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證人》觀感:真相會被故事湮沒?
作者按: 寫經典電影的影評,往往是一件費力不討好的事,畢竟是別人「嚼過無數遍的饃」難以加工出新鮮味道。大同小異的說道還只是人云亦云,而意圖「忠於經典而又高於原片」卻要面對眾口難調。好在沙翁曾說過一句善待萬千觀眾的話:「一千個讀者眼裡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我只想做其中之一,虔誠地表達心中所感吧!
這部1958年初在美國上映的律政題材老電影竟也如此反感「劇透」——特意在片尾追加「影院友情提示:為保證您沒有看過這部電影的朋友有機會獲得更大的觀影樂趣,請您不要向任何人透露《控方證人》這部電影的結局」。當我欣賞完令人驚奇而又合乎常理的故事結局之後,緊接著看到這一則「保密」提示,不禁思緒良久!咋一看它是要「劇透者」緘口的勸誡,折射出了「講故事的人」擔心作品傳播失真的普遍心理,而我更願意把它看成是劇情激蕩的迴音、是影片的一個橋段甚至是思想升華,讓人再度反思整個影片揭示的真相往往被故事湮沒的殘酷現實,也讓法律工作者們警醒在辦案實踐中所獲得的究竟是真相還是故事!
讓我們先來回味影片中的故事是如何顛覆真相的——《控方證人》改編自英國著名女偵探小說家阿加莎·克里斯蒂(「東方快車謀殺案」和「尼羅河謀殺案」等均是其名作)的同名小說,她的作品歷來善於帶給人穿越曲折離奇人性迷宮的多重享受,本片亦不例外。空軍後勤部門退役軍人沃爾因涉嫌殺死富婆謀奪其8萬英鎊遺產而找到倫敦著名刑案辯護律師威爾弗里德爵士,威爾弗里德爵士憑藉自己豐富的經驗認定沃爾實屬無辜,從而不顧身患嚴重心臟病的困擾而堅持為其辯護。威爾弗里德爵士按照既定辯護策略合理解釋了沃爾手上傷痕成因及衣服上o型血跡來源是案發後幾天在家中切麵包時誤傷,利用死者女僕聽力障礙、因富婆修改遺囑使她喪失繼承權而嚴重動搖其目擊沃爾在現場的證詞的可信度,對現場只遺留死者、女僕和沃爾三人指紋指出不排除他人帶手套作案……並基於證明效果考慮而果斷放棄了申請惟一能證明沃爾沒有作案時間的沃爾之妻克里斯汀作為辯方證人出庭。
正當威爾弗里德爵士感覺一切都在按計划進行時,克里斯汀突然主動申請作為控方證人出庭作證,明確指證沃爾有作案時間、作案後要其清洗衣服血跡並向其承認為奪遺產而殺死了富婆、其因沃爾的哀求才在之前向警方做了沃爾沒有作案時間的證明。威爾弗里德爵士由此極為被動,除了提出克里斯汀曾隱瞞在德國的婚史質疑其誠信品格外,並無反駁其證詞的有力依據。正一籌莫展之際,一位自稱因克里斯汀第三者插足而遭受丈夫迫害的女子主動打來電話,向威爾弗里德爵士提供了克里斯汀寫給其丈夫的「情書」,上面記載有克里斯汀意圖通過親夫沃爾涉嫌兇殺案而對其陷害、再與姦夫雙宿雙飛的「隱情」。威爾弗里德爵士向法庭提供克里斯汀的「情書」以證明其證詞不可信,最終陪審團宣布沃爾的殺人罪名不成立,沃爾被當庭釋放。而克里斯汀即將面臨犯有偽證罪的追訴。
不過千萬不要以為這就是結局,如果僅是這樣的劇情起伏也沒有專門提示防止「劇透」的必要了。在威爾弗里德爵士正沉醉於自己的又一場伸張正義的「偉大勝利」時,克里斯汀告訴爵士他不是一個人在「戰鬥」,她理解爵士放棄申請她作辯方證人的原因,明白「公眾更願意相信一個浪蕩的婊子在說謊,而不願相信一個賢惠的妻子在為丈夫作證」。於是,克里斯汀主動申請做控方證人,再發揮自己的表演天賦假扮受丈夫外遇傷害的女子向爵士提供揭露自己「險惡用心」的情書,甚至不惜作出犯偽證罪的自我犧牲,其最終目的就是為了表演一場「苦肉計」來實現證明效果的「大反轉」,讓人相信她因外遇而在刻意誣陷自己的丈夫沃爾。那麼,「無辜」而又值得同情的沃爾沒有作案時間的事實,就是陪審團成員非常「樂意」接受的「潛台詞」……
更讓威爾弗里德爵士「脆弱」的心臟承受不了的是——克里斯汀告訴爵士,她以控方證人身份在法庭上所說的話全部都是實際發生的事實,沃爾的確是殺害富婆謀奪遺產的兇手,她是因為深愛沃爾才不惜一切代價救他。她曾給警察做過丈夫沒有作案時間的證明,但在爵士提醒其證言可信度不高後,她決定布局轉作控方證人。可遺憾的是,克里斯汀費盡心機的付出並沒有獲得沃爾的感恩,他將克里斯汀所作的一切都視作他當年在西德戰地將她解救並帶到英國的當然回報。當諳熟英美法系「一事不再理」原則的沃爾知道自己已經逃脫法網且無後顧之憂,正準備領取8萬英鎊遺產並公開攜帶新歡開始國際旅行之時,失望的克里斯汀看到了法庭上的一把熟悉的曾存放於她和沃爾家中的鋒利尖刀,這把刀係為證明沃爾手上傷痕及衣上血跡系案發後切麵包誤傷而提交警方並在法庭上出示,庭審後因法庭工作人員臨時到庭外驅散圍攻克里斯汀的人群而遺留在法庭上未及時收走,克里斯汀便持刀結果了沃爾的性命。一直端坐在辯護人席上目睹這一系列驚變的威爾弗里德爵士平靜的說:「她處決了他」,立即取消了療養行程,決定為克里斯汀辯護!
可以想像,如此令人意外的故事結局以及諸多耐人尋味的場景細節,一旦被「不小心」泄秘,對期望一步步體驗謎底揭曉過程的「尋寶人」而言必然是極大的不敬,這明顯剝奪了他親手發掘作品寶藏的權利。這般大煞風景的效果,更是曾斬獲奧斯卡「小金人」的影片導演比利·懷爾德、男主角查爾斯·勞頓以及演員泰隆·鮑華、瑪琳·黛德麗等好萊塢巨星所不願意看到的!也許所有「講故事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癖好」——那就是希望自己用心血營建的「領地」能最大限度地保有某種「完整性」、甚至「神秘感」,惟一被獲準的探秘路徑只能是與作品本身的直接對話,而絕不是第三者主觀加工後的鸚鵡學舌、斷章取義。他們擔憂,哪怕是丁點兒的「曝光」也會摧毀受眾心裡那張最原始的「底片」,從而導致對真相的感應失靈!他們確信,只有經由作品本身講出來的故事才是真實的,其它「傳聞證據」都與真相遙不可及!這是「講故事的人」對其作品的先天情結,不僅是出於對親身力作的自戀,更是深刻了解作品質量而產生的高度自信,如果再加上些許對製作過程辛勤付出的補償心理,會導致「講故事的人」慢慢入戲,以至於逐漸將「故事」等同於「真相」!
從一定意義來說,法律工作者又何嘗不是「講故事的人」?只是先要聽別人講「故事」,然後在此基礎之上根據智識、經驗等進行分析研判,從而形成自己確信的合乎真相的「故事」版本,並再基於特定訴訟目的將此「故事」講述給下一個訴訟環節的參與者以供評判。比如辯護律師威爾弗里德爵士,一個有著30多年執業經驗的高級出庭律師,常和貼身護士鬥智斗勇而藏著許多「小秘密」,在手杖筒管里藏雪茄、偷偷抽煙時將煙灰彈入抽屜再倒出窗外、與助手共謀將「可可飲料瓶」送護士檢驗後調包成「白蘭地酒瓶」的心臟病患者,「睿智」的他還擁有百試不爽的良心「體檢」方法以判斷當事人陳述故事的真偽。他一邊傾聽殺人嫌疑犯沃爾的辯白,一邊用單眼鏡片反射太陽光照射沃爾的眼睛進行測謊,由此他確信沃爾是無辜者並為之辯護。不過,他忽略了沃爾曾在空軍後勤部門服役的經歷,其雙眼對陽光的耐受力可能強於常人。而在威爾弗里德爵士對主動到訪的克里斯汀進行「體檢」時,這位似有心事但異常冷靜的「嫌犯」妻子則直接拉下窗帘遮擋住太陽光射入房間,來了一招反客為主!事實證明,威爾弗里德爵士的兩次體檢都是徒勞的!即使他每次都能藉助「陽光」的力量,但人的內心總有「陽光」照射不到的角落!資深律師以多年職業經歷建立起來的經驗體系,有時只不過是自負者的滑稽表演,根本無法洞察一切!而被故事蒙蔽的豈止是威爾弗里德爵士一人,還有那位在克里斯汀作為控方證人出庭作證後自以為勝券在握的控方律師,一直「盡職」聽審以決定罪與非罪的所有陪審團成員,以及相信愛情而甘冒犯罪風險卻最終被「命運」捉弄的克里斯汀……
許多「故事」毫不留情的背離了真相,但樂於披上精美的外衣!這些故事即使有的來源於你親眼所見,有的來源於你親耳所聽,有的來源於你內心確認,有的來源於你基於上述因素之綜合考證,但一樣可以騙你沒商量!常人或許認為影響案件裁斷的決定因素是法律水準,而這部影片告訴我們一個不太敢相信的事實——決定因素或許是「講故事的能力」。而所謂的「講故事」,也不僅僅是通過人的語言,還可能是無聲的表達。比如控方證人克里斯汀在法庭上說了的的確是真話,只是真話她沒有全說而已。法律甚至難以最終作出她構成偽證罪的裁斷,因為控辯雙方律師、陪審團都是她偽證的「幫凶」,她「誠實」的扮演了一名控方證人,卻借他人之手或是利用他人自以為是而又頑固不化的「先見之明」佐證了與其證詞截然相反的事實。她先以控方證人的身份出現,加上辯護律師對其隱瞞婚史的品格質疑,就已給人薄情寡義的第一印象,第一印象造成的陰影是波及面極廣的;再利用辯方律師向法庭提供證明自己有外遇、急切盼望藉機擺脫丈夫的「情書」,既足以推翻自己先前對丈夫不利的證詞,又迎合了「一個陷害親夫的蕩婦所作證言必然與客觀事實相反」的大眾慣性思維。這番「撥雲見日」、「移花接木」的布局,順利誘導陪審團成員以對控方證人的「道德審判」來取代對其證明事實的「客觀判斷」。當然,控方證人也是故事的受害者,其不惜自我犧牲而設局的動因,同樣是誤信了故事、沃爾為其編織的「愛情故事」。想到這些,經常與故事打交道的法律工作者們,是不是有些心有餘悸呢?
在司法實踐中,法律工作者們對「故事」加工後所形成的案件事實往往不缺乏自信而缺乏自省,還迫切希望以此為事實基礎轉化成具備法律效力的裁斷,這或許是一種積極履職的心態,但這並不足以確保查證的「故事」都是真相。可能有人會說法律真實與客觀真實總是難以完全一致,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也難免有差距,因此一定的案件差錯無法避免。但是最基本的司法良知告訴我們,這些說法都不能成為我們只要能「講好故事」便忽視真相的理由!我們無法忘記杜培武、於英生、趙作海、騰興善等案件,每一個冤案形成時都會伴生一個被認定為「相當於真相」的犯罪故事,一個據此判處當事人不同程度刑罰的「法律」故事。其實,《控方證人》自始至終講述的就是一個「講故事」的故事,只是每一次故事的講述與傾聽往往不是真相的呈現,而是下一個錯誤的開始——殺人嫌疑犯、控方證人、警察、控辯雙方律師、陪審團成員、法官都有自己確信的故事,也都認為主宰了真相,但結局告訴我們,他們都被故事所愚弄……或許片尾的「提示」同樣在表達這部律政題材電影的核心思想,司法裁斷乃至一切事物的評判都只能是無限接近客觀真相的過程,切忌先入為主,那些「好心」的信息曝光將干擾你對《控方證人》的真實感受!由此導致你看到的只是與《控方證人》似是而非的影子,而這些影子來源於他人刻意或者無心的偏見。執法辦案過程中,要時刻警惕各種外在信息干擾以及內心成見蒙蔽你智慧的「雙眼」,以免造成對公平正義的傷害!
《控方證人》有個極具諷刺意味的結局,殺人兇手沃爾命喪於先前竭盡全力營救自己的「控方證人」克里斯汀之手,兇刀還是沃爾為編造謊言而向警察提供的證物,意圖「玩弄」法律的沃爾與克里斯汀夫婦雙雙覆滅於人性的瘋狂!善惡雖最終有報,但法律卻威嚴掃地!因為殺人兇手雖在法庭被「執行死刑」,卻不是法庭裁斷的結果,而是以另一場「兇殺」這種最典型的反法治方式實現!無比莊嚴神聖的法庭,竟成為欺詐、背叛、貪婪、愚昧、偏執等人性陰暗面的「角斗場」!代表正義的審判結束後,最原始野蠻的冷血復仇立即上演!當真相敗給故事,其結局的可怕程度真是令人不忍直視。
總而言之,真相的背後有許多故事,而故事體現的不一定是真相!真相雖離不開故事,但真相也經常輸給了故事!法律工作者們需要思考——我們還依賴經驗打造的那個「單眼鏡片」,藉助玄幻的「太陽的光芒」來掃射一切虛偽嗎?我們還在等待「故事」被作假者自行戳穿後,再由「控方證人」通過手中的尖刀來「處決」真兇嗎?辯護律師威爾弗里德爵士經歷刻骨銘心的教訓之後,仍自信其身上流淌著「戰鬥民族」的血液,毅然支撐病體再次踏上追尋正義的征途…… 故事仍在繼續,而真相也並不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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