時候,不僅黨內並未建成協商談判機制,人民也還未走出庇護於黨恩、依賴於政府的慣習,儘管他們常常對統治表達不滿,卻停留於「為什麼不做好」的抱怨和「誰能替代它」的無奈,公民自主治理的觀念和能力都處於幼稚階段。體制解體十年後的民意調查依然顯示,俄羅斯人支持抽象意義上的民主,但涉及具體程序他們往往更傾向民主以外的價值比如秩序、經濟穩定。與台灣的社會準備、制度順應、法治自由民主順序漸進相比,前蘇聯的轉型顯然是社會準備不足、各種制度變化集中爆發,其轉型困境和民主回潮與其說是因改革而至,不如說是因改革步伐與公民社會和其他民主機制的發育不匹配、改革斷裂而至。

  其次看自下而上的革命。革命的情形其實比改革情況更多,有通過激進的暴力革命形式,法國革命是典型的案例;也有緩和的形式、以非暴力的政治運動主導制度變革,如上世紀80年代末的「顏色革命」,更早的,也是最成功的則是英國「光榮革命」傳統的漸進式民主。暴力革命是代價最大、效果最不確定的方式,法國的民主經過了漫長而曲折的過程;回看英國,儘管1884年才基本實現男子普選權、遲於法國近一個世紀,但向前推,1832年改革議會,1824年實現結社自由權,1689年簽立《權利法案》,1215年便有以法律限制王權的《大憲章》,其鄉鎮自治、互助社、志願傳統更是源遠流長,英國的民主如同在社會中自然生長的結果,所以它累積的民主資源、公民傳統也特別深厚。

  總結歷史案例,如果由自下而上的公民社會做準備和推動力、由自上而下的改革呼應社會進程實現平穩轉型,實是社會之幸。不過,從現實看,革命的威脅仍然時時存在,民主的運行也是一套複合制度。無論基於哪種條件,在轉型過程中,能否使流血變成非暴力、使革命變成主動改革;當民主基本制度確立後,如何使民主運轉起來、持續下去、效力得以發揚,公民社會的成熟、公民精神的養成,都是有力的支持力量。

  六、中國如何發展公民社會

  如果我們認識到中國轉型問題是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問題,其核心是形成基於個人主體性的現代制度體系,那麼公民社會就是社會發展的一個自然過程。

  首先,以開放的觀念看待轉型。傳統到現代的變革是深刻的、持久的,如果我們人為地把思想限定於五年規劃、十年任期、三十年改革開放、六十年新中國的既定方針路線,恐怕會丟失晚清以來中國的現代轉型歷史與世界資源的豐富性。每一次變革其實都是對既定方針的突破,正如鄧小平突破「兩個凡是」,才有了改革開放,歐洲突破中世紀禁忌,才有了文藝復興、現代社會。越複雜的變革需要越深厚的思想資源,越強的反思性。政治體制改革的準備工作,需要思想解放、再啟理性啟蒙和社會對話之門。

  其中,淡化意識形態、回歸基本價值,比統一意識形態會減少改革的困境。如前分析,制度轉型步伐與觀念預期間的落差產生制度危機,解決方嚮應該是讓觀念落地、使制度轉型加快,如果拔高理論預期、遲滯制度變革,會加劇社會的張力。歷史上有過畝產大躍進,產量論證越高,政策失誤越大;市場回歸了經濟的工具理性,理論大躍進卻至今沒有得到足夠反思。應該認識到「馬克思主義」是站在現代性批判角度論述西方社會問題,所謂現代性批判,不是現代價值如何回到前現代價值,而是現代價值如何繼續完成其自身目標,所謂「後現代性」「二次現代化」等理論也如是,它們代表了現代文明對自身的反思;中國社會處在現代性的形成期,更需要關注最基本的價值和制度,如公民權利、公共性、自由、法治、民主等現代價值,如果用現代批判替代現代價值,難免陷入漂移、困惑,增加轉型的代價和成本。當理論自信成為重大攻關課題,已經說明遇到的危機。樹立一個人、一種主義的獨尊合法性,會使社會唯一盛行的只是「釋經學」,最後變成權力的爭奪;回歸常識,回到人類基本價值層面,開放理論資源,才是社會共同體認同的依託。

  第二,如何看待改革頂層設計與公民社會自我發展的關係。最近對於政治改革頂層設計的呼聲很高。改革要不要頂層設計?從前述的國際經驗看,自上而下的主動改革與自下而上的公民社會生長相匹配,是最理想的轉型模式。頂層設計並不是要對社會的道路和發展藍圖做出設計,而是要對政府自身的制度轉型做系統預期,把握改革方向,尋找轉型的契機點,理清關鍵制度變革的「先來後到」,對社會變化做出回應準備,對既得利益集團及其阻力有充分估量,以凝聚改革共識,使政府對自身改革做到自覺。大量歷史事實說明,所有制度慣例同時變動的轉型一般是不成功的,政治改革中公民社會的準備過程,對改革的結果往往有重要影響。

  第三,以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為切入點,積極進行社會體制改革,並以之作為承接經濟體制改革、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銜接和準備。社會改革的方向是提升社會自組織和自治能力。建國後的社會是按照高度自上而下的方式組織起來的,人緊密鑲嵌於行政動員、單位制、黨群制之中。「現代社會組織體制」的核心是建立自由個體的聯合紐帶,從而具有主體性的個人仍然可以形成有序的社會。自組織秩序的缺乏,不僅束縛社會的創造性,而且使社會的秩序高度依存於政治主體,造成政府責任過大、社會理性缺乏、秩序風險集中。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探索十五年,改革時機已經成熟,2012年廣東省率先實現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制度,為全國的改革提供了寶貴實踐經驗。

  改革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制度,取消雙重管理,實現登記與備案相結合、無審批為普遍原則、依法審批為特例的公民結社自由,以促進社會組織發展;並通過激發社會組織及社區功能,發育社會中間層,拓寬社會的表達機制、對話機制、協商機制、自治機制,形成激發社會活力基礎上的社會秩序。「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很好表達了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原則,其中,自治是目的,法原則是自治社會的基本規則,責權明確是法治的要求,政社分開是改革的關鍵。現代社會組織體制也就是法治下的公民社會。

  第四,政府要避免自身行為成為「教給人民革命的課堂」。托克維爾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中考察18世紀法國,深刻描繪了「政府是如何完成對人民的革命教育的」。比如,國家對權利的做法,向人們傳遞敵視個人的觀念;政府對待私有財產的方式,教唆人們以公共利益的名義破壞個人權利;法庭上法律被當作手段使用,讓每個人從切身經歷中學會對法的輕視;政治宣傳的語言召喚人們的非理性思維;權力的現身說法教會人們輕易使用暴力瀢灠是制度自身的行為和宣講的語言,教育了國民的行為習慣,讓他們耳濡目染地牢記並付諸於自身行動,它每天親身示範地教給人民革命,直到人民成為革命的繼承者。正如托克維爾所觀察到的,「舊制度一直開辦這類學校」,為大革命提供了許多形式。當權力觀念深入人心,法治、社會理性、權利等價值被權力操縱自如,它所教化出的革命也臨近了。

  公民社會也是一個課堂,是個體責任、社會理性、法治自治的練習場。必須期待這場教育的普及超過革命的教化,中國向現代社會的轉型才有可能順利和成功。

  (作者為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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