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死於反間計?歷史上的這位督師究竟是什麼樣的人物

提到袁崇煥,很多人都會想起看過的金庸武俠劇《碧血劍》,在這本書里,袁崇煥是一個忠心為國,以抵抗滿清入侵為己任的大英雄,因為皇帝聽信了反間計,導致下獄,最終處於凌遲之刑,看到這裡,人們不禁為袁崇煥感到悲哀,但是真實歷史中的袁崇煥是這樣的嗎。

歷史上的袁崇煥1584出生,於1619年考中進士,時年35歲,雖然年齡不算大,但是也不算小,歲數是比較尷尬的。和歷史上的大才比,曾國藩考中進士是27歲,李鴻章考中進士是24歲。而且由於袁崇煥的考試成績並不突出,沒法進入翰林院,被下放到福建邵武做知縣,由於明朝的習慣,進不了翰林院,那晉陞就是有天花板的,很多都卡上五品上沒法晉陞。但是在他38歲時,由於金兵進攻,無人敢守關,袁崇煥挺身而出,前往遼東守關,在他42歲的時候,當上了遼東巡撫,在之後取得了寧錦大捷等勝利,後因故辭官回鄉。在崇禎繼位後,詢問袁崇煥多久可以平定遼東,袁回答五年平遼,實際上他並無把握,只是安慰皇上而已。但是崇禎信以為真,給予袁崇煥極大的權力,以期望可以收復遼東故土。在己巳之變時,袁崇煥率軍去勤王,待金兵退卻後,被下獄,八個月後被施以凌遲處死,史載老百姓恨之入骨,生吃袁崇煥之肉。

在明史和很多小說中,講說袁崇煥死於後金皇太極的反間計,但是觀察其過程,卻有很多疑點。因為離間袁崇煥和崇禎皇帝的理由是袁崇煥私下和後金議和,但是經過八個月的審訊後,給袁崇煥的審詞里沒有私下議和這一罪。而且所謂反間計殺人,通常都是在君主暴怒之下的氣急殺人,這個氣經過八個月之後也應該消了。袁崇煥死於離間計的說法,是在其死後100年後修訂明史才有的說法,這時已經到了乾隆年間了。所以袁崇煥死於離間計,這個可能性並不大。

那麼我們看看袁崇煥罪名究竟有哪些,選幾個比較嚴重的罪名:一,託付不效;這是指袁崇煥說五年平遼,崇禎皇帝給了他極大的權力,但是後金兵卻打到了京城。這個確實是事實,這要是擱在現代,銷售經理上台前說要五年增長2倍,但是第一年,家門口的市場都丟了,不辭職也夠灰頭土臉的。 以謀款則斬帥,斬帥以踐虜約;這是說袁崇煥為了軍餉殺了東江鎮的一品節將毛文龍,並以殺毛文龍踐行後金的約定。這個殺毛文龍這事確實是袁崇煥做的極其不對,畢竟是一品節將,沒有任何審判就被殺,導致東江鎮軍心渙散,兵卒很多投降後金,成為後金擊敗明朝的急先鋒,還出了後金的漢人王爺,如尚可喜、孔有德。 其他的罪名,縱敵長驅;頓兵(逗留)不戰,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兵薄城下,又潛攜喇嘛;堅請入城;這幾個罪名是行為,最後是最大罪名:謀叛欺君,結奸蠹國,通虜謀叛,這幾個罪名反而是最虛的罪名。

所以我們可以從袁崇煥的罪名中得出一個很清晰的邏輯鏈,由於袁崇煥誇下五年平遼的海口,但是不到一年,就被後金打到京城,在京城作戰期間,又縱敵長驅;頓兵(逗留)不戰,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兵薄城下,又潛攜喇嘛,堅請入城,那麼袁崇煥為什麼會有這些作為呢,就是袁崇煥想投降滿清了。袁崇煥誇下海口,說五年平遼,以獲得崇禎信任,才得到經略遼東的機會,但是在遼東看到滿清勢力已經比較大,五年平遼實在完成不了,以崇禎的性子勢必會殺他,所以只剩下投降滿清一條路,為了投降滿清,擅自殺了一品節將毛文龍,又縱敵長驅,堅請入城,直到被崇禎識破為止,這樣邏輯是不是很通。但是這有個缺點,就是假設袁崇煥是一心想投降滿清的。而現實告訴我們,先假設再找證據,就是杯弓蛇影了,你懷疑一個人是賊,那麼你怎麼看他都想賊。

既然上面的邏輯很通,但是並不一定符合現實。因為做邏輯推理,需要從常識出發。那麼我們來看看袁崇煥有什麼特點

第一、袁崇煥35歲才考中同進士出身,進不了庶吉士,只是下放當知縣。這說明袁崇煥並不是一個才華橫溢的人。

袁崇煥能夠單騎巡邊,這是一個非常膽大的人。

毛文龍是一品武將,被先帝賦予尚方寶劍,而且是前線軍區司令。這種武將,就算是有罪,也得進行審判定罪後,由皇上下旨斬首,而不能私下不經過任何程序就殺。說明袁崇煥目無法紀,會出現擅權的。

袁崇煥在當知縣時喜歡與人談論兵法,遇見退伍的老兵時,袁崇煥與其討論邊塞上的事情,所以對邊塞的狀況比較了解,自認為有鎮守邊關的才能。說明他比較自信,

那麼回到袁崇煥在當知縣前的實際情況:在明朝做不了庶吉士的同進士出身的官員,年齡又偏大,極有可能是在五品官做到退休的。身為一個豪氣衝天、膽大有不太重視法度、又比較自信的人,不願意這麼混的。遼東的戰事給了機會,為了爭取這個機會,誇下海口五年平遼。到經略遼東時,才發現遼東的事情有多複雜,只能作戰和議和兩手準備。為了立威,殺了毛文龍。但是架不住手下各種將軍保存實力。不願意進攻,這樣就造成了縱敵長驅,為了多手準備,提前在軍中留下喇嘛以備不時之需。但是在崇禎眼裡,就成了定罪的謀叛欺君,結奸蠹國,通虜謀叛。

這兩種推論,其實都是具有合理性了,至於相信哪個,取決於是相信袁崇煥要投敵還是只是說大話玩脫了。在讀史的過程中,其實很多時候是很難下定論的。小編我是比較更相信袁崇煥是第二種情況。甚至我覺得崇禎也是這麼認為的,因為如果按照定罪的罪名,是要滿門抄斬的,但是卻給袁崇煥留下後代。至於為什麼相信袁崇煥是第二種情況,卻還要殺呢。有兩個原因,一是袁崇煥確實欺騙了皇帝,五年平遼是把崇禎當孩子耍。崇禎也要面子的。第二個原因就是後金入關,對老百姓帶來了極大的災難,對於民怨,是需要出一個處理結果了,殺袁崇煥是最好的消除民怨的方法。所以也就出現生啖人肉的慘劇。

在職場上,通過袁崇煥的例子,可以得出:真的不能欺騙上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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