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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旨與「欽此」:清代諭旨是否無處不欽此

聖旨與「欽此」:清代諭旨是否無處不欽此 2015年05月08日17:01中國經營報 我有話說 收藏本文

  在熱播的清宮影視劇中,人們也每每能看到類似的情節:官員或太監在宣讀聖旨的最後,必說一句「欽此」,「此」字聲調還要盡量挑上去。而跪著接旨的人,不論是面臨賞賜,處分,甚或是殺頭,定然是叩頭,謝恩,起立,接旨。

咸豐帝的詔書

  將近三十年前多國合拍的影片《末代皇帝》里,有這樣一個鏡頭:某官員來到醇親王府,大聲宣讀詔書,命溥儀入宮讀書,最後以長長的「欽——此——」結尾。

  據當時的檔案,光緒三十四年十月二十日(1908年11月13日),即光緒帝、慈禧相繼辭世前夕,內閣奉上諭,傳達慈禧皇太后的懿旨:

  醇親王載灃之子[溥儀],著在宮內教養,並在上書房讀書。欽此。

  在熱播的清宮影視劇中,人們也每每能看到類似的情節:官員或太監在宣讀聖旨的最後,必說一句「欽此」,「此」字聲調還要盡量挑上去。而跪著接旨的人,不論是面臨賞賜,處分,甚或是殺頭,定然是叩頭,謝恩,起立,接旨。

  清代的聖旨,真箇是無處不「欽此」嗎?

  諭旨與「欽此」

  「欽此」,據《漢語大詞典》的解釋:「封建時代詔書結尾的套語」。就是說,「欽此」置於詔書最後,乃詔書的組成部分。上面所引檔案似乎就是如此形式。清朝的實際情形怎樣呢?

  先看最重要的皇帝親筆書寫的諭旨。一種是皇帝直接寫在奏摺上的,如「知道了」或其他具體內容,但皇帝絕不寫「欽此」二字。「朕安。欽此。」之類寫法根本不存在。

  還有一種另紙專門書寫的上諭,稱為「硃諭」,有皇帝親書,還有他人代書的。皇帝硃批和硃諭有許多以「特諭」結尾。如康熙帝五十三年七月初二日(1714年8月1日)的親筆硃諭:

  諭總糟(漕)郎廷極:朕聞淮安、揚州地方甚旱,未知六月十五後可曾得雨否。著速確察,寫摺奏聞。特諭。

  再說皇帝的書面諭旨。最重要的是以皇帝名義所頒布的正式文件,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詔書,其種類很多,有即位的,有關於政務的,有賞封的敕書、誥命,有公布殿試進士名次的大金榜,等等。

  它們的起首格式,有的是人們非常熟悉的「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奉天承運皇帝制曰」「皇帝敕諭」等。詔書的結尾,有的有固定用詞,如最重要的詔書用「布告中外,咸使聞知」。大金榜以「故茲誥示」結尾。各種誥命、敕命,也有各自作結的用語。當然也有不用專門結語的。就筆者所知,還未見以「欽此」作為結尾的。

  還有文件上由他人書寫,以皇帝名義進行的批示,像題本上的批紅「戶部知道」「該部議奏」等,也沒有「欽此」字樣。

  非同一般的「欽此」

  清史上有一起著名的「偽詔」事件:道光二十九年三月初九日(1849年4月1日),兩廣總督徐廣縉照會英國駐華公使文翰,引用了道光帝的諭旨,以反對英國人進入廣州城。

  該諭旨是從道光帝寫在徐廣縉奏摺的硃批中截取的(就是下文第一個「欽此」之前的內容):

  設誠所以為民,衛民方能保國。民心之所向,即天命之所歸。今廣東百姓既心齊志定,不願外國人進城,豈能貼遍貼謄黃,勉加曉諭?中國不能拂百姓以順夷人,外國亦應察民情而舒商力。更須嚴禁土匪,勿令乘機滋事,擾我居民。外國商人遠涉重洋,總為安居樂業,亦當一體保護,庶幾永敦和好,共享太平矣。欽此。另有諭旨。倘該夷頑而莫化,妄起干戈,惟該督撫、將軍、提鎮等,籌度形勢,妥行辦理。勉之,勉之。欽此。

  學者們下了很大的力氣來證明,這道諭旨是偽造的。其實,只要注意到道光帝的硃批中間竟然有「欽此」二字,就可以判定該硃批的真實性大有問題。現在已經知道,硃批與奏摺都是偽造的。

  齊如山(1877~1962年)是著名的戲曲理論家、作家,他在《清末京報瑣談》一文中,講到同治光緒年間皇帝多不親筆寫字,只用指甲在奏摺上做記號,批本處的官員據此在奏摺上書寫「知道了欽此」或「另有旨欽此」五個字,等等。這裡不討論其他,僅從將「欽此」二字寫進硃批來看,就知道齊如山說錯了。現存光緒奏摺的硃批中,都不含有「欽此」二字。

  但以上兩例至少表明,清朝中後期,人們日益將「欽此」與諭旨聯繫了起來。

  「欽此」不見於硃批,但能否說「欽此」絕對不會現身於皇帝親筆或由他人代書的硃諭中呢?筆者本來認為同硃批一樣,硃諭中也是不會有「欽此」二字的。但歷史研究,「言有易,言無難。」也就是說只要舉出一個反例,上述判斷就可以被推翻。

  台北故宮博物館2005年舉辦過「知道了:硃批奏摺展」,出版過一本同名小書,其中收錄了一件宣統帝遜位後內務府官員的任命文件:

  特派鄭孝胥為總理內務府全權大臣。欽此。特派金梁為內務府大臣。欽此。特加派濟煦為內務府堂郎中。欽此。

  該書認定此文件為溥儀親書。是否親書或許還可以討論,書中所收清朝康熙帝及以後諸帝的硃批、硃諭,也包括另兩件溥儀的親書硃諭,都不含「欽此」二字。

  或許人們可以解嘲說,這時的溥儀已不屬於「清朝」了。但無論如何,即便是別人所寫的代書硃諭,既然確有「欽此」二字的存在,這個極其不尋常的例子,還是要予以解釋的。

  筆者的看法是,這同樣極可能是受到了「欽此」與皇帝諭旨密不可分認識的影響。

  「欽此」何以流行?

  以上所說的諭旨似乎與「欽此」沒有什麼關係,為什麼人們又常常認為兩者密不可分呢?

  這主要是因為另外一種書面諭旨的存在,就是大臣將皇帝口頭的諭旨轉寫為書面時,最後要添寫「欽此」二字,儘管皇帝口頭上絕不會說這兩個字。上面所引令溥儀進宮的諭旨就是如此。

  這種諭旨有數種表現形式,如內閣奉上諭、軍機處奉上諭,等等。清朝時軍機大臣等面承皇帝口諭並書寫下來,然後寄發外省的大臣,這種文書就是「廷寄」或稱「寄信」,信中在諭旨之後必要添加「欽此」二字。

  此外,當臣下引述皇帝硃批或是詔書等的時候,引述完畢最後也加「欽此」二字。

  以上兩種情形,若僅從字面上看,「欽此」好像是諭旨的一部分。實際上,「欽此」的作用相當於今天的「句號」加「後引號」,表示皇帝的吩咐、批示結束。

  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影視劇中的情景有一定的合理性:「欽此」過後,大臣接旨。公事至此已畢,然後分賓主落座,稱兄道弟,再寒暄客套一番。

  必須指出的是,如前所說,正式的詔書內容本身是沒有「欽此」二字的。人們通常所說的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詔書」,其實是宣統帝奉隆裕皇太后的懿旨,其中有「欽此」字樣,該諭旨絕不是鄭重發出且「布告中外,咸使聞知」(這些重要的詔書肯定使用此類格式)的正式詔書,因此稱它為「退位詔書」是不對的。

  不難看出,《漢語大詞典》對於「欽此」的釋義並不準確,嚴格說來是錯誤的。

  如果進一步追問:既然不是皇帝的說話內容,又為何寫到紙面時要加「欽此」二字呢?這樣做的原因之一,就是要保證皇帝諭旨的唯一性與權威性,沒有「欽此」結尾的話,如果有人繼續添寫內容、篡改諭旨可如何是好?!而正式的詔書,有的雖沒有「欽此」作結尾,但要在原件上動些手腳,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雍正中期以後,對於大臣的奏摺及其硃批,要另行抄錄一份,稱為「錄副奏摺」,抄錄人員在抄錄的硃批之後再加上「欽此」二字,從形式上看,就變成了:「奉硃批:知道了。欽此。」這樣做與以上所說乃同一道理。

  順便說一下,人們將皇帝的書面及口頭各種諭旨統稱為聖旨,這沒有問題,但影視劇所表現的外寫有「聖旨」二字,內中有諭旨內容的正式詔書,在清朝是不存在的。(作者:董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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