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佛教名相解釋
一、佛教中的「魔」,到底指什麼? 古語言:「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佛教中的「魔」到底是什麼意思?指的是什麼呢? 佛教中的「魔」:一、指煩惱為首,一切擾亂身心、障礙修行,使眾生的心受到惱亂作用;二、妨礙人做善事的事物,以及為阻撓佛道修行者,變成佛身、菩薩身、天、人、鬼畜、父母、師匠、妻子、兄弟、朋友、美男、美女等,又以財貨、飲食、田宅等種種變化惱亂人心的邪靈、惡魔、魔天。凡此種種,均可稱為「魔」或「魔障」。其中,產生最大阻礙者,稱為第六天魔王,住在欲界六欲天的最頂上,率領其它魔王、魔民為其眷屬。 「魔」,是梵語ma^ra(魔羅)的省音,巴利語同,藏語bdud。原似根據夜摩(yama)之思想而來。依《梨俱吠陀》所述,夜摩為死神,住在天界最遠之處,常以「死」(mr!tyu,從mr!而來之名詞)為使者而奪取人之生命。由此可見,其意與具「殺者」語義之「魔」有相通之處。但至欲界六天之說興起,則認為夜摩住於第三天,佛教另以濕婆(S/iva)為魔神,而將之置於第六他化自在天,號破壞正法之惡魔,即天子魔。 「魔」,全稱為魔羅,意譯為殺者、奪命、能奪、能奪命者、障礙。又稱惡魔。指奪取吾人生命,而妨礙善事之惡鬼神。若梵漢並稱則稱為「魔障」。「魔」字,舊譯作「磨」,至南朝梁武帝時,梁武帝以其為能惱人者,認為「字宜從鬼」,遂始改為「魔」字,沿用至今。 據《長阿含經》卷二十<忉利天品>、《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四載,魔王名為波旬,系住於欲界第六他化自在天之高處,為破壞正教之神,稱為天子魔,或天魔波旬。 另據《長阿含》卷二〈遊行經〉、《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七、《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五所載,魔王波旬具有色力、聲力、香力、味力、細滑力等五力,又有魔女魔鬼等,常擾亂佛及其弟子等,妨礙善事。 《智度論》五曰:「除諸法實相,余殘一切法,盡名為魔。……(中略)問曰:何以名魔?答曰: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魔。」《智度論》六十八曰:「魔秦言能奪命者,唯死魔實能奪命,余者亦能作奪命因緣,亦奪智慧命,是故名殺者。」 《大智度論》卷五雲(大正25·99c):「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魔;諸外道人輩言,是名欲主,亦名華箭,亦名五箭。破種種善事故,佛法中名為魔羅;是業是事,名為魔事。」又云:「除諸法實相,余殘一切法盡名為魔,如諸煩惱、結使、欲縛、取纏、陰界入、魔王、魔民、魔人,如是等盡名為魔。」同書卷五十六雲(大正25·458c):「魔作龍身種種異形、可畏之像,夜來恐怖行者;或現上妙五欲,壞亂菩薩。」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雲(大正30·448a):「或見在家及出家眾歡娛雜處,或見惡友共相雜住,便生歡喜,心樂趣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於佛法僧苦集滅道,此世他世,若生疑惑,當知一切皆是魔事。……(中略)若於利養恭敬稱譽,心樂趣入,(中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 又於《覆兵衛志書其二》中說示:「凡夫之作佛亦如是。必有三障四魔之障魔出現,是以賢者喜,愚者退也」(第一一三四頁)。 《瑜珈論》雲。魔事者。若於利養。恭敬。稱譽。心樂趣入。或放逸。慳吝。廣大希欲。不知喜足。忿恨。惱覆。矯詐等。皆是魔事。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大正45·348b)則曰:「梵雲魔羅,此雲擾亂、障礙、破壞,擾亂身心,障礙善法,破壞勝事,故名魔羅。」 《毗婆沙論》四十二曰:「問曰:何故名魔?答曰:斷慧命故名魔,複次常行放逸有害自身故名魔。」 《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二雲(大正27·272b):「何故名魔?答:斷慧命故,或常放逸而自害故。」 《玄應音義》二十一曰:「魔莫何反,書無此字,譯人義作。梵雲魔羅,此翻名障,能為修道作障礙故。亦言殺者,常行放逸斷慧命故,或雲惡者,多愛欲故。」 佛經中關於「魔」的講法很多,主要可分為三魔、四魔、八魔、十魔。總結大致如下: ⒈二類魔: ⑴界內、界外。①界內魔:十精靈、乃至心念。②界外魔十三昧、乃至果位。 界內魔即內魔,由自己身心所生之障礙稱為內魔,是由自身貪嗔痴煩惱所產生的障礙;界外魔即外魔,來自外界之障礙稱為外魔,系自外部環境與天魔擾亂身而來的障礙。內魔、外魔二者合稱為二魔。 ⑵分段魔、變易魔。 ①「煩惱障」障礙三乘稱為分段魔,②「所知障」障礙菩薩稱為變易魔。 《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五舉出欲貪、不歡喜、饑渴寒熱、愛著、睡眠、驚怖恐畏、狐疑惑、嗔恚忿怒、競利爭名、愚痴無知、自譽矜高、恆常毀他人等十二魔軍。又由內觀而言,煩惱、疑惑、迷戀等一切能擾亂眾生者,均稱為魔。 《玄應音義》二十一曰、《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又總括魔為分段、變易二魔。 《定善義傳通記》卷三謂四魔之中,以天魔為外魔,其他三魔為內魔。又有就分段、變易二身而分,或從煩惱、所知二障而分。 ⒉三魔: ⑴煩惱魔、五陰魔、生死魔。《法華經》卷五〈安樂品〉雲(大正9·39a):「見聖賢軍與五陰魔、煩惱魔、死魔共戰,有大功勛,滅三毒,出三界,破魔網。」此三魔乃自四魔中,除去天魔者。 ①「煩惱魔」:《大智度論》卷五雲(大正25·99c):「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魔。」自內觀而言,所謂煩惱魔,是指我們的心理活動失去平衡與自主的控制,心不由己,心隨境轉,事事牽掛,捨不得、放不下、求不得、丟不掉,出於自我中心的自私心理作崇,由貪、瞋、癡引起種種煩惱痛苦,「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故名;煩惱有愛煩惱和見煩惱。見煩惱和愛煩惱包括了三界中的一切煩惱。見煩惱通於三界,主要就是我見;這些煩惱都是魔,都是障礙修行。若能以慈悲心待人,以慚愧心待己,以理性的智慧替代感性的精緒,煩惱魔便無可奈何。 ②「五陰魔」,又稱「五蘊魔」:自內觀而言,由色、受、想、行、識等「五陰」造出種種身心痛苦與煩惱,故名之,亦稱陰魔、五眾魔、蘊魔。「蘊」有積增聚合的意思。「蘊」有色蘊、受蘊、想蘊、行蘊和識蘊五種。《俱舍論》云:煩惱名取,蘊從取生,故名取蘊,如草糠火。「取」,可以包括一切煩惱在內。由煩惱而有五蘊,有了五蘊又會生起很多的煩惱。《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七雲(大正27·984c):「以諸煩惱害善法,故說名為魔。」 Ⅰ、色陰魔:十齣礙、乃至變形。 Ⅱ、受陰魔:十悲愍、乃至愛欲。 Ⅲ、想陰魔:十怪鬼、乃至天眷。 Ⅳ、行陰魔:十無因、乃至涅盤。 Ⅴ、識陰魔:十冥諦、乃至獨倫。 「色陰魔」,又指色蘊魔,是指我們的肉體和肉體所處的環境,其餘四蘊則屬於心理活動以及流轉於生死之間的精神主體,是屬於身心和環境的衝突與不平衡所產生的現象。所謂魔擾,是由貪、嗔等自我中心的執著而產生,我執越輕,離魔越遠;如果不出三界、未了生死,即在「五蘊魔」的掌握之下。但「五蘊魔」不是人格化的鬼神,而是由於業力的推動。如能去除貪、嗔、疑而出三界,便能脫離「五蘊魔」的範圍。由此可見,此魔不在心外,也不在身外。 ③「生死魔」,又稱「死魔」:即指死的苦惱和生死無常的威脅所產生的煩惱痛苦,以及死可斷人命根故使人在這一生中無法再繼續修行達到身心解脫,從而形成修行佛法的障礙,故謂死為魔;《南本大般涅盤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指出:謂彼彼有情,從彼彼有情眾,夭喪殞歿」。「夭」是在少年的時候,壽命不長就死掉。死亡。 ⑵三昧、善知識、菩提心。 ①三昧魔:滿足於自己所得的禪定,無向上意志,而成為正法修行的障礙者; ②善知識魔:對法慳吝,不願引導他人,而成為正法修行的障礙者; ③菩提心魔,又稱菩提法智魔:於菩提法起智,卻因執著,妨蔽正法,而損慧命者。 ⒊四魔:即煩惱、五陰、生死「三魔」(或稱「三障」)加上「天魔」,並稱三障四魔。煩惱魔、五陰魔、死魔、天魔四者,出自北本《涅槃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等。又,《超日明三昧經》卷上所謂身魔、欲塵魔、死魔、天魔者,亦同於上述之四魔。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釋之雲(大正45·348b):「煩多擾亂名為煩惱;色等積聚名之為蘊;將盡、正盡、盡已名死;神用光潔自在名天。此四即魔。」《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闡明五陰魔為死之所依,煩惱魔令感當來之生而至死,死魔正是死之自性,此中,以「死」通為「魔」之語義,即根據夜摩之思想而來,實則其中唯有死魔相當於夜摩。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列舉四魔之說,即:⑴五蘊能生起種種苦惱,為奪命之因緣,稱為五蘊魔,又作陰魔、蘊魔、五眾魔、陰界入魔。 ⑵能招感從生至死之煩惱,稱為煩惱魔。 ⑶「死」本身稱為死魔。 ⑷障礙解脫生死者,稱為天子魔,又作天魔。 《法華行者聖跡記》(第九四九頁)、《御書兄弟抄》(第一一三○頁)云:「依法華經之教,適機適時而解行之者,將有七大事出現。其中必有雲天子魔者,即第六天魔王,或使、或附於國主、或父母、或妻兒、或檀那、或惡人等,對法華經之行,或妨之、或違以遮阻之事」。 《大智度論》卷六十八說夜有煩惱魔、五眾魔、死魔、天子魔等四種,其下並謂「魔,秦言能奪命者,死魔實能奪命,而其餘亦能作奪命之因緣,亦奪智慧之命,是故名殺者」。《大智度論》五曰:「四者他化自在天子魔。……(中略)常一心故,一切處心不著故,入不動三昧故,破他化自在天子魔。」 「天魔」,又稱天子魔。即欲界第六天的魔王,名叫「魔波旬」(marapapiyas),意譯為「惡障」,此處之「魔」主要以「破壞」為其語義,天子魔指破壞正法之濕婆,煩惱與五陰二魔則是從天子魔之義轉來的。天子魔障礙欲超越死,故共名為魔,謂第六天魔王及其作用。天魔在他化自在天上,據說他和一神教的宇宙創造神並行,他有無限的大力,他的形象變化多端,可能以猙獰的面目出現,多半則以仁善的形態現身,經常率領魔眾到人間威脅或利誘破壞佛法,使你脫離正道而行邪法。 要得天魔的擾亂,必須是大修行人。佛法所說的天魔,是在修行者發起出離三界之心和大菩提心之時,魔宮震動,魔王發愁,因為即將有人出離三界,魔子魔孫減少而佛法增長,因此派遣魔子魔女、魔兵魔將來擾亂修行之人。如果是大修行人,魔王也會親自出動,務期留住此人於魔力所及的範圍之內。釋迦牟尼成道前夕,就有降魔的過程,曾在菩提樹下降伏了魔波旬率領的魔軍。 所以,非大修行人不容易受到天魔的困擾。一般的俗人,終日在煩惱及五蘊之中打滾,也在生死之中流轉,豈能遭致天魔出擊?除了天魔之外,其他三種魔都屬於人為。縱然是天魔的困擾,如果身心正常、精神穩定,也可以克服。所以不會修行的人或知見不正的人,易染魔擾。如有正確的知見和精進的修行,魔擾是不存在的。 以現代而言,是指權力者施加的迫害等。《西遊記》等神話小說中關於「魔」的描寫都源於佛經。後來,用「魔」、「魔鬼」泛指一切惡徒邪術,也引申指神奇之事,如「魔術」等。 ⒋五魔:四魔加上「罪魔」,則為五魔。據《罵意經》列出天、罪、行、惱、死等五魔,繫於《法華經》卷五〈安樂品〉自煩惱、五陰、生死、「天魔」四魔中,除去天魔而取其中的五陰魔、煩惱魔、生死魔之外,復加罪魔而來。 ⒌八魔(鎅八魔): ⑴《涅槃經》謂在煩惱魔、五陰魔、生死魔、天魔「四魔」之上,另加無常魔、無樂魔、無我魔、無凈魔「四魔」(又稱「四倒」、「四顛倒」),則為八魔。前「四魔」是針對凡夫的魔,「四魔」是針對聲聞、緣覺二乘的魔。 ⑵《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又總括為分段、變易二魔。分段、變易二魔各有煩惱魔、五陰魔、生死魔、天魔「四魔」,故總合成八魔。其他如《摩訶止觀》卷八下,於修禪中所起之魔,有詳細說明。 ⒍十魔(畍十魔):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列欲、憂愁、饑渴、愛、睡眠、怖畏、疑、毒、名利、自高慢等十魔,並釋雲(大正45·348b):「可欣名欲,心戚名憂愁,悕求食飲名饑渴,耽欲名愛,令心昧略名睡眠,有所恐怯名怖畏,猶豫兩端名疑,損惱身心名毒,悕譽貪財曰名利,自舉陵他名高慢。欲等即魔,亦持業釋。」 舊譯《華嚴經》卷四十二、《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二十九謂魔有十種,舉謂:五陰魔(蘊魔)、煩惱魔、業魔、心魔、死魔、天魔、善根魔、三昧魔、善知識魔及菩提法智魔十種。 《華嚴經大疏鈔》卷二十亦列舉蘊、煩惱、業、心、死、天、善根、三昧、善知識、菩提法智等十魔,並釋之云:貪著五蘊為蘊魔;執著五塵境,起一切煩惱為煩惱魔;一切惡業為業魔;高慢心為心魔;命終為死魔;他化天大魔王為天魔;執著所修善根為善根魔;耽著所得禪定,不求升進為三昧魔;慳吝法,不開導他人為善知識魔;著菩提智為菩提法智魔。 ⑴貪著五陰稱為五陰魔; ⑵煩惱能染污障礙稱為煩惱魔; ⑶業魔即由於殺等的惡業,而妨修正法,損害慧命者; ⑷自我憍慢稱為心魔(因憍慢心,而阻礙正道,損害慧命者); ⑸遠離受生稱為死魔; ⑹起憍慢放逸之心稱為天魔; ⑺心無悔稱為失善根魔,即執著於自得的善根,不再精進,而遮蔽正道,損害慧命者; ⑻味著稱為三昧魔; ⑼於彼生著心稱為善知識魔; ⑽不能出生諸大願稱為不知菩提正法魔; 關於「十魔」,摘錄《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十八〈離世間品〉如下: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何等為十?所謂:蘊魔,生諸取故;煩惱魔,恆雜染故;業魔,能障礙故;心魔,起高慢故;死魔,捨生處故;天魔,自憍縱故;善根魔,恆執取故;三昧魔,久耽味故;善知識魔,起著心故;菩提法智魔,不願舍離故,是為十。菩薩摩訶薩應作方便,速求遠離。」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業。何等為十?所謂: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為魔業;噁心布施,嗔心持戒,舍惡性人,遠懈怠者,輕慢亂意,譏嫌惡慧,是為魔業;於甚深法心生慳吝,有堪化者而不為說,若得財利恭敬供養,雖非法器而強為說,是為魔業;不樂聽聞諸波羅蜜,假使聞說而不修行,雖亦修行多生懈怠,以懈怠故,志意狹劣,不求無上大菩提法,是為魔業;遠善知識,近惡知識,樂求二乘,不樂受生,志尚涅槃離欲寂靜,是為魔業;於菩薩所起嗔恚心,惡眼視之,求其罪釁,說其過惡,斷彼所有財利供養,是為魔業;誹謗正法不樂聽聞,假使得聞便生毀呰,見人說法不生尊重,言自說是,余說悉非,是為魔業;樂學世論巧述文詞,開闡二乘,隱覆深法,或以妙義授非其人,遠離菩提住於邪道,是為魔業;已得解脫、已安隱者常樂親近而供養之,未得解脫、未安隱者不肯親近亦不教化,是為魔業;增長我慢,無有恭敬,於諸眾生多行惱害,不求正法真實智慧,其心弊惡難可開悟,是為魔業,是為十。菩薩摩訶薩應速遠離,勤求佛業。」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舍離魔業。何等為十?所謂:近善知識恭敬供養,舍離魔業;不自尊舉,不自讚歎,舍離魔業;於佛深法信解不謗,舍離魔業;未曾忘失一切智心,舍離魔業;勤修妙行恆不放逸,舍離魔業;常求一切菩薩藏法,舍離魔業;恆演說法,心無疲倦,舍離魔業;歸依十方一切諸佛,起救護想,舍離魔業;信受憶念一切諸佛,神力加持,舍離魔業;與一切菩薩同種善根,平等無二,舍離魔業,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能出離一切魔道。」 修正法時,魔必競起障礙。《祈禱抄》(第1415頁)云:「元品無明之第六天魔王,入一切眾生之身,使為怨於佛不使其說」。元品無明是謂己心本來具備的根本迷惑,與元品法性(悟)同是生命自體的內在作用,而以魔的姿態顯現出來。誠如《御義口傳》(第785頁)所述:「受持此本法,是信之一字耳。對治元品無明之利劍正是此一信字,『無疑曰信』之釋,須會此意」。 《治病抄》(第1036頁)云:「元品法性,顯為梵天、帝釋等;元品無明,顯為第六天魔王」。 天台智者大師於《摩訶止觀》第五卷上說:「行解既勤,三障四魔紛然競起,重昏巨散,翳動定明。不可隨,不可畏!隨之,將人向惡道;畏之,妨修正法」(大正第四十六卷第四九頁),教導修行正法者應有的心理建設。佛道修行愈前進,阻撓的抵抗力(魔)愈強,要有識破魔之為魔,加以打破的強盛信心,才能成就佛道。誠如日蓮大聖人於《兄弟抄》所述:「此世界是第六天魔王之領地,一切眾生無始以來為彼魔王之眷屬」(第1124頁),「說此法門,魔必出來。魔不競出,焉知正法」(第1130頁),尤其是第六天魔王,嫉妒眾生成佛,而執拗地妨礙信心。接著引用前述的《摩訶止觀》之文說示:「此釋,不僅日蓮身當之,亦門家之明鏡也。須謹慎習傳,以為未來資糧」(同前)。 據《普曜經》卷六〈降魔品〉所載,釋尊成道之際,魔王波旬曾派遣欲妃、悅彼、快觀、見從等四女前來擾亂。迦葉佛時,有頭師魔王出現。《雜阿含經》卷三十九、卷四十五等處曾述及佛陀降魔之事。《中阿含經》卷三十亦述及有關佛弟子目連降魔之事迹。而密教為防止諸魔之侵迫,故於修法時常行結界等法以資防範。《摩訶止觀》卷八(下),曾就修禪中所起之魔而廣加分別,《大乘起信論》亦說及有為魔邪諸鬼所惱亂之事。。對治魔之方法,或念三歸、五戒等,或誦治魔咒,或念佛等均可。又密教修法中,常限制一定之區域修結界法,來防止魔障進入。 《魔逆經》云:「大光夫人白文殊言。其魔事住於何處。文殊言住於精進。又問何故住於精進。文殊言其精進者。乃為魔求其便。若懈怠者。彼當奈何(因明勤懈乃述魔住)。」唯有憑著對御本尊的強盛信心,才能將魔打破。《聖人蒙難事》(第一二三八頁)又說:「月月、日日,須益堅強,稍有懈怠,必受魔侵」,教示信之一字,必須持之以恆。《御書立正安國論》(第一七頁) 【參考資料】:《中阿含》卷三十<降魔經>、《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雜阿含經》卷三十九、《佛本行集經》卷二十六、《超日明三昧經》卷上;《大品般若經》卷十三〈魔事品〉;《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六;《大智度論》卷五十六、卷五十八;《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二;《佛所行贊》卷三<破魔品>、《玄應音義》卷二十四、《慧苑音義》卷下、《慧琳音義》卷十二、卷二十五;Windisch《Mara und Buddha》。 二、魔——佛教各詞典的解釋 FROM:《佛學大詞典》 【魔】:梵語ma^ra,巴利語同。全稱為魔羅。意譯為殺者、奪命、能奪、能奪命者、障礙。又稱惡魔。指奪取吾人生命,而妨礙善事之惡鬼神。「魔」字,舊譯作「磨」,至南朝梁武帝時始改為「魔」字。據《普曜經》卷六<降魔品載>,佛陀成道時,魔王波旬曾遣派欲妃、悅彼、快觀、見從等四女前來擾亂。 《長阿含經》卷二十<忉利天品>、《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載,魔王系住於欲界第六他化自在天之高處,為破壞正教之神,稱為天子魔,或天魔波旬。 另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七記載,魔王波旬具有色力、聲力、香力、味力、細滑力等五力。 《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五舉出欲貪、不歡喜、饑渴寒熱、愛著、睡眠、驚怖恐畏、狐疑惑、嗔恚忿怒、競利爭名、愚痴無知、自譽矜高、恆常毀他人等十二魔軍。又由內觀而言,煩惱、疑惑、迷戀等一切能擾亂眾生者,均稱為魔;由自己身心所生之障礙稱為內魔,來自外界之障礙稱為外魔,二者合稱為二魔。 《大智度論》卷五載,除諸法實相外,其他一切均為魔。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列舉四魔之說,即: ⑴五蘊能生起種種苦惱,為奪命之因緣,稱為五蘊魔,又作陰魔、蘊魔、五眾魔、陰界入魔。 ⑵能招感從生至死之煩惱,稱為煩惱魔。 ⑶「死」本身稱為死魔。 ⑷障礙解脫生死者,稱為天子魔,又作天魔。 又四魔加上「罪魔」,則為五魔;或四魔加上無常、無我等四顛倒心,則為八魔。 《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二十九則舉蘊、煩惱、業、心、死、天、善根、三昧、善知識、菩提法智等十魔。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則總括魔為分段魔、變易魔二種,前者為煩惱障,乃障礙二乘者;後者為所知障,乃障礙菩薩者。分段、變易二魔又各有四魔,合為八魔。其他如《摩訶止觀》卷八下,於修禪中所起之魔,有詳細說明。對治魔之方法,或念三歸、五戒等,或誦治魔咒,或念佛等均可。又密教修法中,常限制一定之區域修結界法,來防止魔障進入。[《雜阿含經》卷三十九、《中阿含》卷三十<降魔經>、《佛本行集經》卷二十六、《佛所行贊》卷三<破魔品>、《玄應音義》卷二十四、《慧苑音義》卷下、《慧琳音義》卷十二、卷二十五](參閱「惡魔」4952) FROM:《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魔】:(術語)梵語,魔羅M&amacron;ra之略。譯為能奪命,障礙,擾亂,破壞等。害人命,障礙人之善事者,欲界之第六天主為魔王,其眷屬為魔民魔人,舊譯之經論,作磨,梁武改為魔字。 《毗婆沙論》四十二曰:「問曰:何故名魔?答曰:斷慧命故名魔,複次常行放逸有害自身故名魔。」 《智度論》五曰:「除諸法實相,余殘一切法,盡名為魔。……(中略)問曰:何以名魔?答曰: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魔。」《智度論》六十八曰:「魔秦言能奪命者,唯死魔實能奪命,余者亦能作奪命因緣,亦奪智慧命,是故名殺者。」 《義林章》六本曰:「梵雲魔羅,此雲擾亂障礙破壞。擾亂身心障礙善法破壞勝事,故名魔羅,此略雲魔。」玄應音義二十一曰:「魔莫何反,書無此字,譯人義作。梵雲魔羅,此翻名障,能為修道作障礙故。亦言殺者,常行放逸斷慧命故,或雲惡者,多愛欲故。」 FROM:《佛學常見辭彙》 【魔】:梵語魔羅的簡稱,華譯為能奪命、障礙、擾亂、破壞等,即能害人性命和障礙擾亂人們修道的餓鬼,欲界第六天之天主即是魔王。 FROM:《俗語佛源》 【魔】:「魔」是梵語mara(魔羅)的省音。原來譯作「磨」,梁武帝認為「字宜從鬼」,改成「魔」,沿用至今。「魔」意譯為「殺者」、「奪命」、「能奪命者」、「障礙」等,亦作「惡魔」。一切擾亂身心、障礙修行的事物,均可稱為「魔」或「魔障」。經中關於「魔」的講法很多,主要有「四魔」為障:一是「煩惱魔」,即貪、嗔、痴等;二是「五陰魔」即種種身心煩惱;三是「死魔」,即生死無常的威脅;四是「天魔」,即欲界第六天的魔王,名叫「魔波旬」(marapapiyas),意譯為「惡障」。據說他經常率領魔眾到人間去破壞佛法。釋迦牟尼成道前夕,曾在菩提樹下降伏了魔波旬率領的魔軍。《西遊記》等神話小說中關於「魔」的描寫都源於佛經。後來,用「魔」、「魔鬼」泛指一切惡徒邪術,也引申指神奇之事,如「魔術」等。(李明權) FROM:《佛學次第統編》 【魔】:⑴魔,梵語魔羅之略,譯為能奪命、障礙、擾亂、破壞等,害人命,障礙人之善事者;⑵欲界之第六天主為魔王,其眷屬為魔民魔人。⑶《智度論》曰:「除諸法實相,余殘一切法,盡名為魔。」 FROM:《佛學次第統編》 【魔】:⑴三魔:煩惱、五陰、生死。⑵四魔:三魔、加天魔。⑶八魔:四魔、加無常、無樂、無我、無凈之四。⑷十魔:蘊、乃至菩提法智。⑸三魔:善知識、三昧、菩提心。⑹五魔:天、罪、行、惱、死。⑺五陰魔:色、受、想、行、識。⑻色陰魔:十齣礙、乃至變形。⑼受陰魔:十悲愍、乃至愛欲。⑽想陰魔:十怪鬼、乃至天眷。⑾行陰魔:十無因、乃至涅盤。⑿識陰魔:十冥諦、乃至獨倫。⒀二類魔:界內、界外。①界內魔:十精靈、乃至心念。②界外魔十三昧、乃至果位。 FROM:《釋氏要覽》 【魔】:《智度論》雲。梵語魔羅。秦言奪命(論雲。唯死魔實能奪命。余者能為奪命因。亦能奪智慧命故。《瑜珈論》雲。由蘊魔遍一切隨逐義。天魔障礙義。死魔。煩惱魔。能與死生眾生。作苦器故) ○魔逆經雲。大光夫人白文殊言。其魔事住於何處。文殊言住於精進。又問何故住於精進。文殊言其精進者。乃為魔求其便。若懈怠者。彼當奈何(因明勤懈乃述魔住) ○瑜珈論雲。魔事者。若於利養。恭敬。稱譽。心樂趣入。或放逸。慳吝。廣大希欲。不知喜足。忿恨。惱覆。矯詐等。皆是魔事。 FROM:《佛教哲學大詞典》 【魔】:讀音:[mo2]。梵語mara譯音、摩羅的略稱。譯為殺者、能奪命者、障礙、擾亂、破壞、惡者等。舊譯的經論使用的「磨」字,據說中國梁武帝時才造出「魔」字,指煩惱為首,使眾生的心受到惱亂的作用。妨礙人做善事者。謂阻撓佛道修行者,變成佛身、菩薩身、天、人、鬼畜、父母、師匠、妻子、兄弟、朋友、美男、美女等,又以財貨、飲食、田宅等,種種變化惱亂人心的靈、惡魔、魔天。產生最大阻礙者,稱為第六天魔王,住在欲界六欲天的最頂上,率領其它魔王、魔民為其眷屬。 魔的種類,可分為三魔、四魔、八魔、十魔。 寗三魔:(1)三昧魔(滿足於自己所得的禪定,無向上意志,而成為正法修行的障礙者);(2)善知識魔(對法慳吝,不願引導他人,而成為正法修行的障礙者);(3)菩提法智魔(於菩提法起智,卻因執著,妨蔽正法,而損慧命者)。 四魔。(1)五陰魔(色等五陰造出種種苦惱故名。亦稱陰魔、五眾魔、蘊魔);(2)煩惱魔(貪、瞋、癡等煩惱引起種種苦惱故名);(3)死魔(死的苦惱。死可斷人命根故名);(4)天子魔(謂第六天魔王及其作用。以現代而言,是指權力者施加的迫害等)。合三障,並稱三障四魔。 鎅八魔:前述四魔,加無常魔、無樂魔、無我魔、無凈魔的四魔。前述四魔是針對凡夫的魔,後述四魔是針對聲聞、緣覺二乘的魔。 畍十魔:謂五陰魔、煩惱魔、業魔(由於殺等的惡業,而妨修正法,損害慧命者)、心魔(因憍慢心,而阻礙正道,損害慧命者)、死魔、天魔、善根魔(執著於自得的善根,不再精進,而遮蔽正道,損害慧命者)、三昧魔、善知識魔及菩提法智魔十種。 修正法時,魔必競起障礙。天台大師於《摩訶止觀》第五卷上說:「行解既勤,三障四魔紛然競起,重昏巨散,翳動定明。不可隨,不可畏!隨之,將人向惡道;畏之,妨修正法」(大正第四十六卷第四九頁),教導修行正法者應有的心理建設。 日蓮大聖人於《兄弟抄》有云:「說此法門,魔必出來。魔不競出,焉知正法」(第一一三○頁),接著引用前述的《摩訶止觀》之文說示:「此釋,不僅日蓮身當之,亦門家之明鏡也。須謹慎習傳,以為未來資糧」(同前)。 又於《覆兵衛志書其二》中說示:「凡夫之作佛亦如是。必有三障四魔之障魔出現,是以賢者喜,愚者退也」(第一一三四頁)。 佛道修行愈前進,阻撓的抵抗力(魔)愈強,要有識破魔之為魔,加以打破的強盛信心,才能成就佛道。誠如《兄弟抄》中所述:「此世界是第六天魔王之領地,一切眾生無始以來為彼魔王之眷屬」(第一一二四頁),尤其是第六天魔王,嫉妒眾生成佛,而執拗地妨礙信心。 又《祈禱抄》(第一四一五頁)有云:「元品無明之第六天魔王,入一切眾生之身,使為怨於佛不使其說」。元品無明是謂己心本來具備的根本迷惑。《治病抄》(第一○三六頁)云:「元品法性,顯為梵天、帝釋等;元品無明,顯為第六天魔王」。與元品法性(悟)同是生命自體的內在作用,而以魔的姿態顯現出來。誠如《御義口傳》(第七八五頁)所述:「受持此本法,是信之一字耳。對治元品無明之利劍正是此一信字,「無疑曰信」之釋,須會此意」,唯有憑著對御本尊的強盛信心,才能將魔打破。《聖人蒙難事》(第一二三八頁)又說:「月月、日日,須益堅強,稍有懈怠,必受魔侵」,教示信之一字,必須持之以恆。《御書立正安國論》(第一七頁) FROM:《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魔】:(梵ma^ra,巴ma^ra,藏bdud)。指奪人生命,且障礙善事之惡鬼神。全稱魔羅,又稱惡魔。意譯殺者、奪命、能奪命者、障礙。此外,若梵漢並舉則稱為「魔障」。據《長阿含》卷二十〈忉利天品〉、《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四等所說,魔王住於欲界第六他化自在天之高處。另據《長阿含》卷二〈遊行經〉、《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七、《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五所述,魔王名為波旬,有色力、聲力、香力、味力、細滑力等五力,又有魔女魔鬼等,常擾亂佛及其弟子等,妨礙善事。 此中之「魔」字,古譯經論多作「磨」,至南朝梁武帝時,以其為能惱人者,遂改作「魔」。按:梵語mara,系從有「死」之詞義的語根mr!轉來之名詞,即「殺者」之義。原似根據夜摩(yama)之思想而來。依《梨俱吠陀》所述,夜摩為死神,住在天界最遠之處,常以「死」(mr!tyu,從mr!而來之名詞)為使者而奪取人之生命。由此可見,其意與具「殺者」語義之「魔」有相通之處。但至欲界六天之說興起,則認為夜摩住於第三天,佛教另以濕婆(S/iva)為魔神,而將之置於第六他化自在天,號破壞正法之惡魔,即天子魔。 此外,又有自內觀方面以解說「魔」之語義者,由此乃有煩惱魔、五陰魔等四魔說。《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七雲(大正27·984c):「以諸煩惱害善法,故說名為魔。」《大智度論》卷五雲(大正25·99c):「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魔。」此處之「魔」主要以「破壞」為其語義。又,《大智度論》卷六十八說夜有煩惱魔、五眾魔、死魔、天子魔等四種,其下並謂「魔,秦言能奪命者,死魔實能奪命,而其餘亦能作奪命之因緣,亦奪智慧之命,是故名殺者」云云。《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闡明五陰魔為死之所依,煩惱魔令感當來之生而至死,死魔正是死之自性,天子魔障礙欲超越死者,故共名為魔。此中,以「死」通為「魔」之語義,即根據夜摩之思想而來,實則其中唯有死魔相當於夜摩,天子魔指破壞正法之濕婆,煩惱與五陰二魔則是從天子魔之義轉來者。 此外,舊譯《華嚴經》卷四十二謂魔有十種,貪著五陰稱為五陰魔,煩惱能染污障礙稱為煩惱魔,自憍慢稱為心魔,遠離受生稱為死魔,起憍慢放逸之心稱為天魔,心無悔稱為失善根魔,味著稱為三昧魔,於彼生著心稱為善知識魔,不能出生諸大願稱為不知菩提正法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又總括為分段、變易二魔。「煩惱障」障礙三乘稱為分段魔,「所知障」障礙菩薩稱為變易魔。分段、變易二魔各有煩惱等四魔,故總成八魔。凡此皆系以廣義解釋「魔」之語義。 另外,《法華經》卷五〈安樂品〉自煩惱魔等四魔中,除去天魔,而揭舉五陰魔、煩惱魔、死魔。《罵意經》更列出天、罪、行、惱、死等五魔,此繫於上述四魔之外復加罪魔而來。《涅槃經》則在四魔之上另加無常、無我等四倒,而成八魔。其他,如《摩訶止觀》卷八(下),曾就修禪中所起之魔而廣加分別;《大乘起信論》亦說及有為魔邪諸鬼所惱亂之事。 此外,依《普曜經》卷六〈降魔品〉所載,釋尊成道之際,魔王波旬曾派遣欲妃、悅彼、快觀、見從等四女前來擾亂。迦葉佛時,有頭師魔王出現。《雜阿含經》卷三十九、卷四十五等處曾述及佛陀降魔之事。《中阿含經》卷三十亦述及有關佛弟子目連降魔之事迹。而密教為防止諸魔之侵迫,故於修法時常行結界等法以資防範。 ◎附一:〈魔〉(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雲(大正45·348b):「梵雲魔羅,此雲擾亂、障礙、破壞,擾亂身心,障礙善法,破壞勝事,故名魔羅。」《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二雲(大正27·272b):「何故名魔?答:斷慧命故,或常放逸而自害故。」 《大智度論》卷五雲(大正25·99c):「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魔;諸外道人輩言,是名欲主,亦名華箭,亦名五箭。破種種善事故,佛法中名為魔羅;是業是事,名為魔事。」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雲(大正30·448a):「或見在家及出家眾歡娛雜處,或見惡友共相雜住,便生歡喜,心樂趣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於佛法僧苦集滅道,此世他世,若生疑惑,當知一切皆是魔事。……(中略)若於利養恭敬稱譽,心樂趣入,(中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 《大智度論》卷五又雲(大正25·99b):「除諸法實相,余殘一切法盡名為魔,如諸煩惱、結使、欲縛、取纏、陰界入、魔王、魔民、魔人,如是等盡名為魔。」同書卷五十六雲(大正25·458c):「魔作龍身種種異形、可畏之像,夜來恐怖行者;或現上妙五欲,壞亂菩薩。」 魔之分類有: (1)內魔、外魔,內魔由自身產生障礙,外魔則系自他身而來之障礙。《定善義傳通記》卷三謂四魔之中,以天魔為外魔,其他三魔為內魔。又有就分段、變易二身而分,或從煩惱、所知二障而分。 (2)五陰魔、煩惱魔、死魔三者,《法華經》卷五〈安樂品〉雲(大正9·39a):「見聖賢軍與五陰魔、煩惱魔、死魔共戰,有大功勛,滅三毒,出三界,破魔網。」此三魔乃自四魔中,除去天魔者。 (3)煩惱魔、五陰魔、死魔、天魔四者,出自北本《涅槃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等。又,《超日明三昧經》卷上所謂身魔、欲塵魔、死魔、天魔者,亦同於上述之四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釋之雲(大正45·348b):「煩多擾亂名為煩惱;色等積聚名之為蘊;將盡、正盡、盡已名死;神用光潔自在名天。此四即魔。」 (4)天、罪、行、惱、死等五魔,出於《罵意經》。乃於上記四魔,復加罪魔。 (5)《涅槃經》謂四魔加無常、無我等四倒,而成八魔;又謂分段、變易二身各有四魔,故成八魔。 (6)《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列欲、憂愁、饑渴、愛、睡眠、怖畏、疑、毒、名利、自高慢等十魔,並釋雲(大正45·348b):「可欣名欲,心戚名憂愁,悕求食飲名饑渴,耽欲名愛,令心昧略名睡眠,有所恐怯名怖畏,猶豫兩端名疑,損惱身心名毒,悕譽貪財曰名利,自舉陵他名高慢。欲等即魔,亦持業釋。」 《華嚴經大疏鈔》卷二十亦列舉蘊、煩惱、業、心、死、天、善根、三昧、善知識、菩提法智等十魔,並釋之云:貪著五蘊為蘊魔;執著五塵境,起一切煩惱為煩惱魔;一切惡業為業魔;高慢心為心魔;命終為死魔;他化天大魔王為天魔;執著所修善根為善根魔;耽著所得禪定,不求升進為三昧魔;慳吝法,不開導他人為善知識魔;著菩提智為菩提法智魔。 ◎附二:《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十八〈離世間品〉(摘錄)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何等為十?所謂:蘊魔,生諸取故;煩惱魔,恆雜染故;業魔,能障礙故;心魔,起高慢故;死魔,捨生處故;天魔,自憍縱故;善根魔,恆執取故;三昧魔,久耽味故;善知識魔,起著心故;菩提法智魔,不願舍離故,是為十。菩薩摩訶薩應作方便,速求遠離。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業。何等為十?所謂: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為魔業;噁心布施,嗔心持戒,舍惡性人,遠懈怠者,輕慢亂意,譏嫌惡慧,是為魔業;於甚深法心生慳吝,有堪化者而不為說,若得財利恭敬供養,雖非法器而強為說,是為魔業;不樂聽聞諸波羅蜜,假使聞說而不修行,雖亦修行多生懈怠,以懈怠故,志意狹劣,不求無上大菩提法,是為魔業;遠善知識,近惡知識,樂求二乘,不樂受生,志尚涅槃離欲寂靜,是為魔業;於菩薩所起嗔恚心,惡眼視之,求其罪釁,說其過惡,斷彼所有財利供養,是為魔業;誹謗正法不樂聽聞,假使得聞便生毀呰,見人說法不生尊重,言自說是,余說悉非,是為魔業;樂學世論巧述文詞,開闡二乘,隱覆深法,或以妙義授非其人,遠離菩提住於邪道,是為魔業;已得解脫、已安隱者常樂親近而供養之,未得解脫、未安隱者不肯親近亦不教化,是為魔業;增長我慢,無有恭敬,於諸眾生多行惱害,不求正法真實智慧,其心弊惡難可開悟,是為魔業,是為十。菩薩摩訶薩應速遠離,勤求佛業。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舍離魔業。何等為十?所謂:近善知識恭敬供養,舍離魔業;不自尊舉,不自讚歎,舍離魔業;於佛深法信解不謗,舍離魔業;未曾忘失一切智心,舍離魔業;勤修妙行恆不放逸,舍離魔業;常求一切菩薩藏法,舍離魔業;恆演說法,心無疲倦,舍離魔業;歸依十方一切諸佛,起救護想,舍離魔業;信受憶念一切諸佛,神力加持,舍離魔業;與一切菩薩同種善根,平等無二,舍離魔業,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能出離一切魔道。 [參考資料]《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超日明三昧經》卷上;《大品般若經》卷十三〈魔事品〉;《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六;《大智度論》卷五十六、卷五十八;《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二;E. Windisch《Mara und Buddha》。 FROM:《佛學大詞典》 【魔嬈亂經】:全一卷。譯者不詳。收於大正藏第一冊。內容敘述魔王波旬化作微小身,入尊者目犍連腹中,而目連入定加以看破,魔王遂從目連口出,立於其前。目連乃為之解說其與魔王過去世互為冤親之本生故事,其後並以善惡果報之教法誡勸之。魔王聞言,憂戚恐怖,遁形而去。本經與弊魔試目連經(吳·支謙譯)皆為中阿含降魔經之別譯。又巴利文中部第五十經(Ma^ratajjaniya. S.)之內容亦相當於本經。[出三藏記集卷四、歷代三寶紀卷四、開元釋教錄卷一] FROM:《佛學大詞典》 【魔禪】:又作邪禪。如為役使鬼神而修禪定,是違逆正理之禪,能損害正道,稱為魔禪。摩訶止觀卷八下(大四六·一一六下):「習魔精進,求名聞故,得於魔禪,昧於鬼法,樂於魔慧,分別見網。」 FROM:《佛學大詞典》 【魔教】:宋代地主階級對明教之貶稱。明教為當時農民起義經常利用之秘密宗教組織,由摩尼教發展而成,不事鬼神,崇奉摩尼。地主階級乃易「摩」為「魔」,誣摩尼為魔王,明教為魔教。又因其吃素、戒酒,故又稱之為「吃菜事魔」。 FROM:《佛學大詞典》 【魔佛】:指天魔與佛陀,系對舉極惡與極善者。摩訶止觀卷八下(大四六·一一六中):「魔界即佛界,而眾生不知,迷於佛界,橫起魔界,於菩提中而生煩惱。」 FROM:《佛學大詞典》 【蘊魔】:梵語skandha-ma^ra,巴利語khanda-ma^ra。又作陰魔、五蘊魔、五眾魔、身魔。為四魔之一。以身中五蘊皆構成奪命之因緣,故喻為魔。即謂色、受、想、行、識等五蘊積聚,而成生死苦果,此生死法能奪智慧之命,故稱蘊魔。[不空罥索神變真言經卷十四](參閱『魔』6885) FROM:《佛學大詞典》 【魔事境】:十境之一。又作魔境。天台宗立十乘觀法,其對境亦有十種,魔事境為其中之第五。指修行人於觀察陰境、煩惱境、病患境、業相境等前四境後,猶未破惑,而天魔恐懼修行人若破惑度他,將損失其魔民,又慮修行人得大神通、大智慧,必受調伏控制,故發動種種魔事,破壞其修行。此際修行人宜先觀察而訶棄之,不使進入;其次自頭至足一一諦觀身心了不可得,令魔無所住;如是三觀之而魔仍不去,即當以死為期,一心用觀,使道行成就。[摩訶止觀卷五上) FROM:《佛學大詞典》 【釋魔梵】:指忉利天之主釋提桓因、六欲天之主天魔、娑婆世界之主梵天王。為天中之三大主。釋提桓因又稱因陀羅(梵Indra ),為佛教之護法神,住於須彌山頂忉利天之善見大城,領四天王。據雜阿含經卷四十載,因陀羅具有聰明智慧,能觀千種之義,故稱千眼。天魔又稱天子魔(梵deva -putra-ma^ra ),住於他化自在天(即欲界最上之第六天),此天魔能妨礙人之勝善,憎嫉賢聖法,作種種擾亂事,令修行人不得成就出世善根。梵天王又稱大梵天(梵Maha^brahma^ -deva ),住於色界初禪天之第三天,此天以自主獨存,謂己為眾生之父,乃自然而有,無人能造者,後世一切眾生皆為其化生。[大智度論卷十] FROM:《佛學大詞典》 【魔緣】:指惡魔之眷屬,乃妨礙佛道修行者。一般又用以代稱魔王為惑亂人而作之種種妨害。 FROM:《佛學大詞典》 【魔檀】:『佛檀』之對稱。檀,謂布施。謂行布施而害正道者,即魔人之布施行。心有煩惱,行憂惱之布施,如為求三有之果報而行布施,即謂魔檀。大智度論卷十二(大二五·一四五中):『檀有二種,一者魔檀,二者佛檀。若為結使賊所奪,憂惱怖畏,是為魔檀。(中略)若有清凈布施,無結使賊,無所怖畏,得至佛道,是為佛檀。』[摩訶止觀卷八下] FROM:《佛學大詞典》 【魔軍】:謂惡魔之軍兵。以軍譬喻魔眾之勢力,故稱魔軍。魔,乃梵語ma^ra(魔羅)之略稱,又作惡魔,意譯為殺者、障礙。佛陀成道之際,魔王及其眷屬來作種種障礙,然均為菩薩所降伏。普曜經卷五、方廣大莊嚴經卷九載,魔王於妨礙菩薩成道時,魔王千子之中,有歸依菩薩之五百子與妨礙成道之五百子相爭。普曜經卷六、方廣大莊嚴經卷九亦謂,魔王命魔女對菩薩行種種媚惑,更令夜叉與眾惡鬼作多種變化,以惱亂菩薩,然菩薩均一一破此魔之軍眾而成道。有關降魔之故事,在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九、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佛所行贊卷三等之佛傳經典中,均有記載。 又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五視煩惱為魔軍,謂魔波旬有欲貪、不歡喜、饑渴寒熱、愛著、睡眠、驚怖恐畏、狐疑惑、嗔恚忿怒、競利爭名、愚痴無知、自譽矜高、恆常毀他人等十二種魔軍。後期大乘經論亦見此說,如大智度論卷五說欲、憂愁、饑渴、愛、眠睡、怖畏、疑、含毒、虛妄之名聞利養、自高慢他等十軍。均系以種種煩惱譬喻為魔之軍勢,而說菩薩降伏彼等而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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