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本質的論證》第八章 認識生命本質開發絕對智慧的專門理論---條件和合論

《生命本質的論證》第八章 認識生命本質開發絕對智慧的專門理論---條件和合論 前言 《條件和合論》是正確認識生命的基本的理論,是徹底的認識,證明生命本質存在的專門理論;也是開發絕待智慧的專門理論,更是證明生命本質真理的根本理論; 探索,求證生命本質,必須學習好《條件和合論》,才能徹底的打好理論基礎;才能達到對生命本質的徹底性的認識;才能把絕待智慧徹底的開發出來;才能達到對生命的絕待性和相待性 的徹底性的正確的認識。 學習《條件和合論》的重要意義是;它是探索生命本質的根本性的基礎理論,如果真正的學懂了《條件和合論》,學者就一定會達到開發絕待智慧的專門理論基礎的目的;同時,也一定會認識到,《條件和合論》不但是對探索生命本質有理論的指導作用,而且,對於認識,分析一切事物和解決一切矛盾都具有根本性的理論指導作用。 更重要的是,《條件和合論》是徹底的突破相對思維的定式的唯一的理論,不學習《條件和合論》就不能突破相對思維的束縛,不突破相對思維的束縛,就不可能開發出絕待智慧,不能開發出絕待智慧的人 ,無論怎樣的聰明,無論在相對思維的領域中有多麼驚人發明,創造的成就,但是,是永遠不可能實現認識,證明生命本質的存在,不可能讓自己從生命的困惑中走出來,不能實現自己生命從必然王國到自由王國的轉變的。 《條件和合論》是對前輩們在探索生命本質理論的基礎上的重新認識和實踐的總結,提煉。不是作者的發明創造。 《條件和和論》是認識生命本質的真理的理論,這個理論是生命的絕對真理。絕對真理是不能發明,創造的,它只能被發現,被證明它的存在。 《條件和合論》不是對任何理論的批判,不是與任何理論比較誰是誰非。 《條件和合論》是開發絕待智慧的專門理論。任何事情的成功,都必須依靠正確理論的指導,探索,求證生命本質及開發絕待智慧也必須依靠與之相應的正確理論的指導,這個理論就是《條件和合論》。 《條件和合論》所揭示的最基本的生命的道理是; 一切生命都是條件和合而有的,條件和合生命就存在,條件分離了,一期生命就結束了;條件和合而有的生命是沒有自性實體的;生命的各個條件是不能獨立存在,不能獨立起作用的, 生命是條件和合而有的這是作者最新提出的對生命認識的新學派------生命和合論 生命和合論,可以說是對生命最徹底的最正確的認識。 第 一 節,《條件和合論》的根本原理 生命只有三個基本條件的和合中才能產生和存在;生命和合的三個基本條件沒有獨立性,不能獨立存在,不能獨立起作用,生命是條件和合而有,這是《條件和合論》說明生命本質的根本原理。 事實上,在身體沒有生命體和意識倆個條件和合的時候,身體就會腐爛壞掉;而生命體和意識則沒有身體的依託的情況下,是不可能起任何作用的;生命缺少任何一個條件,生命都是不可能產生和存活的; 《生命本質的論證》從理論和實踐上徹底證明了,生命不是單一的條件可以產生,存在的;生命是不可能存在鬼神,靈魂,虛幻萬能的神我的現象的。 試想一下,生命的三個基本條件,那一個條件都不能獨立的展現出來,生命體和意識都是無形象的,身體自身完全是自然物質的死物,從哪一個單一的條件中都找不到生命的全部內容。生命是條件和合的只有三個基本條件和合統一後,才有了生命的全部內容;生命體和意識只有依託身體這個條件才能顯示它們的存在及作用,而身體只有可以依靠生命體和意識才能活起來。 生命是三個基本條件和合的統一體,生命的三個條件不能獨立存在,不能獨立起作用,是認識生命本質的最根本的內容;是〈條件和合論〉所揭示的生命的最根本的道理。 第 二 節〈條件和合論〉的基本原理 生命是三個基本條件的和合統一體,但沒有自性實體。 生命和合而沒有自性實體,這就是生命本質奧秘的最基本的原理。 如果說生命有自性實體,那麼,生命就應該是固定不變的。事實上,是舉不出生命有自性實體的例子的;比如,身體是水,礦物質和碳水化合物和合的,而生命體和意識本來就沒有實體。生命只有通過生老病死的變化過程中才能表現出來的。 認識生命和合無自性實體的特點,這是〈條件和合論〉基本原理的核心理論。 學習〈條件和合論〉基本原理的目的,是為了深入徹底的開發出絕對智慧正確的認識生命本質的絕對真理。 首先應該明確的一個問題是,認識生命是條件和合無自性實體的原理,是在生命存在的時候,而不是在生命死亡以後來認識這個原理的。這樣,才能避免把生命和合的條件固定化,把相對條件和絕對條件對立化;才能改變不相信生命本質存在的錯誤認識;才能徹底改變對生命本質神秘化的認識,才能徹底的糾正認為生命只有一個條件的錯誤認識。 正確的形象的理解生命是條件和合無自性實體的基本原理,下面以笛子發出的樂曲聲為例子說明: 笛子發出的樂曲聲,這是諸多條件和合的結果。這些條件主要是,加工後的竹管,人,樂譜,空間等;在這些條件中,任意拿出其中的一個條件,如竹管,在它沒有其它條件配合的情況下,竹管是不會自己發出樂曲聲的。這說明,樂曲聲不是存在於莫個條件之中的,樂曲聲是諸多條件和合以後產生的結果。所以說,樂曲聲不是固定存在的,是諸多條件和合的結果,樂曲只有名字和聲音,沒有自性實體的。 再以房子為例,房子是由木材,石頭,沙子,水泥,磚,鋼材,空間等主要條件通過人工建築而成的。這些條件在房子建成以前,只是建房的條件。事實上,房子建成後,也是各種條件的有序組和而已;離開這些條件的有序組合,房子是不存在的。可以說,房子的出現,並不是由有固定的房子生出來的房子,而是由諸多條件和合後,出現了一個房子的名稱而已。可以說,房子只是個名稱而已,是沒有自性實體的。 真正認識生命是條件和合而有,無自性實體的道理,從生命和合的條件具有以下的特點中就可以看出的: 1,主要條件和鋪助條件。以麥子為例,種子是主要條件;土地,空氣,肥料,水,溫度等是鋪助條件。 生命體就是生命的種子的條件,其他的條件都是輔助的條件; 2,生命的產生和存在,只靠主要條件而沒有鋪助條件是不行的;只有鋪助條件沒有主要條件更是不可能的。 3,生命存在中,主要條件和鋪助條件是平等的。 4,生命的產生,不是只靠一個條件量的增長,必須是三個基本條件的和合統一。 5,生命和合的條件中,有絕對條件和相對條件,沒有絕對條件,就不會產生相對條件; 學習〈條件和合論〉基本原理的意義還在於; 認識生命本質中的絕對真理的特點;可以徹底的破除認為生命是單一條件的偏執的認識;突破相對思維定式的束縛;從而徹底破除對生命的錯誤的認識。 生命是條件和合的而沒有自性實體的道理是認識生命本質最難理解的問題,對這個問題的理解,不是單一的學習好了這個原理就可以徹底的正確的理解了,必須是在全面的,正確的學習,實踐《生命本質的論證》的基礎上,才能達到完全徹底的認識的。 達到徹底的理解了生命是條件和合有而無自性實體的道理,是一個完全在理論和實踐的倆個方面都不能缺失的情況下,才可以完成的。 第 三 節〈條件和合論〉的主要原理 條件和合論的主要原理是 ,因果性原理 ;無定性原理 ;不常不斷原理 ;平等性原理 ; 一,因果性原理的定義是:在生命產生的諸條件的和合中,先有因的條件,然後才會出現果;根本條件屬於因,根本條件和鋪助條件和合後產生的生命屬於果。因果具有循環性。 具體講,生命的產生,首先要有因的條件[生命體和意識],其次要有相應的鋪助條件[父,母,水,礦物質,碳水化合物,胎,卵,空氣,溫度等],因的條件與鋪助的條件和合,生命的果才會產生的,由此可見,有因就會產生果。以麥子為例,麥種為因,與土地,陽光,肥料等鋪助條件和合 ,就會長出麥子,這是因果性;麥子可以作為種子再成為因的條件,這就是因果的循環性。 因果性原理的特點是: (1),因果同時。這是說,因的條件已經存在,只要有鋪助的條件的存在,果是肯定會產生的。這就等於因的條件存在時,就已經確定了果是肯定會出現的。 (2),因果循環。這是指因的條件與鋪助條件和合後產生的果,又可以成為因的條件。 (3)果從因生。這是說,果是不會偶然的,沒有原因就會出現的,果的出現必有它的因的條件。 (4),無第一因,無最後果。即生命體不能被創造,不能被消滅是永恆存在的,是不存在開始和終點的。 (5),從因果原理的本質看,因果是一。比如,水是因,雪花是果,但實質上水和雪花都是水。 ( 6),斷除因的條件,才能徹底沒有果。這是說,如果要把已出現的果徹底的消滅掉,僅僅把果的自身消滅掉是不能徹底的。要是因的條件沒有消滅掉,還是要再生出來果的。所以,只有把因的條件徹底的消滅了,才能達到徹底的消滅果的目的。 學習和把握因果性原理的目的是,正確認識在生命產生和存在的過程中,所依據的各種條件的自身作用和相互作用的道理。 因果之理是生命,宇宙中的鐵律,是絕對真理,是個人成聖賢走出生命困惑,是賓士天下造福人民之大權;預測將來,回顧過去,必須是依據因果之理才能達到; 學習因果原理應避免的錯誤認識是: 1,因能直接產生果。它的錯誤在於,認為只要有因的條件,不必需要相應的鋪助條件,自己就可以產生果。事實上,因的條件沒有鋪助條件的和合,自己是不可能產生出果的。如一粒麥種,沒有鋪助條件,自己是永遠不會生長出麥子的。 因能直接產生果的錯誤,還表現在對人的命運的認識上,即定命論和宿命論。人的生命中雖然具有先天的遺傳因素,擔不是固定不變的。實際上,維持生命存活的相對條件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如主觀條件中,人的思想,知識,技能,道德,身體等;客觀條件中的地理位子,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等。人只要能正確改變生命存活的主,客觀條件,命運就會得到改變的。 2,果中沒有因。它的錯誤是,認為不需要有因的條件,只要有鋪助條件就可以生出果。事實上,無論鋪助條件多麼充足,沒有因的條件,是永遠不會生出果來的。 3,不肯定條件具備後會生出果來。它的錯誤是,在因的條件和鋪助條件和合以後,依然認為不能肯定有必然的果會產生。 4,邪因論。它的錯誤是,把不是因的條件作為因的條件。其主要表現是:把生命的產生和人的命運都認為是神的意旨決定的;把改變命運的根本原因歸結為:必須脫離現實社會,甚至不要身體,消滅身體才能改變命運;還有的就是認為,只有依靠外界的力量,而不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改變命運。 二,無定性原理 ,無定性原理的定義是: 生命在存活的過程中,他所依據的諸多條件,是時時刻刻的在發生變化的 ,不是固定不變的;在這個變化中,生命自身也在發生著變化。如人的生老病死,千差萬別的無數的生命種類。 無定性原理說明了,生命是時時刻刻的在變化之中存在的。 三,不常不斷性原理 不常不斷性原理的定義是: 生命在存活的過程中,絕待性條件是不斷滅的,如生命體及其功用;相待性條件是不常住的,如身體和意識。 不常不斷性原理說明了,生命在不斷變化的過程中,始終是分與合的變化過程,而三個條件分是暫時的合是永遠的。 四, 平等性原理 平等性原理主要有三層意思: 1,生命產生所依據的三個基本條件,對於生命本身來說,是平等的。即生命體,意識,身體這三個基本條件,對於生命存在來說,具有同等的作用,是不能嚴格區分哪個重要,哪個不重要的。對於生命來說,缺少那一個條件,生命都不會產生和存在。 2,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從生命產生到生存的必然性來看,生命之間是不存在高低貴賤之分的。每個生命從出生之日起,他就具有生存的內在要求,這種生存的內在要求享有的基本權力,對於每個生命來說是完全平等的。 3,生命與自然界具有平等的關係。沒有自然界的存在,就沒有生命的存在,這是一個很明白的道理。如沒有水,空氣,植物等,生命是不會產生和存活的。把生命的存在建立在破壞大自然的基礎之上,這是錯誤的;這種錯誤的認識及其行為,所導致的結果,不斷的造成了對生命的質量的損壞。 〈條件和合論》認為,生命和合的特點,基本分為兩類: 1,清凈的和合。這種和合的主要表現是,一個人沒有病苦的折磨,沒有過多的煩惱,具有樂觀的生活觀; 2,污染的和合。這於清凈的和合相反,這種人經常處在疾病的折磨之中,經常煩惱不斷,欲貪之心較重 ,對名利的追求貪得無厭;消極厭世,信奉迷信和邪說。 學習《條件和合論》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學者認識和把握自身生命的存在條件,並正確的改變條件,使自己的生命永遠處在清凈條件的和合之中。 生命是清凈的和合還是污染的和合,是由兩個方面決定的: 1,人的行為方面。這是決定生命和合的具有結果性的作用。就是說,有行為就有和合,有什麼樣的行為,就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出現。比如,一個人去偷盜,就會有犯法,犯罪的結果;一個人經常的做好事,就會有受人尊敬的結果。 清凈的行為,主要是正直,慈善,無私的; 污染的行為,主要是自私的,損人利己的,迷信的,貪得無厭的,淫慾心極強的。 2,人的意識方面。即人的思想,思維活動。這對生命是清凈和合還是污染和合,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因為意識是行為的指揮者,只有正確的思想才能指導正確的行為;錯誤的思想必然導致錯誤的行為。人的意識和行為是否正確,這是生命存在過程中,決定生命質量的關鍵性的問題。 對這兩個方面的正確認識和把握,實際上就是對自我生命的命運的認識和把握。 《條件和合論》是開發絕待智慧的專門的基本理論,要把它當作工具,不要把它當作目的。在學習中,不要把它同其他理論比較來理解,而是要獨立的來理解。那種把它同其他理論相比較的學習方法,不但不能學懂《條件和合論》,而且還會造成很大的障礙。 學習《條件和合論》 ,要依於文字,又不要執著文字。能否真正學懂《條件和合論》的正確意義,主要在於學者是否能超越文字的局限性,這是學習《條件和合論》的難點。因為文字是屬於相待表達方式的,《條件和合論》就是幫助學者突破相待思維方式,開發出絕待智慧。 學習《條件和合論》,一定要注意與學習其他方面的基礎知識相結合,一定要注意與實踐相結合,不能孤立的學習。 《條件和合論》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在學習中不能獨立的看待每個原理,應該全面的,融會貫通的學習和把握。 不明之人,是不明條件和合之理,無和合則無生死煩惱,無煩惱則絕對智慧成,絕對智慧成就則不做和合染緣之業,無業則無系縛,無系縛則生命自在; 一切事物都是因心隨不同條件和合而出現的,即沒有固定性也沒有固定相,即無實體也沒有自性,不明白這個道理的人,則於名言取相,並牢固的執著著, 這個執著的特點是; 1,對於雖有實無的影相執為真實不虛; 2,執著假相為實; 3,執著無為有,如相信鬼神等;這樣的執著,是人製造罪惡事業,貪慾不止的追求物慾享樂的根源 ;是生命處在迷悶困惑中不能出離的根本原因; 第四節 空與有的理 緣有無自性,和合自性空; 如認是虛空,不了空性意; 空,有不能離,不是虛空理; 空,有都是空,其意是真空; 真空無虛空,真空也不空; 空意畢竟空,空而不虛空; 空理破偏有,妙有破頑空; 真空妙有空理明,絕對智慧成; 明了空意無時空,空慧自然成; 困惑迷人專煉身;百千萬劫迷途中; 空性原是無性空,緣有本來實相空; 有是緣生有,空是無性空; 虛空是頑空,性空是真空; 徹底的學懂了條件和合論的道理,成就了絕待智慧的人在日常生活中,一定會超越空與有的相對思維的束縛,徹底的正確的認識生命現象與生命本質的關係,一定會以一解萬理,能萬理歸一理;做到理事無礙,理事分合無礙;達到生命處世一理無盡之用; 第五節 對生命和合的認識 生命和合根本意是;生命三個條件本無二無別,生老病死從來不能分離; 生命是和合而有的,基本條件是,生命體,意識,身體,具體的條件是; 是由六個條件組成的,即地,水,火,風,空,意識; 這六個具體條件是生命不能缺少的,地水火風是物質的四個特性,地是堅性,起承載作用;水是濕性,起凝聚作用;火是暖性,起熟變作用;風是動性,起活動作用;空的特點是無礙性,只有空的存在,一切物質才能存在離合其間;意識的特點是,構成生命自體的活動及變化根源,生命的變化是依據意識的作用而變化的; 生命的完整的存在的條件必須是全面的,是缺一不可的。 《生命本質的論證》證明了,生命不是單一條件產生,存在的,神秘的超越物質的神的獨立存在及作用的是不可能的;生命的延續也不是純物質的,生命的純物質的延續也是不可能的。 明了生命是和合而有,就會正確的明白生命的三個條件表現為生命的三個方面即體(生命體),相(身體),用(意識),體是真性,清凈無染如虛空,湛然應一切,無思無念,隨機即對,如月現水,鏡顯萬像,叫作妙用;而相是用之應,都是妙應;生命之性人人具備, 下智人絕信迷情, 中智人離世求解脫, 上智人雖明理而事無證不真明, 上上智人則明生命之性理事一如,不一不異; 上,中,下是智是相對智慧,是屬於認識生命現象的層次, 上上智是絕待智慧,是屬於認識生命本質真理的層次; 生命自在的內涵是; 1,壽命自在,即壽命長短可以自己把握; 2,心自在,生死無礙,不為生死迷惑; 3,財富自在,即知足常樂沒有貪慾; 4,所行自在,即所做的一切都是沒有私慾了而是為了自利利他; 5,受生自在,即隨緣受生無礙,無迷悶; 6,願望自在,即可以在任何地方傳播生命真理而無礙; 7,解惑自在,即對生命的一切奧秘解釋無礙; 明了生命的真相是和合而有,就成就了絕對智慧,絕對智慧是認識生命真相的根本;下一步就是完善生命的自在存在;再下一步就是要明了生命的妙用;這樣,就可以不偏不倚的主宰自己生命的存在,享受和運用生命的妙用和快樂,而濟世利人; 以相對思維為指導的人生,生命就會停留在一個執著偏執的狀態下,不是無止境的追求物慾,就是以空或者精神為執著的軌道上生存著;而徹底的治療人的執著偏見的唯一有效的藥方就是開發人的絕對智慧,正確的認識生命是條件和合的道理; 作到生命自在的運用,必須深入明了對生命的體,相,用三者間的相互關係的徹底的認識的基礎之上,才能達到對生命的圓滿通達無礙自在的目的; 生命三個條件的基本關係是; 1,生命體是生命的絕對條件; 2,意識,身體是生命的相對條件; 3,相對依絕對而有,絕對依相對而顯,沒有絕對就沒有相對; 4,絕對永恆存在沒有生滅,相對是有生滅,不是永恆存在; 5,絕對與相對不一不異; 6,絕對是生命的載體,把握了絕對就把握了生命; 7,身體是生命的表現,是由意識決定的; 8,意識是命運的軌道,有什麼意識就會有什麼樣的命運; 相待的東西是條件和合產生的,生命的絕對性是在相待中表現出來的,絕待是在生命產生後對生命無自性實體的認識,這種無自性實體性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只能通過生命存在的過程中表現出來; 生命是一個體,相,用和合的整體,體是生命體,相是身體,用是意識,體相用是互相依存的,不能獨立存在起作用,更不能離開肉體後還有一個變幻莫測的萬能的靈魂,以及還有一個虛幻體全的真我; 在認識,證明生命本質過程中的基本錯誤是; 一,執著貪戀神通,特異功能,這是最大的謎執; 二,貪著速成,這是最大的障礙; 生命的身體,意識的產生,存在,變化,是因為心意識與生命體與物色,感受等的活動力而相續不斷和合所不斷形成的結果; 生命條件和合分為內在的意識的活動即思想,外在的境界二種; 所以說,生命不是單一的身體,也不是單一的意識;身體,意識只是生命條件和合過程中的生,滅的一種顯現; 可以說,宇宙萬象等一切現象,都是自心意識的分別產生的名相,境界;如果能徹底的去除了自心意識的惑亂和對所知境界的執著,真和妄的分別也就自然沒有了,這樣才可以達到正確的徹底的認識生命是條件和合的真理; 生命的和合條件中,意識和身體的關係是; 意識是沒有形象的,不能以眼見耳聞手摸的,但是,它卻有巨大作用,身體沒有意識的指導,沒有意識的存在,就是純粹的物質形態,而不是生命形態,所以說,身體是意識的使用工具; 意識為什麼不能直接的向外界表示行動必須藉助於身體呢,因為; 1,意識無體積,無形象; 2,意識的表達必須藉助有形的物質才可以實現;同時,人們不藉助物質形象就不可能接觸或者了解意識的狀態;從而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生命的活動,學習,工作與生活,主要是意識在起作用,準確的說,意識是依靠與身體的和合而起作用的,就是說意識是不能獨立起作用的。 對現實的生命存在的正確的基本觀點是; 生命是由物質和精神和合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有思想,有認識,有感情,有理智,有慾望,有意志,這是是精神的實質;沒有這個實質,人是不能生活的;精神的特點是能與外部溝通,與他人溝通與自然相通;生命的精神的體現,身體是精神的工具,精神是無相有知的,身體是物質而無知的,有知的精神能影響支配無知的身軀;精神沒有身體的的條件,是不能起作用的;身體沒有精神的支配也是不能起作用的;所以說,生命的完整性必須是精神與物質的統一; 身體與精神是互相依存,互相滲透,但是,又具有明顯區別的倆個系統,正確的認識這個真理與實踐的一致性,則是成就絕對智慧的基礎; 生命中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的產生與存在或者消失,都是著多條件和合的結果,除去相應的條件,生命一切都不可能存在或者顯現,所以,只要徹底的正確的認識生命和合的條件,尤其是精神的條件,生命必然會向著好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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