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宇:學問之道
[編者按:在平常的教學工作中,經常會遇到本科和研究生同學請教學問之道。本公眾號特邀請南京工業大學政法學院副院長張治宇博士就此話題發表他的看法,聊聊天而已。]
一、為什麼而學?
這是個大問題,回答這個大問題也必然是說些大道理。雖然大家往往會對大道理式的說教感到反感和厭煩。但是這些大道理卻是一個人做人的根本,也是做學問的根本。所以有必要簡單的說一說。
為什麼要做學問?做學問有什麼用?有些人認為讀研究生的目的無外乎是找個工作,找個飯碗,找個好飯碗。這無可厚非,生存是每個人必須要解決的問題。問題在於,做學問的目的難道僅僅是為了吃飯、吃好飯?如果僅僅是為了吃飯而活著,人和動物有何區別?我們不是豬,我們不是狗,可以說吃飽了就沒事了。我們是人,我們需要有做人的追求。人畢竟不是光靠吃米活著的。
所以古人說「安身立命」。安身就是吃飯問題、生計問題、生存問題;立命就是生命意義的問題,就是人在吃飽飯之後要追求的人生目標問題,就是「道」,所謂「道不同,不相與謀也」。道的問題是否可以自己作主呢?按照時下流行的觀念,這種事情是完全由自己說了算的,別人無權說三道四、指手畫腳。這種觀念用一句時下流行的廣告語可以概括:「我的地盤,我作主」。可是,如果一個人將自己的人生目標定位於滅絕全人類呢?
雖然每個人可以決定自己的人生目標、自己的「道」,但是不同的「道」之間還是有區別的。有的人行的是「大道」,走的是「正道」;而有的人行的是「小路」,走的是「邪道」,結果必然是「無道」。那麼,什麼是一個行政法學人的「正道」呢?用句學術化的表達就是:什麼是行政法學人的學術關懷?「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這話雖然說得有些太滿了,但是道理沒有錯。那就是治學應該有益於世道人心,應該增進人民的幸福,應該關懷人性尊嚴。行政法學就是要培養法治社會裡的政治精英,為行政法而奮鬥就是為民族的生存和發展而奮鬥,就是為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子子孫孫的權利和幸福而奮鬥。雖然這是整個民族的事業,但是,我們公法學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應求萬世名,」不要斤斤計較於個人一時的利害得失。作為公法學人要有以天下為己任的胸襟,還要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道德勇氣。只有這樣,才能負起國家、社會和時代給與公法學人的責任。的確,中國的法治建設現在仍然存在諸多的不足之處,但是這不應該成為諸君消極灰心的理由,越是如此,我們越是要挺直脊樑,萬萬不可自輕自賤。須知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精誠所至,金石為開。
在這個艱難的時代,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智慧,還需要信念和勇氣。
二、如何學?
如何學?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用中國式的表達就是「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法學是世俗的事業,世俗就是要解決各種問題,因此,法學具有極強的實踐性。一個荒誕不經的哲學體系可以僅僅因為其體系的宏大和架構的精巧而為世人稱道,例如黑格爾的哲學。不過法學就沒有這麼好的命運了,它必須時刻準備著面對來自實踐的拷問。所以,我們要學書本,學理論,但是不能迷信書本、迷信理論,更要深入實踐,通過理論來梳理現實,透過實踐來反思理論。關心現實不等於放棄理論,而是要在兩者之間保持一種敏銳,保持一種必要的張力,構建一種從理論到實踐、再從實踐到理論的雙向回饋機制,否則,你的理論就會落空,現實也會失去奮鬥的方向。
今天,我們所學習的法學理論大多是西方的東西,是對西方法治實踐加以歸納和總結的產物。這些東西是不是就是普世性的、放之四海皆準的?我看未必。費孝通先生曾舉過一個例子,一婦與他人在自己家通姦,被其夫捉姦在床,本夫將姦夫打傷,姦夫於是提起傷害之訟。按照刑法,通姦無罪,傷害有罪。如果按照法律判決本夫承擔法律責任,那麼必然引起民眾對法治秩序的憎恨,法治精神無法確立,善良風俗卻先遭破壞。朱蘇力教授也曾對《秋菊打官司》影片進行過分析,指出現代西方式的法律救濟制度不僅無法提供秋菊所執著討要的那個古怪的「說法」,它所提供的法律救濟——對村長進行拘留,卻使秋菊一家未來的生活蒙上了巨大的陰影。這裡存在嚴重的「貨不對路」問題。象這樣的分析還很多。
它們提醒我們從西方移植過來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制度可能與中國社會的現實訴求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和斷裂。這種差距最終導致書本上的知識與實踐中的知識相脫節。學生也往往會抱怨學校里學的東西與審判實踐中用的東西不一樣。對於這種「知行不一」,法學界往往會將責任推給實務人員,指責他們法治觀念不強,不懂法、不依法、不守法等等。這些指責倒讓我想起了一個成語——「削足適履」,到底我們是應該用法律規則來裁剪生活,規定社會需求,還是用法律規則來滿足生活,適應社會需求?
法律是工具,是服務於社會的存在與發展的工具,是社會的存在規定了法律的存在,而不是相反。要想做到法學研究的「產銷兩旺」就必須立足於中國社會,立足於中國的社會實踐,研究真實世界的法律,在方法論層面上實現從律學向法學的轉變,並進而實現法學知識的轉變,走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學研究之路。(「中國特色」是非常重要的概念和研究進路,我們反對對這個概念的「口號化」和庸俗化。)只有如此,我們才可能真正把握在一個外生型的國家建設法治社會的正確路徑,實現外來的法治理念與本土資源的整合,實現創造性的轉換。只有如此,我們的研究才會具有真正的生命力,才不會淪為「孤芳自賞」式的「空中樓閣」。
三、如何讀書?
每個人都讀書,但是並非每個人都會讀書。學術研究式的讀書和消遣休閑式的讀書是不同的。消遣休閑式的讀書是自由的、愉快的、隨性的、隨心所欲的、不求甚解的,它可以乘興而來,盡興而歸。可是,學術研究式的讀書就沒有那麼輕鬆和瀟洒了,相反,它往往是相當枯燥和艱辛的,否則人們也不會造出「苦讀」、「攻讀」之類的詞了。
學術研究式讀書的目的是為了獲取知識、鍛煉思維,構建研究某學科所需要的知識結構,是圍繞著某一學科所進行的閱讀和學習。所以這種閱讀就不可能隨心所欲,而是必須有所選擇,有所讀,有所不讀。只有有所不為,方可有所作為。
1、讀什麼書?
學術研究式讀書必須要抓住「根本」。這個「根本」就是本學科的基本問題,學習者應該立足於這個「根」,立足於這個基本的方向,有選擇、分階段的閱讀,否則往往會落入「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的尷尬境地。就行政法學的研究而言,學習者首先要精讀本專業的相關經典文獻,打好基礎,立定腳跟。
讀書也要識貨,才不至於錯用功夫,事倍功半。例如《走出低谷的中國行政法學》和《新中國行政法學綜述》這兩本綜述性的文獻就是很好的入門讀物。這兩本綜述寫作的年代是90年代初,年代相對「久遠」,是中國行政法起步期的產物。它們基本勾勒出了了當代中國行政法學的基本框架和脈絡,提出了當代中國行政法學的基本問題和概念。雖然十五年來行政法學的研究有了長足的進展,但是總體上尚未突破這兩本綜述所構建的基本框架。它們是座重要的橋樑,可以幫助初學者在較短時間內形成對中國行政法的宏觀通盤認識和把握。
又例如研究行政訴訟法,江必新所著的《行政訴訟問題研究》就是必讀的。這本著作雖然創作於行政訴訟法頒布實行之前,但是卻可以幫助我們從源頭上理解行政訴訟法的立法精神、體系和制度設計理由等重要的基本問題,有助於我們從歷史的角度高屋建瓴的把握行政訴訟法。
再例如王名揚先生所著的《法國行政法》、《英國行政法》和《美國行政法》也堪稱經典。這三本著作是王名揚先生對20世紀上半葉法、英、美三國行政法治狀況的介紹和分析,由於外國行政法治在這半個世紀里有了許多變化,從資料的角度看,似乎眼下的各種新作更值得被關注。其實不然。這三本著作的經典之處首先在於它對西方行政法治基本法理的精到分析,抓住了這種「理」,也就抓住了「根」,萬變不離其宗啊;其次,這三本著作可以說是開中國大陸外國行政法研究之先河,中國行政法在起步階段借鑒外國經驗,主要就是通過這三本著作,現行的許多理論和制度都可以在這裡找到借鑒的原型和範本。
認真掌握教材只是學習者進行研究的前提,是基本功,僅僅如此尚不能進入行政法學研究之門,因為這種閱讀和學習一般只能解決「知其然」的問題。如果學者只停留在「知其然」的層面上,那麼就只能做一個「法匠」,做法律的奴隸,而非法律的主人。對於經典文獻的研讀主要就是要解決一個「知其所以然」的問題。只有既「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才能有自己的分析和判斷,才能有自己的眼光,才能做法律的主人,才可能有所謂的學術研究。
學習者在精讀本專業的相關經典文獻的基礎上,應打破學科之間的界限,廣泛吸收其他學科的理論成果,走科際互動和科際融合的研究之路。要博覽群書,如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以及哲學等相關學科經典著作,博思廣益,這對以後的法學研究將會起莫大的作用。
要學好法學,必須得有很好的哲學社會科學知識背景,從法學到法學是一條死路。學問者,問題之學也。社會問題是複雜的,解決複雜的社會問題需要多種知識的綜合應用。評價學術成果的標準不是看它是否符合既有學科的知識分類,而是要看這一成果是否對人類的知識積累有所貢獻,對解決現實問題是否有所貢獻。因此,只要有助於解決問題的知識就應該充分的吸收,為我所用,不要被所謂的學術門檻絆倒。我們只需要考慮:我所研究的問題是不是一個真正的問題,這個問題是否值得研究,我的研究是否有新意,我在研究時是不是努力的利用了人類積累的知識資源。這正是本人多次強調科際互動和科際融合的學術研究進路的緣由所在。
許多成名法學家的經歷都說明了這一點。例如,江山在哲學方面有很高的天賦,上大學前就已經寫了一部二十餘萬字的哲學論著,卓澤淵中文學習的相當不錯,程燎原自小酷愛歷史,高考第一、二志願分別填報了武漢大學和華中師範大學歷史系,不料卻被西南政法學院錄取,等等。這種法學之外的知識背景為他們在法學領域「建功立業」創造了有利條件。聯繫到這些學者目前在中國法學界所取得的傑出成績,我們似乎可以說,法律學者要想在法學研究方面有創造性的突破,就必須得具備紮實的哲學社會科學知識背景。
可是近年來,法學院學生讀書少甚或不讀書。許多學生剛踏入校門,就被各種各樣的過級過關考試吸引了過去:大一開始考計算機,大二開始考英語四六級,大三大四開始複習考研考公務員及參加各類職業資格考試。同時,以期末考試成績作為唯一標準的且具有實質意義(獎學金)的評價體系,也使許多同學在很大程度上繼續沿用高中階段的老一套學習進路,抱守殘缺,僅局限於上課、讀教材、考試突擊複習、爭取分數,視野得不到擴展、思維得不到鍛煉。大學標榜的是一種素質教育,實則仍然是一種變化了形式的應試教育。而本科生素質的下降直接導致法學研究生素質下降。由於本科階段學習的教條和知識面的狹窄,使得許多在本科階段學習較好的學生考上研究生在研究生學習階段呈現出一種類似經濟學上所說的「後發劣勢」,以前那種學習路徑不再起作用,迫不得已而更加著迷於他專業里的那一畝三分地。於是,學問不是越做越深,而是越做越僵化,越來越沒有潛力。
總而言之,上述兩個方面的要求,可以用「精」與「博」兩個字來概括。對於本專業的一畝三分地必須要「精」,首先必須要能跳入到行政法的這個「學科槽」內。但是,能跳進去,也要能跳出來,兼收並蓄,「博」采眾長。這條治學之路用一則成語概括就是:「博大精深」。有人會說這是否有些好高騖遠了。不。這種好高騖遠也可以理解為取法乎上。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我鼓勵大家要「好高鶩遠」,如果連眼睛都不往高處看,你又怎麼會往高處走呢?志當存高遠。
不過,書是讀不盡的,就算讀盡也是無用,因為許多書沒有一讀的價值。走進一個圖書館,你儘管看見千卷萬卷的紙本子,其中真正能夠稱為「書」的恐怕還難上十卷百卷。你應該讀的只是這十卷百卷的書。在這些書中間,你不但可以得到正確的知識,而且可以於無形中吸收大學者治學的精神和方法。這些書才能點燃你的心靈,激發你的思考。你多讀一本沒有價值的書,便喪失可讀一本有價值的書的時間和精力,所以要慎加選擇或就教於專門學者,他們至少能告訴你哪些書是不必讀的。讀書好比探險,也不能全靠別人指導,別人只能介紹,真正抉擇還要靠你自己。有的學生還會問:老師,我天分有限,「博」與「精」難以兼得,怎麼辦?我認為,這種觀點錯誤的將「博」與「精」理解為一種相互衝突的關係,其實兩者是一種相輔相成,齊頭並進的關係。換句話說,非「精」無以成「博」,非「博」無以成「精」。
雖然「知也無涯」,但是我始終認為各個社會科學門類基本的理是相互貫通的。把握了這個根本的理就可以做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把握了這個根本的「理」,才能「一以貫之」,才能有效的整合其他學科的知識為我所用。對這個理的把握首先要從「精」「專」的修鍊中入手,如果缺了精的功夫,「博」就變成了「雜」,就像無數的馬隊從各個方向穿過雪地,留下的只是不辨東西的雜亂蹄印,無從收拾。這就是為什麼「非精無以成博」的原因。另一方面,「精」也要靠「博」來成就。如果學人一味沉溺於自己的專業領域之中,長此以往,視野會變得狹隘,思想會變得僵化,學術靈感會變得遲鈍,結果是「一葉障目,不見泰山」。由於缺少了「博」的啟發和刺激,「專」往往會變成「教條」。 這就是為什麼「非博無以成精」的原因。
也有學生會說:老師,你說得雖然不錯,但達到這種境界一定很難,我對自己沒有信心。我的回答是:這種轉變的確不容易,但是不應該沒有信心。因為你們只看到了「變」,卻沒有看到「化」。一年四季,由春到夏,而秋,而冬,這是「變」。但是冬天不會立刻變為春天,而是立春以來一天天的在微微的變,這種變就是「化」。這叫作「積微成著」、「積漸成變」。我們的治學過程也是如此,是由化而至變,由小變而至大變,積漸而成的。治學是如此,民族的興衰也是如此,今日之昇平乃是過往無數努力奮鬥積累的結果,今日之衰亡也是過往無數腐化墮落積累的結果。驚天動地的大變化無不是從那些看不見的地方開始的。無論是治學、還是修身,甚至是治國,只要抓住「積」的精神,不急於求成,不急功近利,從細微處著手,「毋以善小而不為,毋以惡小而為之」,終能開出一番大格局來。正所謂:「積土成山,風雨興焉;積水成淵,蛟龍生焉;積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聖心備焉。故不積跬步,無以致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鍥而舍之,朽木不折;鍥而不捨,金石可鏤。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上食埃土,下飲黃泉,用心一也。蟹八跪而二螯,非蛇蟺之穴,無可寄託者,用心躁也。是故無冥冥之志者,無昭昭之明;無惛惛之事者,無赫赫之功。」
2、讀書的方法
讀書首先要心靜。
《諸葛武侯戒子書》云:「夫學須靜也,才須學也,非學無以廣才,非志無以成學,淫漫則不能勵精,險躁則不能治性。」 什麼是心靜?是不是心如止水、一念不生式的寂靜?不是。那是宗教式的靜心。我這裡所說的心要靜,主要是指內心要專註,是指心無旁騖。正所謂「目不能兩視而明,耳不能兩聽而聰。」只有內心專註才能深入,只有內心專註才能有效率。《專學》有云:「是故學者必精勤專心,以入於神,若心不在而強諷誦,雖入於耳而不諦於心」。《孫子兵法》中的「絕利一源,用師百倍」講的也是這個道理。
這話說來簡單,做起來卻不容易。有學生就接著問我:老師,那麼怎麼樣才能做到心靜?達摩祖師式的回答是:將你的心拿來,我來替你靜心。這種答覆是在太玄乎了。這個問題的確有些難回答,我只能談談自己的一些體驗。我認為,內心無法專註的真正原因在於,一個人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麼。因為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麼,所以才想什麼都抓一把,那當然也就無法做到專註了。只有真正明白了自己需要的是什麼,才可能做到真正的專註,才可能心甘情願的將「冷板凳」坐下去。這就是為什麼「非志無以成學」的原因。當然,找到真正的自己需要很長的時間,那麼,至少你們目前應做到如下幾點:一次只讀一本書,讀完一本再讀下一本;要紮實,讀一本就是一本,兵貴精不貴多,讀書也是如此(當然,又多又精那是最好了);持之以恆,最忌一曝十寒。
讀書的基本態度:批判的學習
讀書的根本目的是在於接受前人成果、理清思想脈絡、改善知識結構、進而提出新的觀點、新的辦法,這就是創造新知。創新的前提是深入、紮實的學習前人的成果。惟有在這個基礎上的創新,才不是天上飛龍、地上麒麟,才可能經得住實踐的考驗。但是這種學習必須是帶著懷疑和批判精神的學習。
古人云:「盡信書不如無書」。朱熹也說過:「學者讀書,須於無味處當致思焉。至於群疑並興,寢食俱忘,乃能驟進」。為什麼要批判?為什麼要懷疑?因為,批判性是創造性思維的特徵之一,創造性思維的生命力就在於懷疑和批判。沒有懷疑和批判就不會有創造。如果缺乏懷疑和批判精神,我相信,即使站在巨人肩膀上也不會比巨人高。我們要學習經典,但不要迷信經典。事實上,正如生活中的無數事件沒有標準答案一樣,學習上和學術上的很多問題也都沒有標準答案的,前人的經典並不是無可懷疑的真理博物館。我們學習的過程不僅是學習前人的成果,更重要地是學習前人的思維方式,學習如何尋找問題的突破口,學習如何創新。一個研究生如果只知道虔誠的啃經典文獻,他不會成為一個真正的學者科學家,最多只能成為一個勤勤懇懇的學術跟屁蟲、思想傳聲筒。
批判中學習,學習中批判,「這好像為了誕生新生命,母雞先要在自己體內育卵,隨後要以自己的體溫來孵化一樣;然而,如果雞雛不在硬殼內儘力掙扎、啄擊來打破堅硬的卵殼,就不會誕生一個新的生命。」所以,我們不妨多一些大膽的懷疑、探索、批判,哪怕僅僅是為了試錯。
讀書要學會做讀書筆記。
古人云,不動筆墨不看書。為什麼要動筆墨?是不是為了記憶呢?有人也許認為這就是做筆記的真正目的,所謂「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嘛。這想法未免太小瞧做筆記了,也未免太小瞧法學了。難倒法學研究是光靠死記硬背就可以搞定的?
如果是為了記憶,那麼做讀書筆記就是摘抄罷了。我要求大家的做的讀書筆記絕不是簡單的摘抄,而是要求盡量用自己的語言、儘可能精練的去總結原文的主旨和含義。這種方法看上去有些麻煩,但是卻有很多好處:
第一,對於研讀相對艱深的理論著作很有效。相對艱深的理論著作往往不是讀一遍就可以理解得了,由於讀不透,所以也就無法總結大意,更無法用自己得語言總結。為了做筆記,你就得反覆的讀,仔細的讀,拆開來讀,合起來讀,前後對照著讀……也許這樣折騰了一番後,理解還是會有偏差,但是不知不覺中你閱讀原典的能力也就提高了,思維也得到了鍛煉。只有如此,才可能閱讀原典有所收穫,那種走馬觀花式的翻一遍,說句不好聽的話,等於沒有讀。輕輕鬆鬆的搞定那些偉大學者積多年心血寫就的巨著,天下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情。
第二,鍛煉一個人的文字表達能力。學者不僅要提出自己觀點,還要傳播自己觀點。「言之無文,行而不遠」,文字無疑是最重要的傳播工具,這要求學者不但要有能力將自己的用文字表達出來,還要表達的清楚、優美。但是,理解了、說出來和寫出來是三件不同的事。理解了未必能說得清楚,「茶壺煮餃子,有貨倒不出」是常有的事情。說得清楚也未必就能寫得清楚,因為說的時候可以配上聲調、手勢、眼神等輔助性的表達手段,可是寫作卻沒有這些輔助手段能用。寫作要求你必須選擇最合適、最準確的詞語來表達你的思想,這需要一個長期的鍛煉的過程。而做筆記就是為寫作而進行的日常練習。
第三.有助於提高閱讀的效率。閱讀的效率並不單單看速度,而是看你能否在較短的時間內抓住文章的核心。有些優秀的學者的文章(例如朱蘇力教授)內容和形式都相當好,堪稱理性與激情齊飛,嚴謹共文采一色。這些形式上的優點一方面使文章增色頗多,但是,另一方面,也會對初學者產生一些不利的影響。讀者往往會被那些文采和激情之類的東西勾引了去,卻疏於對文章理論脈絡和邏輯體系的把握。一遍下來,只圖著看熱鬧了,卻忘記了看門道。做筆記就有這種好處,它迫使讀者的閱讀心態必須是嚴肅的、嚴謹的、思辨的,而非享受的、沉醉的。這樣的閱讀無疑是比較有效率的。
總之,做總結式、概括式而非尋章摘句式的讀書筆記,是一種全方位的提高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的學習方法。因為,「無論怎麼樣思考,都不能代替寫。寫既不同於思,也不同於說,它對思和說都是一種挑戰。」
如何閱讀譯著
近年來,外國法學著作的翻譯日益繁榮,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是,常常有學生抱怨有些譯作根本看不懂、因此看不下去。雖然個個字都認識,連在一起就不知道說些什麼了。我想,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為閱讀者自身的知識準備不夠,有的是因為譯作的質量有些欠缺,有的是翻譯過程中無法避免的問題。我建議初學者盡量選擇國內名家的譯作,或者找一些台灣地區的譯本對照閱讀。但是翻譯中產生某些理解上的障礙是無法避免的。翻譯是原作的一次「脫胎換骨」,新的「皮囊」能否表現原作的「靈魂」,一方面取決於譯者的功力,另一方面也和原作的內容有關。原作中有些概念,如果漢語中有相應的辭彙,那麼翻譯要方便一些,理解也會方便一些。如果漢語中沒有相應的辭彙,那麼,譯者往往會利用漢語的材料造一個新詞來表達它。而讀者理解上的障礙和歧義往往就發生在對這個新詞把握的環節上。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如果外語水平足夠,直接讀原著是最好的了。如果外語水平相對差一些,那麼,可以結合原著研讀譯著的第一、二章。因為一部作品,其關鍵性的一些概念在第一、二章中都會提出來了,精讀原著的這部分內容,搞清楚其關鍵性概念和原則的含義,接下來再讀譯作也就不會出現大的理解偏差了。
最後,我還想說你們同學之間要互相學習。「三人行,必有我師」。大家都是來自不同地方,都是的佼佼者,各有長處,各有不同的知識背景和知識結構。這種交流可以完善彼此的知識結構,拓寬彼此的視野,由於沒有老師在那裡居高臨下,這種平等的討論和交流往往會更加深入。
總之,各人天資習慣不同,你用哪種方法收效較大,我用哪種方法收效較大,不是一概而論的。你自己終究要找出你自己的方法,別人絕無法給你一個「秘方」,使你可以「依法炮製」的。
四、如何寫作?
學習者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和研究後,會形成自己的觀點和認識。如何將自己的觀點用文字系統、準確的表述出來,這是每個學者都必須要面對的「驚險的一躍」。其實,作文本無定法,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強求一致。這裡,我並不是要教大家如何寫作,只是提醒大家一些在寫作中應注意的問題。
選擇與自己能力相適應的論題
論題有大有小,還有不大不小的。不同的論題,寫作的要求是不同的。小題可以小作,也可大作,但是大題就必須大作。所以初學者在選擇題目時必須要考慮自身知識積累的程度和駕馭論題的能力。我建議初學者,應循序漸進,先從小題入手,先小題小作,再小題中作,進而大作。上來就處理大的論題,往往會抓不住問題的要害,最後疲憊不堪,騎虎難下。有時為了交差,往往只好一抄了事。結果是,事倍功半、徒靡時日,甚至喪失了學術研究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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