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戀」的對話 B

  小云:自戀既然會涉及人際關係,那麼我想知道,一個人表現出自戀,是否有特定的條件?在人際關係的範圍上是否有一些限制?

  向程:嗯,其實這是一個重要問題。自戀一般是存在於親密關係中的問題。就普通的人際關係而言(譬如:業務交往關係、職業交往關係),自戀者與普通人也許並沒有明顯區別,大多數人並不缺乏人際關係的適應能力。但是,當這些關係發展成為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時,自戀的人格特徵就會充分地表現出來。換句話說,自戀是一個產生在親密關係中的人格特徵。自戀行為主要表現在戀愛關係、婚姻關係、親子關係及家庭關係中。

  不過,某些情況下,自戀也可以通過「投射」而「移置」到普通的人際關係中來。譬如,在某些個人情感成分比較多的「上下級關係」或「同事關係」中,在心理醫生與患者的「治療關係」中,自戀也會有充分的表現與發展。

  

小云:在您所說的這些親密關係中,或者在一個「投射」出來的依戀關係中,一個自戀的人到底有怎樣的心理特點和行為表現呢?

  向程:概括地說,「邊界模糊」、 「無助與控制」、「專註與依賴」,這些就是自戀型人格患者在人際關係上的典型特徵。其中,「邊界感缺乏」可能是最基本的特徵,這一特徵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有淋漓盡致的表現。譬如:一位母親走進女兒的房間,拉開抽屜偷看女兒的日記;一位丈夫喜歡察看妻子的手機簡訊或通話記錄,即使當著妻子的面也這樣做;一位老母親(不敲門)徑直走進兒子兒媳正在睡覺的卧室,或者過渡關注兒子兒媳之間的私生活;一位70歲的姥姥在和17孫兒一同用餐時,總是為孫兒挾菜,指揮孩子吃這吃那,搞得這個孩子無所適從……凡凡此種種,均可能屬於邊界感缺乏或邊界模糊。

  如果那一天,你發現某個同事總是習慣於把你的辦公室的沙發當成床來使用,並表現出嬰兒般的情緒,說明她對你就有自戀性投射。

  小云:那麼,假如一位妻子因懷疑自己丈夫有外遇,私自偷看丈夫的聊天記錄或手機通話記錄,這種行為難道就一定是自戀行為嗎?

  向程:不一定!當事人是否存在「邊界感缺乏」是自戀的一個重要判斷依據。這其實有些複雜。如果你丈夫確實有外遇的跡象,如果通常情況下你並沒有偷窺丈夫通信記錄的習慣,只是在某件事情的刺激下才這樣做,那就與自戀無關。因為,你出於想搞清楚某個事情的真相去做這個事情,並不意味著你沒有邊界意識。你只是想「神不知鬼不覺地」找到一個證據,以便做出一個關於婚姻的選擇,而在你主觀認識上也認為這樣做是對別人隱私和空間的侵犯。正因為你有邊界意識,你才會「偷偷地」去看嘛。

  相反,那些聲稱自己和丈夫之間沒有任何隱私,或者聲稱自己和父母之間沒有隱私,並以所謂「絕對坦誠,沒有秘密彼此很透明」為生活信念的人,反而可能是「邊界意識缺乏」的表現。

  

小云:假如我拒絕自戀者的這種行為,不允許他突破我的個人空間會怎麼樣?反過來,假如我接受自戀者這些超越邊界的行為,又會怎麼樣?

  向程:如果你接受,他(她)就會自以為是或自我陶醉。至於你會如何?就要看你處在什麼心理角色上了!如果你是他的「母親」,他是你幾個月大或者一歲左右的「孩子」,沒有問題的,否則,你就會有「被侵犯」的感覺。你會覺得他不尊重你,他在控制你,他很自私。這個時候,他就是一個善意的、粗暴的侵略者和控制者,他是一個操控者,你就是那個在情感上被操控、被敲詐的人。

  如果你拒絕,自戀者就會表現出嬰兒般的無助、憤怒、敵對,並轉化為進一步的控制和糾纏,你將難以擺脫。這就是自戀者的第二項行為特徵——「無助與控制」。

 

  小云:為什麼要使用「善意」這個詞?

  

向程:因為他並不想真正傷害你呀!其實,自戀者僅僅因為自己有「嬰兒般的無助感」才控制你的,就像一個孩子因為感到害怕才緊緊抱住媽媽不放,他們絕無主觀上的侵犯動機。要知道,在自戀者的主觀世界裡,並不覺得你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也不覺得自己是獨立於別人之外的另一個人,他和你處在「共生狀態」,他是你的一部分,他會不自覺地把你當成他自己的母體。或者兩個人互為母體,融合共生,彼此都是對方的一部分,甚至全部。在旁人眼裡,似乎自戀的人沉迷於一個難以實現的理想中,那就是:把兩個或者更多的人體驗為一個人。

  為了描述這種關係中的「母體」特徵,海因茲·科胡特使用了「自體客體」概念。科胡特的「自體客體」指與「自體」處在未分化狀態的「客體」。我們不禁要問,一個人(自體)什麼時候與另外一個人(客體)處於未分化狀態?當然是嬰兒哺乳期。在這個時期,嬰兒和母親就處在共生狀態,嬰兒腦海里的母親(意象)就是他的母體,也是他(她)自己,母親就是最早的「自體客體」。如果一個人與母親的關係停留(固著)在這樣一個共生狀態,這個母子共生時期的「母親圖像」就會以「自體客體意象」的形式保留在記憶中。以後,當這個母親圖像向外「投射」或「移置」到一個與自己有親密關係的人身上時,這個人就成了他的「自體客體」。

  

小云:按照您的說法,一個自戀者對親密依戀關係中的對象的控制,來源於內心的無助和無力,本質是嬰兒期「母子共生狀態」的行為表現。畢竟,現實中的對象不是真正的母親,自戀者也不再是嬰兒,所以,被自戀者控制的大多數人肯定會選擇逃離,或者想辦法抵制這種控制行為。那麼,如果我們不去理會、不去迎合自戀者超越邊界的控制行為,自戀者會有怎樣的選擇?

  向程:想和他們保持一定的距離的話,他們會頑強阻止你這樣做,而用於阻止你和他分開的殺手鐧有兩個:一是無助與討好;二是憤怒與糾纏。前者可以叫做「軟控制」,後者叫做「硬控制」,而這兩條都足以讓你放不下,走不掉。如果你恰恰又是一個愧疚感很深的人,或者你也是一個自戀者,或者是個受虐者,你將難以收拾這個局面。

  

小云:我諮詢過一個20多歲的小夥子,他說他和女朋友戀愛都快一年了。他的女朋友要和他分手,但他一直不願意放手,理由是他愛她。

  小夥子說:「我們雖然說分開了,但我每天都接她下班,我一直堅持像原來一樣對她,給她買早餐,我看她太累我心痛她,幫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她都不反對。我也嘗試過幾天不找她,但我始終放不下。昨天我聽見她和她朋友說幫她介紹一個男朋友,我就問她是不是真的想和我分開了。她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我問她心裡究竟是怎麼想的,她就說她說不清楚。她說我羅嗦。她說她可以理解和一個羅嗦的人過一輩子是一個什麼樣子。我老是付出沒有回報真的受不了。昨晚給她打電話準備把事情說明白,但她有事情,我就叫她忙完了回電話。但她一直都沒有打。不知道她是在逃避還是在考慮。」最後,小夥子說,他和女朋友在一起只要不談感情的事情就很開心,但一談到感情,女朋友就會和他不歡而散。

  向程:是啊,這個小夥子就是在用「軟辦法」來控制他所謂的「女朋友」。無論是幫女朋友買早餐還是做力所能及的事情,都是在「討好」而已。他和女朋友在一起時,總要談感情問題,反覆追問,這叫做「糾纏」或「折騰」。表面上關心女朋友的行為和情感,實質上是自己心理沒底,沒有安全感,是討好。這些行為不是對對方的愛和尊重,而是指向自我滿足的自戀行為。這情景好比一個小孩子和母親的關係,屬於典型的自戀型人格障礙,屬於自戀中的「依附型」。

  小云:我感覺,小夥子在情感上非常專註於他的女朋友,並且依賴於女朋友對他的態度,十分敏感,十分痛苦。專註,是否也是自戀者的一個重要的人格特徵?而且,許多人對情感專註是持肯定態度的,這和自戀又有什麼不同?

  向程:是的。在愛情關係中,情感專註是重要的關係特徵之一。愛情就是「發生在性吸引基礎上的高度的情感專註」。不過,要是一個自戀的人對你產生了情感專註,那可是你的不幸!因為自戀者的情感專註往往缺乏對客體(對象)的關愛和體恤,更缺乏對客體的獨立價值的理解和尊重,他們僅僅是基於依賴和自我滿足。自戀者在親密關係中,只有依賴和自我滿足,沒有別的。

  進一步考察自戀者「專註與依賴」這一特徵,我們會發現,專註是一種形式,依賴才是本質。自戀者之所以專註於你,並不是他懂得忠誠,或者對你有責任心,也不是欣賞你的獨立價值,更不說明你特別有人格魅力,而是因為你就是他的「自體客體」,你就是他的母體,你就是他的冤家,你就是他生活的全部,你就是他唯一的世界。自然,你也就是他唯一可以依賴和折騰的對象了。

  因此我們會得出一個結論:一個向別人投注自戀型力比多的人,他們是把別人作為自體客體來體驗的,他們不能依靠自己的其他外部資源來構建生活的意義,因而會出現對某個單一對象的強烈的情感依賴,從而表現出專註。因為那個被依賴、被專註的人,不過是他的自體客體而已。我在諮詢面談中經常會聽到這樣的表白:「他要和我離婚!他真的不愛我了,他對我不好,他對我不負責任,他是一個討厭的人,但我真的離不開他!沒有他,我就活不下去了!」表達的就是這種性質的依賴,這是一種極端矛盾混亂的情感。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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