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校園欺凌宣講稿
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掃除校園欺凌
講解稿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下午好!我是縣普法宣講團的講師,今天我們講座的主題是「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掃除校園欺凌」。
校園應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是近幾年,校園欺凌案件頻發,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校園欺凌,不僅傷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衝擊社會道德底線。
一、什麼是「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指的是主要發生在同學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學生身心健康受到傷害的行為。
但是明確區分「欺凌」和「開玩笑」,可能比較困難,舉個例子,A同學給B同學起外號,如果這兩個同學之間的關係比較緊密,這個外號是兩個人之間的昵稱,那這就不屬於校園欺凌;如果A同學是有意嘲笑B,心理上存有惡意,且他的這種行為給B同學的學習生活造成了不好的影響,那麼A學生的行為就構成了欺凌。
校園暴力是校園欺凌的升級版,它不僅是發生在校內的暴力,還可能有校外人員或勢力參與。
二、校園欺凌的主要表現形式
校園欺凌主要分為以下六種類型:
1.身體欺凌,一般表現為一個或多個學生對其他學生進行毆打、人身攻擊,有明顯的恃強凌弱的特點;
2.語言欺凌,如辱罵、羞辱、嘲弄、惡意中傷、惡意起外號等;
3.社交欺凌,是指對被欺凌者進行孤立、團體排擠或者集體隔絕;
4.財物欺凌,包括對學生進行敲詐勒索、搶劫、搶奪財物、「收保護費」、毀壞或者惡意佔用財物等;
5.性欺凌,是指強姦、猥褻被欺凌者,以及據此製作、傳播不雅視頻和不雅照片等;
6.網路欺凌,是指通過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微信、微博、QQ、論壇等媒介散播謠言、中傷他人等攻擊行為。
當然,還有一些行為方式可能是家長、老師不甚了解或很難察覺的,都需要同學們對這些情況引起高度的重視。
三、校園欺凌的現狀
校園欺凌在全球是一個普遍現象。根據最保守的估計,每年全球有2.46億兒童遭受校園欺凌和暴力,大約佔所有在校中小學生的20%。2016年聯合國秘書長關於兒童暴力的特別代表,針對全球18個國家的10萬名兒童的民意測驗顯示,三分之二的兒童曾遭受欺凌。
近年來,我國校園暴力欺凌事件數量突增,暴力行為逐漸呈現出低齡化、女性化趨勢,應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
2016年6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就曾經對校園暴力作出重要批示:校園應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園暴力頻發,不僅傷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衝擊社會道德底線。
2017年11月22日,教育部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對校園欺凌提出更有針對性的防治策略。
四、校園欺凌發生的原因
引發校園暴力的主要因素有學校方面、家庭方面、社會方面和自身方面:
(一)學校方面的原因
過分強調智力教育,而忽視了學生的道德教育是目前學校教學方面漏洞,另外,作為公權力代表的教師,在調和學生之間矛盾糾紛過程中,一般以「息事寧人」、「各打五十大板」為主進行簡單處理,這就導致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得不到有效解決,在此情況下,那麼很多學生就會尋求「私力救濟」,也就是訴諸個人暴力!
(二)家庭方面的原因
學生的暴行,與家庭環境的影響密不可分。在家庭中,父母的教育方式和教養態度對子女人格形成的影響尤為重大。有人曾把父母對子女的教養態度分為四個類型,即專制型、溺愛型、放任型和民主型,其中前三種態度已被大量事實證明是失敗的家庭教育方式,它們均不利於子女正常人格的形成。
在專制家庭中,父母對子女的期望值一般較高,且傾向於採取「棍棒式的強制」,來督促子女成材。結果子女耳濡目染的是父母的暴力行為,不知不覺中沾染了「暴習」,遇事即想到用暴力解決。在此,家長的反面「熏陶」增強了子女在校實施暴行的可能。
在溺愛型家庭中,父母往往對子女有著過分的保護慾望,對其百依百順,袒護放縱。曾經有一個調查,當問及一些小學生遇到被同學打時作何反應,有不少的孩子毫不猶豫地回答「打他」,因為他們從上幼兒園起家長就向他們灌輸不能吃虧,以牙還牙、以暴制暴的觀念。因此,家庭過分的溺愛也容易養成子女的暴力傾向,進而發展為實施校園暴行。
在放任型家庭中,父母的期望值一般較低,或者期望雖高而子女無法達到,令其喪失了管教的信心,於是在強迫命令的同時,多對子女放任自流。這種態度極易使子女變得自暴自棄、放蕩不羈,形成攻擊性人格。另外,父母本身有暴力犯罪行為的,子女實施校園暴力行為的幾率更大。
(三)社會方面的原因
我國目前正處於社會急劇變動時期,整個社會顯得脫序而迷亂,一系列社會問題凸顯出來。對校園暴行的發生,有幾個方面起著重要影響。
1、暴力文化的泛濫
暴力文化的網路遊戲、圖書、影像製品肆虐橫行。以及網路曝光的大量暴力案件的讓人們對血腥的場面習以為常乃至麻木不仁,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當前社會或全人類的精神價值取向——對生命的極端漠視,而這正是暴力的基礎。正值青春發育期的廣大學生,為了求得社會的認同,極容易吸收這種暴力文化的不良暗示。於是在校園中經常出現以暴力解決問題的行為模式。許多學生盲目模仿不良書刊、影視作品、遊戲中所渲染的暴力手段,在其行為中不知不覺地表現出日益增多的挑釁性。不少學生更將影視作品和虛擬網路世界中的大俠、英雄視為自己的偶像,在模仿其實施的「英雄行徑」中,體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自我實現的滿足感。教師的暴力行為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了這種暴力文化潛移默化的影響。
2、校園周邊環境的惡化
校園周邊環境的惡化也是將學生引上暴力犯罪歧途的重要誘因。不少城市的各小學、中學、大學附近,隨處可見電子遊戲機室、網吧、錄像廳、酒吧等,不少學生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沉溺其中,不能自拔。
(四)主體自身的原因
1、青少年缺乏獨立評價能力,行為方式具有模仿性,極易接受外界各種不良因素的影響,再加上道德觀念和法制意識嚴重缺乏,不能正確評價自己和他人的行為性質,因而行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喜歡模仿別人,常常錯誤地將一些影視作品中的拉幫結夥、稱兄道弟、打架鬥毆視為英雄行為。
2、青少年情緒不穩,自控力差,爭強好勝,崇尚武力,極易為外界誘因的驅使而激發衝動。青少年時期是情緒、情感處於急劇變化的時期,因而在校學生一般情緒易於激動,性格急躁,重友誼,講義氣,好感情用事,在受到環境刺激時,容易因衝動而使用暴力手段,走上違法犯罪道路。事實上,當他們冷靜下來,大多都會為自己逞一時之快的行為感到後怕和悔恨。
3、青少年叛逆心強,反抗權威意識濃烈。由於心理發育不夠成熟,一些學生在行為的選擇上表現出明顯的偏執性,妄圖用與眾不同的方式顯示個體存在。因此在受到父母、老師的約束,尤其是其採取的教育方式不當時,內心即產生強烈的逆反心理,行為即失去常態。學生針對教師的暴力報復便是這種心理嚴重失衡的典型表現。
五、校園欺凌真實案例
案例一【個人欺凌】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米脂事件真相令人震驚!
案例背景:2018年4月27日下午6時10分許,在陝西榆林米脂縣第三中學校門外巷道,發生了一場令人痛心疾首的慘案。事發正值放學期間,一名90後男子衝出來,將閃爍著寒光的匕首瘋狂扎向了回家路上的學生們,造成19名學生受傷,其中9人死亡。
據米脂公安透露,經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以前是米脂三中的學生,但在學校時遭受過校園欺凌,於是將仇恨深深地埋在了心裡,如今拿起匕首殺人。「此次行為疑為報復學校,報復社會。」
事情的結果還待進一步論證和披露,但可以肯定的是,十多年前犯罪嫌疑人經歷過的校園欺凌給他造成了深深的陰影。十多年後,他將心裡的恨意發泄在了與他毫無瓜葛、手無寸鐵的孩子們身上,使我們在憤怒之餘感到不寒而慄。他少年時究竟遭遇了怎樣的校園欺凌,讓十幾年後的他仍然耿耿於懷,我們無從得知。但我們需要明白,「校園欺凌」,真的沒有旁觀者。
《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案例二【集體欺凌】2017年11月2日,北京西城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校園欺凌案。
朱某等5名未成年女孩因犯尋釁滋事罪分別獲刑,其中朱某獲刑1年,其他4人分別獲刑11個月。
西城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2月28日15時至22時間,朱某夥同另外4名被告人在本市西城區某職業學院女生宿舍樓內,採取惡劣手段,無故毆打、辱罵兩名被害人。經鑒定兩名被害人均構成輕微傷,並造成其中一名被害人無法正常生活、學習的嚴重後果。
法院認為,朱某夥同另外4名被告人無故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二人輕微傷,辱罵他人情節惡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嚴重影響公民的正常生活,破壞了社會秩序,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應予懲處。
案例反思:在這起案件中這5名被告少女中有兩人是之前被朱某帶人圍毆過因為害怕被打而加入團伙的,而在上一個米脂案中,犯罪嫌疑人也是因遭遇長期的校園欺凌而產生嚴重心理問題,導致其最終採取極端手段,以暴制暴,由一名校園欺凌的受害人「惡逆變」為加害者。這也就是我們在上面提到的反擊型欺凌。這兩個案例都是由於受害者在遭受校園欺凌後沒有採取正確的方法來遏制校園欺凌,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生。但是邪惡終究戰勝不了正義,在法律面前他們只能接受審判,等待著他們的是法律的懲戒。
《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二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目前,隨著網路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女性欺凌事件走入了我們的視野,其不斷升級的惡劣程度讓人震驚。只有正視,才有可能避免更大的傷害。
案例三【女性欺凌】乖巧的女孩子如何成了欺凌者?
案例背景:「我走了,無期,不見」——這張紙條的背後,是陝西省藍國縣一名初中女孩無言的痛苦。這位女孩因被嫁禍「在其他宿舍偷錢」,被多名同學毆打訛錢,後來走不出心理陰影,選擇了自殺。
因為看同在酒吧跳舞的17歲被害人小娟不順眼,8個女孩便以小娟摟了徐某男友為由,對小娟輪流扇耳光、用腳踢踹,並強迫小娟脫光上衣,裸體跳舞。小娟被毆打和侮辱前後持續1個多小時。
案例反思:提到女孩子,大多數人想到的是「乖巧」、「可愛」、「溫柔」、「善良」,然而,近年來女生參與校園凌的案例越來越多,徹底顛覆了人們的固有印象。有統計資料顯示,在校園欺凌事件中,近7成有女生參與,其中,女生之間的欺凌事件佔了32.5%,少女之間的凌虐現象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超出了很多人的想像。乖巧的女孩子成了欺凌者,這背背後有著怎樣的的心理動機呢?
1.青春期自我肯定的需要。女孩的性意識10歲就開始覺醒,自我意識開始萌芽。在這個階段,她們的自信心下降,自卑感增加,她們會認為,跟男孩比,自己沒有多少能力,對生活也沒有多少期望,對自己不滿意的女孩高達70%以上,有些女孩子為了肯定自己的價值,會出現暴力攻擊行為。
2.推翻自己性別角色的需要。目前,中國的很多家庭仍存在重男輕女思想,很多女孩在家裡是被歧視的,這讓她們內心充滿了憤怒,她們會痛恨自己的性別角色,「既然你們都喜歡男孩,我就做給你看嘛。」在這種思想下,進入青春期的女孩子會表現得非常叛逆,會出現抽煙、喝酒、打架等不良行為。
3.釋放負面情緒的需要。德國心理學家湯姆利爾茲認為,青春期少男少女會被一種無形的力量強拉過去,一下子落入暴力性的不安之中,這種不安以他們的反抗、橫蠻、見異思遷、冷淡等形式表現出來。對青春期的女孩來說,青春期的困擾和挫折會有很多,心情經常抑鬱、低落,就有可能採取暴力的方式釋放壓力,這也是為什麼女生群體性暴力行為中經常體現出遊戲性色彩的原因。
4.彰顯自我的需要。目前,暴力內容的電影、遊戲、書籍成了很多學生青睞的休閑方式,學生受這些文化的影響,形成了不健康的是非觀,他們認為打人才叫酷,欺負人才有面子,於是,她們就模仿暴力媒體的內容,把一些施虐視頻放在網路上廣為傳播,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綜上,在目前曝光的校園暴力事件中,女性欺凌者的手段有時更加惡劣、更加殘忍,讓很多成人都很難接受。處於青春期的女生心思敏感、善於比較,容易產生嫉妒心理,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看著不順眼」,要想解決女性欺凌問題,我們需要對女孩子的心理問題給予足夠的重視和疏導。
案例四【網路欺凌】被校園暴力欺負了十年,她親手把當年的霸凌者送進了監獄!
「我的人生再也不能重來了」。說出這句話的是一個26歲的女孩,名叫王晶晶,自從2008年考入高中之後就一直被校園霸凌,直至工作,時間長達9年之久。從高一開始王晶晶在校園百度貼吧上被人污衊為「炫富女」「出賣身體」「受包養」,她突然好像成了「全校公敵」,曾經被一位學姐打過數十個耳光,被謠傳成賣淫女,數次受到羞辱。而她也一度抑鬱,一直服用抑鬱葯,原本是一個樂觀開朗的人,現在卻變得悲觀沉重她還試過開煤氣自殺,但是沒有成功,原本中上的成績也一落千丈,到高三下學期不得不退學在家自學,甚至當父親幫她去教室收拾東西的時候大家都假裝不知道有王晶晶這個人。從上大學到結婚、生子、工作欺凌從未結束,一直在繼續。在上大學後,有人到王女士所在大學論壇宣揚她的「過去」,指名道姓地攻擊。後來,她玩微博會受到攻擊,有孩子後上母嬰網站被攻擊,玩知乎照樣被攻擊。無論在哪裡,總有認識她的人不厭其煩地到處複製粘貼她過去的經歷。網上如此,網下的實際生活中也是這樣。王女士開過兩家店,都在生意最好時因為受到校友或其他認識她的人攻擊,導致抑鬱症複發而結束經營。最後王晶晶實在無法忍受這些誹謗謠言決定站出來用法律手段反擊這些進行校園欺凌的校友們。她把蔣某告上了法庭2018年4月12日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蔣某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判處拘役三個月受害者得到應有的維權施暴者也得到了法律的懲罰。
案例反思:縱觀上面這個案例,它的更大的意義在於提醒社會、學校和家長,網路暴力也是校園欺凌,受害者所遭受的傷害可能更大,隨著現在互聯網的普及網路欺凌應該引起我們更多的關注,網路同樣不是校園欺凌的法外之地。而案例中受害者王晶晶的做法也值得我們借鑒,她在遭受欺凌後沒有選擇忍氣吞聲也沒有選擇以暴制暴,而是選擇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終使欺凌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五、分析了以上四個案例,我們來看一下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校園欺凌的呢?
(一)心理原因。1.自我保護本能。有調查顯示,在遭受身體侵害時,2.6%的學生選擇「堅決反抗,他打我,我就打他」,15.3%的學生選擇「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人的自我保護本能與攻擊性本能是相伴隨的,所以才會導致有的學生會拉幫結派,甚至勾結校外閑散人員傷害在校師生。2.渴求愛和歸屬感。90%以上最力行為的產生與施暴者家庭缺少溝通、父母缺少教育、家庭關係冷漠、生活中缺少愛和理輝有關。孩子得不到理解、尊重、關愛,就會產生壓抑、焦慮和和偏執的心理,他們會透過有色眼鏡看待周圍的一切,形成「攻擊性人格」,習慣用暴力來釋放壓抑,以獲取心理上的平衡。3.壓力得不到釋放。青少年學生的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校園中度過的,因此缺乏社會的歷練,心理比較脆弱,遇事不冷靜,易衝動,遇到壓力、挫折、委屈時,也不眼與他人溝通,而是自己默地承受,因此很容易為了一點小事就發生極端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家庭原因。1.孩子教育無人過問,很多農村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一些人許多年才回家一次,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留守兒童。他們家庭教育的缺失是重要的原因。2.家庭結構失衡,出現問題的孩子超過80%來自單親或類似單親的家庭使得孩子在成長中缺少關愛和教導。3.教育理念和方法,一些家長明顯走偏的觀念,不僅使孩子遇到問題時傾向於用暴力解決,同時也讓校園裡一些原本平常的「磕磕碰碰」,被上升到不可調和的程度。
另外還有社會不良風氣的滲入,在這裡我們就不一一贅述了。
六、怎樣預防校園欺凌呢?
不斷爆發的校園欺凌事件,根在心靈,責在家庭,在學校,更在社會。因此,也只有學校、家長和社會共同參與,從治標到治本才不會遙不可及。作為家長,必須嚴格履行家長的監護責任,既要做到言傳身教,避免用自己的不當言行為孩子做出不好的示範,又要加強與孩子的溝通交流,及時了解孩子的想法,做到早發現、早糾正;作為學校,必須密切家校溝通,既要加強對學生的日常教育,尤其是品德教育,更是要敢於履責、敢於擔當,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敢抓敢管,有效遏制。最重要的是,必須建立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加強對校園暴力行為的預防和懲罰,進一步明確家長、學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範責任,才能讓那些打了人自以為一句「對不起」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家長們打錯如意算盤,也才能讓犯錯的孩子知道什麼是利害關係,什麼錯誤不能輕易犯下。
在學校加強安全保衛的同時,同學們也要學會一些面對校園欺凌的方法:
1、上下學儘可能結伴而行。獨自出去找同學玩時,不要走僻靜、人少的地方,要走大路。放學後不要在路上貪玩,要按時回家;
2、遇到校園欺凌,一定要沉著冷靜、不要害怕。採取迂迴戰術,儘可能拖延時間,要相信邪不壓正,不輕易向惡勢力低頭。而一旦內心篤定,就會散發出一種強大的威懾力,讓壞人不敢冒然攻擊。
3、大聲提醒對方,他們的所作所為是違法違紀的行為,會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會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同時迅速找到電話報警,或者大聲呼喊求救。
4、如果危險發生,可用自己的書包、掃把、凳子、桌子等物品來抵擋,可以躲避受到的打擊;若是隔壁班發生危險情況,要趕快關緊自己班的門、窗,不讓歹徒進來。
5、如果受到傷害,一定要及時向老師、警察報案。不要讓不法分子留下「這個小孩好欺負」的印象,如果一味縱容他們,最終只會導致自己頻頻受害,陷入可怕的夢魘之中。
6、人身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千萬不要激怒對方;順從對方的話去說,從言語中找出可插入的話題,緩解氣氛,分散對方注意力,同時獲取信任,為自己爭取時間。
7、找機會逃到人多的地方求救,或躲入商店、民宅。
8、在公共場所應找服務台人員或向警察求助。
9、若在大馬路上,可以用手敲打路旁停放的車輛,讓車子警報器大響以嚇退壞人。
同時希望同學們還能做到以下幾點:
1、上課期間,學校大門關閉,任何同學都不得私自走出校門;因生病等特殊情況需家長來接的,要經過班主任同意,開具《學生離校請假條》後,方可離校。
2、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養成惜時、守時的好習慣。
3、遵守學校的秩序,課間不在走廊追追打打,橫衝直撞;上下樓梯靠右走,一定要做到,不推、不擠、不跑、不跳。
4、放學後按秩序出校門,注意交通安全。及時回家,不在路上玩耍,不搭理陌生人。一旦被壞人糾纏,要冷靜與其周旋,並設法向路人或警察求助。
老師們,同學們,為了學生個人的成長,為了家庭的幸福,為了整個校園和諧安定,讓我們共同築起思想、行為和生命的安全長城,提高安全意識,在全校形成一個「預防校園欺凌,共建和諧校園」的濃厚氛圍,做到警鐘長鳴!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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