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法家道家治國思想比較
06-11
[轉載]儒家法家道家治國思想比較(2010-09-23 13:49:00) 原文地址:儒家法家道家治國思想比較作者:蕭逸 一、對人性的基本看法導致的治國理念上的異同 (一)儒家孔子認為人民是可以教化的,「信」「仁」「禮」都是統治者教化的結果,而且人性相近,人性是教化的結果。至於教化的手段則是以身作則和以道誨人。 孟子堅持性善論。人的善性指的是人與動物相區別的社會本性;人性善是指人與生俱來的具有一種原始的善良之心;人性善是指人可以從善心培養出善性。 因此儒家在治國思想上堅持的觀點是,強調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強調推恩之術,實行仁政。與霸道相比,行王道才能賓士天下。服力不能使人心服,以德服人可以使人民心悅誠服,以力對待他人,得不到他人的擁護。行「仁政」者,則可以得到大多數人的擁護幫助。 (二) 法家韓非子認為,人的本性是「自為」「好利」,人的「欲利」本性是不能改造的。因此法家認為統治者就應該用利這個槓桿去控制民眾。「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善也,而用其不得而非也」。古代社會的仁愛禮讓是由當時的自然經濟狀況決定的。現代社會經濟狀況造成社會「爭於氣力」,要治理現代社會,就不能取法古代,而只能以法治國。基於人們「好利」的本性,君臣關係實際上是一種買賣關係。因此韓非主張採用監督考察和陰謀詭計來駕馭臣屬。這樣法術勢相結合控制社會的手段。 (三)道家道家既不以仁義禮智,也不以欲利來判斷人性,它認為這些都是有傷人性的。道家認為人類本性之真乃是自然淳樸的,人應當順其本來圓滿的性命之情而生存,反對在此之上附加各種人為的因素。 老子主張無為而治,就是一種治理社會過程中的不干涉與不擾民。老子從「道德自然」出發,主張柔弱、無為、無爭,批判違背自然的「有為」。批判統治者的強行妄為;批判道德法律;批判文明與知識。因而,他反對一切人為「行為、制度、文明、認為」,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 莊子從人性自然出發,對社會文明都要毀掉,包括生產工具,政治制度,道德規範,文化藝術,政治活動。只有這樣才能恢復人的本性。「大巧若拙」。 二、對公私的看法引起的治國理念上的異同 (一)儒家在對待別人即處理人際關係的態度上,孔子主張仁者愛人,推己及人,因而在管理社會時就將仁愛之心推之於天下人民。私義行則亂,公義行則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對待公私的問題上,孔子和孟子都主張先讓利於民,而後為公。 孔子認為德政的首要任務是在於養民,慎用民力,取民有度。 孟子認為實行仁政的目的在於保民。包括順民、安民、養民、教民。孟子更從經濟領域提出了「制民之產」的養民思想,實際上是要使農民有基本生活保障。 (二) 法家商鞅說,「權者,君之所獨制也」。慎到則稱「法立則私義不行,君立則賢者不尊,民一於君,事斷於法。」韓非還把君主等同與公,把尊君論推向極端。在法家看來,公義不能由社會成員實現,只能有君主來實現,任何一個社會群體,一個國家,要正常有序的運行,必須是公共利益得到實現,它的本質就是公,所以法被稱為「公法」,這樣法的實施就是立公廢私,這樣只能以法治國。法家主張的實行重耕戰的社會經濟政策和限制儒商的政治方針都是為了體現和維護君主的利益和權威。 (三)道家道家的核心思想就是自然無為,關心的道法自然和如何自然的生存,不受任何外力的影響。因而無公私之別,這就導致了老子的無為而治以及效仿天道,崇尚柔弱、處下、不爭。莊子認為人的本性是放任自流,反對違背人性的社會管理。 三、儒法道三家治國理念的目的 儒法道三家治國理念的目標是一致的,旨在治國安邦,維護剝削階級的統治。 四、儒法道三家治國理念的實際應用 (一)儒家儒家針對列國紛爭,禮崩樂壞的社會現實,根據經驗教訓提出了治國方法,經驗思維缺乏理論高度,儒家思想固然在時間上適合奴隸社會的需要,有利於社會穩定,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治國安邦,但缺乏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社會的進一步發展。 (二) 法家法家治國思想具有時代的合理性,並被君主廣泛的採納,對當時的社會改革起到了推動作用,有利於君主內治群臣百姓,外爭霸權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加速戰亂局面的結束,加快統一國家的形成。 (三)道家把道家玄之又玄的哲學思維運用到治國實踐,不僅行不通,而且不現實,可行性差。因而少有君主會採納。道家反對文明反對進步,主張回到原始狀態中去,更是脫離現實的思想。在哲學上具有深刻性,在社會實踐上難以實行。 五、儒法道三家治國理念對中華傳統治國理念的影響 目標都是忠君愛國,都是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但是卻是近代中國落後的深刻原因之一。因為他們的治國理念都是以君主專製為中心,始終圍繞君主而不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他們治國理念的最終目的和出發點都是君主的利益及權威。在昏君當道的時代受苦的是平民百姓,在近代科技大發展的時代,落後的則是整個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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