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靈糧】基督徒婚前輔導:家庭財務管理
財務狀況是夫妻關係中的一個重要因素,與之相關的一個重要議題是:夫妻雙方的金錢觀。
一.聖經金錢觀:
1.萬物皆神賜予
「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申8:18)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箴22:4)
「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箴30:8-9)
「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1-33)
2.不要勞碌求富
「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箴23:4-5)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傳5:10)
「倚仗自己財物的,必跌倒。義人必發旺如青葉。」(箴11:28)
1.勿求不義之財
「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塵沙。」(箴20:17)
「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箴21:6)
「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箴13:11)
2.貪財萬惡之根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
「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12:15)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13:5)
3.敬虔加上知足
「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6-8)
「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1-13)
「我的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里,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4:19)
4.施捨幫助別人
「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箴11:24-25)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6:38)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提前6:17-18)
5.相愛勝於財富
「少有財寶,敬畏耶和華,強如多有財寶,煩亂不安。吃素菜,彼此相愛,強如吃肥牛,彼此相恨。」(箴15:16-17)
「得智慧勝似得金子。選聰明強如選銀子。」(箴16:16)
6.勤奮努力作工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4:28)
「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吩咐勸戒這樣的人,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帖後3:12)
7.公民納稅義務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13:7-8)
8.積攢財寶在天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6:24)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太6:19-20)
二.家庭財務管理
夫妻是一體。「二人成為一體」包括家庭財務的統一,通常夫妻二人的銀行賬戶要合併。「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適用於夫妻的家庭財務管理。
如果條件許可,妻子在家相夫教子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掙錢養家的一方或者收入較高的一方,並不具有更高的身份地位或更大的決定權。
儘可能做家庭預算,包括十一奉獻、衣食住行、醫療費用、必要儲蓄、及其他可能的賬單。有人說,家庭預算也應該包括「增進婚姻美滿」的項目。
三.十一奉獻原則
感恩:「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這樣,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榨,有新酒盈溢。」(箴3:9-10)
蒙福:「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
信心:「我的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里,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4:19)
樂意:「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林後9:7-8)
總之,耶穌基督是家庭的主,這樣的信念也應當在家庭財務處理上表現出來!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