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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對臨在的體驗

第二章對臨在的體驗

8.覺知到「在這裡」

在我的內在有一個非常真實的部分——自我,但我總是不願向它敞 開,反而要求外在的一切向我證明它的存在。我總是浮在表面,面向外 在去抓取或是來保衛自己。也許我可以採取另一種態度,另一種心態,不

去抓取,只是接收。我需要接收一種從外界無法獲得的印象 種對素

質、對自身所具有的價值、意義的印象。了解的行為是一种放棄的行為。 我必須放開手。

在注意力強一些的時候,我有一種"在這裡"的覺知——這是一種 觀察,一道光,一種具有理解力的意識。意識就在這裡,我無法懷疑它, 但我也無法相信它,我無法感受到它就是「我」,就是我最根本的本性。 我認為我可以尋找意識,看到它並了解它。我們把意識當做一個觀察的對 象,但是我們無法覺察到意識。如果我能夠體驗到意識來自於我身體的後 面或上方,我就會發覺其實是意識本身在覺察、在了解。沒有觀察者,只 有了解。如果我體驗到的意識在我的身體里,那樣「我」好像就是這個身 體,而意識也就成了身體的一個屬性。

當我的頭腦能夠如實地了解自己,我的心也能夠如實地了解自己時, 我就能開始感受到真實意味著什麼。另一種思維出現了——安定、靜默,

並且能夠包容我尋常的念頭。一種對本質的感受也會出現,它不是一種對 形式的感受,但卻可以包含形式。於是我具有了一種新的思維和一種新的 感受,它們可以覺察到事實,覺察到事物的本相。

所以,現在對我來說,唯一的實相就存在於我覺察自己的努力之中, 其他的一切都不是真實的。一切都被我的頭腦扭曲了,這使我無法接觸到 事物的本性。我必須先去接近自己的本性,清醒地覺知到對「我」的意 識,並只是專註於此。意識永遠都是對自我的意識。我們可以用任何自己 喜歡的名稱來稱呼本我——意識的寶座,甚至上帝的寶座。關鍵在於它就 是中心,就是我們素質的核心,沒有它就沒有一切。

我需要學會把注意力專註於這個中心並停留在此。我需要去理解臨在 的這種行為,理解臨在的這種主動活動,它總是被一種反向的被動活動所 威脅。我覺知到一種我無法佔有的實相。這就是我自己,這就是我在素質 深處的本相。我覺得自己需要具有某種品質才能將它辨識出來……但又不 知道所需的品質是什麼。了解這種實相需要更髙層次的感知力,而我還從 未去開發過這樣的感知力。我的貪婪會把我同這個實相隔絕開來,並阻礙 我去了解自己真實的狀態。我總是想要去得到或抓取我認為應該擁有的東 西,但卻忽略了尊重。尊重本身就可以帶來一種無條件的敞開。

我開始意識到我要獲得的東西並不只是屬於我的,也並不只是存在於 我的內在。它是一種宏大的和更為本質的東西。在它面前,我的緊張一一 得到釋放,直到有一刻,我感受到一種內聚的臨在,這是統一的狀態所賜

的禮物。它給我帶來了一個問題 個與我的存在有關的問題。我每時

每刻都對這個問題感到疑惑,一直都不確定,一直都不確信,一直都難以 作答,它需要我將自己完全地投入進來。現在,我存在著,感覺到一股難 以名狀的神秘力量,它帶領我走向了這種統一的狀態。到底我在向什麼樣 的力量敞開自己……我渴望知道。我在這裡。我不是封閉的,我沒有被禁 錮在內在的任何一部分里。我覺知到自己成了一個整體。

9.覺知到內在的素質

我不明就裡地存在著。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個我必須回答的問題, 無論我是否情願。我當下的存在狀態和我的所作所為就是對這個問題的回 答。無論我的覺知力達到何種程度,我的回答都會完全受制於我素質的狀 態。這個問題總是給我帶來新的挑戰,而我那總是老一套的回答會讓我跟 這個問題失去接觸,因為在這樣的老套回答中常"我」在發揮著作用。

「記得自己」到底是什麼意思?它指的不是記得我所代表的那個 人——我的身體、我的社會地位以及我的責任,而是覺知到我內在的素 質。我渴望變得完整、統一與合一,渴望活出我的本相。當我感受到這個 渴望時,好像我整個的方向都會發生改變。不用我做什麼,在我各個部分 中就會自然地產生一種趨向臨在狀態的活動。如果要讓這種活動自行發展 下去,我就必須臣服,並讓各部分保持完全同頻的狀態。這種活動的強弱 完全取決於我各個中心的平靜程度以及我注意力的自由度。我需要去感受 這種臨在在我的內在自行形成。

在觀察的過程中,我幵始覺察到我必須同時與我所有的中心相連接。 它們當中總是有某一部分的能量流不是太強,就是太弱。如果我過多地處 於頭腦里,這種所需的連接就不會發生,如果我過多地處於心里或身體 里,情況也是一樣。我與所有部分的連接程度必須是一致的。為此,我必 須具有一種有意識的注意力,它是一種我所未知的注意力。我只有安靜下 來,進入越來越深的寧靜時才能感受到這種注意力。臨在就在這裡影響著 我,掌管著我,但我必須對它有渴望,有意願。這樣,真"我"就會出現。

我學著去凈化用於覺察的力量,這種凈化不是去摒棄不想要的部分, 轉而選擇想要的部分,而是要學習去覺察一切,不排斥任何細節。我要學 習清晰地覺察。我覺察到一切都同等重要,我能夠接受失敗對我的積極意 義。我上千次地重新開始。一切都取決於我的這種覺察。

我沒有試圖去尋找或行動,但我可以感受到那個想像出來的自我的 重要性,這種感受迫使我一直在通過激烈的鬥爭來保持它的延續性。而在 這個形象後面,我覺知到的是空無、虛空……我不知道自己是誰。我也無 法了解這種空無,因為它已經被佔據了。當我覺察到這些時,一種了解的 渴望會從內在升起——不是要去了解一種具體的事物,而是去了解誰在這 里,去了解我當下的真實狀態。這個空間被佔據了。我從緊張中,從不停 閃過腦海的念頭中,從一波波的情緒反應中感受到了這種佔據。我不會去 抗拒,也不會逃避或分心。這就是我真實的樣子,我欣然接受。在體驗這 種狀態時,我如實地覺察著它,彷彿我能夠覺察得更深入,穿越它,變得 越來越自由。我覺察到自己的不專註。我意識到我的素質就取決於我的這 種覺察力。我可以自由地做到既不把自己的一部分當做整體,也不讓自己 被隔絕在某一個部分里。

我需要發展一種純凈的注意力,它需要具有足夠的強度,不被任何主 觀的反應所分散。我不知疲倦地一再回到感知升起的地方。在這個過程中 我的注意力會自行凈化,逐漸地去除那些與直接感知無關的部分,只有對 實相的印象會留下來。

10.「我」的迴響

為了臨在,我需要一種力量,它既要覺知到自身想要前進的方向,還 要有意志力去付諸行動。來自各個中心的注意力必須以恰當的比例投注在 這裡,共同形成一種有意識的臨在。我們的注意力不斷地因外界事物的吸 引而受到威脅,我們需要覺知到這種吸引。我們有一種對活動的渴望,對 創造、對行動的渴求;我們同時也有一種對被驅動、被牽引以及去服從的 渴望。這兩種力量一直存在於我們的內在。在某個特定的位置主動去面對 它們可以產生一股凝聚的能量,這種能量會有自己獨立的生命。在這兩股 力量的摩擦過程中,一種將它們重新統合的力量就會出現。

在一切的生活變遷後面,在我所有的煩惱、悲傷和喜悅後面,有一 種更偉大的東西,我能感受到它可以賦予我意義。在與它的連接中,我能 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它存在於我的外在,也存在於我的內在。它在我的內 在,於是我能夠了解它——這種生命,這種非常精微的振動。我因為感受 到它的純凈而覺得它非同尋常。當我的念頭與我的感覺相連接時,我能感 受到它。我覺得它就像是一種迴響,一種對『"我」的感受。這種連接顯示 出我是一個統一體、一個整體,並且我可以作為一個整體而存在。這種回 響是我現在可以了解的另一種內在特質,它經由我的高等中心從另一個世 界而來。我能夠感受到它在以一種精微振動的形式與我共振,我努力使我 的各個部分與這種振動同頻。這就需要我的注意力具有一種品質,能夠讓 自身靠近這種振動,並保持與它的連接。我需要一種特殊的能量,它要強 大到足以在我的念頭和感受面前保持活躍狀態。這種能量不會自行減弱或 被任何東西所影響。我對覺察自己的渴望中就含有這種活躍的能量。

然而,來自另一個層面的能量驅動著我的念頭和情緒。如果要了解它 們的特性,我就需要如實地覺察和了解它們。它們來自另一個源頭,那是 一種惰性的影響力,它把我控制在與它一致的節奏上。如果想要自由,我 就必須把自己置身於一種更加主動的影響力之下。也就是說,我需要在內 在找到一種足夠強大和敏銳的注意力能量,它能夠將惰性力量的活動置於 它的觀察之下。我一定不能讓它們逃出我的視野,我必須與它們共存。這 些活動就在這裡,它們不斷吸引著我。如果我無法如實地覺察到它們,就 會賦予它們另一種價值,從而去信任和服從於它們。如果是這樣的話,無 論是這些活動還是我自己都會完全失去意義。因此,為了了解自己,我必 須自願地去探索D

只有通過為了臨在而進行的工作,我的注意力才能夠得到發展。當注 意力具有了更好的品質時,我會努力防止它變弱或被其他東西所控制。我 努力嘗試,但卻失敗了,於是我繼續嘗試。即使失敗了,我也會因此開始 了解如何才能成功。在這種努力中,我回到內在,然後再度走向外在去顯 化。我發現當我的注意力完全被外界吸引時,我就徹底失去了它,但如果 它走得不太遠,我就可以像用磁鐵吸東西一樣把它拉回來。在注意力的這 種活動中,我了解到它的一些特性。我不得不去進行外在的顯化,除非我 的注意力能夠同時投注到生活上和我的內在,否則我將總是會迷失自己。

我們認為可以把注意力平均分開,但其實分開的兩部分並非完全相等 和相同。我需要去體驗那兩部分之間巨大的差異。如果我無法以適當的方 式來做出密集的努力,我註定會迷失自己。我必須覺察到我之所以做不到 是因為我的注意力還不具備所需的品質。這就是我需要努力的地方,這就 是我需要練習的地方。只有這才是最重要的。

11.兩種能量流

我們並不了解自己在本質中的真實狀態,即我們最高等的可能性;也 不清楚我們在個性層面的樣子,即那些框住我們而又難以擺脫的局限。我 們認同於自己的個性,卻忽略了它與本質之間應有的連接。而內在的成長 始於獲得一種認識自己,徹底了解自己的能力。

我必須了解自己有著雙重的特質,內在有兩股力量:進行顯化的下降 力量和回歸本源的上升力量。我需要同時體會到這兩種力量才能完整地了 解自己。我的存在一定是有原因的,這兩種力量之間需要一種連接。這就 是我的臨在的意義D

在生活中的每一個事件里——無論是關乎家庭、工作還是精神生 活——都有著一種包含內收和外展的雙重活動。我們為了一個目標,為了 顯化而行動,但在這種行動背後卻有著另一種能量流。它沒有目的性,不

去向外放射自己,而是要回歸本源。這兩種能量流是互相依存的。

我們在理論上知道這兩種能量流的存在,但卻沒有真正地覺知到它 們。我對那股上升的能量流了解不足。在我渴望它時,我的內在卻沒有準 備好,我無法感受到這股上升的能量流的生命,無法感受到自己的生命。 對於那股下降的能量流我也不了解,我只是盲目地沉浸其中。沒有對這兩 種能量流的覺察,無論身處何時何地,我們對臨在狀態的渴望都是沒有意 義的。我需要不斷地覺察到它們,以便讓我的注意力以及不讓自己迷失的 意願找到著力點。

以我注意力現在的狀態,我無法同時覺知到這兩種方向相反的活動。 我會沉浸在一種活動中,忽視或排斥另外一種活動。無論怎樣,我都不得 不接受這個事實.這兩種能量流決定了我的生活,我的內在有兩種特質。 我必須學會在覺察到低等特質的同時記得高等特質的存在。同時活出這兩 種特質會給我帶來掙扎。我需要對自己的這兩個面向留下有意識的印象, 先是對單一面向的印象,然後是對兩個面向同時的印象。低等特質必須為 高等特質服務,但服務是什麼意思呢9我必須找到自己真正的位置,並欣 然接受。我是被召喚至此的。我必須看到如果我沒有臨在,就只會去服務 於我的常"我」,從而使本質的我走向滅亡。這樣的話,在這兩種能量流 之間什麼都沒有,沒有任何人在那裡。

關鍵在於讓這兩種力量在我的內在紮根,並去維持它們之間一種穩定 的連接。直到現在,那個下降的能量流一直都是我臨在的主人,它沒有遇 到任何的挑戰。上升的能量流源自想要存有的意志——這不是一般意義上 的"意志」,而是一種"渴望存有」的意志。首先我需要把這種意志釋放 出來,給它空間。我必須接受自己被動的狀態,只有我真正地處於被動狀 態,才能感受到那種活躍的振動。我在平常狀態下唯一能夠做出的努力就 是主動地保持被動狀態——這就是一種有意識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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