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圖)沉痛哀悼遇害同胞,徹查事件真相!香港8萬同胞大遊行!
8月29日下午,香港特區立法會各政團聯合發起「沉痛哀悼遇害同胞 要求徹查事件真相」遊行。參加遊行者達8萬人。遊行在平和的氣氛下舉行。香港康泰旅行社一個包含20名香港遊客和1名香港領隊的旅遊團23日在馬尼拉參觀行程中被歹徒劫持,造成8死7傷的慘劇。
8月29日,30多位立法會議員走上維多利亞公園的臨時舞台,帶領市民一起為人質事件遇難同胞默哀3分鐘。特區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立法會全體議員都對此次事件中的死難者表示沉痛哀悼,對死傷者及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而菲律賓政府在事件當時的處理方式有明顯錯失,使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感到強烈不滿。
8月29日,遊行隊伍。
8月29日,市民們一起舉著遊行條幅
8月29日,市民在遊行上默哀。
8月29日,立法會議員在維多利亞公園的臨時舞台上發表演說。
8月29日,市民在遊行集會上默哀。
8月29日,一名香港市民在系黃絲帶以表哀思。
8月29日,市民在遊行上獻花。
8月29日,遊行的人們聚集在維多利亞公園
8月29日,香港大街上的遊行隊伍 在不明真相之前,看菲律賓劫匪徒劫持香港遊客事件的視頻,相信很多人會以為這是警匪娛樂片,是導演故意讓警察扮出孬種的樣子,以取悅觀眾。 但這不是電影,是血的現實,這一事件中,菲律賓警察的無能致使9名人質喪生,引發中國人極大不滿,中國政府嚴厲譴責,反恐專家狠批菲律賓特警水平低劣。低劣到什麼程度?最新一期《南方周末》關於此事的報道標題「摧命營救」,給出了最生動、最具諷刺的詮釋——營救本是為了救命,結果變成了催命。 這是令人「難以置信」、「憤怒不已」的。「難以置信」是不理解菲律賓特警在營救過程中表現出的令人震驚的拙劣,「看上去像一群破壞公物的小混混」,「憤怒不已」就是針對這種拙劣而生的,精心策劃的反華事件。 在英國反恐專家的眼裡,營救過程中令人不解和憤怒的拙劣被概括為「十大缺失 」,即缺乏決心、缺乏裝備、喪失了繳械劫匪的機會、喪失了擊斃劫匪的機會,沒有滿足劫匪的需求,電視直播全程,沒有出其不意、沒有保障公眾安全、讓槍手的弟弟談判、訓練不足。所有這些很技術性的分析,在我看來都可以用「缺乏裝備」和「訓練不足」概括。如果裝備精良、訓練有素,這樣一次不算十分棘手的事件,不應該被處理得如此糟糕。 因為,劫匪的要求如此簡單,不過是要求恢復其警察身份和獲得一筆退休金,這個曾經的「十大傑出警員」,起初並不想殺人,在人質的眼裡「十分和善」、「並不是很壞」的人,製造了血案,與警察的愚蠢無能有關。 然而警察為什麼無能,為什麼「缺乏裝備」和「訓練不足」?這已經不只是警察的問題,而是一個國家的問題。菲律賓被稱為亞洲「綁架之都」 ,今年上半年就發生了56宗綁架案,香港人質事件僅過去三天,又發生一起大巴遭襲4人被殺的血案,警察處理類似事件絕非頭一回,丟臉的結果只能說明,菲律賓用於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必要公共服務,包括警力和裝備可能是缺失的。事實上,當我們明白,菲律賓警察的預算十分可憐,以至於「逾半數警察必須在沒有配備槍支的情況下面對各種犯罪」時,就不難理解人質事件中的拙劣表現。 2009年「和平基金會」發布的失敗國家指數顯示,菲律賓的失敗指數為85.8,得分非常高,而全球和平指數顯示,在149個國家中,菲律賓排在第130位,較為靠後。一個被國際組織界定為失敗且不安全的國家,形象本來就不夠好,此次人質事件對菲律賓國家形象更是一次重大打擊。 菲律賓之「失敗」,主要因為腐敗、政府低效率、貧富懸殊以及司法不公,地方政府、公共機構變成世襲家族的私人服務機器。當災難降臨時,國家因缺乏強大的公共服務和民間自救能力,而將人民置於傷害之境,尊嚴掃地。於是我們看到,索馬利亞之「失敗」,把國民逼成海盜;海地之「失敗」,7.3級地震竟奪去近20萬人的生命……而幾乎所有「成功」的國家,都會將傷害和災難降至最低。 在自己的國家內尚不能保護自己的國民或是境內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如何談得上保護自己的國民在境外不受人身傷害?或許人們還記得,1976年6月27日,一架法國航空公司的大型客機在雅典被4名巴勒斯坦人和2名西德人劫持到烏干達的恩德培機場,機上242名乘客中有105人為以色列人,他們被軟禁在機場候機大樓內作為人質。劫機者要求以色列在規定時限內將關押中的53名巴勒斯坦人進行交換,否則將處死人質。為了救出人質,以色列成立了以總理拉賓、國防部長佩雷斯為首的行動指揮部,制定了「閃電行動」營救計劃,並成功救出人質(其中有3人死亡),成為解救人質史上最成功的範例之一,以色列因此贏得世人的尊重。 這是遠的,近的呢。本周,與菲律賓營救失敗形成鮮明對比的是,8月25日,美國前總統卡特飛赴朝鮮,勸說朝鮮釋放此前因非法進入朝鮮而被判處監禁的美國公民戈梅斯。這是繼2009年8月,美國前總統柯林頓訪問朝鮮並帶回兩名遭扣押的美國記者之後,又一次成功的「營救」。雖然兩位前總統的行為被視為非官方的私人行為,但明眼人都知道,這是「國家行為」,並且是絕妙的「救人」行為。 在現代社會,人們之所以需要政府,願意讓渡自己的部分權力來成為一種公共權力賦予政府,繳納各種賦稅來供養政府,是因為公民需要個體無法完成的公共服務,比如維護社會治安,保證公民的生命財產不受侵犯。這就註定了不管公民在哪裡受到劫持這樣的威脅之時,國家政府都有義務想盡一切辦法,動用一切力量,去營救他們,不拋棄他們,這國民有尊嚴,國家有形象之所系,否則就是侮辱。在「人權」、「以人為本」被確認為主流的執政理念的國家,更應如此,尤其是對於境外營救,應該在立法上有體現。
推薦閱讀:
※【宇宙真相學】看到別人有結果就模仿,容易背道而馳
※真相之自由之夢
※真相80分第117期:六問馮侖「出局」
※男人為什麼出軌?真相只有一個
※【一點資訊】[轉載]為什麼不能免費算命,命越算越薄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