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經講記 惔虛大師講 摘錄

我們學習佛的教誨是為了學習佛的人生智慧和開闊胸襟。把佛作為我們的良師益友。先賢們悔人不倦的說法就是為了我們能理解他們的智慧和真理。因為:「若無眾生,則無如來可成。」 * * * 心經講記 惔虛大師講 摘錄 自稱「湛山老人」的倓虛大師(光緒元年~1963年)是中國佛教界盛傳的「三虛」——虛雲和尚、太虛大師、倓虛大師之一,於民國初年開始,弘法東北各省,踏遍白山黑水和南北各地,最後渡海南來,在香江講學,緇素受益者甚眾。倓虛中年出家,多在北方各地講經說法,重修、興建道場無數,其中就有大名鼎鼎的北京「法源寺」。一生致力於「僧伽教育」,認為「佛法弘揚本在僧」,若無人弘法,不待外人摧殘,佛教本身就會消滅,故在每個道場完成後,皆創辦佛學院,培育僧才。倓虛雖然披剃於禪宗,但學教於天台觀宗,故倓虛期以天台心印,與曹溪一脈相輔並弘,使得民國以後,天台一宗能從南方盛傳於北方,甚至分燈至海外,大師居功至偉,堪稱中興天台的大師和教育家。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 惔虛大師講 摘錄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玄奘譯本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惔虛大師講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子一 經題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 此般若波羅密多心經是以法喻為名:「般若波羅密多」六字是法,「心」一字為喻。意謂此經是一切般若經之主體。般若原為吾人無量劫來所本具,此所謂宿慧,又名慧命,無奈吾人因迷惑執著,真心遂爾蒙塵,妄想心乃取而代之,由是流轉生死,超脫維艱,其實真心之於吾人曾無寸步捨離也。佛說般若經二十二年,凡八部,總歸大般若一部共六百卷,亦不過以種種說法,使吾人速將此妄想心棄掉而返本歸源,了知本具真心;換言之:此般若經所啟示者乃在令吾人迷途知返,而自妄心中回復真心,所謂返妄歸真也,蓋無真不能起妄,真妄相隔,在一轉念間耳。 「波羅密多」為梵語,意譯到彼岸;「般若波羅密多」義謂以妙智慧為船筏,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而到涅槃彼岸。涅槃為梵語,意為不生不滅。「波羅密多」又可譯為「證到徹底」一切貫徹到底之義。是以「般若波羅密多」一語可譯為:妙智慧為徹底中心。 (概略意思是「透過心量廣大的通達智慧,而超脫世俗困苦的根本途徑」) 子二人題 唐三藏玄奘法師奉詔譯 此釋譯經之人。此經共有七種譯本,以唐三藏法師所譯為最流行 觀自在菩薩 第一句即標修法之人。此經譯此位菩薩之名為「觀自在」,別家有易譯為「觀世音」,名雖有異,其人則一,不過觀自在菩薩是由證到的果位而表名,而觀世音菩薩乃從因地所修之法而得號而已。 「觀自在菩薩」乃依正果而得名?其義可在「觀自在」三字顧名思義得之。觀,讀如灌,涵觀照,觀想之義,意謂此位菩薩初入手修法時,不僅以心觀想,抑亦以眼觀照,即以心眼集中一處用功,由此觀行結果,乃得解脫而「自在」,何謂自在?了脫分段生死,變易生死,五住煩惱,方配稱自在;反觀凡夫身心,備受五蘊色身、六塵緣影所拘縛,轉身吐氣,均不可得,其為不自在固可想矣!是知此位菩薩以自在為果,從自在之果位而立名。 其次說到「觀世音」名號,是從因地所修之法而得,緣其因地在海島修道時,遍觀世間一切聲音,最準確莫如海潮音。因海潮響輟有時,截然可聞也。由茲響輟二聲,而悟到生滅法與不生滅法,佛遂以此啟示小乘弟子,須從茲法門入手修證。或謂此菩薩觀海潮音如何便能悟道?因彼在海島靜聽海潮音聲,到時便響,響完即住,從茲窮本究源,深研理路,結果即啟悟此為生滅法門。猶人之於世,生時有如潮水之聲響,死後等如潮水聲住;潮音有生滅,聞性始終無生滅。何以故?縱使潮音停止,但吾人之聞性未去,而仍能聽得風吼樹響,鳥語蟬鳴也。若謂聞性隨潮音併歿,則潮音一歇,其他聲音便不能聞矣。又令夜靜更闌,一切音聲都歸寂滅;所謂萬籟無聲時,則吾人此時之聞性,仍能聽到「無聲」,蓋聲有兩種:一為「有聲」,一為「無聲」,其聲雖去,稱曰「無聲」;其聲來時,復曰「有聲」也。於此更可證知聲有生滅,聞性了無生滅,音響雖歿,而聞性猶存。 觀世音菩薩從茲反聞聞自性之修法而起妙用,聞性所及,乃可了無邊際,是以能尋聲救苦。我凡夫只知隨外界音聲而轉移,竟將本具之聞性忘了,所以聽覺即有所侷限,吾人了知此理,苟能觀照自己的聞性常在不變,便得無窮享受矣。 「菩薩」二字原為梵語「菩提薩埵」之略稱,意譯:「菩提」為覺,或覺道,「薩埵」為有情,合言「覺有情」,言此人自己覺悟本性永不生滅,還令有情眾生覺悟之意。凡夫因重情而背理,以是自迷本性而不覺悟,遂受流轉生死之苦,欲了生死,非從此理起觀照不可。 佛於此先予標顯觀自在菩薩之意,乃為指示般若法會諸弟子應仿其修法而修學也。 卯二、行法 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 此句係標此菩薩修行之法門。「行」、修行也;「深」、乃對淺而說,佛以當時弟子一千二百五十五人雖已證四果,但祇為小乘聖人,所了者僅為分段生死,所謂分段生死者,意謂一人有一身體,此身體為一分子,但無論為壽為夭,亦必有一死,生死乃為壽命之一「段落」,故稱分段生死也。小乘人雖已了茲生死,但對變易生死還未了脫,吾人倘非研究佛經,殊不明分段生死之外尚有變易生死存在。何謂變易生死?吾人之妄想心為分段生死之根本,此妄想心宵旰蕩漾,了無休止,乃原始於變易生死,換言之:此變易生死乃從受想行識四蘊而來,綜之,妄心一起一伏,即為一變易生死,倘吾人未能究竟修證,返妄歸真,則此變易生死終難脫離;開佛知見,最不易易。簡言之:分段生死屬色法,變易生死為心法,所以修行人切戒胡思亂想,妄轉念頭,如修真養性的功夫未及到家,奚何談到「行深般若?」所以了分段生死祇為淺般若(即淺智慧),觀自在菩薩修證到二死永亡(即二種生死均經了卻)方為深般若(即妙智慧),此妙智慧非分別智慧,因分別智慧仍不離分別相也。 「波羅密多」意為徹底,所以「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一句,即指此菩薩從聞思修而證到妙智慧徹底之時。──此段是標修行的法門。佛意以此指示法會諸眾:汝等小乘聖人雖證四果,但所修持者只為淺智慧,而此位菩薩所修證者,厥為妙智慧徹底也。 卯三、 果 照見五蘊皆空 上嘗言之:觀自在菩薩以觀想觀照的功夫而得自在,今說此位菩薩以妙智慧證到徹底的修法而獲得之 果,此 果便是「照見五蘊皆空」。 五蘊:為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人有兩種執著性:一為執著於色,一為執著於心,色是攝於色蘊,心是攝於受想行識四蘊,所以一切執著,均不離此五蘊,佛說一切法,都不外破執,即破除吾人此類執著性。凡夫之執著性可謂與生俱來,首先執著我相,便成我執,有了我執,即起種種分別,所以小兒一開知識,即執身為己有,名分別我執,色蘊先具,旋即隨根而起受、想、行、識四蘊,是名俱生我執。因為執身為我,此「我」就是色蘊,但祇此一「我」不能獨立,需賴衣食住之助以維持生活,所以便須談到享受,由此乃有苦受、樂受、捨受、之別,滿足為樂受,虧缺為苦受,平常為捨受(即不苦不樂平常受),此為「受蘊」之釀成;因於享受之需求;必須有所想度,此想度即為「想蘊」,因想而有謀取生計之計劃,有計劃還要實行,由是再構成「行蘊」,換言之,行就是工作,工作須賴智識之培養,於是乎「識蘊」又不可或缺,識、為知識之義,吾人令子弟就學,其目的不外乎使其廣開智識,為未來求生之準備。反言之:有智識,纔可行,要行還需思想,然後方得享受以維此色身。凡夫有此我執,遂昕夕為此五蘊所困惑,設知身體並非是「我」,身體祇是「我的」,當下即可破除五蘊之執著,則一切無明妄想,必然冰消瓦解;惜乎凡夫迷染彌深,未明妙理,偏執五蘊色身,錯認「我的」為「我」耳。事實吾人之身體,儼如吾人之房子,倘說房子為「我的」,當然不悖事理,苟謂房子為「我」,豈不令聽者啞然失笑?由此可知,吾人之於身體,祇能稱為「我的身體」,絕不能說身體就是「我」。然則何謂「真我」?真我者,為吾人之知覺性──本知本覺也。似此身體祇為我暫棲之所,與房子何異?房子有生滅,則我身體烏無生滅?而真我(知覺性)自無始以來,未曾有生,亦未曾有死,屬真常不變者,佛說法要令吾人瞭然於「真我」與「我的」之分界,方可達到破執功夫也。 吾人迷昧無明,縱情濫用,即成此五濁惡世;所謂五濁惡世者,即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是也,濁為清之對稱,渾濁也。劫濁為色蘊所造,娑婆世界眾生,執在色身形相之上,對於一切唯心造之性理,迷惑不解,遂成劫濁也;見濁為受蘊所造,知見既妄執色身為己有,乃不得不及於享受,以保有此色身,乃成見濁也;煩惱濁為想蘊所造,為求享受之滿足,貪欲乃應運而生,或奔競貨利,或爭圖貴顯,心眼祇知接受有色為已足,捨仁義道德而不顧,但求目的,不擇手段,於是胡思亂想,煩惱重重,此所謂煩惱濁之釀成,由此色受一濁;即起家庭煩惱,社會煩惱,國家煩惱,擴至世界煩惱也;眾生濁為行蘊所造,人既有我執之知見,乃擬常留於世間,無奈歲月催人,縱饒活逾百齡,亦不免一死,由此真性迷惘,攬取壽執身執,爰成眾生濁也。命濁為識蘊所造,因眾生濁之結成,不祇壽命遞減,身亦隨減,佛說從前人有八萬四千歲,身長十六丈,一百年壽減一歲,身減一寸,現在人類最高者亦不過五六尺,七八十歲已稱上壽,由此每況愈下,將來人不過一尺高,上壽只為十歲,此時戰亂 起,災劫頻仍,人間慘痛,莫茲為甚!今日人對修善積德之事,尚多樂為,屆時竟視善舉如敝屣,佛法蕩然無存矣!職此之由,皆緣乎眾生一念無名,妄以業識(即第八識)為主動,以致四濁交混,日甚一日,壽命短促,因亦隨之,於是依此而集成命濁也,倘此時多有眾生,憫世道之日衰,而殷勤修道,多聞佛法,或戒殺放生,或行善積德,則挽此狂瀾,時猶未晚,壽命銳減,不致太甚也。 綜上所述,此五濁之形成,亦不越五蘊範圍,五蘊法既為一切總法,所有宇宙世界,十法界眾生,均賅括無餘;但此五蘊皆具理性,其性之本體即為妙有真空(此妙有真空涵義,容後詳析)。所以觀自在菩薩妙智慧證到徹底而得效果為「照見五蘊皆空」,即瞭然於五蘊之本體為空無所有,臻此境界,即便成佛,為上上道。此時不但不濁,反而清淨無比也。由此洞徹一切法都是自己的性,此五蘊仍是五蘊,即如衣仍是衣,食仍是食,住仍是住,但一到此清淨境界,其知見之大,洵屬無量無邊矣。縱談至此,予(大師自稱)當一釋空義,何謂空?簡言之:不取不捨不分別便是空。詳論之:此空乃指妙有真空而言,苟以此空視作眼前虛空即謬 矣。 空有五重,所謂頑虛空,斷滅空,析法真空,體法真空,妙有真空是也。 頑虛空  此即為凡夫所執眼見之虛空,此空為頑虛不靈,全無知見者。 斷滅空  此空為外道所執,佛未出世時,印度多外道,彼等亦講求修學,但不知一切法唯心造之理,妄以為心外有法,乃乖舛百出,竟往心外求法,旋墮胡塗之見,乃執虛空亦已消滅,一切都空無所有矣,此稱為斷滅空。 餘下三重空,係屬佛法範圍,一為析法真空、一為體法真空、一為妙有真空,此都屬於心理上的空,不著相上,是指小乘(聲聞)、中乘(通教菩薩)、大乘(大乘菩薩而至成佛)所修證的程度分別而言,是以此三重空纔夠得上空理,所謂空理者,既不是凡夫眼見的頑虛空,又非外道所執之斷滅空,此空理亦可名之為性空、性理、天性、或天理,定名不一,而涵義僉同,茲依藏、通、別、圓、四教分敘佛法之三重空義。 析法真空  藏教內小乘聖人,根性較鈍,對於佛說妙有真空之理,未能完全受納,反以大乘教理領略到小乘上,而成此析法真空。析、分析之意,即剖分色法是色法,心法還是心法。法、樣子也,亦可釋為方法,規範,或一定規矩之義;色法是有形有色之樣子,心法是知覺之作用,就眼前之色法來說,如吾人之身體為地、水、火、風四大假合,此四大為無知覺但有形有色,故稱色法;四大都屬生滅色法,有生滅,人乃有生死;如依地水火風空根識七大而言,再論其中之「空大」亦有生滅,以虛空而言,倘吾人放貯一櫃於某處,某處之空間即立被佔領,此時此櫃體積所佔有之虛空即為消滅,苟將櫃撤離,虛空乃隨之復現;又以高山為喻,亦屬如是,高山巍然而立,則其所佔體積之虛空即滅,高山苟被移平,則其所佔體積之虛空即再復生,此一生一滅,截然可見,此色法也。然則心法又作如何解釋?無形色、有知覺、而無生無滅者即心法也。要之有知覺無形色屬心法,有形色無知覺者為色法。人妄認四大假合之身為我之故,是以永不能超離生死苦海;昧理彌深,其冤何極!殊不知色身祇是「我的」,而知覺方為「真我」,即知覺方為我之主人,而色身祇是我之奴隸也。譬今有人焉,今夕擬來此聽經,但感疲憊不堪,懶於動作,旋念聽經足以滋長慧命,意義重大,非聽不同,於是抖擻精神,驅車就道,依此而論,主動者為誰?知覺也,是故知覺始為主人,而色身乃從其驅遣之奴隸耳。不幸吾人反奴為主,知覺迷昧,遂有生滅,設若有人洞燭此妙理,徹悟知覺為主人而原無生滅,人身雖死而知覺常住,當下即可了脫生死苦海也。所謂知覺者何?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嚐味、身覺觸、意知法;此見聞嗅嚐覺知六種性,即為知覺性也。佛說四十九年法,塵說剎說,豎說橫說,亦不外演釋此中玄義,令眾生根除迷執而返妄歸真也。上述為色心二法之釋義,當時因小乘根性不敏,未克深聆法要,乃將心色二法謬予剖析,誤以為若令知覺保存,決不能捨此色身。然則知覺究從何而來?生理學家謂來自心臟,但試將心臟解剖,了無所獲;其他宗教又謂來自腦筋,然剖之細驗,又杳無蹤影,如是窮根究本,來處終難考證,佛法惟有強假以名,謂係從不可名相而生,既屬不可名相,可知當體即空也。臘月初八日,佛夜 明星,頓然開悟,緣以星為色相,相距之遙,難以數計,但眼之知見,竟能及之,由斯星光與見性一經觸動,遽爾了悟自已本性,推知心量之大,竟屬無量無邊者,所以一經悟道,即說「奇哉!奇哉!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未能證得。」眾生者,顧名思義已知為叢聚而生,非屬一個也,例如人體由心、肝、脾、肺、腎、毛孔及各色各樣寄生蟲聚合而成,所以說一人為一眾生,佛謂此類眾生,無一不如佛而具有如來智慧德相,如來德相,係由清淨法身而來,不過眾生昧不知返,不能去其污染而證得清淨法身,故與佛有殊耳。世尊 星悟道,觀自在菩薩從聞思修而證果,均是緣自知覺作用,此知覺為本知本覺,無奈吾輩凡夫,心量狹小,目光如豆,偏以形像為見,從此見人是人,見桌是桌,只悉「所見」不明「能見」,「能」「所」不亡,安能了達「本見」?本見已迷,又曷有不胡塗之理?總之吾人苟見到無形無相之本性,方為真空。人根性有清濁之別,清為了知自己本性,濁則執著於所見之形相也。小乘人所證到之析法真空,以為心是心,物是物,即心相兩分,色空各別;只觀所見──即所見到之見,仍不明能見為自性,此自性在眼根則為見性,耳根為聞性,鼻根為嗅性,舌根為嚐性,身根為覺性,意根為知性,如此知見,僅獲片面真埋,便稱開悟,其實此時破參僅得三分之一功夫,此所謂析法真空;惟彼等不將觀念看重於身上,衣食住隨緣而作,此已遠勝凡夫多矣!故稱小乘聖人。但仍不圓滿,因彼等仍不知眼根之見性為空也。佛以觀自在菩薩已悟證本知,不偏能所兩邊,所謂能所雙亡,已證中道之義,圓滿周遍,乃得此清淨法身,與小乘人迥然有別,是故此時佛以一千二百五十五常隨眾,雖證四果,然只了分段生死,仍未徹底,乃令回小向大,而向此位菩薩學習修行。 其次說到: 體法真空  此體法真空為通教菩薩所證,通教為中乘,乃大乘初門,悟理自比小乘高,其因證五蘊法與空,不相析離,了知當體全是真空,但仍不悉此五蘊法為妙有。其意為不需厭離色身,有此色身則誰無覺知,然不著於相上而已。矧知色身當體即空,空是空,但又偏到空一方面上,故仍未徹底,何謂徹底?徹底即為: 妙有真空  徹底者,究竟之義,不偏於有,不偏於空,中道之義,又名第一義空也。綜之心理之於色相,不予執著,對有無了不分別,即為「妙」,不有而有謂之「妙有」;不空而空謂之「真空」。觀自在菩薩之妙智慧,乃從心理不起分別而致;即見是見、聞是聞、嗅是嗅、嚐是嚐、覺是覺、知是知,所謂六根不住於六塵。彼觀海潮音悟道,認定聞性永住,心理了無執著,乃能證到不分別,不可思議之妙,此所謂妙有真空也。 綜上所論為二凡所見之空及三聖之空理。此節文之義,乃敘明觀自在菩薩以妙智慧徹底的修法,而獲得此照見五蘊皆屬妙有真空的 果。 卯四、利益 ## 度一切苦厄 此段敘言由照見五蘊皆空的 果而獲致之利益。「度」可作度脫、度離等義解;「一切」,乃包括無餘也;「苦」,大端最苦者有二:一為分段生死,一為變易生死。「厄」災難也,亦為受苦之詞,此「厄」大端指五住煩惱。就教義研究,證到五蘊皆空時,即能「五住竟盡,二死永亡」。竟盡,究竟破除淨盡也;永亡,永遠沒有也。關於二種生死,上文曾予釋及,此處不再贅論;茲僅就五住煩惱言之: 住、牢住不移之義,住煩惱,意謂煩惱牢住於人之心地也。別為見愛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無色愛住地、無明住地等五類。住地、亦可析為:本為末依,名之為「住」;本能生末,調之為「地」,此五住煩惱亦發源於五蘊,倘五蘊皆空,則此五住煩惱隨而究竟破除,所以,不明佛法,則此五住煩惱便牢住於心,欲拔無由,馴至終身受苦無窮,流轉生死,更無了期矣!茲分別略序五住煩惱之義: 見愛住地  見愛、即一「見」便迷惑,由迷惑而貪「愛」,所以見愛乃為此煩惱之根本,譬喻見人有功名富貴,即生羨慕,貪愛冀倖,反亦隨至,但無奈終不可求,此見愛遂根住於心地,牢固難離,而有此煩惱。 欲愛住地  倘吾人認此貪愛不是好處,而欲破除之,則其見解已較高超,似此見而不愛,保守得住,其結果不論貧賤富貴成敗利鈍,都站得住腳跟,死後都生欲界天;享福盡,再生人間,共經四番生死,證二果向。再經二番生死,證二果斯陀含。天界共二十八重,此欲界天佔其六。再經一番生死,證三果阿那含,方共破欲界九品惑,但欲愛破淨,此是但論聖果,與此三界凡夫不同,其「欲愛住地」,凡夫仍有男女婚配。但天上歡娛,遠勝人間矣。 色愛住地  吾人仍以析法空理為自己,如對見愛、欲愛均經根除,即生色界天。色界天佔十八重;分四禪位,每禪破思惑九品。共破四九、三十六品思惑。此與四禪天之凡夫所不同者,生此色身猶存,然已無男女之別,蓋男女生此,俱成男身矣。故稱「色愛住地」。此時依食住天然而來,不須鑽營奔競,巧取豪奪,生活所需,取之無禁,用之無竭,享受之佳,世間無可比擬。此時飲食則以禪悅為食。 飲食概分四種:一為分段食,二為嗅食,三為禪悅食,四為法喜食。分段食乃一日兩三餐,每餐為一段之謂,為人間與六欲天所具;嗅食乃以鼻嗅之作食,不用啟口,為鬼神所有;禪悅食屬此色界天,用坐禪而感歡悅,以此歡悅即作為食矣;法喜食屬無色界天,一聞說空天方法,心乃喜樂,即算已食。此屬四空天,亦有三十六品思惑,乃四果阿羅漢,在色界時,一齊破盡。 無色愛住地  吾人倘對見愛、欲愛、色愛俱經了卻,即生無色界天,此時色身已無,但存知覺,故曰「無色愛住地」。此天總完空想,法喜充滿,樂也無極!識無邊處天、空無邊處天、無所有處天、非非想處天等四重天均屬之。此等天界經常說法,雖較下界世法為高,猶未出無色界也,惟以佛法相比,仍不啻霄壤。何則?以其有定無慧,此五住煩惱,事理並進,定慧均行。非色、無色界之可能。雖三果之阿那含,尚不能迴向自心,仍不能脫離三界,謂之鈍阿含也。故謂有定無慧。 無明住地  此時已破除見惑思惑,惟塵沙惑無明惑猶存,到此對一切事理,仍未能湛然融通,僅除四住煩惱,故仍不能擺脫變易生死之苦,此按四果聖人說,同除四住煩惱;若按三界凡夫,縱然在世間壽命多長,亦難逃二種生死。就令生於無色界天,到八萬四千大劫亦終有一死。大劫、為計算年限總名,言其長遠也;佛說:從前人之壽命有八萬四千歲,後因迷惑貪愛而至壽命遞級而降,其遞減率為每百年減一歲,壽數每況愈下,時迄今日,七八十歲已算大壽,睠顧既往,瞻望將來,寧毋心憂魄悚耶?大劫之計演算法:人之壽命以八萬四千歲為本位,一百年減一歲,減至十歲,復住上增,即每百年回增一歲,增至八萬四千歲,依此一增一減,一增減為一小劫,二十小劫為一中劫,四中劫為一大劫。色界天壽元雖至八萬四千大劫,其遙長已甚,但到此不明佛法,亦難免一死。死後分別轉生人間為富貴人或轉墮三惡道受苦,此乃視乎其在天時之種因是善是惡而定,怎作怎受,不爽絲毫。綜上為五住煩惱之釋義。由此可知天上與人間,均不免生死輪迴之苦,對於五住煩惱,亦未盡蠲除,不過天界苦少樂多而人間苦多樂少而已。倘欲二死永亡,五住竟盡,則非誓願成佛不可;意欲成佛,又非竭力修習此無邊佛法不為功也。 此節所序二死、五住、皆緣乎色受想行識五蘊而成,是故承上文觀自在菩薩證到妙智慧徹底而得照見五蘊當體皆空的 果,便有此度脫一切苦厄(即二死永亡、五住究竟)之利益矣。 寅二、別明、又九、卯一、明色空不二 ##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此節文,係佛示弟子以極果中道之妙理,原由行深般若而來,以破除三乘聖人不圓之知見。此經乃玄奘法師所譯。純依佛之語氣而敘述,所以此時仍是佛說。 此觀自在菩薩修證妙智慧而至於徹底時,即能照見五蘊皆空,五蘊原是有法,不是空法,何可謂之空?因菩薩之觀想功夫而照見五蘊法當體即空也。隨此 果而獲致二死永亡,五住究竟等度離一切苦厄之利;此時佛仍恐法會弟子弗明所指,乃呼當機舍利子尊者之名,而晉一步闡明之,意使法會大眾都能了了也。 舍利子,係佛之聲聞弟子中,智慧第一;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此六句其用意在重析「五蘊皆空」,以便研求經義者加深瞭解,佛法妙理,苟非反復重論,依稀難明也。 曾謂空有五重---色,有三種:一、可見可對色,二、可對不可見色,三、不可見不可對色。均指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而雲,人有六根(眼,意,鼻,舌,身,意),隨此六塵之轉移乃謂之染塵,染塵則無以成道。以六塵而論色相有三種,茲承上分序之: 一,可對可見色  可對含可接觸之義,如山河大地、屋宇身體、及一切有形色之物,對之即見,此屬色塵。 二,可對不可見色  此在六塵中佔其四──即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是也。 聲。聲響之於耳,祇可以耳聞,而不可以目見,此屬聲塵。 香。香氣之於鼻,祇可以鼻嗅,而不可以目見,此屬香塵。 味。滋味之於舌,祇可以舌嚐,而不可以目見,此屬味塵。 觸。冷熱之於身,祇可以身觸,而不可以目見。此屬觸塵。 三,不可對不可見色  此法塵也。對之不可得,見之又不可能,只是著人心意而已,如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嚐味,身覺觸;心意均無所不知也。換言之:前五塵(色,聲,香,味,觸)所謝落的影子,此即法塵,所以對前五塵都無一不包,無一不知也。 上述六塵攝三種色,然則六塵從何而來?六塵係由眼鼻耳舌身意六根而發識取境而來,六塵既攝三種色,則一切色法均盡括其中,此色何以謂之妙有真空?如眼前之景物,原為可對可見色,歷歷在目,何空之有?蓋吾人以為眼見物,殊不知眼根本不能見,能見者原為眼根之見性而已。是知死人之眼所以不能見物,因其見性已離茲軀殼故也。此「性」之體原是無可尋覓,如上所論既不在腦,又不在心,茫無蹤影,了不可得,眼前之景物雖可藉此見性而見到,但試詢若輩能見到自己之見性乎?此性既屬杳無蹟象,不能捉摸,則此性之本體為空可知矣!由此推知在見上說性,色不管三種或多種,綜之色就是性,性就是色,性是空的,色又何異於空!何以說色就是性?因為由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而發之見聞嗅嚐覺知六種性,從而顯現一切色(即六塵);則此色還不能離性,而性亦不能離色,可謂離性即無色,離色即無性。倘仍不明斯理,吾人可作再進一步研究。 如以見性為例:試問先有色抑或先有見?若謂先有見而後有色,則見應在前,而色在後,然則無色,那能有見?即如無形色可見,則見性從何而顯其見的作用?反此而論:若謂先有色而後有見,則色當在前,而見在後,然則無見又何能顯色?即如無見性,則色從何而顯其色之相?是色是見,全為對待法也。見性如是,推悉其餘聞嗅嚐覺知之性亦復如是,可知色之於性,性之於色,二者之間,弗能或離矣。性之本體既空,則色之本體又何異於空?即色上之空,了無分別也。故謂「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吾人所習見之「不二法門」四字,其意亦指此理而言,因二者未便分割,倘非分別不可,則歧途誤蹈矣。今再以鏡子為例:毋論鏡質如何,古時之銅鏡或今之玻璃鏡,總之鏡子一經製就,即能攝照一切物,不論長短方圓,青黃赤白,臨之無不畢現其影,如以布裹之,其布影即攝鏡內,以之覆置桌上,某桌面之影乃入鏡中,以之朝向虛空,則空影亦在鏡內,綜之鏡成則無時無在不有色相之影子。以鏡光喻性,影子例塵(指六塵攝上述三種色)。吾人從小一開智識,即執影子為有,詎知山河大地,宇宙萬象,都為影子耳!影有來去,則有生滅,即喻一切事象,均為生滅法;鏡光如性(指見聞嗅嚐覺知六種性),不動如如,終無生滅。但無鏡安能現影?無影曷知有鏡?互為對待,了不可分,性之於色,其理雷同,色之於性,其義無異,由此觀照用功,方可臻於明心見性境界也。楞嚴經云:「見明之時,見非是明,見暗之時,見非是暗,見空之時,見非是空,見塞之時,見非是塞,四義成就,汝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文中「見見之時」之前一見字為「能見」,後一見字為「所見」。藉此深予體味,可知無色即無性、色性同體而不落先後之妙理,可謂發揮淨盡矣。 又今以大光明鏡分喻凡聖之知見:凡夫祇認識影子而不知鏡光,遂執影子為實有;殊未明物各有性,所謂地有地性,火有火性,水有水性,風有風性,性如鏡光,物若影子,凡夫迷執如斯,所以未能悟道。佛乃反覆演釋,諸般啟迪亦不外令人豁然了悟:影子無常,鏡光永住,影子瞬即消逝,鏡光歷劫長存;但小乘人又錯悟心相兩分,鏡影為二,其心偏執,遂成析法真空;通教菩薩又以影為鏡光所現,而鏡光不必離影,則又著在鏡光上,其義認為心色不相析離,當體全是真空,此為體法真空,其悟理雖較小乘為高,但仍未到家。觀法悟理,究竟圓融者,祇有佛法。──佛法以鏡不異影。影不異鏡。兩者之間。不必分離。其要點全在知覺上。明理便了。此即為妙有真空。是為世出世間法。世出世間法者。意謂世法即出世法也。 此節文乃接上文「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而申論。佛意示法會諸弟子:爾等要知五蘊之第一蘊為色蘊,即應知道色何異於空,空何異於色之理。色為六塵之一,五蘊之首,倘認色為實有,即屬差誤,其實此色與妙有真空本無二致也。或謂:五蘊何不併談,而先論色蘊?因色有形相,最易令人迷其心竅而牢不可破也。色蘊為色法,餘受想行識四蘊為心法;色聲香味觸法為六塵,亦可謂為六色(上文歸納為三種對見色),係由人身所具之五根而生──即眼耳鼻舌身各具形色,此經所指五蘊中之色蘊,乃賅括五根六塵共十一個色法而言,乃屬色法,其餘四蘊為心法。計受、想、兩蘊共攝五十一個心所法,行蘊攝二十四個不相應行法,識蘊、攝八個心王(即八識),以上心色二法共攝九四之數,再加六個非色非心之無為法,綜計百法。世尊所說八萬四千法門,經彌勒菩薩攝成六百六十法,洎佛法重興後,又經無著、天親兩菩薩再攝成此百法,意使後學易於研修;此經全文二百六十字,詞簡義備,區區字數,已盡攝彌勒菩薩六百六十法,甚至佛八萬四千法門矣。換言之:此心經所述之五蘊法即能攝如許法門。從知除色蘊(即色法)外,餘受想行識四蘊(即心法)所攝之備且廣,但吾人偏對色法著染彌深,不易遽離,所以居首論及,俾資警覺耳。 倘以上述之鏡影為喻,九十四個色心二法即為影子,六個無為法方為鏡光;此六法蓋屬真如無為也。觀自在菩薩所修之深般若(妙智慧徹底),而得「照見五蘊皆空」,妙智慧即此真如無為法,以鏡光譬之,所以言其為究竟也,惟其是究竟,方能覺照觀見五蘊法體。盡屬空相,似此吾人倘不修學,烏能瞭然於真如實相而不依真起妄哉! 色蘊括十一個色法,此色法與真空原無二樣,故曰:「色不異空,空不異色。」 又,真空何來?是由妙智慧覺照而出,即舍此妙智慧則不能照空色蘊,由此 果纔能「度一切苦厄。」 事實上色蘊涵十一個色法,破之殊非易易,但苟不予以分別計度,妄滋議論,則雖有色。亦為妙色。斯即所謂妙有真空矣,故曰:「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說至此,佛又慮諸弟子誤色上亦空,或左色右空,色空別為二體,爰又向下作深刻展論:「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其意謂:色當體即空,色空原非二體,此空指妙有真空而言,怎妙?在色上不分別不執著即為妙也。簡言之:色就是空,空就是色;色當體是空,空當體是色。依此申論,此五蘊中之色蘊已破,下又續破四蘊,所以說:「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此四蘊為心法共八十三個。五蘊原是總攝一切法,既空色蘊,則受想行識四蘊亦不外如是之理,所謂一法破,法法皆破也。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一語,意謂受想行識是真空,真空是受想行識。五蘊為總法,舉一反三,五蘊法如是,則一切諸法亦莫不如是,所以此時佛又呼舍利子尊者之名而繼續向下作分別細論:先顯諸法空相,後空一切法。 卯二、明般若實體 ##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此節為顯體之文。顯示此經之主體為諸法空相為體,當無生滅、垢淨、增減也。「諸法空相」一句,意謂:承上所述,既五蘊法當體即是真空之相,而五蘊法是一切諸法之總,所以諸法當體即是真空之相無疑矣,而非諸法之外,別具空相也。 其實生滅、垢淨、增減均屬對待虛擬名辭,即生滅相對,垢淨相對,增減相對;質言之:究竟並無生滅垢淨增減之理。 垢淨之間,終乏定義,實則本無垢淨之可得,心垢則垢,心淨則淨,所以垢淨者,胥屬吾人之迷昧真理,顛倒執著所由生。 卯三、五蘊空 ##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此節本來仍是上話,佛意誠恐法會諸弟子仍未了了,旋向下再予發明。意謂:汝等執著一切相即有一切相,不執著一切相即無一切相。所以說:因是之故,在妙有真空中,自無色受想行識五蘊存在也。 卯四、十八界空 ##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此文為空凡夫十八界法。意謂:如諸法空相,無生滅垢淨增減,乃空中無五蘊,亦即無此十八界,因五蘊總法既無,此十八界別法亦隨之而無。一切眾生,畢生視此十八界為實有,不知此亦為真空之相也。此節乃由「空中無色」一句承貫而下,上曾言之:此「空中」之空,非凡夫所見之頑虛空,外道所執之斷滅空,小乘所觀之析法真空,菩薩所正之體法真空,而是指佛法極果之「妙有真空。」此妙有真空非佛所獨有,而凡夫亦同一具足,於此十八界法不起分別,當下即是妙有真空,所以修持用功,非定必經小中大乘而遞級修證,倘能體悟諸法空相,即使成佛矣。所謂小乘聖人未及大根性凡夫,意即指此。換言之,身雖凡夫,倘屬上根利智者,則隨時均可接受佛法;無奈吾人都為迷惑執著而困於十八界範疇,故未能解黏去縛耳。 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六塵(色、聲、香、味、觸、法),由此六根對六塵發生之作用而起之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合為十八界。識者,分別之義,凡夫營謀生計,起居飲食,均為此十八界纏縛,是以非眼見色,則耳聞聲;非耳聞聲,則鼻嗅香;非鼻嗅香,則舌嚐味;非舌嚐味,則身覺觸;非身覺觸,則意知法。遇事分別、觸景生情,均為此六識而起之作用 ( 我認為這是佛在很深的禪定中感知到的狀態,天人合一了,即無眼、耳、鼻、舌、身、意。所以感知到十八界空,) 吾人入手修學,切莫祇是往外觀看而隨明暗二相所轉,最要作回光反照而回頭反觀自己的見性,苟克臻此,當可悟道矣。吾人學佛,既明斯理,便應下手修持;夫學以致用,致用即行,學而不行,其猶未學也! 世尊在過去阿僧祇劫,早經成佛,後來為普度眾生示現凡夫身為淨飯王太子,十九歲出家,雪山苦行六年,三十歲在菩提樹下夜 明星悟道。成道之日為十二月初八,仰觀東方一大明星出現,其見性與星光一經觸動,即了知自己之見性為無量無邊而無遠弗屆者,當下即開悟而證佛道,且說:「奇哉!奇哉!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不能證得。」此即世尊見自本性之明證;凡夫因昧其本性,為六塵緣影所捉弄,遂有妄想執著而不能證道耳。 卯五緣覺法空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凡夫屬上根利智而對諸法空相一經了悟者,當下即可成佛,況此中乘聖人乎?從緣覺一字顧名思義,乃知緣覺係由因緣之緣而覺悟。因緣有助緣與攀緣之分,助者幫助之義,攀者攀附之義;助緣者,意謂人本不迷惑,而偏以此緣而助之迷,此指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而至憂悲苦惱而言。總言之十二因緣,即十二種幫忙而助人昏昧也。下分述之: 無明  俗謂胡塗,不明正理也。一胡塗便一切胡塗,由此胡塗之助而有妄行,所以無明緣行。 行  由茲妄行之助而有所辨識,是以行緣識。 識  此為胡塗認識也。識具分別之義,由此認識而成中陰身,幫助選擇有緣父母而投胎,所以有何種認識即成何種胎也。而後識緣名色。 名色  初入胎中,受想行識四蘊徒有其名,因此時祇具色蘊也,故合稱為名色,藉斯名色之助漸長六根而成六入,是以名色緣六入。 六入  入見聞嗅嚐覺知六種性也。意謂一作胎即起分別,俟胎成六根,乃生六入,由此六入之助而成觸,是謂六入緣觸。 觸  意謂小兒初生面世,六根接觸六塵也。因母胎與外界溫度與環境懸殊太甚,所以嬰兒一出母胎,即感驟冷加身,驚惶失措,其辛酸痛苦處,有如活馬剝皮,故作慘厲啼哭也。因此一觸而有受。 受  小兒一開智識即有受,如眼受色,耳受聲,鼻受香,舌受味,身受觸,意受法。由此受而起貪愛,乃曰受緣愛。 愛  由此貪愛而需求取,是以愛緣取。 取  由求取而有得,是以取緣有。 有  因求取有得而造業,即有此業果,業果不亡,旋隨緣受來世之生,是名有緣生。 生  有生則難逃老死,乃名生緣老死。 老死  有此老死而不免憂悲苦惱也。人老將死,誰無憂悲苦惱?蓋塵染既深,妄執緊繫,不甘就死也。但我(大師自稱)則不然,因妄染較輕,本不畏死耳!又人當死之時,有若風刀解體,烏龜脫殼,其痛毒淒楚,無以復加,故作呻吟哀號也。 可知此生死之苦,一切均以無明為因,而以助緣輾轉聯繫成此凡夫順生門,致有流轉還滅之相,受六道輪迴之苦。緣覺乃聞佛說此十二因緣法,乃明煩惱生死根源,而發修道離苦之心,遂從此啟悟而證中乘辟支佛果(意譯緣覺果),因此而了分段生死;其晉修之法,亦無非先將此無明(即胡塗)斷滅,無明滅則行滅(無妄行),行滅則識滅(無了別心),識滅則名色滅(不投胎),名色滅則六入滅(不必長六根),六入滅則觸滅(根不觸塵),觸滅則受滅(不需享受),愛滅則取滅(不求取),取滅則有滅(不造業),有滅則生滅(來世不投胎),生滅則老死滅(無老死憂悲苦惱)。 卯六聲聞法空 ## 無苦集滅道。 此文係空四諦法,此四諦法門為苦諦、集諦、滅諦、道諦,即四聖諦也。此四諦法能超凡入聖,以凡夫比擬,證四諦法當為小乘聖人,倘再向上而言,則聖人中又可別為大中小乘也。四諦中之苦諦為世間果,集諦為世間因,滅諦為出世間果,道諦為出世間因。 苦諦為世間果者  乃指六道綜成三種苦果而言,三苦果為行苦,樂苦,苦苦 集諦為世間因者  此為苦諦之集因也。集為積蓄之義,從名思義,乃知苦果係招集而來,眾生平時所作所為,有善有惡,遂以此為苦諦之因,而鑄苦諦之果。集」為招感性,此招感性招來六種根本煩惱,即貪,瞋,癡,慢,疑,邪見,復有二十種隨煩惱,分小中大三類,小隨有十: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中隨有二:無慚,無愧,大隨有八: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計此二十六種集因,而招世間一切苦果。 「滅」為可證性,人慾離苦,當慕寂滅之樂,以獨善其身,所以此滅為可證性。證茲而了分段生死,離四住煩惱,但仍屬沉空滯寂,未了變易生死,不達究竟之樂,僅住於有餘涅槃,故名偏真小果。 「道」為可修性,慕出世之寂滅,當修三十七助道品,略即戒,定,慧三學。以戒破貪毒,定破瞋毒,慧破癡毒,是以道為可修性。 滅諦為出世間果者  滅為寂滅。此類眾生洞燭苦源,都自招感,乃慕寂滅為樂果,以獨善其身。 道諦為出世間因者  既慕寂滅出世之樂果,必斷集因,從而著手修道也。此為成道之因。 小乘聲聞眾聞佛說此四諦法而證道,但只了分段生死,未達究竟涅槃,所以此時說此般若經令其迴向大乘當知在妙有真空中,已無五蘊法,五蘊法為諸法之母,則此四諦法當體亦空,故曰:無苦,無集,無滅,無道。苦集滅道皆為鏡中之影,而「無」為鏡光,光即是影,影即是光,倘能體悟斯義,自可一悟到底也。 卯七藏教事六度法空 ## 無智亦無得。 此文係破藏教菩薩所執之事六度法。智者,以智慧而攝六度,所謂布施度慳貪,持戒度污染,忍辱度瞋恚,精進度懈怠,禪定度散亂,智慧度愚癡。得者,指行此事六度法而「得」證菩提佛果,但仍屬藏教之生滅法,事理不融為藏教之大乘也(藏教亦分小,中,大三乘),此時雖行事六度,但仍以為上有佛道可成,下有眾生可度者,則執有之心,未忘於懷,遂由智而成識,得則有礙矣。佛說「無智亦無得」,指出此藏教事六度智慧,非究竟智慧,而所得之果,不是究竟佛果。 在真空實相中,雖行六度,而應無一法之執,不執六度之相(無智也),不著得果之心(無得也),由此大徹大悟,方為深般若,而致五住竟盡,二死永亡之利益也。 諸法空相中,以空一切法為體,則此事六度法祇是鏡光之影,了不可得,故稱「無」,此「無」為鏡光,一切影皆依鏡光所成。換言之,在真空實相中,雖行六度,而應無一法之執,不執六度之相(無智也),不著得果之心(無得也),由此大徹大悟,方為深般若,而致五住竟盡,二死永亡之利益也 卯八明宗 ##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心無罣礙。( 罣礙 gua ai 是掛礙的繁體字。 佛教用語,勸人凡事想的開,不可太執著.) 菩提薩埵,為梵語。菩提,意譯為「覺」,薩埵,意譯為「有情」,略稱為菩薩。 此文總釋為:諸法當體即是妙有真空,在此空中了無一法可得,以無所得之故,所以菩薩依妙智慧徹底所產生之 用為破除三障,此文先言破除報障。報障內分依正二報,依報指衣食住等,正報指身體也(上曾長釋,此不重敘),此依正二報既除,則隨依報而起之心內牽「罣」,及隨正報而起之身體障「礙」,消除無遺矣。 卯九辨用、又三、辰一、業障空 ## 無罣礙故,無有恐怖。 此破三障中之業障也。若心身均無內罣外礙,自無憂悒惶懼,故曰:無罣礙則無恐怖。業者,事業,此指行六度法而言,菩薩倘未破惑至盡,於行六度法度化眾生時,難免有五種怖畏,即生活畏,死畏,地獄畏,惡名畏,大眾威儀畏是也,此五怖畏即為事業之障礙,既無恐怖,則此業障蠲除矣。 辰二、煩惱障 ## 遠離顛倒夢想。 此破三障之煩惱障也,亦即破除迷惑障礙,無明障礙,煩惱障礙。以無常為常,以苦為樂,倒見事理者謂之顛倒,乃依此等根本無明煩惱而起,夫人之煩惱,統由缺乏妙智慧而來,亦即從夢想而生;綜合之而成顛倒夢想。於是九法界眾生,各皆有夢,人間作名利夢,天道作安樂夢,阿修羅作爭強夢,佛則究竟無夢,欲臻茲佛境,首應斷「得」,以「無所得」故,方克開佛知見,而遠離此顛倒夢想,即大夢覺矣。 辰三、空果、又二、己一、斷德 究竟涅槃。 三障既除,方是究竟涅槃。涅槃意譯圓寂,備具眾德曰圓,除一切障曰寂,具不生不滅,至此徹證大般涅槃,三障皆盡,而三德齊顯矣──三德為法身德,般若德,解脫德。 己二、智德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指諸佛之智德,般若為獨一不二法門,不僅菩薩依此而得證涅槃,其三世諸佛,亦依此而得果上之智德也,三世諸佛,一為過去世之諸佛,二為現在世之諸佛,三為未來世之諸佛,都依此妙有法門以妙智妙慧徹底之故,而得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耨多羅,意譯「無上」,乃對菩薩之有上而言,三藐,意譯「正等」,乃對二乘不等,即偏真言之,三菩提,意譯「正覺」,乃對外道之邪知邪見,及凡夫之昏昧不覺而言。總之,此「無上正等正覺」乃如來之妙覺果海也。 丑二、結讚般若功能 故知般若波羅密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此讚揚般若之功能。咒,真言無妄也,謂由此可知妙智慧徹底,是大神咒,(此咒為大神通真言,以大威神之力,能破除九十六種邪師外道之知見),是大明咒(此咒為光明真言,以此正大光明之力,能破除世間一切黑暗迷執),是無上咒(此咒為佛果真言,以此無以復加之般若極理之力,能破除菩薩之不圓滿覺),是無等等咒(此咒為二乘聖人真言,以此無等次相等之般若妙用,能破除二乘人之偏真執有。以此等真言,頓超直路,能究竟除盡一切苦,一切苦指五住煩惱之苦因(見愛苦,欲愛苦,色愛苦,無色愛苦,塵沙無明苦。)二種生死之苦果(分段生死苦,變易生死苦)。真實不虛者,謂實能臻此,斷非虛語也。 以上自開經正文起以迄本節,均為「顯說」之釋義。以下為此經之「密說」。 子二、密分 故說般若波羅密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此為密說,亦言密分,即心無分別,是不可思議的行法。佛經有顯分密分之別,經為顯說之咒,咒為密說之經,經之文義為顯分,經之真言為密分,顯分可以演釋密分不須解說,蓋一落言詮,即成分別思議,有失本旨矣。是故奉持經文,大可直誦咒語,不加分別,正是真修大乘行法,其意係使心境趨於清靜,都歸不可思議。若不明咒義,則可研釋經文,藉明真理,此所謂顯密圓通也。免牽強附會,謬予解說。 * * *惔虛大師「心經講記」名詞解釋般若——原為吾人無量劫來所本具,此所謂宿慧,又名慧命(可能是人的原本精神能量)「波羅密多」為梵語,意譯到彼岸「般若波羅密多」一語可譯為:妙智慧為徹底中心。(概略意思是「透過心量廣大的通達智慧。」) 「菩薩」二字原為梵語「菩提薩埵」之略稱,意譯:「菩提」為覺,或覺道,「薩埵」為有情,合言「覺有情」,言此人自己覺悟本性永不生滅,還令有情眾生覺悟之意。 分段生死——生死為壽命之一「段落」變易生死——從受想行識的煩惱而來,妄念一起一伏即為一變易生死五蘊——為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 先有色蘊,我執認為身體為我,此「我」就是色蘊。 需賴衣食住之助以維持生活,所以便須談到享受,由此乃有苦受、樂受、捨 受、之 別,滿足為樂受,虧缺為苦受,平常為捨受 (即 不苦不樂平常受),此為「受蘊」 因於享受之需求;必須有所想度,此想度即為「想蘊」 因想而有謀取生計之計劃,有計劃還要實行,由是再構成「行蘊」,換言之,行就是工作, 工作須賴智識之培養,於是乎「識蘊」又不可或缺,識、為知識之義,吾人令子弟就學,其目的不外乎使其廣開智識,為未來求生之準備。 五濁—— 即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 劫濁為色蘊所造,娑婆世界眾生,執在色身形相之上,對於一切唯心造之性理,迷惑不解,遂成劫濁 知見既妄執色身為己有,乃不得不及於享受,以保有此色身,乃成見濁也; 煩惱濁為想蘊所造,為求享受之滿足,貪欲乃應運而生,或奔競貨利,或爭圖貴顯,心眼祇知接受有色為已足,捨仁義道德而不顧,但求目的,不擇手段,於是胡思亂想,煩惱重重,此所謂煩惱濁之釀成,由此色受一濁;即起家庭煩惱,社會煩惱,國家煩惱,擴至世界煩惱也; 眾生濁為行蘊所造,人既有我執之知見,乃擬常留於世間,無奈歲月催人,縱饒活逾百齡,亦不免一死,由此真性迷惘,攬取壽執身執,爰成眾生濁也。 命濁為識蘊所造,因眾生濁之結成,不祇壽命遞減,身亦隨減 空有五重——所謂頑虛空,斷滅空,析法真空,體法真空,妙有真空 頑虛空  此即為凡夫所執眼見之虛空,此空為頑虛不靈,全無知見者。 斷滅空  此空為外道所執,佛未出世時,印度多外道,彼等亦講求修學,但不知一切法唯心造之理,妄以為心外有法,乃乖舛百出,竟往心外求法,旋墮胡塗之見,乃執虛空亦已消滅,一切都空無所有矣,此稱為斷滅空。 餘下三重空,係屬佛法範圍,一為析法真空、一為體法真空、一為妙有真空,此都屬於心理上的空,不著相上,是指小乘(聲聞)、中乘(通教菩薩)、大乘(大乘菩薩而至成佛)所修證的程度分別而言 五住煩惱——分別為見愛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無色愛住地、無明住地等五類 見愛住地 見愛、即一「見」便迷惑,由迷惑而貪「愛」,所以見愛乃為此煩惱之根本,譬喻見人有功名富貴,即生羨慕,貪愛冀倖,反亦隨至,但無奈終不可求,此見愛遂根住於心地,牢固難離,而有此煩惱。 欲愛住地  倘吾人認此貪愛不是好處,而欲破除之,則其見解已較高超,似此見而不愛,保守得住,其結果不論貧賤富貴成敗利鈍,都站得住腳跟,死後都生欲界天;享福盡,再生人間,共經四番生死,證二果向。再經二番生死,證二果斯陀含。天界共二十八重,此欲界天佔其六。再經一番生死,證三果阿那含,方共破欲界九品惑,但欲愛破淨,此是但論聖果,與此三界凡夫不同,其「欲愛住地」,凡夫仍有男女婚配。但天上歡娛,遠勝人間矣。 色愛住地  吾人仍以析法空理為自己,如對見愛、欲愛均經根除,即生色界天。色界天佔十八重;分四禪位,每禪破思惑九品。共破四九、三十六品思惑。此與四禪天之凡夫所不同者,生此色身猶存,然已無男女之別,蓋男女生此,俱成男身 無色愛住地  吾人倘對見愛、欲愛、色愛俱經了卻,即生無色界天,此時色身已無,但存知覺,故曰「無色愛住地」。此天總完空想,法喜充滿,樂也無極!識無邊處天、空無邊處天、無所有處天、非非想處天等四重天均屬之。此等天界經常說法,雖較下界世法為高,猶未出無色界也,惟以佛法相比,仍不啻霄壤。 無明住地  此時已破除見惑思惑,惟塵沙惑無明惑猶存,到此對一切事理,仍未能湛然融通,僅除四住煩惱,故仍不能擺脫變易生死之苦 六塵—— 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 色——有三種:一、可見可對色,二、可對不可見色,三、不可見不可對色。 一,可對可見色  可對含可接觸之義,如山河大地、屋宇身體、及一切有形色之物,對之即見,此屬色塵。 二,可對不可見色  此在六塵中佔其四──即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是也。 聲。聲響之於耳,祇可以耳聞,而不可以目見,此屬聲塵。 香。香氣之於鼻,祇可以鼻嗅,而不可以目見,此屬香塵。 味。滋味之於舌,祇可以舌嚐,而不可以目見,此屬味塵。 觸。冷熱之於身,祇可以身觸,而不可以目見。此屬觸塵。 三,不可對不可見色  此法塵也。對之不可得,見之又不可能,只是著人心意而已,如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嚐味,身覺觸;心意均無所不知也。換言之:前五塵(色,聲,香,味,觸)所謝落的影子,此即法塵,所以對前五塵都無一不包,無一不知也。 六根—— 眼鼻耳舌身意 。六塵係由眼鼻耳舌身意六根而發識取境而來 五根——人身所具眼耳鼻舌身 十八界—— 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六塵(色、聲、香、味、觸、法),由此六根對六塵發生之作用而起之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合為十八界 十二因緣——即十二種幫忙而助人昏昧。分述之: 無明  俗謂胡塗,不明正理也。一胡塗便一切胡塗,由此胡塗之助而有妄行,所以無明緣行 行  由茲妄行之助而有所辨識,是以行緣識。 識  此為胡塗認識也。識具分別之義,由此認識而成中陰身,幫助選擇有緣父母而投胎,所以有何種認識即成何種胎也。而後識緣名 色。 名色  初入胎中,受想行識四蘊徒有其名,因此時祇具色蘊也,故合稱為名色,藉斯名色之助漸長六根而成六入,是以名色緣六入。 六入  入見聞嗅嚐覺知六種性也。意謂一作胎即起分別,俟胎成六根,乃生六入,由此六入之助而成觸,是謂六入緣觸。 觸  意謂小兒初生面世,六根接觸六塵也。因母胎與外界溫度與環境懸殊太甚,所以嬰兒一出母胎,即感驟冷加身,驚惶失措,故作慘厲啼哭也。因此一觸而有受。 受 小兒一開智識即有受,如眼受色,耳受聲,鼻受香,舌受味,身受觸,意受法。由此受而起貪愛,乃曰受緣愛。 愛 由此貪愛而需求取,是以愛緣取。 取 由求取而有得,是以取緣有。 有 因求取有得而造業,即有此業果,業果不亡,旋隨緣受來世之生,是名有緣生。 生 有生則難逃老死,乃名生緣老死。 老死 有此老死而不免憂悲苦惱也。人老將死,誰無憂悲苦惱?蓋塵染既深,妄執緊繫,不甘就死也。又人當死之時,有若風刀解體,烏龜脫殼,其痛毒淒楚,無以復加,故作呻吟哀號也。 可知此生死之苦,一切均以無明為因,而以助緣輾轉聯繫成此凡夫順生門,致有流轉還滅之相,受六道輪迴之苦。 緣覺乃聞佛說此十二因緣法,乃明煩惱生死根源,而發修道離苦之心,遂從此啟悟而證中乘辟支佛果(意譯緣覺果),因此而了分段生死;其晉修之法,亦無非先將此無明(即胡塗)斷滅, 無明滅則行滅(無妄行), 行滅則識滅(無了別心), 識滅則名色滅(不投胎), 名色滅則六入滅(不必長六根) 六入滅則觸滅(根不觸塵), 觸滅則受滅(不需享受), 受滅則取滅(不求取), 取滅則有滅(不造業), 有滅則生滅(來世不投胎), 生滅則老死滅(無老死憂悲苦惱)。 四諦法門——為苦諦、集諦、滅諦、道諦,即四聖諦 此四諦法能超凡入聖 苦諦為世間果者  乃指六道綜成三種苦果而言,三苦果為行苦,樂苦,苦苦 集諦為世間因者  此為苦諦之集因也。集為積蓄之義,從名思義,乃知苦果係招集而來,眾生平時所作所為,有善有惡,遂以此為苦諦之因,而鑄苦諦之果。集」為招感性,此招感性招來六種根本煩惱,即貪,瞋,癡,慢,疑,邪見,復有二十種隨煩惱,分小中大三類,小隨有十: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中隨有二:無慚,無愧,大隨有八: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計此二十六種集因,而招世間一切苦果。 六種根本煩惱——即貪,瞋,癡,慢,疑,邪見,無智亦無得—— 在真空實相中,雖行六度,而應無一法之執,不執六度之相(無智也),不著得果之心(無得也),由此大徹大悟,方為深般若,而致五住竟盡,二死永亡之利益也。 五種怖畏——即生活畏,死畏,地獄畏,惡名畏,大眾威儀畏,此五怖畏即為事業之障礙,既無恐怖,則此業障蠲除矣。 三障之煩惱障——迷惑障礙,無明障礙,煩惱障礙。以無常為常,以苦為樂,倒見事理者謂之顛倒,乃依此等根本無明煩惱而起,夫人之煩惱,統由缺乏妙智慧而來,亦即從夢想而生;綜合之而成顛倒夢想。涅槃——意譯圓寂,備具眾德曰圓,除一切障曰寂,具不生不滅,至此徹證大般涅槃,三障皆盡,而三德齊顯矣──三德為法身德,般若德,解脫德。 三德——為法身德,般若德,解脫德。 三世諸佛——一為過去世之諸佛,二為現在世之諸佛,三為未來世之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之意。阿耨多羅,意譯「無上」,乃對菩薩之有上而言,三藐,意譯「正等」,乃對二乘不等,即偏真言之,三菩提,意譯「正覺」,乃對外道之邪知邪見,及凡夫之昏昧不覺而言。咒——真言無妄也,謂由此可知妙智慧徹底。此等真言,頓超直路,能究竟除盡一切苦,一切苦指五住煩惱之苦因(見愛苦,欲愛苦,色愛苦,無色愛苦,塵沙無明苦。)二種生死之苦果(分段生死苦,變易生死苦)。真實不虛者,謂實能臻此,斷非虛語也。 一切苦——指五住煩惱之苦因(見愛苦,欲愛苦,色愛苦,無色愛苦,塵沙無明苦。) 佛經有顯分密分之別——經為顯說之咒,咒為密說之經,經之文義為顯分,經之真言為密分,顯分可以演釋密分不須解說,蓋一落言詮,即成分別思議,有失本旨矣。是故奉持經文,大可直誦咒語,不加分別,正是真修大乘行法,其意係使心境趨於清靜,都歸不可思議。對心經我的理解為: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之名意為:「透過心量廣大的通達智慧,而超脫世俗困苦的根本途徑」 經文講述了觀自在菩薩在進行精神修持達到很深境界時,以妙智慧證到徹底的修法而獲得得知便是「照見五蘊皆空」。 五蘊:為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人因為有了身體(色蘊)接著就會產生感受、思想、行為、知覺知識。有此我執,終日為此五蘊困惑。如能知身體並非是「我」,身體祇是「我的」,當下即可破除五蘊之執著,一切無明妄想,必然冰消瓦解;可惜常人未明妙理,偏執五蘊色身,錯認「我的」為「我」。事實人之身體,如人之房子,說房子為「我的」,當然不悖事理,如謂房子為「我」,豈不令聽者啞然失笑?由此可知,人之於身體,祇能稱為「我的身體」,不能說身體就是「我」。何謂「真我」?真我為人之知覺性──本知本覺。似此身體只為我暫棲之所,與房子何異?房子有生滅,而真我(知覺性)自無始以來,未曾有生,亦未曾有死,屬真常不變者,佛說法要令人瞭然於「真我」與「我的」之分,方可達到破執。 證到五蘊皆空以佛的妙智慧脫離一切苦厄。再沒有煩惱心不斷生出。在妙有真空中無色、受、想、行、識五蘊存在。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這是佛在很深的禪定中感知到的狀態,達到天人合一了。在這種境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先將無明(糊塗的念頭)消除,進行精神修持,不執六度之相(無智也),即抑制有意識的思想。不著得果之心(無得也),即內心不產生追求某種結果的念頭。此大徹大悟,方為深度的智慧,再沒有煩惱心,也再無生死輪迴之苦。 無掛礙故,無有恐怖。 能心無掛礙自無煩惱恐慌。無掛礙就無恐怖。 遠離顛倒夢想。破除煩惱、迷惑、無明障礙。遠離此顛倒夢想。究竟涅槃。涅槃意譯圓寂,備具眾德曰圓,除一切障曰寂。究竟涅槃,破除煩惱、迷惑、無明障礙,這三個障礙除盡就會顯現出三德——法身德、般若德,解脫德。佛說般若波羅密多是很殊勝的咒。以此等真言,頓超直路,能究竟除盡一切苦,一切苦指五住煩惱之苦因(見愛苦,欲愛苦,色愛苦,無色愛苦,塵沙無明苦。)二種生死之苦果(二種生死:分段生死,變易生死 。分段生死——生死為壽命之一「段落」。變易生死——從受想行識的煩惱而來,妄念一起一伏即為一變易生死)。所以說般若波羅密多咒,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佛經有顯分密分之別,經為顯說之咒,咒為密說之經,經之文義為顯分,經之真言為密分,顯分可以演釋密分不須解說,一落言詮,即成分別思議,有失本旨矣。是故奉持經文,大可直誦咒語,不加分別,正是真修大乘行法,其意系使心境趨於清靜,都歸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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