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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李嗣:廉以居官蒞事公

廣州歷史人物廉潔事略

簡介

李嗣(1426—1494年),字克承,號介軒,明代廣東廣州府南海縣人,明代宗景泰五年(1454年)進士。歷任南京戶部主事、郎中、金華知府、浙江參政、都察院副都御史等職務,官至戶部左侍郎,授嘉議大夫。李嗣器量寬宏,居官廉潔,其事迹見於《廣州人物傳》《粵大記》《廣東通志》《廣州府志》等。

生平

主事戶部勤勉公務

李嗣生於明宣宗宣德元年(1426年)。他自幼聰穎好學,年僅十三歲就成為府學的生員。明英宗正統十二年(1447年),李嗣鄉薦中舉。因李嗣身材魁梧,性格沉穩謹慎,在府學生員之中出類拔萃,認識他的人都覺得他將來必成大器。

明代宗景泰五年(1454年),李嗣赴京考試,中進士,朝廷授予他南京戶部主事一職。明朝永樂年間,明成祖雖然遷都北京,但是把南京作為陪都保留了下來。南京作為陪都的同時,也擁有一套與北京相同的行政機構,稱為南京六部。戶部是明朝的財政機構,負責徵收核對賦稅。不過,相對北京六部來說,南京六部並沒有受到朝廷太大的關注,因而在南京的官員自然也沒有那麼勤勉。與同事不同的是,李嗣在南京戶部主事的位置上辦事認真負責,又潔身自好,從不收受賄賂,得到上司的信任和下屬的支持。他針對南京戶部多年無專門官員負責催繳和監督稅務的狀況,主動請纓去處理南京、江西等地多年拖欠賦稅的事務,並十分出色地完成了催督任務。事後,李嗣建議戶部常設一名官員負責此事,各司紛紛表示贊成。

不久,李嗣被提拔為戶部署郎中事。李嗣上任戶部署郎中事伊始,就遇到一個棘手的案子。當時負責南京防務的五城兵馬司誣告戶部下屬的機構房鈔都稅司侵吞公款,敲詐盤剝百姓,妨礙司法公正,李嗣被委派調查此案件。按照明代的法律,彈劾和立案拘捕分別是辦案的兩個過程,一個是起訴,一個是判罪,工作量巨大,一般人很難在短期內可以獨立完成。可是李嗣認為此案影響巨大,案情嚴重,不可拖沓,他在短期內「參提兩正其罪」,終於懲治罪魁禍首,南京士民紛紛拍手稱快。由於李嗣在數次重要公務上都表現出極為出眾的才能,他當時的頂頭上司戶部尚書張鳳對他十分看重,稱讚道:「公,輔才也!」認為李嗣具有輔佐天子的治國之才,打算推薦他接任自己的職務。可惜,不多久張鳳就死於任上。

明憲宗成化八年(1472年),李嗣金華知府任期已滿,奉召入京覲見皇帝。朝廷考核地方官員,將李嗣與黃州知州並列優等。成化皇帝詔令宣揚李嗣的事迹,以示獎勵,並擢升他為浙江左參政,授中憲大夫。浙江左參政主要負責浙江地方軍政。鑒於浙江紹興、寧波每年都會發生海潮,地方百姓的生命財產因此受到極大威脅,李嗣領導百姓修築兩地防海堤。防海堤修成後,「二郡民永賴其利」。與此同時,他又針對實際工作中各項事務的弊端,列出需要改革的軍政數十事,並提出改革建議,這些都得到朝廷的允許,並且援引成例,頒行於各省,「所行多有惠民善政」。

奪情撫浙蒞事公廉

明憲宗成化十九年(1483年),李嗣因父喪在家守孝。當時江浙蘇州、松州一帶發生大災荒,朝廷採納張瓚等官員的建議,以八萬石糧食賑濟淮揚及蘇州等地,又免去秋天要徵收的六十餘萬石糧餉,救濟饑民二百餘萬口。災情剛剛過去,朝廷急需熟悉救荒、辦事幹練的官員前往安撫民情。按照慣例,官員父親過世,應該辭職回鄉守孝三年,但遇到緊急事務,皇帝可以通過「奪情」來要求官員繼續服務。朝廷通過奪情的決議,起用李嗣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浙。

在浙江巡撫任上,李嗣嚴厲約束家人,告訴他們不得接受當地富人的賄賂。有一次,官府里一個屬吏想李嗣通融辦些私人事務,遭到李嗣嚴詞拒絕。屬吏無奈之下,私底下約見了李嗣的兒子。李嗣聽到這個事情後,勃然大怒,立刻將兒子趕回廣東老家。由於李嗣清廉公正,經營有方,浙江的生產很快就得以恢復。他所到之處,百廢俱興。成化皇帝因此降旨嘉獎,升李嗣為戶部右侍郎。

明憲宗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會考,李嗣以戶部右侍郎的身份參加閱卷工作,為國家選拔後繼人才。當年,國有慶典,李嗣加官階,晉陞為嘉議大夫,他的祖父、父親、祖母、母親及夫人都得到詔封。

明孝宗弘治皇帝即位以後,李嗣上疏懇求致仕歸里。孝宗皇帝非常倚重李嗣,不但沒有批准他的辭呈,反而升其為戶部左侍郎。李嗣上任的當年,戶部接到檢舉信,揭發兩淮地區因鹽法得不到有效實施而導致本應調派邊疆的錢糧減少。皇帝震怒,下令戶部左侍郎李嗣兼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前往兩淮督查巡視,查明真相。從京師到兩淮千里迢迢,舟車勞頓,已經年逾花甲的李嗣,竟然一病不起。為了不影響兩淮鹽務的檢查,他只能上折請求歸鄉養病。弘治皇帝諭示護送還鄉,等李嗣病癒以後再行起用。李嗣回到鄉里後,病情繼續加重,最終在明孝宗弘治七年(1494年)去世,終年68歲。

明人黃佐在評價李嗣時說:「李嗣為人孝友,器量寬宏,見義敢為,遇事有斷」。李嗣登科第後,將祖業盡數給予兄弟,多餘的俸祿全部繳納給宗族。官員想為他擴大住宅,李嗣極力反對。父親過世後,李嗣獨自一人背負行李返家奔喪。地方官所送的祭禮帛金動輒千兩以上,李嗣分毫未收。他做官三十餘年,田園無所營建。過世之後,遺留給家人的財物只有衣篋中的白銀十兩而已。鄉親們都議論道:「要說一生當官能夠始終守住廉潔的,一定是李嗣、何淡兩位了」。史論曰:「李嗣之名,乃今知之,為其廉也。居官廉,故蒞事公,故民愛敬;民愛敬,故功業昭;功業昭,故修名立;修名立,然後仁。孔子曰:『君子去仁,惡乎成名。』信哉!審富貴、安貧澹如李侍郎者,不愧孔門之所謂仁也已。」認為安貧樂道的李嗣真正做到了孔子所說的「仁」。

名言

李嗣之名,乃今知之,為其廉也。居官廉,故蒞事公;蒞事公,故民愛敬;民愛敬,故功業昭;功業昭,故修名立;修名立,然後仁。——黃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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