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中國宗教知識考點內容: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是7世紀初創立於阿拉伯半島的嚴格的信主獨一的宗教,在世界三大宗教中產生雖最晚,但距今也有1 300多年的歷史。伊斯蘭為阿拉伯語的音譯,本意為「順服」,即順服惟一的安拉;教徒稱穆斯林,為阿拉伯語的音譯,本意為「順服者」即順服安拉意志的
一、創立和傳播
(一)創立
610年前後,阿拉伯半島麥加城的穆罕默德宣布自己是「先知」,得到了「安拉」的啟示,正式創傳伊斯蘭教。但是嚴格的一神崇拜,妨礙了古萊氏部落神殿中的多神崇拜,因而激起了麥加貴族們的強烈反對和迫害。穆罕默德被迫於622年7月16日率領其信徒前往麥地那,使麥地那成為伊斯蘭教的根據地,建立了宗教、政治、軍事三位一體的穆斯林繳社會組織——烏馬公社。後來,伊斯蘭教國家規定,以622年7月16日為伊斯蘭教曆法紀年的開始。630年,穆罕默德率軍打回麥加,迫使麥加貴族向伊斯蘭教讓步,廢除神殿中的360多座神像,只保留神殿,將其建成天房(克爾白)作為穆斯林朝拜的目標,並將神殿所在地改成禁寺。631年,阿拉伯半島基本統一、政教合一的國家初步形成,穆罕默德成為統一國家的宗教、政治和軍事三合一的首腦。632年,穆罕默德「歸真」(逝世),葬於麥地那。
(二)在世界的傳播
穆罕默德逝世後,隨著阿拉伯國家的建立和對外擴張,伊斯蘭教得到廣泛的發晨和傳播,大體經歷了四大哈里發、倭馬亞王朝、阿拔斯王朝與土耳其奧斯曼帝國4個歷史時期。
哈里發,是推選產生的繼承人,擔任掌握統一國家宗教軍事政治大權的首領。661年,第四任哈里發阿里被反對派刺殺後,敘利亞貴族擁護倭馬亞貴族敘利亞總督穆阿維亞為哈里發,遷都大馬士革,從此哈里發變為世襲,開始了倭馬亞王朝,該王朝建成了阿拉伯帝國,伊斯蘭教得到迅速傳播。伊斯蘭教在阿拔斯王朝幾個世紀統治期間,通過戰爭和商業活動,繼續向非洲西部、亞洲南部、中部以及東南亞更廣闊的範圍傳播。14至15世紀土耳其人在西亞建立奧斯曼帝國,16世紀初向東西方進行武力擴張,成為橫跨歐、亞、非三大洲的封建軍事大帝國,奉伊斯蘭教為國教,該教獲得進一步的傳播,並通過海路、陸路商業活動傳到東南亞各地,使伊斯蘭教成為世界性宗教。
(三)主要教派
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後,伊斯蘭教內部圍繞繼承權問題發生了爭論,以致逐漸分裂成兩個相對獨立的主要派別,後來發展為宗教教派,延續到現在。這兩個主要派別就是遜尼派和什葉派。
1.遜尼派
全稱遜尼和大眾派,原意為「遵守遜奈者」,自稱正統派。該派流傳很廣,是伊斯蘭教中人數最多的一派,目前世界上90%的穆斯林屬於遜尼派。我國的穆斯林,大多也屬於此派。
2.什葉派
原意為「追隨阿里的人」,專指擁護阿里的人,是主張世襲的合法主義者派,並且成為伊斯蘭教教派中最善於秘密活動的教派,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敘利亞、黎巴嫩、科威特、巴林、巴基斯坦、印度、葉門等國,約佔穆斯林總人數10%,是一支重要的社會力量,是人數較少的一派。什葉派內部分為若干支派。中國有些少數民族信仰什葉派。
二、在中國的傳播
唐永徽二年(651)起,伊斯蘭教經陸上絲綢之路、海上絲綢之路兩條路線由大食(今阿拉伯)傳人中國中原地區與東南沿海。伊斯蘭教在中國的傳播連續未斷,經歷了傳入、流行和中國化3個階段。
(一)傳入中國
伊斯蘭教於唐代傳人中國。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大食國派使者來長安朝貢,是唐與阿拉伯交往的起點。在唐玄宗天寶十年(751)怛邏斯之戰中被俘的杜環在《經行記》中第一次記載了伊斯蘭教,稱為「大食法」。唐至德二年(757)為鎮壓「安史之亂」向大食借兵千餘人,皆「住唐」未歸。唐貞元三年(787)七月宰相李泌清理
長安「胡客」4 000餘人,都願為「唐臣」,此為中國第一批穆斯林。
8世紀中葉以後,不少阿拉伯人集居在長安、洛陽、廣州、泉州、杭州、揚州等城市,後與中國人通婚,其後裔聚居在一起,保持著共同的宗教信仰習俗,建立了蕃坊制度,設立清真寺,逐漸成為中國的穆斯林。
(二)在中國流行
元代伊斯蘭教在中國迅猛發展,不僅穆斯林人數多,而且遍及全國各地。元朝政府設專門管理伊斯蘭教事務的機構「回回掌教哈的所」,設回回國子學進行教育。同時為適應穆斯林宗教生活的需要,建築了更多的官修清真寺,規模較大的清真寺還設掌教,負責傳呼禮拜、執掌教法和管理寺務等。從10世紀中葉起,中亞伊斯蘭教進入新疆地區,天山南北的各民族開始由信仰佛教改信伊斯蘭教,後來擴及全疆。13世紀以後,成吉思汗及其子孫們西征,帶回了大批阿拉伯、波斯、中亞的工匠、士兵。這部分伊斯蘭教信徒,起初主要分布在甘肅、河西走廊一帶,後漸漸遍布全國各地,形成了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特點,具有全民信仰伊斯蘭教的風俗習慣。 (三)伊斯蘭教中國化明清時期,特別是明末清初,我國境內的伊斯蘭教出現了新的變化,即伊斯蘭教的中國化趨向:
1.經堂教育制度
經堂教育制度是伊斯蘭教在清真寺內附設學校,培養中國伊斯蘭教宗教職業人才的制度。它是伊斯蘭教在中國傳播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起初流行於陝西,逐漸推廣到河南、山東及其他各省。
2.文譯著的出現
伊斯蘭教學者的漢文譯著活動活躍。著名學者有明清之際的王岱輿、馬注、劉智、馬德新等,他們都受過儒家文化熏陶,被稱為「中阿兼通」、「長攻儒者之學」、「學通回教」的學者。他們在著作中大量吸收和改造了儒釋道各家的概念,將伊斯蘭教教義同中國以儒家為主的傳統思想相結合,使伊斯蘭教的神學理論得到了豐富和發展,伊斯蘭教在中國這塊土地上更深地紮下了根,將伊斯蘭教演化為中華民族文化中的有機組成部分,即伊斯蘭教的中國化。考試大整理
3.中國門宦制度的產生
中國門宦制度是清初在我國西北地區開始形成的,是一種伊斯蘭教的神秘主義與中國封建宗法制度相結合的封建家族式的神秘主義宗教制度。
(四)中國伊斯蘭教教派
中國伊斯蘭教,除新疆少數民族如塔吉克族有什葉派外,在中國其他地方並無明顯派別之分,都自稱是遜尼派。
三、信奉對象
安拉(即真主或主),是伊斯蘭教信奉的獨一無二的主宰,惟一的創造宇宙萬物、主宰一切、無所不在、永恆惟一的主。伊斯蘭教不設偶像。
四、教義
伊斯蘭教的教義由3部分組成:
(一)六信
伊斯蘭教教義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六大基本信仰,簡稱「六信」,即:
信安拉,安拉是宇宙惟一的主宰。
信天使,天使是安拉用光創造的一種妙體,受安拉差遣監視人類,記錄人們行為,懲處不信者。
信先知,穆罕默德是安拉的「封印」使者、人間的先知。
信經典,《古蘭經》是安拉「啟示」的經典。
信前定,世間一切事物均由安拉前定。
信後世,「死後復活」、「末日審判」。
(二)五功
伊斯蘭教教規,即宗教儀式和義務。穆罕默德在傳教中,為了堅定信仰,規定了教徒必須嚴格遵守的宗教制度,稱為「五功」:
念功,背誦「安拉是惟一的主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以表白自身信仰。
拜功,穆斯林每天五次朝向麥加方向禮拜,每周一次聚禮(星期五),每年兩次會禮(開齋節和宰牲節)。
齋功,凡是穆斯林(病人、旅客、懷孕和哺乳期婦女除外)都必須在每年伊斯蘭教曆9月全月齋戒,每天從日升到日落,禁絕一切飲食。到伊歷十月初新月初出現開齋。
課功,以納天課的名義,穆斯林繳納定量財產稅。
朝功,即朝覲,凡條件允許的穆斯林,不分性別,一生中應去麥加聖地朝覲一次。朝覲者必須受戒。在受戒期間朝覲者不得互相辱罵、爭吵、行房事、殺生、狩獵、拔草、折樹等。經過朝功者,在名字前冠以「哈吉」以示榮譽。
(三)善行
穆斯林必須遵循善行的道德規範。
來源:考試大-導遊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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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伊斯蘭教派,及中國教派,轉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