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女兒,父母該收彩禮嗎?

作者:飄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是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是男方自願的贈送。

新中國成立後,彩禮和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批判,曾一度被廢止。但是,民間始終頑強存在這一習俗。嫁女兒時,該不該收彩禮呢?我們來看下面的真實事例。

這是近日在網上的一段視頻:婚禮當天,新娘向新郎索要8800下車錢惹怒新郎,新郎一把將新娘拽下車給一巴掌,怒吼:不想結就滾蛋!

僅僅索要8800元下車錢就會對新娘大打出手嗎?

據悉,娘家為給弟弟成婚收了幾十萬彩禮,說好女方要陪彩禮的,但結婚當天女方什麼陪嫁的也沒有,這讓新郎十分不爽.

女方家收了幾十萬彩禮卻什麼也沒陪嫁,8800元下車錢不給,只是一個導火索。

女方父母該不該收幾十萬的彩禮呢?

女方父母可能覺得自己辛辛苦苦二十多年將女兒拉扯大不容易,還沒享到一點福,卻讓這個做女婿的一鍋端了。

怎麼辦呢?不能白白便宜那小子吧?

於是女方父母就以陪嫁為由向新郎家要了幾十萬的彩禮,新郎覺得反正這些彩禮還會變成嫁妝返回也不吃虧,遂達成女方父母意願。

誰知,婚禮當天,新郎看到新娘一個光杆子來了,什麼嫁妝也沒有,還索要8800元下車費,惱怒成羞,甩了新娘一巴子。還說不結就滾,要求退回彩禮錢。

女方父母錯了嗎?

養孩子辛苦是沒有錯。但是你不能把自己的辛苦當成工資轉嫁給女婿付款。

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

法律規定,父母撫養子女是應盡的義務,也是子女應享的權利。

父母如果索要的彩禮以陪嫁的方式歸還給女兒,那新郎也樂意接受,畢竟,兜兜轉轉,錢還是回到自己家來。

事情就壞在女方父母把錢留下來給自己兒子準備結婚用。也就是兒子也成了女婿的負擔。

那得看女婿有多愛你的女兒,如果女婿家經濟實力雄厚,也非常愛你的女兒,那他可能願意出這筆錢,愛屋及烏嘛!

從視頻里看出,女婿對沒有嫁妝非常光火,新娘又索要下車錢更加令他怒不可遏,由此得出,他根本不愛他們的女兒,至少沒有深愛!

一開始就對新娘極大的不滿,不知他們的婚姻會何去何從?

新郎錯了嗎?

結婚是你情我願的事,小年輕結婚,一般沒有多少積蓄,基本還是靠父母出資。也就是那幾十萬彩禮很可能是新郎父母給的。

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親家有相互贍養的義務,也沒有規定男方父母有義務給兒媳弟弟花錢的義務。

新娘家父母如果想要女兒過幸福的生活,必須要在自己努力上進的前提下,把女兒培養的相當優秀。這樣女兒出嫁時,如果男方條件不那麼好,自己女兒可以獨當一面,日子也能過得去;如果嫁個條件不錯的,那是錦上添花了。不要老指望女婿的彩禮了,那無疑是給孩子的婚姻生活雪上加霜。你若盛開,蝴蝶自來;你若精彩,天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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