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小型船舶請注意,明日起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正式啟動啦!
2017年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統計,3000總噸以下運輸船舶的事故佔比超過90%,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調查發現,該類船舶普遍存在公司管理不到位、船舶質量差、船員不遵守船舶航行規定,避讓協調和應變能力差等突出問題,對全國水上交通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已成為影響水上交通安全的重大風險源。
為維護穩定向好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勢,部海事局決定開展為期一年的3000總噸以下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
專項整治行動時間
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
1
船舶方面
核查新建船舶建造檢驗和營運船舶定期檢驗執行情況;
船舶開航前自查情況;
船舶法定證書及其真偽情況船舶實際航區與證書符合情況;
船舶航海圖書資料的配備情況;
船舶關鍵性設備的維護保養及使用情況;船舶進出港報告和辦理進出港手續情況;
船舶客貨載運及系固綁紮情況;
船舶AIS設備的安裝配備、證書持有、信息錄入情況;
船舶消防救生設備配備情況;
船舶制式無線電執照、船舶電台呼號或水上移動通信業務標識碼(MMSI,如有)的符合情況;
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或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船舶遵守航行、停泊、作業情況;船舶應急演習演練記錄情況等。
2
船員方面
船舶配員及船員證書符合情況;
船員值班規則執行情況;
船員服務資歷真實性情況;
船員應急演練和應變能力情況;
船上船員生活及工作條件情況;
船員對安全管理體系的熟悉及執行情況;船員對航線、航行計劃及避碰規則的熟悉情況等。
3
公司反面
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制度)的建立及運行(執行)情況;
公司岸基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及履職情況;
公司主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存在兼職情況;
公司對船舶的岸基支持技術指導及登輪檢查情況;
公司對船舶動態、航行區域的監控情況;
公司對船員的聘任、培訓、考核情況;
公司對船舶配員、所載貨物的掌控情況;
公司應急訓練和演習情況;
公司是否存在「代而不管」或「讓代不讓管」的情況;
建立安全管理體系的公司是否存在將所屬船拍白委託其他公司管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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