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上世紀60-70年代 美國為何不指責中國的人權狀況?
本人查閱了有關資料,發現美國在上世紀60-70年代,沒有指責中國人權狀況的決議。相反,卻有毛澤東支持美國黑人運動的聲明。美國指責中國人權狀況是從80年代末開始的,為何出現這樣的問題呢?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60-70年代的中國,中國人民高舉反帝、反封建、反修的旗幟,又經過了文革,鬥倒了黨內的官僚集團,全國人民揚眉吐氣,真正當家做主,有了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這四大自由和罷工等民主權利,各級黨和政府的官員置於人民的有效監督之下,中國的人權狀況之好,在中國5000年歷史從來沒有過;
二、那時的中國是反對前蘇聯的一支重要力量。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美國人民深知,敵人的敵人,就是自己的朋友,為了中美兩國的共同利益,美國是不能指責中國的人權狀況的,否則,美國總統訪問一個受到自己經濟封鎖二十幾年,沒有外交關係的中國,就是支持一個反人權、搞獨裁的毛澤東!如此,美國自由、民主的光輝形象,怎麼保持?從現在來看,尼克松是一個白痴!毛澤東把中國搞得到了崩潰的局面,他還要扶持這樣一個病夫,同強大的蘇聯對抗。不但如此,美國還把中國重新送入聯合國,擔任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承認中國在亞洲事務的領導作用。我一直不明白,美國為何不聯合與之有共同意識形態,搞市場經濟,據說經濟繁榮的印度,來對抗蘇聯?
三,60-70年代的美國,一方面麥卡錫主義留下的冤魂不散,另一方面,黑人爭取自己權利的運動風起雲湧,一聲槍響,倒下的不僅是「我有一個夢想」的民權領袖,而且是美國所謂的民主、自由的政治制度。正是在這樣惡劣的人權狀況下,美國人自己屁股上的屎都沒有揩,如何有臉面去指責其它國家呢?從這一點看來,美國政府還是很誠實的,至少沒有說,暴露出問題是好事,它給政府提供了解決問題的機會。美國政府就是好,因為它知錯就改!
四,美國在國際事務中,高舉人權大旗,不是為了人權而人權,而是為了美國的國家利益。從美國支持南越腐敗的吳庭艷集團,南韓軍閥朴正熙,菲律賓獨裁總統馬科斯,到兩伊戰爭時期犯下反人類罪行的伊拉克薩德姆政權,都證明了這一點;
綜上所述,那些希望美國解放軍來解放中國的小右注意了,民主權利是靠自己的爭取,不是靠聖人來恩賜,也不能夠靠外國勢力來干涉。外國勢力的介入,更會加劇中國的國內矛盾,引起嚴重的民族壓迫,不可能給中國人民帶來民主和自由。即便是今天的日、韓,美國大兵有強姦日、韓婦女,而不受日、韓法律制裁的自由,而日本人和韓國人,卻沒有強姦美國婦女的自由。當然小右們的自由還是有的,例如,自己的女人,有給洋大人當情婦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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