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 | 馮爾康:從《論語》《孟子》飲食規範說到中華飲食文化
原標題:學術 | 馮爾康:從《論語》《孟子》飲食規範說到中華飲食文化
作者:馮爾康,南開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教授,兼任南開大學社會史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中心學術委員等。
摘自:《史學集刊》2004年第2期
《論語》、《孟子》作為儒家經典,都是語錄,沒有很多的關於飲食的內容,但就所涉及到的,也可以令我們了解到古人飲食生活的基本情況。
《孟子》雲「食色性也」;《禮記》日「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禮運)先秦時代人們正常地看待「食色」,而後世理學家「存天理,滅人慾」,忌談「性」、「男女」,但是孔子說的「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的「飲食」之道傳存下來。不過這個話,有個時期也被人認作是沒落奴隸主階級腐朽生活的反映,如今國人不理會,視之為飲食文化,而且是中國文化的重要內容,中國文化貢獻於世界的瑰寶。說到中華飲食,筆者到法國,聽同胞講當地人的某些職業:「黑人掃馬路,華人開餐館,印度人開水果店,猶太人開交易所。」華人開飯鋪,確實不假,世界各地,凡有華人的地方,多有中餐館。筆者在海外進中餐館,早年少見白人進入,近年去者日多,有與華人共往者,有清一色白人者,筆者觀察後者的飲食習慣,既在中餐館,吃食中國菜、使用筷子自不必說了,然而與華人仍有不同:必用飲料或酒類;不講究吃海鮮,也即不追求華人面子上的東西和解饞。所以同是用中餐,還是有文化的差異,反映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餐飲文化的差別。下面將敘述中國古人的飲食狀況、風尚與規範,以及飲食文化的特徵。而所依據的素材,主要來自《論語》和《孟子》。
食品與食物的不充足
《論語》和《孟子》講到的食物,分類開列如下:
食糧:黍、粟、豆、五穀(稻、黍、稷、麥、菽);
蔬菜:瓜、蔬;
肉食:雞、羊、馬、狗、豚、彘、魚、鱉、麋鹿;
佐料:姜、芥、醬、醯;
飲料:水、酒、茶、漿。
人們的實際食物自然比上述這些要多得多,如《禮記》里有「五飲」,為水、漿、酒、醴、酏,甜酒的醴和薄粥的酏是實有食品,《論語》和《孟子》沒有講到,這兩部書不是專講食品的著作,當然不會一一羅列。
古人食品以五穀為主,肉類不多,對於一般民眾來講那是難得見到了。孟子兩次談到七十歲吃肉的事。他說行仁政要不違農時,「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梁惠王上)又說「五母雞,二母彘,無失其時,老者足以無失肉矣!……七十非肉不飽。」(盡心)基於老者非肉食不能飽的認識,所以要使七十老翁能夠吃上肉。這是仁政的理想,孟子才一再地呼籲,也可知這僅僅是願望。連老人都沒有肉吃,其他人更難見到肉食了。民間養豬,至少有三千年的傳統,一直到20世紀的相當長時間內,農家養豬,臘月宰殺,以備過年,平時極少有機會享用豬肉和其他肉類,要有也是成肉。看來古人食品以穀類為主,肉食不佔重要地位,直到如今,並沒有改變這種狀況。至於「朱門酒肉臭」的現象,那是極少數的權勢者和大富人的奢華享受。
古人的食物似乎是不富足的。孟子說到兩種現象,一是道路之上有餓死的人。二是行路之人必須自行攜帶糧食。《孟子·梁惠王》云:「途有餓殍,而不知發」;「民有飢色,野有餓殍」。孟子說這樣的話,是指責一些國君不懂得愛護民人,連人餓死了,都捨不得發放倉庫里的糧食,而自身卻耽於淫樂。孟子的話表明民眾遇到災荒,無處覓食,活活餓斃在路途的現象是常見的。古代政論家總是說「耕三餘一」,或者說九年耕作,餘下三年食糧,這是願望,實際達不到,故而一遇荒年,民眾轉死溝壑。那時生產力低下,沒有多少剩餘生產物,碰上大饑饉,國庫也不會有多少糧食。何以見得?還是孟子說的:「居者有積倉,行者有裹囊」。(梁惠王)是說民富,國庫才能充實。民富是家有存糧,出行有糧食可帶。出門要帶上食糧,直接反映那時餐飲業和商品經濟極不發達,間接說明糧食不富裕,路途上很難買得到。《水滸》講客人在飯館,「借」米做飯,是否反映自帶主食?我們有出門帶糧票的親身經歷:進飯店、招待所食堂,不交糧票不能吃飯,這是糧食不足造成的。在餓殍滿野的時候,一個伴生的現象是「易子而食」,甚至賣人肉,《水滸》里寫的孫二娘飯鋪不就是:「大樹十子坡,客人誰敢那裡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第27回)食糧不足問題,在中國歷史上是長期存在的。
家庭飲食與家內人際關係
飲食通常在家庭內部進行,對食物的選擇,取決於家庭的經濟狀況,至於在家庭成員間的安排與待遇,就是根據各人的生理需要和人在家中的地位,不可忽視的是「孝道」成為食物分配的首要準則。《論語·為政》:「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對於今人來說,這話容易引起誤解,以為是規範師生關係的,其實說的是家內勞作和飲食中父兄子弟關係。相對於「弟子」講,「先生」是先出世的人,就是父親、兄長,有酒肉,先請父兄食用,然後才輪到弟輩、子輩。這裡很明確,在飲食上應該儘先孝敬長上,以實現孝悌之道。這是倫理的問題,也是實踐問題,孟子舉出曾參家族的例子:「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日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日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離婁)曾子和曾元將好吃的酒肉請父親享用,用餐方式是父親單獨進膳,兒子侍侯,吃好了,兒子將剩餘食物撤走。他們都盡了孝。當然,這二人在體念父親的心理方面有著很大的差距,曾子在供給酒肉的同時,詢問父親還需要什麼,當父親問及家庭伙食是否富裕時,必然給予肯定的回答,不使老人操心,而曾元就不知道問老人的其他需求更是將家庭經濟的難處兜露出來。孟子的觀念,孝養的標準,既要供奉好食品,又要能在思想上體貼老人。曾子是歷史上出名的大孝子,他家的進餐方法是古人的一種類型,即分餐制,先盡老人,然後是其他人來吃。這種分餐辦法,我們在「二十四孝」的「郭巨埋兒」故事裡得到印證,漢朝人郭巨給母親供食,老人家必與孫子分食,引出郭巨埋兒侍親的念頭。好食品先給父母吃,體現出孝道,處理好家內人際關係。
家庭會有親友的往來,就有招待吃飯的問題,古人頗有待客之道。《論語·微子》講到子貢夜宿於老農家中,其家「殺雞為黍而食之」。後世陶淵明在《桃花源記》所寫的村民也是殺雞接待來客。特地宰雞招待客人,表現出主人的好客和盛情。東漢時山陽人範式(巨卿)與汝南張劭為莫逆之交,相約二年後範式到張劭家拜見其母,屆日是否能到,張母有點懷疑,張劭以其為信士,篤信能來,乃母遂「醒酒」以待,至期果然到達,成為信義之交的範例。(卷81,範式傳)後人據此寫出小說《范巨卿雞黍死生交》。(第16卷)殺雞備黍成為待客的代名詞。殺雞作食,是不容易的事情,養雞需要飼料,是與主人爭食,不可能多養,宰雞是應節日、家慶之需和不時之需,如果家中有人生病為他殺雞滋補,將被落下話柄。殺雞給客人吃,是特別優待,臨時來客,在農村哪裡尋覓什麼好吃的東西,惟有家養的雞是最上等的食物,不惜珍貴,用來待客,可見主人的熱誠和盛情。中國傳統的待客之道,就是真誠無私,從食物當中充分表達出來。當然,俗話「看人下菜碟」,世俗的利益觀也在影響人們間的食品交流狀況,不過這也有其他的社會規範的制約,如年高的尊長輩對待年少的晚輩接待的飲食規格,官場上對不同品級官員的接待規格,是需要有所區別的。
飲食、禮制與人際關係
飲食方式,應當先有習慣,稍後或同時就有規範的出現,講求飲食中的禮節,並以此規範人們間的關係,以輔助社會等級制度的實現。在《論語》、《孟子》中我們看到如下的飲食倫理的要求,關於家庭方面的,上一目已經道及,其他方面的是:
尊卑有序。《論語·鄉黨》:「君賜食,必先正席先嘗之:君賜腥,必熟而薦之;君賜生,必畜之;侍食於君,君祭先飯。」對於國君賞賜食品,必須端正恭謹地坐好品嘗,表示感謝君主的賜予;所賜熟食,拿回家先祭祀祖宗,然後食用;若給的是牲畜,應當畜養備用;如果侍奉君主吃飯,先替君主嘗試食品是否潔凈。這是臣下與君主共餐和接受食物的禮節,系依據君臣等級差別而決定。
尊重長者。孔子講鄉飲酒禮,「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鄉黨)持杖的老人受到尊敬,飲酒散席,老人先離開,他人才有序地退出。
治喪節制飲食。《論語·述而》:「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人家喪事哀戚,客人參與發喪,大吃大喝,無有戚容,哪裡是來辦喪事的樣子,需要在節制飲食方面表現出悲傷之情。
克己待人。《論語·泰伯》:「禹,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儘力乎溝洫。」大禹自奉甚薄,飲食簡單,但是祭祀的食品卻很豐盛。這雖是人神之間關係,實際上是在飲食方面要求寬於待人,嚴於律己,「殺雞為黍」的好客之道即是這種觀念的體現。
慎於接受食物。《孟子·滕文公》:「非其道,則一簞食不可受於人。……士無事而食,不可也。」孟子的意思,接受禮品應有原則,若沒有理由,雖是一簍食品也不能夠接受;他的學生彭更特別指明士人尤其不可受人非份之物。
歡迎王師之禮。若以仁義之師,攻打使民處於水深火熱的暴政之國,百姓應當怎樣對待呢?孟子認為正確的作法是,「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豈有他哉!避水火也」。(梁惠王)「簞食壺漿」,就是用乾糧酒水去迎接勝利者。後世的亡國之君、敗軍之將即以此表示投降,或者再扶著棺材,乞求勝利者的饒恕。
吃飯不是單純的進食問題,上述種種飲食中,無論是在家庭,在王宮、官邸,在民間的公共場所,就餐者有就座、坐席、舉箸、吃法、退席的禮儀,真是吃有吃相。用餐中的禮儀、授受食物的儀式和觀念、尊重長者與尊者的原則,無不表明飲食有規範,有制度,即受賜制度,侍食制度,歸降禮儀。這些禮儀又同五禮(吉禮、凶禮、嘉禮、賓禮、軍禮)相聯繫和一致。
這些規範,體現了社會等級制度、宗法精神、敬老精神和無功不受祿的處世倫理,在飲食生活領域處理了君臣、長幼、賓主,乃至勝利者與失敗者之間的關係。
古代飲食和中華飲食文化
前面所述的古代飲食,既然主要依據的是《論語》、《孟子》資料,所反映的應是先秦時代人們的飲食生活。到後世物質生產豐富了許多,商品經濟、交通事業都有發展,甚至是很大的前進,人們的飲食生活也隨著有了許多改變,如行旅可以自帶糧食,更可以沿途採買食品了。因此下面講述中華飲食文化特點,是通貫觀察整個歷史得出的,不過在先秦時代已基本形成了。
古人的飲食與禮儀制度、社會身份相結合,形成其獨特的文化內涵。筆者認為它有下列三點特徵:
第一,精妙的烹飪技術與美食。
中華飲食講究蒸、煮、燒、炸、烤與五味調和,所謂「一人巧作千人食,五味調和百味仙」,火候和調料的運用至關重要;講求色香味形,引發人們食慾的同時,給人一種美的享受;菜肴品類繁多,難於勝數,一種原料,就可以做出多少道菜來,如很容易得的一方豆腐,可以煎炒(炒豆腐),水煮(煮豆腐),紅燒豆腐,此外薰豆腐塊,豆腐乾,豆腐圓子,涼拌豆腐(拌小蔥或香椿、松花蛋),與其他食品配合作出各種名目的菜肴,如同肉末混合成豆腐肉丸子,白菜燒豆腐等等。我們能講有多少多少種菜系,有什麼什麼「某某家菜」,就是能夠製作各種色香味形的菜肴,供人享用。
第二,講求飲食禮儀。
飲食文化的形成,禮制的要求是一個重要原因。對此我們可以從下述四方面看得出來:
其一,從祀禮的隆重、祭品的精製到食品的講求。祭祀是國之大事,祭禮極其隆重,理所當然地要求精製祭品,供奉於祭祀對象的神靈,用以祈求神靈的賜福和免災。孔子講「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如前所述,是為祭祀神靈而作出的要求,而活著的人講求飲食,由此而來,可以這樣地說,中國人的精於烹飪,是從祀神到入於人口,虔誠祭祀是產生美味佳肴的不可忽視的動因。
其二,依據食用者的職業、身份、社會地位、性別形成飲食規範、制度,如鄉飲酒禮、賜食、賜酣,以及禁止糟蹋食物的「通行飲食」罪的法令。
其三,體現孝道精神,父母在世則竭力供養,死後的祭祀維繫不斷。
其四、規範人們在飲食中的禮儀行為。在飲食過程中,應依個人的身份地位行事,尊重尊者與他人,對食品的選擇、食用的量度均應體現出個人的高貴品德,而不可失德,真所謂「於飲食中見人品」。
第三,社交的重要方面。
設宴待客,贈送他人以食品,是常見的社交行為。皇帝給臣僚賜宴、賜胙、賜食品,給百姓賜醣(在規定日子內可以任意飲酒),都是莫大的恩德。官場、民間互相贈送食品,宴請客人,尤其是在節日、家慶日,就餐、送食品是不可缺少的,如女兒生育,娘家送紅雞蛋。世間所說的「女兒紅」酒,即在女兒出生之時釀造,窖藏,以備出嫁時請客應用。再如五月節人們互贈粽子,八月節送月餅等等。運用食品的交往,維繫、加強親友之間的情誼,或與他人增加往來,進行感情交流,密切原來疏離的關係。飲食是社會交往的必不可少的手段。
中國以飲食文化著稱,如果說「性文化」是西方文化的一個重要特徵,中國文化是不是可以用「食文化」來表述呢?或許可以如此吧!中國菜,是美食,也是貢獻給世界食文化的一種精品。中國食文化作為中華文化的一種內涵,當之無愧地立足於世界食文化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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