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發審委員馮小樹被罰沒4.99億元 錢江晚報
06-11
入股擬上市公司,上市後拋股獲巨額利益前發審委員馮小樹被罰沒4.9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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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財經》雜誌
根據中央巡視組反饋的線索,證監會查明前深交所工作人員、曾任股票發審委兼職委員馮小樹涉嫌違法買賣股票。證監會決定沒收馮小樹違法所得2.48億元,並頂格處以2.51億元罰款。同時,對馮小樹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入股擬上市公司,上市後拋股獲巨額利益 前發審委員馮小樹被罰沒4.99億元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介紹,馮小樹先後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的名義入股擬上市公司,並在公司上市後拋售股票獲取巨額利益,其交易金額累計達到2.51億元,本金300萬元,獲利金額達2.48億元。
公開信息顯示,馮小樹曾擔任深交所發審監管部副總監。2004年12月30日,證監會第七屆股票發審委成立,馮小樹成為7名新任委員之一,彼時其身份是深交所發審監管部副總監。之後,馮小樹續任第八屆發審委委員。從2004年12月30日到2007年4月底,馮小樹擔任發審委兼職委員長達兩年零四個月。
根據Wind數據不完全統計,馮小樹作為第七屆和第八屆發審委兼職委員時,參與審核了4家公司增發申請(1家未通過、3家通過)、35家公司首發申請(6家未通過、2家取消審核、27家通過)、5家公司可轉債申請(1家未通過、4家通過)、1家公司可分離債申請(通過)。其中,海翔葯業、招商局能源、中泰化學、長城影視、海鷗衛浴、中國平安保險等29家公司首發審核通過。
「對系統幹部自身違法行為絕不姑息,依法嚴厲懲處,持續加大問責力度,正人先正己,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堅定維護金融秩序,促進金融業安全運行。」張曉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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