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水利的「公地悲劇」 ——從寮國視角看湄公河委員會的權威性
導讀:11月4日,寮國國家湄公河委員會秘書處向湄公河委員會(MRC)秘書處提交了在北部烏多姆賽省境內的湄公河段修建大壩的請求。根據MRC11月7日發布的聲明,MRC秘書處將於下月根據此前的諮詢對寮國的提案進行審查,此後將提交給聯合委員會討論。Pak Beng水電項目位於寮國烏多姆賽省,處於湄公河主流地段,計劃裝機容量912兆瓦,每秒排水量為5771.2立方米。
《外交家》雜誌12月7日的評論認為,儘管湄公河委員會存在局限性,仍它仍然是保護湄公河的關鍵。繼寮國宣布將建設Pak Beng水電項目——湄公河幹流上第三個大壩之後,湄公河委員會(MRC)正接受其有效性的檢驗。根據1995年湄公河協議的規定,寮國在繼續推進水電項目前必須進行6個月的磋商程序。此前湄公河幹流上的沙耶武里和棟沙宏大壩項目的磋商以分歧告終。儘管下游國家呼籲進一步研究大壩對社會和環境造成的影響,寮國卻單方面地進行建設。批評人士指出,此前磋商程序的失敗表面MRC不是湄公河治理的有效平台。然而,MRC的價值不應完全基於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磋商過程的成敗。該組織提供了重要的數據、分析和著作以加強湄公河流域合作的規範,這些將有助於鼓勵採用更具持續性的方法開發湄公河。
湄公河是世界第12大河流,起源於中國唐古拉山脈,幹流全長4880公里。流經中國雲南、緬甸、寮國、泰國交界的黃金三角區,沿著河流下來將近300公里皆是緬甸和寮國的邊境。寮國南部與泰國接壤的邊境是以湄公河為自然分界線,河流入柬埔寨流經整個國家的領土。在柬埔寨首都金邊,湄公河分為兩個分支——華河(Hau River)和天山河(Tien River)。最終在越南湄公河三角洲流入南海。湄公河區域包括40000平方公里,影響著東南亞大陸的地球物理及生物結構。湄公河流域生物具備多樣性,超過1200種魚類棲息在湄公河,商業化養殖的種類較少。大多數自然資源蘊藏在緬甸、泰國和越南,但是該地區的能源資源依然相對未充分利用的。例如中國雲南、寮國、緬甸和越南的水電,雲南和越南的煤炭,緬甸、泰國和越南可觀的天然氣資源等。最重要的是,湄公河流域是一個種植水稻的沃土。但是,湄公河即期周邊生態系統卻沒有良好的保護方式,沿邊各國對湄公河經濟使用的增加,使得湄公河的生態系統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大量湄公河濕地被轉化為農業用地,大量的原生植物和動物物種消失,水質惡化。上游地區大型水電站建設、管道系統、航道改善,以及非法木材跨境走私等對流域內生態環境構成巨大威脅,大規模森林砍伐以及農田耕作已經影響了該流域的生態環境。
一、湄公河水資源在各國的利益
寮國是湄公河地區較落後的國家,其經濟發展很大程度上是基於資源。湄公河對寮國經濟的影響是至關重要的,因為它是寮國的主要貿易路線以及水電資源開發的主要依靠。對中國來說,湄公河地區是一個頗具影響力的南部通道,上湄公河水電資源和貿易路線是其主要關注點。泰國需要湄公河灌溉陸上農田。柬埔寨需要湄公河豐富的魚類資源。越南需要湄公河灌溉其三角洲地區的水稻。只有緬甸對其湄公河流域內豐富的河流和湖泊領土並未顯示出任何明確的利益意圖。
湄公河流域有各種各樣豐富的資源,但是水電無疑是最重要的一個,因為增長潛力最大且利潤收益最高,相對於石油天然氣而言是可再生資源。修建大壩所帶來的水電能源,逐漸可演變成政治經濟實力。湄公河包含能源供應潛力巨大,據估計,湄公河的總水電生產能力是30000兆瓦(13000兆瓦主流和支流的17000兆瓦湄公河), 預期可滿足未來十年的需求(湄公河委員會MRC網站)。目前已開發水電能只有4450兆瓦左右,其中下游流域1600千瓦上游流域2850千瓦。湄公河委員會已經制定了湄公河流域水力發電發展戰略,在充分認識到維護生態系統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發掘滿足需要的經濟發展方式。但是,水電發展是一個「超敏感的問題」,因為大型水壩同時也有很多副作用。
從1950年代開始,國際組織和提供國際援助的國家開始將湄公河區域的大壩建設作為促進經濟發展的一種手段。幾十年來,建設水電大壩已經被作為一種理想的工業化發展途徑。因為大壩可以在雨季攔截防洪,旱季防乾涸,並可通過控制河流流量增加水庫中魚類的數量,改善航道,增強灌溉,是一種無污染的可再生能源。中國雲南省在湄公河的源頭水電開發程度最高,中國認為,水電大壩不會影響下游水質,並將造福下游國家:例如可以提供額外的灌溉、防洪和發電。
另一方面,亞洲開發銀行認為興建大型工程是對河流的結構性干預,對環境有巨大的影響。世界水壩委員會證實,大型水壩的建設會破壞湄公河流域的生態系統。大壩建造可能會改變河岸和魚群,魚不能溯回而上,水溫將發生變化,這對魚類遷徙與繁殖產生了負面影響。另外,大型水壩項目的社會副作用在於附近村莊必須搬遷,而相關的安置和補償計劃往往很難協調,由此會產生更多貧困人口。為了避免大型水壩的負面影響,水電開發應綜合考慮技術、環境和社會多方面影響,並將水電項目作為一個綜合性跨界項目,而不僅僅將其看作經濟發展的工具和途徑。
二、湄公河水利的多方博弈
湄公河是區域公共水資源,水電開發並不是以消耗河流總量的形式在消費公共資源,它涉及的是水資源在區域中的轉移。儘管從理論上來說,每個沿岸國家都可以儘可能多的建造水電大壩,但是一個國家從大壩獲取水電能源可能會給其他國家帶來負面影響,因此使得湄公河水資源共享問題變得更加複雜,解決這種共享所帶的矛盾,一般兩種途徑:一是共同財產轉為私人財產;二是建立一個權威機構進行干預。對於湄公河區域而言,顯然第二種方案實施的可能性更高,可以建立權威組織並設立沿岸國家都同意的規則。
(一)湄公河權威「機制」的數量
湄公河委員會是湄公河上一個半權威性機制,其成員為柬埔寨、寮國、泰國和越南。它是專門管理湄公河公共資源的組織,其地位如條款所述:「維持湄公河各領域的合作和可持續發展,利用、管理和保護水資源及流域相關資源,包括但不限於利用灌溉、水力發電、導航、防洪、漁業、筏運、娛樂和旅遊等方式優化湄公河資源的綜合運用,並惠及沿岸國家,以此來減少自然現象和人為活動可能造成的有害影響」 (湄公河委員會協定,1995年,第一條)。
但是,到目前為止,湄公河委員會成員並沒有包含湄公河沿岸的所有國家,中國和緬甸並未參與湄公河委員會。緬甸在湄公河流域並不存在過多的利益尋求,中國在湄公河流域存在的利益較大。因此,很多學者認為,湄公河流域或許存在兩個權威機制,一個是湄公河委員會(MRC),另一個是MRC 中國,但是這僅僅只是一個看法。事實上,一個權威機制不僅僅必須有書面規則,而且必須要有正式或非正式,或者說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則來對所有成員國進行約束。
湄公河組織成立60多年以來,中國一直是非成員國,中國在湄公河流域的影響力是巨大的,但由於中國處於湄公河源頭,基本不受他國影響,因此中國加入湄公河委員會與否對自身並無太大利益關聯。但是湄公河委員會的決策機制,應該是考慮了中國因素在內的。亞洲開發銀行和東盟所啟動的湄公河國家發展項目,都冠以「東盟-大湄公河次區域-中國」等字眼,意思是中國參與。但是這僅僅是項目平台,缺乏正式的權威性和組織性,沒有已建立的規則作為合作基礎。這些平台僅僅是各種湄公河項目確立和實現的催化劑,但是湄公河流域有爭議的問題仍然不會在這些項目平台得到有效解決。
(二)湄公河水資源共享的收益與成本
湄公河組織的形成,並不是由於科學開發水電的動機而成立的。因此,水電開發所產生的影響在各國之間並不相同。有些國家對大壩建設的看法是積極的,另一些國家則認為大壩建設威脅了原本的生態環境。湄公河沿岸的6個國家對水電開發的意見存在衝突,因為湄公河水電開發在各個國家之間的價值認識是不對等的,因此存在衝突的地方沒辦法用科學共識來指導。大壩建造本身存在不確定性的影響,而建造大壩的受益對象是確定的,因此無法達成共識的原因主要是在受益公平性方面。
1、外部性的成本
每個沿岸國家試圖最大限度的利用湄公河資源,這些行為將會引起沿岸他國的負外部性。大壩建設對環境依賴性的影響以及水資源的使用成本對環境造成的損害,是沿岸6個國家在應對湄公河公共資源使用的決定因素。環境依賴性是指沿岸國家在多大程度上依賴湄公河生態系統,水資源使用成本是考量應對環境破壞的具體成本。這些因素與沿岸國家在湄公河所處的上下游位置有著極大的關聯,也與湄公河對各國家的經濟重要性相關。
(1)湄公河沿岸國家所處的上下游位置的不對稱性
沿岸各個國家的相對位置決定了湄公河水資源利用的可能性及其利益,一般而言上游國家對下游國家存在干擾,且會產生外部性,下游國家必須承擔這種干預。如果上游國家建造大壩,下游國家可能會承擔水流變慢、水溫降低導致魚類受影響等不利結果。上游國家可產生的干預及影響巨大,花費成本卻較小。中國雲南和緬甸是典型的上游國家,對水資源可以無限利用,對應的成本卻最小。寮國境內小部分屬於上游,而在金三角地區之後,基本上屬於下游流域國家,主要涉及泰國、寮國、柬埔寨和越南。但是,寮國和泰國北部地區由於海拔和流速較高,仍然可視為上游地區。儘管泰國和越南有部分支流區域位於上游,但其所處位置並不利於水電開發。
(2)上下游位置不同導致各國外部性的不對稱
湄公河上游國家所帶來的負外部性,需要下游國家承擔後果,這種「上游心態」直接造成了對湄公河流域合作行為和環境的破壞。例如,泰國從湄公河轉移水到湄南河的河流以提高泰國最不發達乾旱區的農業用水。中國大壩項目不斷降低下游國家的水位等。在合作方面,很明顯下游國家是直接的推動者,意圖保護自身的自主權並減輕上游國家對水資源的干預。對他們而言,目前的衝突大於合作。
2、湄公河經濟的重要性
湄公河流域所經國土多,其經濟依賴性越高。湄公河貫穿了寮國和柬埔寨整個國境範圍,其影響較大,而緬甸僅有少部分國土在湄公河流域,因此對湄公河的經濟依賴性最小。具體而言,寮國有97%的區域位於湄公河流域,柬埔寨有86%,泰國36%,越南20%,緬甸2%,中國雲南23%。因此,從湄公河流域的經濟依賴性而言,寮國、柬埔寨的依賴性最大,緬甸依賴性最小。
相對而言,一個國家對湄公河流域經濟依賴性越高,越容易受到他國干擾,並且付出的抗干擾成本高昂。柬埔寨86%的領土在湄公河流域,其國內洞里薩湖的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都依賴於湄公河。但其水電開發潛力不大,目前只有一個中等規模的水力發電大壩,且缺乏建造大壩必要的人才和金融資源。中國在柬埔寨投資修建了四座水電站。
湄公河對寮國是至關重要的。湄公河主流和支流流經寮國97%的領土,從北部貫穿到南部。湄公河是其境內重要的灌溉河流和導航路線,國家擁有26000兆瓦的水電開發潛力,但是大部分還未開發。目前水力發電是寮國最重要的出口產品,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寮國大密度的上馬水電開發項目。該國自1971年以來就一直出售水電給泰國。
相對於寮國和柬埔寨而言,緬甸國內擁有大量淡水資源,不需要過多依賴湄公河。緬甸是湄公河地區最大的國家,擁有大量淡水資源和海洋資源,大量礦物儲存包括石油天然氣。緬甸2800公裏海岸線(1930公里處為不間斷)和820萬公頃的內陸水系,使得它擁有豐富的漁業資源。緬甸是一個世界上自然資源最富有的區域之一。緬甸有一個相當大的水電開發潛力,但其本身或許並不需要大壩產生的能量。緬甸境內一些大壩存在與強迫勞動相關,僅僅是為生產能源出口到泰國、中國和印度。
泰國處於東南亞大陸的中心位置,是湄公河區域最富裕的國家,有其自身的經濟體系,並非單純以農業為主的國家。國家36%的區域處於湄公河流域,該部分區域大量種植水稻,但是該部分區域並不比泰國其他區域更肥沃,對泰國經濟的影響較為次要。儘管泰國相對富裕,但是靠近湄公河流域的地區是泰國相對貧窮的地區,很大程度上跟該區域缺水有關係。在湄公河區域泰國電力需求最大,耗盡了水電開發的潛力。況且其國家水電發展潛力有限,國家僅有4%的能源生產來源於水電。泰國境內部分湄公河主流不適合大壩項目,因此泰國希望參與「區域電力交易」,主要從寮國購買水電。有評論稱泰國的這種電力需求對鄰國環境破壞和退化有著不可推卸責任,但毫無疑問泰國是湄公河委員會最重要的參與者,也是唯一有能力獨自建立大壩不需要共同經營的國家。對泰國而言,合作是一個選擇但並非必需的。
越南是國土狹長,擁有3260公里的海岸線,越南境內兩條主要河流,北部紅河和南部湄公河。湄公河三角洲地區是越南人口最稠密的地方,居住著1700萬人。湄公河三角洲地區大約39000平方公里,是水稻主產區。因其國內狹長的海岸線和內陸兩條河流,越南水生資源豐富。越南的快速增長使得國家可用耕地變的十分有限。生物多樣性的損失、土壤侵蝕、水質退化是當前出現的新問題。越南當前最關心的是保持水的質量和數量。因此越南非常關心中國在上游建造的大壩是否改變了水的鹽度、顯著影響大米產量。另一方面,越南自身也在大力發展水電項目,但是並非在湄公河主流。該國35%的能源來源於水文資源。越南認為自己是湄公河區域第二大國,並有興趣從寮國和中國購買電力。
中國雲南省有23%的區域位於湄公河流域,但是省內自然資源豐富。中國期望在雲南發展水電,減少對煤炭的依賴。中國水電站在雲南省最密集,主要涉及的是瀾滄江「二庫八級」電站。其中小灣水電站是中國第二大電站,擁有世界上最高的大壩建築(300米),與埃菲爾鐵塔高度相同。
(三)各個國家所處位置:上下游國家博弈
中國是這場博弈裡面的一個主導角色。因為其地理位置處於湄公河最上游,且擁有最大的水文能源,因此對湄公河沿岸其他五個國家都會產生負外部性。因為其在湄公河幹流上游所做的任何舉動,都不會對自身產生影響,但是對其他五國所產生的影響卻不得而知。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中國沒有參加湄公河組織的動力,但是下游受影響的國家卻有建立統一權威組織的動力。尤其是下游受影響的4個國家,他們的任何舉動都會對彼此有影響,導致外部性的產生。但是,這四個國家因為在湄公河所處的相對位置及經濟實力的不同,在建立權威組織的強烈需求下又會有不同的博弈策略。
泰國和寮國處於湄公河上游地區,接近金三角地區。同時,泰國和越南擁有較多來自湄公河上游的支流,可用於水力發電項目。因此相較於寮國和柬埔寨,泰國與越南在湄公河的位置更有有利。儘管寮國部分區域處於湄公河上游位置,但是流經其領土的主要是下游區域。柬埔寨境內湄公河流域平坦,從水電開發的角度來講非常不利,因為河流沒有高度落差。
從經濟依賴性角度看,柬埔寨和寮國相對具有較高依賴性,而泰國與越南依賴性較低。因為柬埔寨和寮國相對依賴湄公河的資源,這些資源對這兩國的經濟有一定的影響力。因此,湄公河的損害對兩國的影響一定是劇烈的。泰國和越南相對而言有多元化的經濟,湄公河環境的損害對其影響稍低於柬埔寨和寮國。泰國經濟日益擺脫農業依賴,而轉向製造業和服務業。泰國在這四個國家當中是較為發達的,有能力單獨實施自己的基礎設施項目。因此,泰國在湄公河區域的力,對於合作僅僅是一個選擇而不是必須。泰國可能將湄公河委員會視為一個協調引導者,而不是強制規則制定者,泰國對湄公河委員會的態度剛好維持在一個「不冷不熱」的狀態。越南國內有另一條河流紅河,越南經濟發展迅速,未來發展方向是多元化的。但是目前越南仍然對自然資源有一定依賴。越南當前的主要收入來源於水稻種植。
總而言之,湄公河區域最脆弱和貧窮的國家,柬埔寨與寮國,在湄公河權威體制建設中處於積極推動的角色。越南也支持河流聯合管理,但是對於聯合決策又顯得矛盾,主要因為其國家自身的快速發展。泰國是四國之中持有懷疑態度的國家,因為泰國即使不參與合作也能完成自己的計劃,因此是湄公河組織進一步聯合管制的相對拖拽者。最後,因為緬甸在湄公河區域領土面積小,因此地位並不是特別重要。可以說緬甸是一個旁觀者,基本保持中立的立場。而中國基本上可以忽略這種權威體制建立與否的必要性。
三、建立湄公河權威機制的矛盾性
因為國際關係中所涉及的國家角色不同。因此,湄公河資源共享問題的解決並非一個良性循環的過程。從上下游國家的博弈角度來講,湄公河沿岸國家之間合作的不利前提條件居多。並不是所有成員國都想積極推動權威體制的建立。而且,沿岸各個國家之間不僅在湄公河上存在不同的利益,甚至可能達成同一目標的可能性都會不一樣。處於湄公河有利位置的國家相對於其他國家而言,能開發更多公共資源。因此,各個沿岸國家的利益可能是負相關的,這種非此即彼的窘狀造成了集體行動的困境。
湄公河權威機制,可以說是一個綁定機制。對於能獨善其身的國家,都不會是一個最優選擇。寮國和柬埔寨是積極推動者,越南算是順水推舟,而泰國對於聯合及交互河流管理則存在一絲疑慮。這四個國家的地緣位置是湄公河權威組織是否有效率的一個重要決定因素。寮國與泰國兩個上游國家並不會主動承諾,而柬埔寨、越南兩個下游國家可能更希望上游國家自覺遵守組織的遊戲規則。從另一方面來說,寮國、柬埔寨在湄公河流域的領土範圍更大,因此,更希望能建立權威機制去維持湄公河水資源的管理。因此,總的來說,下湄公河區的四個國家的合作前景稍微明朗,因為這幾個國家都認識到不合作只會更糟糕,緬甸在此可以忽略。
當前許多研究認為,湄公河委員會之所以不具有權威性,是因為中國這個主導角色並沒有參加湄公河委員會,導致其權威機制缺乏實效。但實際上下湄公河區域的四個國家彼此相互影響,因此有合作的強烈願望,由此產生了湄公河委員會。而中國並沒有受到這種影響,中國可以單方面的行動,並且基本不需要承擔外部成本。從國際機制理論的角度來看,因為上下游國家的權益不對稱,會導致地理和社會經濟等方面的截然不同,由於中國處於湄公河的絕對優勢位置,因此沒有動力成為湄公河成員國之一。因此,中國以及緬甸的缺席,更類似於「免費乘車者」這類問題的存在。中國、緬甸不排除獲得聯合管理等集體資源的好處,但卻沒有激勵性因素刺激這兩個國家必須要加入權威機制。總體而言,湄公河沿岸的其他四個國家才是真正的被困在一個關於成本分配與衝突協調的怪圈之中。
四、寮國:博弈中徘徊——權威與自我利益的衝突
寮國有著水電興國之夢,也有成為「東南亞蓄電池」的理想和野心。湄公河對寮國是至關重要的,湄公河主流和支流流經寮國97%的領土,從北部貫穿到南部。湄公河是其境內重要的灌溉河流和導航路線,國家擁有26000兆瓦的水電開發潛力,但是大部分還未開發。目前水力發電是寮國最重要的出口產品,因此寮國對水電開發的急切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一)「准上游心態」——先用為上
寮國近幾年制定了在湄公河幹流開建大壩的長期水電發展規劃,具體來說是計劃2020年前在湄公河幹流修建9座大壩,目前已有沙耶武里大壩、棟沙宏大壩開工,近期擬開建的Pak Beng大壩是寮國在湄公河上修建的第三座大壩。此前湄公河幹流上的沙耶武里和棟沙宏大壩項目的磋商以分歧告終,寮國仍然單方面地繼續進行建設。
而從寮國所處的河流位置來看,其國內擁有的水力資源優勢,是湄公河委員中其他三國所不具備的。因此,最大限度的利用自身資源,是其當前最優的選擇,至於是否產生外部性,那都是用完之後再考慮的事情。對於一個經濟不發達的國家而言,利用一切能用上的資源,是國家發展唯一的選擇。更重要的是,因為寮國在湄公河的上游段建造大壩,所產生的外部性幾乎全部由下游國家承擔。更有甚之,因為寮國每年雨季洪水泛濫、旱季乾涸缺水,如果能夠多修建大壩進行調節,對其國內農業的發展也是利好。
(二)尊其形式——流於自身利益
提交大壩建造計劃、履行磋商程序、回應下游國家的質疑和國際環保組織的譴責,寮國貌似都在勉強遵守著湄公河委員會制定的規則。但是,卻並不是實誠的紀律維護者。在形式上走著各種流程和各種環保驗證,大壩建設卻在並沒有完全遵守遊戲規則的前提下默默的進行著。
對於寮國而言,停建等待完全的環保驗證,或者等待湄公河委員會四個成員國完全就水資源使用成本分配協調完善,磋商達成一致,這個過程是漫長而無止境的。而國家的經濟開發計劃不能因此而擱置,國家發展不可能就此轉向或者停滯。儘管寮國想遵從湄公河委員會的規則,但是卻不得不屈從於自身的國家利益。更何況,寮國的大壩建設及水電開發,並沒有遭到湄公河委員會的全票發對,至少泰國不僅資助寮國建壩,更對寮國的水電有需求。而柬埔寨從之前的強烈譴責反對到後來的轉向,更是讓寮國少了很多外交斡旋的壓力。日前柬埔寨首相洪森公開發文支持寮國建造棟沙宏大壩的背後,也顯現出了柬埔寨對寮國水電出口的渴求。因此,當前寮國遇到的阻力,僅有位於湄公河最下游的越南,越南國內的湄公河三角洲地區是所有幹流水利工程外部性的最終承擔者,而且完全沒有轉嫁對象,因此除非出現重大利益轉變,否則越南最終將是湄公河委員會裡面唯一的反對票。
(三)渴望權威——屈於現實
對權威機制的渴望,源於寮國自身實力的微弱。儘管掌握著資源,但是卻沒有獨自開發的實力。若湄公河委員會能夠實現權威的聯合管理機制,對寮國的水資源利用與管理上給予一定的協調和幫助,這對寮國而言可以節省較多水資源外交成本,並得到妥善合理的安置以及最終的水利發展定論。
但湄公河委員會當前並不能承擔權威的角色,在長期的磋商和斡旋中,湄公河委員會的角色絕對不是主導者,而是協調者,並且協調的規則是自願且不干涉各國內政主權。在這樣一種狀況下,寮國接受磋商和協調的代價和成本必須是自己全權承擔。當維護自身利益成了自我責任,規則並沒有強制約束的前提下,自我利益就是最具決定性的考量因素。這也是寮國形式上遵從湄公河委員會的規則,私底下卻不更改其大壩建設的主要原因。而這種形式上的遵從,恐怕也是迫於國家實力弱和他國外交的壓力,否則形式上可能也會違背。
五、小結
大湄公河次區域的出現,是否是湄公河區域權威機制建立的一個轉機,或者是對湄公河委員會的一種替代?當前大湄公河次區域涉及各方面的經濟合作,亞行牽頭,中國是主力,湄公河沿岸五國也樂於配合。在這樣一個區域經濟合作組織中,為什麼湄公河沿岸的六個國家都積極在參與,沒有出現所謂的「公地悲劇」?
估計主要原因在於區域水資源是公共產品,但是土地及其他資源卻是有主權的,在次區域中若要產生規模經濟效應,必須各方緊密合作,才能實現區域聯動良性循環機制。而在這過程中,區域外部性的收益和成本並未確定,也可以商榷分配。利益實現的公平性使得大湄公河次區域的合作前景良好,但是能否作為一個權威的捆綁機制,還有待時間驗證。但至少相比起湄公河委員會所轄範圍的單一,所轄資源的特殊性,次區域合作會更好展開。
湄公河委員會是否會被替代,取決於大湄公河次區域能在多大程度上實現各成員國之間的利益束縛和捆綁,若僅僅只是鬆散的區域合作組織,那麼湄公河委員會至少有規則約束,在權威性方面來看,更具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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