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追蹤】H-1B工作簽證大戰開打 中國申請者各留後路
2015年4月1日是美國移民局(USCIS)對2016財年H-1B工作簽證申請收件的第一天。雖然統計數據還沒有發布,但漸漸復甦的經濟使得今年又是H-1B的「大年」已經成為共識。
小編先在這裡祝各位小夥伴們好運啦!
申請人數預計超去年
2014財年移民局收到12萬5千件H-1B工作簽證申請,2015財年收到17萬2千500件,預計今年收件數將達到20萬。在8.5萬個名額中,2萬個名額供碩士以上學歷者先申請,抽不中的人還有機會參加另外6.5萬個名額的抽籤,但6.5個名額中專門撥出6800個名額,提供給與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智利和新加坡公民。專家預計美國碩士畢業的申請人,抽籤中籤率將從前兩年的七成左右降到六成左右,而本科生中籤率有可能降到三成甚至更低。
2013年,國會提出的全面移民改革方案,提議將H-1B限額從6.5萬個提升至11萬個,但改革方案未獲通過。今年2月,移民局局長利昂·羅德里格斯宣布,作為奧巴馬總統移民改革行政令的一項新舉措,從5月26號開始,將向部分H-1B工作簽證持有人的配偶提供工作許可,這項政策適用於那些已經提交I-140表格、申請合法永久居留身份的H-1B工作簽證持有人的配偶。
中國申請者各留後路這幾年不斷降低的「中籤率」已經讓申請者們有了心理準備,許多人在及時遞上申請的同時,已經各自留好了「後路」。
僑報記者聯繫了幾名留學生出身、正在申請H-1B工作簽證的職場新鮮人。文科專業畢業的林同學說,如果抽籤不中,實習期OPT支撐不到明年再申請的時候,到時候只能回國工作,好在現在中國經濟實力強大,回國工作未必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相比較而言,計算機系畢業的董同學因所學專業屬於STEM(科學、技術、工程、數學),因此在12個月的OPT結束後還可以延期17個月,這令去年8月畢業的他有了至少兩次遞交工作簽證申請的機會。董同學告訴記者,他還有一些朋友,準備「抽不中」後在剩餘的OPT時間裡走別的路,比如其博士畢業的師兄準備提出EB1A傑出人才綠卡申請,也有家裡條件不錯的朋友已經著手申請EB5投資移民。
消息靈通的陳同學思路更開闊。他說,他的願望是進跨國公司工作,而跨國公司可以為員工申請L類簽證。他說:「不久前,奧巴馬不是說L1B簽證要放寬嗎?我可以先找一個美國境外的跨國公司工作,然後『曲線救國』,有機會時再被派回來。」
事實上,在北美華人聚集的北大未名MITBBS相關版面上,關於更多「後路」的討論早已如火如荼。有些人列出了如果H-1B抽籤不中會把員工外派的公司,如谷歌、微軟、亞馬遜、臉譜等。有些人在高校、政府投資的非盈利組織等不佔每財年8萬5000個工作簽證名額的機構工作,或正在努力尋找這些機構的工作,以避開慘烈的「抽籤」。
當然,在這些機構工作的人「跳槽」時,會遇到工作簽證沒法轉的情況,但大部分人還是認為先解決眼前的工作簽證問題比較重要。也有人在考慮「掛靠」學校的問題,但日前聯邦調查局對掛靠學校的突襲讓人很難認為以F1身份「掛靠」是個好選擇。
用「慘烈」來形容今年的H-1B抽籤並不為過。去年這個時候,在允許收件的1周時間內,移民局共收到了17萬2500份申請。而在8萬5000個H-1B名額中,有6萬5000個普通名額和2萬個給擁有碩士以上學位申請者的特殊名額,有碩士以上學位的申請者先被抽出2萬個「中籤者」,剩下的再和獲得本科學位的普通申請者一起接受第二輪抽籤。
據統計,2015財年的H-1B申請,有碩士以上學位者中籤率為70%左右,而普通申請者的中籤率低至30%。今年,隨著經濟復甦、就業機會增加,加上符合一定條件的H-1B持有者配偶H4簽證持有者可以合法工作,以及前幾年「積壓」的未中籤者再提交申請,2016財年H-1B工作簽證的中籤率可能更低。來自多家律師事務所的「一線」信息也經證實了這一點。正因為如此,許多申請者在遞上H-1B申請的同時已經想好了「後路」。
近10年來,H-1B工作簽證經過供不應求、供大於求,現在又回到了供不應求的局面,且這形勢將越來越嚴重。增加H-1B名額的提案在國會轉了許多圈,但至今仍沒有成為有效法案。《華爾街日報》的客座作者蓋里·比奇(Gary Beach)撰寫博客稱,H-1B工作簽證已經成了一個「兩面不討好」的項目。一方面,這項以吸引STEM人才為主的項目令美國教育系統飽受詬病;另一方面,該項目從數量上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外來人才」的需要。比奇建議,2016年的這個時候接受2017財年H-1B簽證申請時,應當放開名額,讓事實告訴政府這方面的實際需求,再經過討論確定合理的名額數量,在2018財年H-1B開放申請時照章辦理。
2015年3月12日,移民局發布關於H-1B工作簽證的申請通知:移民局於4月1日至7日收件;完成抽籤過程後,選擇加速審理的申請將於5月11日開始進入審理程序。對比去年4月15日就開始審理「加速」的案件,移民局今年對繁重的收件、整理任務顯然已有充分的預估。
五大備選方案供參考據Chinese Career Center整理,對於目前所有準備申請H-1B的OPT學生及其他申請人,都應該有至少一個備選計劃來應對未被抽中H-1B名額的困境。
1STEM專業可申請延期對於STEM(自然科學Science、技術 Technology、工程學 Engineering和數學 Math)學科的OPT畢業生,可以在OPT一年有效期到期前申請延長17個月的OPT,即享有一共29個月的OPT期限。因此,這些STEM學科OPT畢業生如果今年無緣H-1B簽證,則可申請延長OPT,等到明年四月再次遞交H-1B申請。鑒於H-1B名額大戰的嚴酷性,我們也強烈建議可以申請OPT延期等到明年申請H-1B的學生不要放過今年H-1B的申請機會。畢竟多一次機會,就多一次成功的可能。
2選擇不受H-1B名額限制的僱主可以考慮在不受H-1B名額限制的僱主處找到一份工作。不受H-1B名額限制的僱主包括各大學/高等教育及研究機構,與大學/高等教育機構有關聯的非營利組織,以研究為主的非營利組織和政府機構,或將其外國僱員派駐到大學/高等教育機構,或以研究為主的非營利組織或政府機構從事與此大學/高等教育機構,非營利組織或政府機構進行相關研究工作的僱主。很多公立學校包括公立小學中學,也因為存在與大學/高等教育機構的合作或關聯,而免受H-1B名額的限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個外國僱員已經持有不受H-1B名額限制的H-1B身份,他/她可以同時為一個以盈利為目的的僱主工作。只要該外國僱員繼續為其不受H-1B名額限制的僱主工作,以盈利為目的的僱主為此外國僱員所提交的H-1B申請將不受H-1B名額限制。
3考慮其他非移民簽證
可以考慮申請特殊人才類O-1非移民簽證。O-1 對於從事科學,教育,商務和體育界人才要求需要符合如下8條要求中的3條: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是本領域內由國際或國家級專家認可的著名協會/團體成員;原創性貢獻;在所屬專業領域內的國內國際期刊或其它重要媒體上發表過專業文章;以個人或委員會成員身份擔任評審,對其專業領域或其它相關領域內其他人的作品進行評審鑒定;全國或國際範圍發行的出版物或媒體上發表過關於此申請人的成就或者申請人的相關工作的報導;在著名組織舉辦的演出活動中參與演出;及申請人的薪資、報酬、或待遇遠遠高於其它同行等。不同於H-1B簽證,O-1簽證沒有名額限制,任何時候可以遞交申請;O-1簽證沒有6 年工作年限的限制,沒有專業職位的要求,從事各種領域的人都可以申請;O-1簽證也 沒有最低工資標準的要求。因此,對於那些從事科技,教育,演藝和體育行業符合條件的人來講,O簽證是一個比H-1B簽證更好的選擇。
可以考慮申請跨國公司L-1非移民簽證。L-1A簽證是專為跨國公司經理(L-1A)或技術人員(L-1B)在美國工作所提供的簽證。海外的母公司在美國設立子公司,或美國母公司在海外設立子公司的公司均符合跨國公司的定義。L-1B簽證適用於在跨國公司工作的掌握公司相關的專業知識或技術的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L-1A/B簽證要求申請人在過去3年中,在海外的母(子)公司工作至少1年以上。不同於H-1B簽證,L-1簽證沒有名額限制,也沒有最低工資標準要求,任何時候可以遞交申請。現今越來越多的中國公司來美投資,開設子公司。對於前國內僱主來美設立子公司的這部分申請人,如果條件符合, L-1簽證應該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4配偶從屬簽證對於有配偶的H-1B申請人,如果未被抽中名額,也可以將身份轉換為配偶從屬簽證,比如F2,H 4,J2等等。尤其是可以利用配偶H-1B身份申請H4的部分申請人,將成為最近有關H-4申請工卡新法的最大受益者。根據規定,自今年5月26日起,符合條件的H-4可以向移民局申請工卡,並在批准後開始合法工作。具體而言,H-1B必須符合以下兩項條件之一,其H-4配偶才能申請工卡:H-1B持有人的I-140已經批准,或如果H-1B持有人I-140還未批准,但已按照AC21的要求將其H-1B成功延期超出六年期限。正常情況下,H-1B期限最長六年,用完後不得再延期。AC21為H-1B的六年期限規定了兩個例外:即H-1B持有人的I-140移民簽證申請已經獲批,但需要等待排期,則可以將H-1B一次申請延期三年;或在其H-1B身份五周年前提出綠卡申請(PERM勞工卡或NIW/EB-1),且I-140尚未得到批准,則可以將H-1B每次申請延期一年。對於符合以上條件的H1-B, 其H4身份的配偶可以申請工卡。一旦批准,H4配偶便可以為任何美國僱主工作,且沒有職位工資等條件限制,其工作自由度遠遠高於H-1B。
5繼續保持F1簽證如果以上選擇都不適合,申請人可以選擇繼續深造,來保住自己在美國的合法身份,以便等待機會,明年繼續申請H-1B。
除以上選擇外,對於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來說,也可以考慮直接申請美國綠卡。比如第一優先的特殊人才(EB-1A),傑出教授/研究員(EB-1B),跨國公司高管(EB-1C)以及EB-5投資移民。對於第一優先的三類申請,申請人可以選擇同時遞交I-140移民簽證,I-485調整身份以及工卡申請。I-485申請的遞交將允許申請人合法居留美國。一旦工卡申請批准,便可以為任何美國僱主工作,且沒有職位工資等條件限制。對於投資移民的申請人,則需要等到I-526移民簽證獲批,才能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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