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慶帶爸媽旅遊幾天, 決定以後一毛不拔

我是一個遠嫁的閨女,都說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我嫁的比較遠,鄰居們都笑話我爸媽白養了一個女兒。

因為嫁的遠,加上後來有了孩子,經濟並不是很寬裕,所以回家的次數屈指可數,有時候一年才回家一次,我對父母其實很內疚,但沒辦法,畢竟有了自己的小家庭。

我每個月省吃儉用寄給爸媽一千塊錢,給她們當做生活費。因為我還有一個弟弟,他一來比我小,二來屬於好吃懶做的那一類,沒什麼經濟來源,父母一天天老去,所以我雖然經濟不寬裕至少比弟弟強一些,那我就多承擔一些吧。

這次國慶長假八天,我跟老公商量著帶爸媽出來玩一圈,因為我也很久沒回娘家了,我爸媽這麼多年都沒出去過省城,所以藉此機會帶她們出去逛逛。

爸媽有些不情願,覺得花的是冤枉錢,但我還是一再的說服了她倆。話說這次旅途其實是非常不愉快的,因為我爸媽來見我時渾身上下破破爛爛的,我一個月給一千,雖然不能錦衣玉食,但是在農村也足夠生活的很好了。

我問爸媽怎麼穿的這麼破爛出來玩,我爸沒說話,我媽就在那小聲嘀咕沒錢啥的。我去商場給一人買兩身衣服,我媽死活不要,非要折成現金,最後看我態度鐵定,說不折成現金那換成我弟弟的衣服,我氣不打一處來,就不能好好出來玩一玩嗎。我跟她說讓她好好玩,回家之前我會給弟弟買。

然後出行時,不管是吃住,只要我稍微花點錢,我媽就攔住我不讓花,都想折成現金,看到啥都想給我弟買。

我實在看不下去了,我跟我媽說我弟弟也快30的人了,自己也都有了家庭了,不能老這麼慣著他。我媽還問我以後每個月能不能多打點錢,說一千不夠我弟弟花,我一聽氣瘋了,那是我給爸媽的錢,沒想到都給我弟弟了,難怪倆人穿的那麼破破爛爛。我媽說我弟好吃懶做不掙錢,每個月給一千弟媳婦嫌少,沒錢花了就在家罵罵咧咧。

我聽了之後果斷決定以後一分錢不往家裡打了,這樣好吃懶做的弟弟,別說打一千,就是打一萬也不夠敗的。我跟我媽說,以後你跟爸缺啥了我給你倆買,錢一分都沒有了。弟弟必須自己學會賺錢生存,否則多少都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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