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平:中華民族的性質和特點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不僅在發展和演變的漫長歲月中形成了各種各樣的民族群體,而且各個民族群體在長期的交往交流交融的過程中逐漸凝聚為一體,形成了中華民族。中華民族戰勝了入侵的外敵並構建自己的民族國家以後,不僅屹立於世界的東方並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而且也支撐起現代國家制度,奠定了國家統一和發展的社會政治基礎。中華民族越是鞏固,國家制度和國家統一的基礎就越加牢固。因此,促進中華民族的統一和鞏固,是一個築牢國家統一和穩定的政治安全之基的重大政治問題。然而,中華民族又不同於歐美那樣的由國民或公民直接構成的均質化的民族,它直接由歷史上形成和存在的各民族群體構成,因而是「多元一體」的結構。它自身發展演變的狀態,取決於各個民族群體發展的狀況。新中國成立後的半個多世紀以來,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迅速發展的時候,一個始料不及的問題也逐漸浮出了水面,那就是中華民族受到了嚴重的侵蝕並因此而逐漸虛擬化。由此造成的社會政治後果也逐漸顯現出來。面對如此嚴峻的現實,我們必須對中華民族進行全面的審視,並對中華民族問題進行全面的反思。在此過程中,在全面梳理的基礎上釐清中華民族的性質和特點,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一、中華民族是怎樣的民族

作為一個具有國家形式的民族實體,中華民族具有「族」(nation)的所有特點,與世界上的其他民族(nation)無異。但是,中華民族又具有特殊的內部結構,從而與世界上的其他民族尤其是西方的民族具有根本性的區別。

西方的尤其是歐洲的民族,具有在其長期的形成過程中所積澱的特殊內涵。回顧歷史可以看到,歐洲歷史上曾經存在的各種穩定的人群共同體,經過長期的羅馬化後都蕩然無存了。「從公元前 3 世紀開始,羅馬開始向海外擴張,並於公元前 1 世紀完成了共和國制到帝國的轉變,形成了一個環繞地中海的大帝國,並出現了帝國境內各民族的羅馬化過程。」歐洲在經過了「羅馬的世界霸權的刨子」的長期刨削以後,「封建的歐洲沒有民族的概念,也沒有現代意義的『國家』」,原有的國家形態和族群形式被完全摧毀,人口也趨於同質化。到了中世紀的中後期,這樣的狀況才逐漸發生改變。當逐漸鞏固的王朝國家將國內居民整合為一個整體並用「民族」(nation)來指稱的時候,尤其是通過民族國家(nation - state)的構建而具有國家形式進而普遍化以後,民族都是一個高度同質化的群體。對於這樣的民族來說,民族就是公民的集合體,民族的成員即是國家的國民或公民,它們是無差別的。在公民與民族之間並不存在其他的穩定人群共同體。

在全球化時代人口跨國流動日益普遍和加速的情況下,西方國家大量的外國移民及族裔聚眾成族的現象也十分突出。這些群體為了爭取和維護自己的群體利益,進行了無數的抗爭。反映這些群體利益訴求的多元文化主義、差異政治理論也逐漸興盛,併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但是,西方國家的政府並沒有確認這些群體的民族性質,也沒有建立維護其民族利益的制度框架,只是用明顯區別於「民族」(nation)的「族群」(ethnic group)概念來指稱它們。即使如此,學界和政界還是對這樣的政治主張給予了嚴厲的批評。比如,塞繆爾·亨廷頓就認為:「美國國內的多元文化主義對美國和西方構成了威脅」,「多文化論和多樣性理論的意識形態出現,損害了美國國民身份和國家特性尚存的中心內容,即文化核心和『美國信念』的合法地位」,進而使美國面臨解體的威脅。茲比格涅夫·布熱津斯基更是認為:「具有潛在分裂作用」的多元文化主義「可能使多民族的美國巴爾幹化」,這種狀況發展下去,「美國的社會就有面臨解體的危險」。因此,歐美等西方國家的民族,其成員就是國民或公民,並不存在一個中間層。這樣的民族,是一種非結構化的民族或公民民族。

相比於歐美的民族,中華民族就有著很大的不同。中國歷史上曾經形成和存在過眾多穩定的人群共同體,卻沒有形成「民族」概念。因此,中國歷史上並不存在冠之以民族的人群共同體。「民族」(nation)概念傳入中國後,便面臨著以其指稱什麼樣的人群共同體的問題。首先引入「民族」概念的梁啟超,將其與「中華」概念結合起來,創造了「中華民族」概念,並用它來指稱漢族。隨後,中華民族問題經過 20 世紀上葉的兩次大的爭論以後,「中華民族是一個」的觀念逐漸確立並佔據主導地位。但是,這並不妨礙人們用「民族」概念去描述和分析歷史上那些穩定的人群共同體。而且,即在的各個歷史文化共同體的「群」或「族」的屬性也十分明顯,這些群體也往往自稱為民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歷史上存在的各個民族群體經過長期的交往交流交融而凝聚起來的中華民族,實現了民族獨立,具有了國家的形式,成了真正意義上的民族,即國族。同時,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的民族屬性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鞏固和強化。國家不僅確立了這些作為歷史文化共同體存在的民族群體的民族性質,明確其法律地位和政治地位,而且通過一次次的民族識別確定了 56 個民族,明確了各個民族之間的界限,進而通過一系列的政策來維護它們的民族權益。但是,各個民族群體已經凝聚為一體的中華民族的歷史事實也不容否定。如果淡化或否定各個民族群體凝聚為中華民族這一巨大的歷史遺產,必將導致嚴重的後果。為了破解這樣的歷史難題,費孝通提出了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觀點。這樣一個富有智慧的解決方案,得到了廣泛的認同,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觀點也因此得到廣泛的傳播。

中華民族本來就是由歷史上的各個民族群體凝聚而成的,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群體在現實中又得到了加強或強化,這就進一步凸顯了中華民族的結構性特徵。中華民族形成的歷史和國家的現實情況表明,中華民族是由若干個民族單位組成的,每個民族單位的成員都有明確的族屬身份———這已經在中國的居民族的成員不是公民,而是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的成員。這就表明,中華民族並非直接由公民或國民組成,而是由 56 個民族群體組成的。因此,中華民族並不同於歐美那樣的非結構化的民族,而是一個具有十分突出的內部結構的結構化民族。中華民族也不是歐美那樣的公民民族或國民民族,而是由若干個民族群體組成的民族聚合體。

但是,中華民族這個「一體」中的各個民族單位在這樣的結構中的意義並不是無差別的。關於這一點,費孝通的分析和論述已經相當透徹。他指出:「組成中華民族的成員是眾多的,所以說它是個多元的結構」,但「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存在著一個凝聚的核心」,這個核心就是漢族。「漢族的形成是中華民族形成中的一個重要階段,在多元一體格局中產生了一個凝聚的核心」 。伍雄武則指出:「漢族和漢族文化的這種作用,並不在於漢族的強大和對其他民族的吞併,也不在於漢族文化是一種優勢文化而能同化其他文化,而在於漢族能聯繫和匯合各兄弟民族,漢文化能兼容和融通、吸收各民族文化,從而起到核心和凝聚的作用。」今天,中國人口中漢族占 91. 51%,55 個少數民族人口占 8. 49% 的事實,也再一次證明了這一點。因此,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結構中的「多元」,又存在著一個「一核多元」的結構。這樣的結構,也會對中華民族的結構和發展產生重要的影響。

當然,是否要用「民族」(nation)概念來指稱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單元,也是一個值得斟酌的問題。且不說中華民族及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單元都稱之為「民族」必然造成概念上的混亂,更為重要的是,以「民族」來指稱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還存在更為本質的問題:首先,這與民族(nation)這個特定概念的內涵不吻合。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本質上是歷史文化共同體,本身並不具有與國家(state)相結合的民族(nation)那樣的政治屬性,將這樣的群體稱為民族,必然造成理論上和實踐上的混亂。其次,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單位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以後,已經「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關係,各個民族群體都不是獨立自足的群體,已經不具備「民族」的特徵了,至少是與 nation 相去甚遠。不顧這樣的事實而仍然將這樣的群體稱為民族,既不符合民族概念自身的要求,也不利於各個民族群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關係的維繫。以「族群」(ethnic group)來稱呼它們,也許是解開這個困局的不二選擇。

由此而論,中華民族的內部結構,也許可用「一族多群」來描述更為恰當。誠然,費孝通的「多元一體」的確具有很強的解釋力。但是,這樣的判斷依託的是對歷史上的各個民族群體相互關係的分析,側重於或強調的是各個民族群體的「多元」凝聚為「一體」的事實。而「一族多群」的判斷,依據的是對中華民族的現實結構關係的分析,側重於或強調的是各個民族群體以何種方式構成中華民族的核心問題,能夠揭示中華民族的現實狀態。

中華民族這樣一種特殊的結構,對中華民族的現實存在和進一步的發展都具有重要的影響。撇開影響中華民族的各種因素來看,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或「一族多群」,都導致它在發展和演變的過程中,總是存在著朝著不同的方向進行闡述和發展的可能性:一是強調中華民族的「一體」或「一族」屬性,凸顯中華民族的整體性和一體化,肯定中華民族就是一個以「中華民族」為族稱的民族共同體;一是強調組成中華民族的「多元」或「多群」屬性,凸顯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單元的多樣性,要求承認和保護各個單元的民族屬性並爭取更多的「民族權利」,甚至要求確認更多的民族,建立更多的民族自治地方尤其是城市自治地方,創造條件以實現各個族群的族性張揚。

現實的力量施加於中華民族發展演變的兩種可能性,結果卻導致一個嚴重的偏向。中華民族的一體化發展,代表著中華民族或國家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因此,它往往顯得抽象,缺乏一種組織或機制從現實切身利益的角度來維護它並促進它的發展。誠然,政府或代表民族整體利益的執政黨,堅定地代表著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但是,政府或執政黨也面臨著各個民族群體的博弈,也會在各個民族群體的強烈訴求面前躊躇不前。相反,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群體或族群的發展總是與具體的族群利益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代表族群利益的精英分子更是不僅能從推動族群發展中體會到獨特的成就感和榮耀,也能從其他方面尤其是與國家的博弈中獲得具體的個人利益。因為現行的蘊涵「民族主義」價值取向的政策,為這樣的努力提供了較大的空間。在這樣的形勢下,中華民族在發展和演變中偏向於「多元」一邊,也就在所難免了。

現實的情況也是這樣,一些民族群體的精英總是朝著推動本民族群體實體化的方向努力發揮作用。在這樣的形勢下,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越來越具體、越來越實在,代表和反映這些民族群體訴求的理論和觀點層出不窮,並且援引西方的多元文化主義理論、族際政治理論進行論證,從而逐漸意識形態化,併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甚至形成了這樣一種輿論環境,即只要是強調某個或某些民族群體利益要求的觀點或理論,無論怎麼講都可以;而對於強調中華民族的整體性,約束某個民族群體不合理利益訴求的觀點,民族關係「去政治化」和調整民族政策的觀點,都會受到激烈的抨擊甚至是人身攻擊。某些民族精英「情緒化地捍衛『民族利益』」的現象十分突出。在這樣的情況下,中華民族逐漸虛擬化也就難以避免了,這就使中華民族逐漸演變成為一個抽象的概念。

二、中華民族的形態和結構

中華民族是以「中華民族」這個概念來指稱的民族。或者說,是以「中華民族」為族稱的民族。而「中華民族」的概念,則是梁啟超於1902 年在《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中率先提出的。迄今為止,「中華民族」的概念已經使用 100多年了。然而,中華民族到底是怎樣的民族這一問題並沒有完全解決。

「中華民族」的概念形成以來,圍繞中華民族是怎樣的民族的問題,發生過三次大的爭論。從這樣的爭論中,也可看出對中華民族認識的變化。

第一次爭論發生於 20 世紀初。創造「中華民族」概念的梁啟超認為,中華民族就是漢族。1905 年,他在《歷史上中國民族之觀察》里指出:「今之中華民族,即普通俗稱所謂漢族者」,是「我中國主族,即所謂炎黃遺胄者」。但他同時也認為:「中華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實由多數民族混合而成。」辛亥革命後,由於封建帝制被終結,情況發生了根本改變。「中華民國建立以後,實行『五族共和』,表明中國的主權屬於中國各民族。『中華民族』一詞的含義不斷充實,由原來主要指漢族,擴展為包含中國境內各個民族。這一變化,在五四運動以後尤為明顯。」

第二次爭論發生在民族危亡的時候。1931 年的「九一八」事變後,尤其是1937 年盧溝橋事變之後,外敵的入侵使中華民族面臨亡國滅種的威脅。在這樣的形勢下,如何看待中華民族的問題再次凸顯。1938 年吳文藻基於「多元文化」與「政治一體」的觀點,提出了中國存在多個民族的觀點。傅斯年則針鋒相對地提出:「中華民族是一個」,絕不宜多講民族。歷史學家顧頡剛也發表《中華民族是一個》的文章,明確提出:「凡是中國人都是中華民族———在中華民族之內我們絕不該再析出什麼民族———在今以後大家應當留神使用這『民族』二字」。經過廣泛而激烈的爭論,「中華民族是一個」的觀點得到了廣泛的認可,也得到了政府的明確肯定。這充分表明中華民族走向了自覺。蔣介石 1943 年3 月 10 日發表的《中國之命運》中也指出:「由於生活的互賴,與文化的交流,各地的多數宗族,到此早已融和為一個中華大民族了。」

第三次大的爭論則圍繞著費孝通提出的中華民族「多元一體」觀點展開。1988 年 11 月,費孝通在香港中文大學作了「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格局」的重要演說。費孝通提出:中華民族是「由許許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單位,經過接觸、混雜、聯結和融合,同時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個你來我去、我來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個性的多元統一體。」毫無疑問,費孝通明確肯定了中華民族是由歷史上多個民族群體凝聚成的民族共同體,是一個民族實體。但是,一些學者依據對「多元一體」的不同解釋,提出了對中華民族的不同看法,認為中華民族不是民族實體,只是中國各民族的總稱,或民族複合體———「漢族和55 個少數民族『合』為中華民族,但各民族『合』而未『化』」。這樣的爭論已經延續多年,反對中華民族是民族實體的觀點的影響也在逐步擴散。

從圍繞「中華民族是怎樣的民族」這個議題形成的歷時一個世紀的三次爭論來看,「中華民族」概念提出後的半個世紀中,中華民族是一個由歷史上的各個民族群體凝聚而成的民族實體的觀念逐漸確立,得到了民間和官方的一致認可。可是,新中國成立後的半個多世紀中,對中華民族的認識卻越來越模糊。本來,費孝通「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觀點,就是在承認歷史上的各個民族群體尤其是少數民族的地位的同時,明確肯定中華民族是一體的民族實體,但隨後的爭論中否定中華民族是民族實體的聲音卻越來越強勁,「有的學者在討論中公開提出中國只有『中華諸民族』而不存在『中華民族』的觀點」,連中華民族是不是一個以「中華民族」為族稱的民族實體都成了問題。顯然,最近這半個多世紀中,人們對中華民族的認識是明顯退步了。

新中國成立後對中華民族的認識之所以會出現退步,問題的關鍵不在於中華民族的概念和實質本身,而是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的民族意識快速增長且趨於旺盛,各種將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群體作為「民族」來看待並確認其法律地位和政治地位的做法越來越具體和深化,一些學者甚至援引西方的多元文化主義理論,主張要明確各個民族群體的族性,在政治上確立各個少數民族的族格,要求實現少數民族的族性張揚。原本中華民族是由歷史上存在的各個民族群體凝聚而成的,各個民族群體「你中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格局,這既是中華民族形成和存在的歷史前提也是邏輯前提。如果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都以獨立和完整的民族存在和發展,並且還要確立其政治地位、張揚族性,那就會形成一種各個民族群體「你就是你,我就是我,你中無我,我中無你」的格局。這樣一來,中華民族作為民族實體存在的基礎就會不復存在。在這樣的情況下,中華民族這個已經不是問題的問題,現在就的確成了問題。正如馬戎指出的那樣:「把『民族』這個核心概念定位在 56 個『民族』這一層面,其客觀結果是架空和虛化了『中華民族』」。

然而,在中國明確少數民族的「民族」地位,淡化或否定中華民族的「民族」屬性的做法,這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是明顯存在問題的。

「民族」(nation)這個首先出現於西歐並廣泛傳播的概念,是有著由歷史賦予的特定內涵的,並非任何一個歷史上人類群體都符合這一內涵。「『民族』(nation)這個詞來源於拉丁語『Natio』,意為『一個出生物』(a born creature),後來意指以真實或虛構的同一血統或種族的生活團體為基礎的社會集團,這一集團共同體只限於超越於每個家庭之外的部族。在中世紀早期,『Nation』還指代大學裡老師和學生按照各自的地區所組成的團體。」中世紀的中後期,隨著王朝國家的普遍化,王朝國家通過政治方式、經濟方式和文化方式對國內居民的整合也日漸突出。這樣一些由王朝國家的居民整合而成的群體,也被稱為民族。

王朝國家內的民族覺醒以後,便與王朝國家處於二元對立之中。最終,覺醒的民族通過民主革命推翻了王朝的統治,建立了得到民族認同的國家,即民族國家(nation - state)。因此,民族具有了國家的形式,披上了國家的外衣,國家具有了民族的內涵。民族國家就其本質而言,就是一套實現和保障民族認同於國家的制度體系。此後,與國家(state)結合在一起的民族(nation)的地位得到廣泛認可。並且,隨著民族國家(nation - state)這種國家形態由西歐傳到了北歐、南歐、北美以及世界的其他地方,進而成為具有世界意義的國家形態,民族的概念也得到廣泛的使用。

由此可見,民族與民族國家的構建具有不可分割的聯繫。民族國家不僅是民族這種人類群體得以凸顯的邏輯前提和歷史前提,而且構成了民族概念的邏輯基礎和理論預設。民族概念自形成之時,便具有十分突出的國家意涵。黑格爾就曾指出:「民族不是為了產生國家而存在的,民族是由國家創造的」。埃里克·霍布斯鮑姆更是強調:「民族原本就是人類歷史上相當晚近的新現象,而且還是源於特定地域及時空環境下的歷史產物」,「並不是民族創造了國家和民族主義,而是國家和民族主義創造了民族。」本尼迪克特·安德森。那個著名的「民族是想像的共同體」的定義,指的就是與國家結合在一起的民族。他說:「我主張對民族作如下的界定:它是一個想像的政治共同體———並且,它是被想像為本質上有限的(limited),同時也享有主權的共同體。」安東尼·吉登斯也指出:「『民族』指居於擁有明確邊界的領土上的集體,此集體隸屬於統一的行政機構,其反思監控的源泉既有國內的國家機構又有國外的國家機構。」關於「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 的定義,指的也是這樣一種與國家結合在一起的民族。在斯大林看來,「這些特徵只要缺少一個,民族就不成為民族」只有民族國家背景下取得國家形式的民族即國族,才可能具備這樣的特徵。

在民族國家數量增多並構建起以民族國家為基本單元的世界體系後,民族國家的示範效應和民族國家世界體系所形成的影響與壓力,導致了許多並不具備早先西歐民族國家那種單一民族構成的國家,不得不通過將國內各個歷史文化群體整合為統一的民族的途徑而構建民族國家———這個民族群體取得國家形式或披上國家的外衣後便成為國家民族。但是,這樣的國家建立了民族國家的制度框架並成為民族國家以後,組成國族的各個歷史文化群體仍然具有較大的獨立性,並且往往也被作為民族群體來看待。於是,民族概念突破了早先的使用範圍,不僅用來指稱與國家結合在一起的民族群體———國族,也用來指稱國家範圍內作為歷史文化群體存在的人群共同體,進而還用於描述和分析前民族國家時代就已存在的各種歷史文化群體。在這樣的情況下,那些存在著多個歷史文化群體的國家,就被界定為「多民族國家」。

顯然,後一類民族與前一類民族存在著本質的差異。正如菲利克斯·格羅斯所強調的那樣:「作為由共同文化、共同傳統維繫的共同體的民族,與以國家形式結合而成的政治社會之間的差別是根本性的。」後一類民族的確認,雖然有效拓展了族類群體的類型,卻並未超出或擺脫國家的框架或預設,而是從另外一個側面體現了民族概念和民族現象的國家意涵。上世紀 60 年代,西方學界為了避免民族概念的多重使用導致的歧義和混亂,「有一些人便把目光轉向想像中更加中性的概念:民族群體(ethnic group)。」當時的學者認為:「一個民族群體(ethnic group)所包含的是自認為是同族的人。他們由感情的聯繫結合在一起,並且關心保持他們自己的生活方式。除了極少數的例外,他們操同一種語言,至少他們所說的話彼此能懂,而且他們還有共同的文化傳統。」

「民族」(nation)是由西方傳入中國的。用民族概念來描述和分析中國的人群共同體的時候,必須充分重視以下幾個事實:

第一,中國歷史上的多個民族群體,「經過接觸、混雜、聯結和融合,同時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個你來我去、我來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個性的多元統一體。」這一點也得到了執政黨的充分肯定。周恩來就曾指出:「歷史的發展使中國各民族是雜居的,互相同化,互相影響」習近平總書記更是明確指出:「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錯雜居、文化上的兼收並蓄、經濟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親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多元一體格局。」

第二,「中華民族」這個族稱在全民族抗擊日本帝國主義入侵的過程中,已經得到全民認可,各個民族群體在「用我們的血肉築起新的長城」的過程中實現了中華民族的自覺———「自覺而稱為中華民族」。當這個自覺的民族最終實現了民族獨立並建立了自己的民族國家的時候,它便取得了國家的形式,披上了國家的外衣,完成了自己的民族建構過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華民族的民族國家。

第三,隨著民族國家在世界上的普遍建立,一個以民族國家為基本政治單元和法律單元的國家體系也逐漸建立起來。世界民族之林就是由一個個具有國家形式的民族組成的。中華民族由於建立了自己的民族國家,才屹立在世界的東方,並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今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是要在各個民族的全球競爭中重新鑄造中華民族的輝煌。顯然,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中的任何一個,都無法承擔起這樣的歷史責任。

因此,中華民族就是一個民族實體。在中國,只有中華民族才真正擔當得起「民族」(nation)這個稱謂。中華民族既是命運共同體,也是政治共同體,還是文化共同體。作為歷史文化共同體存在的各個民族群體,都只是組成中華民族的一個單元。用費孝通的話來說,「它們雖則都稱『民族』,但層次不同」。因此,既不能將它們與中華民族並列,更不能以各個民族群體去沖淡甚至否定中華民族。

三、中華民族對於中國的意義

中華民族的形成,是中國歷史發展的必然產物,並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因此,中華民族的形成,不僅是老祖宗留下的重要財富,是極其重要的社會政治遺產,也是中國現實國家構建和發展的基礎,是當代中國基礎性的政治資源,對國家的統一、穩定和發展都具有極其深遠的影響。中華民族的鞏固和發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穩定和發展的重要條件。

目前,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成為國家發展目標的情況下,許多學者關注到了中華民族對於中國夢的意義。有學者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有賴於中華民族的國族一體化,把中華民族建設和鞏固成為一個統一的凝聚力強大的國族。必須清醒地看到,國族一體化問題是事關國家安全、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基礎問題。」

的確,中華民族既是中國夢的主體,也是中國夢的實現力量,離開中華民族這個主體,中國夢就會幻化為臆想。中國夢的實現與中華民族的鞏固和發展之間,存在著本質的內存聯繫。因此,把中華民族的一體化與中國夢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觀點,無疑是深刻的和有見地的。但是,中華民族對於中國夢的意義,還有更為豐富的內容。

首先,通過中華民族凝聚國家力量,才能實現中國夢。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是所有中國人的夢想和追求,只有凝聚全民共識、聚積國家力量才能實現。而中華民族無疑是凝聚全民共識和國家力量的最為有效的手段。法國大革命時期,就是通過法蘭西民族而凝聚國家力量的。羅伯斯比爾在號召民眾團結起來反抗暴君的時候,就是「以法蘭西民族的名義」 。因為「民族是一個整體,全體公民都匯成一體。等級和階級都不復存在,全體法國人組成了法蘭西民族」,所以有力量。孫中山也認為,中國在異族入侵面前表現為一盤散沙的根本原因,就是「沒有國族主義」 。中國在日本帝國主義入侵而導致的民族危亡時刻,就是在中華民族的名義下,中國人才能「用我們的血肉築起我們新的長城」,凝聚了全民力量來共同抗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之所以能戰勝帝國主義封鎖導致的巨大威脅,依憑的也是整個民族的力量。今天要實現中國夢,也必須以中華民族來凝聚全國共識和聚積國家力量。

其次,只有中華民族這個整體,才能在世界範圍內的民族競爭中勝出。20世紀中期以後,人類逐步進入全球化時代。各個民族之間在緊密聯繫而形成的互動中,總是充滿著激烈的競爭———民族國家間的競爭,實質上就是各個民族(nation)間的競爭。歷史的經驗表明,「這種競爭是十分激烈的。競爭的勝利者,走向了發展和強盛、文明;競爭的失敗者,走向了沒落直至消失。……儘管每一個消失的民族都有各自不同的具體原因,但歸根到底,是他們自己在競爭中落伍了,從而隨歷史的流逝而消失」 。全球化時代的到來,使人類社會有了巨大的變化,其中一個顯著的特徵就是民族競爭日趨激烈。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是在這樣複雜的族際環境中進行的。在如此激烈的世界範圍內的民族競爭中,分散的中國人或中國的各個族群,都不具備取得勝利的條件。所有的中國人或中國的所有族群,必須凝聚為一個整體,「以一個民族即中華民族為單元來面對和參與世界各國間的激烈競爭」,才能在世界範圍內激烈的民族競爭中贏得勝利,最終實現民族的夢想。

其實,中華民族這樣一個具有國家形式的民族,不僅對中國夢的實現具有重大的意義,而且對於中國現代國家制度的意義還更加重大和深遠。中華民族是中國現代國家的基石。中國國家制度的有效運行、國家的統一和鞏固,都以一個穩定的中華民族為基礎。

第一,中華民族是中華現代國家制度的基礎。中國自秦統一到清末,國家都以王朝的形態存在。所謂的國家,就是一個個的王朝。因此,在辛亥革命前的歷史上,只能看到一個個的王朝,而看不到以「中國」命名的國家。這樣的王朝國家與世界近代以來的主導性國家形態—民族國家—具有本質的區別。也正因為如此,梁漱溟在其著名的《中國文化要義》一書中專辟了一章來討論「中國是否一國家」,最後得出的結論卻是「中國不像國家」。辛亥革命推翻了最後一個封建王朝並終結了王朝國家的歷史以後,中國便開啟了構建民族國家的歷史進程。作為一個由中國歷史上形成和存在的若干個民族群體凝聚而成的中華民族,就是在此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各個民族群體不僅在亡國滅種的威脅面前加速了內部凝聚,而且加強了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形成了中華民族的自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標誌著中華民族實現了民族獨立,獲取了國家的形式,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民族即國族,並完成了民族國家構建的進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華民族的民族國家。與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真正意義上的現代國家,與傳統的王朝國家具有本質的區別。

作為現代國家的民族國家(nation - state),它以民族命名,具有鮮明而突出的民族特徵,這就是它通過民族對國家的認同而實現了二者的結合或合一。而民族對國家的認同,是通過一套完整的制度化機制來實現和保障的。這種制度化機制就是民主制度。通過民主政治機制,民族國家實現和保證了民族的全體成員即人民對國家政權的控制,使國家成為人民能夠掌控的對象,從而保障了民族對國家的認同。所以,民族國家就其本質而言,就是一套實現和保障民族認同於國家的制度機制,而這樣的機制就是民主機制。「但民族國家作為一種國家制度框架,其制度內涵的形成、制度優勢的發揮,都依託於國族。沒有一個強健的國族,民族國家就無法發揮其制度功能,只能是徒具形式,甚至形同虛設。」中國的民族國家制度,就是由中華民族支撐的。中華民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體。中國的國家制度,只有在中華民族鞏固、穩定的基礎上,才能充分發揮作用。

第二,民族國家鞏固所必須的國家認同須經中華民族才能充分實現。現代民族國家,尤其是國家的民主制度,都必須保持一定程度的國家認同。塞繆爾·亨廷頓辭世前的最後著作《我們是誰? ———美國國家特性面臨的挑戰》的研究表明,一個國家如果不能獲得和保持一定程度的國家認同,就會「巴爾幹化」,甚至完全解體。「歷史是充滿意外的」,蘇聯的解體就是例子,美國也面臨著這樣的威脅,「由幾個米字構成的米字旗有分崩離析之勢。國家認同問題,本質上是國家的合法性問題。合法性「這一概念意指某個政權、政權的代表及其『命令』在某個或某些方面是合法的。它是一種特性,這種特性不是來自正式的法律或法令,而是來自於有關規範所判定的、『下屬』據以(或多或少)給予積極支中華民族的性質和特點持的社會認可(或認可的可能性)和『適當性』。」 或者說,「現在的合法性意指人們內心的一種態度,這種態度認為政府的統治是我們對政府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好感,我們通常也要服從它。」「當合法性受到侵蝕時,政府的麻煩事就來了。」 國家鞏固所必須的較高程度的合法性,必須建立在較高程度的國家認同的基礎上。

國家認同問題,一般不會出現於同質化程度較高的單一民族國家,通常會出現於存在著多個民族群體(ethnic group)或族裔群體的多民族國家。對於這樣的國家來說,國家認同的最大挑戰來自於各個民族群體或族裔群體自身認同的迅速上升。各個族群的自身認同的覺醒和旺盛,會對國家認同形成滴水穿石般的侵蝕。亨廷頓得出美國面臨解體危險之結論的最主要依據,就在於此。針對這樣的威脅,亨廷頓提出的解決方案就是重塑同質性的「核心文化」(即盎格魯 - 撒克遜新教文化)。這對中國來說,也是非常富有啟示意義的。中國要建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認同,最為有效的方式便是建立鞏固的中華民族,進而塑造中華民族的認同。其實,中華民族認同就是中國現代國家認同另外一種表現形式。

第三,中華民族是維護國家統一的根本力量。國家首先是人類創造的一種政治治理形式,同時也是政治共同體及政治地理空間單位。從政治共同體的角度來考察,國家統一和穩定的前提條件,就是國家內部不存在破壞國家政治共同體的社會政治力量。如果國家內部形成了破壞政治共同體的社會政治力量,國家政治的統一就面臨著威脅。對於存在著多個民族群體(ethnic group)或族裔群體的多民族國家來說,挑戰和破壞國家政治共同體統一的力量往往來自於國內的民族群體(ethnic group)不斷膨脹的政治訴求和相應的行動,尤其是民族自決的要求。這是多民族國家無法擺脫的歷史宿命。

中國作為一個多民族國家,也面臨著民族分裂的威脅。馬戎已經發出了「中國未來有可能出現國家分裂」的警告。他指出:蘇聯「直至解體發生的前夕,無論是蘇聯學者、中國學者還是西方學者,都沒有人對此做出任何預測或警告」。「從理論上講,只要一個群體被本國政府、外國政權以及本群體精英集團一致認定為一個『民族』,那麼,無論是根據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傳統的『民族自決權』理論還是根據列寧的『民族自決權』原則(『無條件地、堅決地維護每個民族的政治自決的權利,即分離的權利』),這個群體都會非常自然地萌生出通過自決建立獨立民族國家的願望。它所需要的只是一個具有適宜的內部和外部條件的時機而已。」的確,這樣的擔憂並「不是杞人憂天」!

然而,我們也不必因此就感到悲觀。因為中國歷史上形成和存在的眾多民族群體,在長期的交往交流交融過程中已經「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多元一體格局」,凝聚成為了一個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命運共同體———中華民族。這「是老祖宗留給我們的一筆重要財富,也是我們國家的一個重要優勢。」 現在的問題是,必須要在充分認識中華民族的意義的基礎上強調中華民族的整體性,促進中華民族的一體化,進而形成以中華民族規約各種突破中華民族的思想、理論和行動的有效機制,阻斷民族極端主義者的極端利益訴求,不給民族分裂主義提供可乘之機。

四、中華民族需要來一次新的自覺

中華民族的現狀與中華民族肩負的歷史使命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反差。這樣的反差在實現中國夢的背景下,顯得更為突出。在中國人民於全球範圍的激烈民族競爭中去追求夢想的時候,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以中華民族整體的形態去凝聚共識和力量。在這樣的形勢下,中華民族需要來一次新的自覺,在承續中華民族歷史演進的基礎上完成「正 - 反 - 合」的過程,從而實中華民族在更高水平上的構建。

中華民族在歷史凝聚的基礎上取得國家形式後,便作為一個獨立的民族屹立在世界的東方、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然而,在中華民族存在朝著不同方向發展演變的可能性的條件下,它卻沒有朝著越來越鞏固、越來越一體化的方向發展。而這樣的發展方向的形成,與新中國成立後的複雜族際政治環境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

以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為標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但在當時的中國,不僅國民黨政權的殘餘勢力還控制著許多地方,邊疆多民族地區也還存在著多個少數民族的地方政權,「在少數民族地區,由於歷史的、政治的、經濟的特點,上層分子作用特別大」,具有很強的博弈能力。面對如此復

雜和特殊的族際政治環境,在國家治理思維方面尚未完成由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的中國共產黨,必須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此,黨和政府在延續了革命戰爭年代為了動員少數民族而形成的民族政策價值取向的基礎上,在全國範圍開展了民族識別工作,明確少數民族的民族身份和族稱,確定少數民族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進行全面的幫扶。

這些政策和過程對中國族際關係和中華民族發展演變,都產生了根本且深遠的影響。「20 世紀 50 年代進行『民族識別』時無視或迴避各民族同享的許多共性、專註於尋找和辨別各民族特性的導向」,以及確定各個民族群體族稱和地位的做法,不僅加強了各個民族群體間的界限,也促成了各個民族群體民族意識的覺醒和趨於旺盛。今天,那些以某個或某些民族群體的代表自居的所謂民族精英,各種極端的民族主義觀點,尤其是那些在西方理論支持下日漸意識形態化的理論,都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形成和發展起來的。

這樣的狀況不僅形成了,而且經過了長期的發展,它所造成或帶來的始料不及的後果也逐漸顯現出來。最為明顯的是,隨著各個民族群體的發展,尤其是民族意識越來越旺盛,各個民族群體的利益要求也在不斷發展,不僅利益要求的內容越來越豐富,日漸涉及到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而且利益要求的層次也越來越高,一些極端的利益要求也以各種方式傳播和表達。從總體上看,今天各個民族群體的利益要求,已經同新中國成立之初的上世紀 50 年代的狀況不可同日而語了。許多所謂的民族精英,還在朝著這個方面繼續努力,尤其是將民族群體的利益要求以學術、理論的方式進行深層提煉,使各種反映民族群體利益要求的理論逐漸意識形態化。面對這樣的形勢,長期實施的「民族主義」價值取向的政策所蘊涵的風險越來越凸顯,政策的邊際效用逐漸遞減,黨和國家解決民族問題所必須的政策資源愈顯不足。

這種狀況還造成了一個更為深沉的影響,那就是對中華民族造成了嚴重的侵蝕。正如有的學者一針見血地指出的那樣,「當前中國民族問題的主要癥結,就是 1949 年建國後承襲了斯大林『民族』理論和類似蘇聯的民族制度、政策,把『民族』這個核心概念定位在 56 個『民族』這一層面,其客觀結果是架空和虛化了『中華民族』。」

中華民族同任何民族共同體一樣,它本身也是在不斷發展和演變的。其實,民族既不神秘也不神聖,它不過就是人類在發展過程中結成的人群共同體。或者說,用「民族」(nation)概念來指稱的人群共同體,不過是人群共同體中穩定且取得國家形式的一類。一成不變的民族是不存在的。安德森的那個被廣泛認同和引用的「民族是想像的共同體」的論斷,也表達了同樣的意思。但是,民族自身的發展和演變,也深受人類社會的各種力量的影響。如果說,「民族是想像的共同體」的話,那麼,人們朝著什麼方面去「想像」它,它就會朝著相應的方向去發展。放在具體的社會環境中來看,社會中的政府、政黨、社會組織、精英分子等,願意它朝著什麼方向發展並施加相應的影響,它就會朝著這個方向去發展和演變。

中華民族在發展和演變的過程中,既可能朝著越來越凝聚、越來越一體化、越來越鞏固的方向發展,也可能在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越來越實體化、越來越整體化的條件下逐漸虛化。在最近這半個多世紀中,中國國內的各種力量幾乎都是朝著後面一種可能性上去發揮作用了。因此,作為各個民族群體之聚合體的中華民族,就不可避免地逐漸被虛置,逐漸朝向缺乏內涵或內涵空洞的抽象概念的方向演變,甚至連中華民族到底是不是一個民族實體都成為了問題。

這樣的狀況還能夠繼續下去嗎? 或者說,我們還能夠對這樣的現象保持一種聽之任之、任其發展的態度嗎? 這樣的狀況繼續發展下去,中國近代以來形成的極其重要的或者說基礎性的政治資源就會逐漸流失,中國現代國家的基礎就會動搖,中華民族在全球化時代參與世界範圍的民族競爭的能力就會弱化,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步伐就會變得步履維艱,國家分裂的風險也會隨之大。因此,我們必須在新的歷史坐標中對中國的族際關係進行全面的反思,進而來一次中華民族的新的自覺。

在對中華民族以及中國的族際關係進行全面審視的過程中,自然地會涉及到這樣的問題:在各個民族群體已經凝聚為中華民族以後,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仍然具有自己獨立發展的空間和權利嗎? 一個個的民族群體發展起來並增強了自身的民族意識,真的有利於民族團結嗎? 一個個的民族群體的發展真的有利於中華民族的鞏固嗎? 除了這些具體的問題以外,其實還涉及到一個更為根本的問題:各個民族群體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格局」這個總體判斷,是否符合中國族際關係的狀況? 如果這樣的判斷是正確的,或者大家都接受這樣一個判斷,那麼,對於各個民族群體來說,「你就不是獨立的你」,「我也不是獨立的我」,每個民族群體都無法獨立發展。如果是這樣的話,每個民族群體都不是一個獨立自足的民族群體,離開中華民族這個整體,就既不能發展也無法得到合理的說明。也就是,強調各個民族群體獨立發展的要求,是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格局」這個總體判斷相悖的。

其實,面對上述的矛盾或問題,有關的反思早就開始了,民族問題「去政治化」的觀點,「第二代民族政策」的主張,族際政治整合的理論,各個民族群體應該相互交融的要求,中國民族政策應確立「國家主義」價值取向的觀點,加強中華民族建設的呼聲,在民族理論中構建中華民族理論的討論,等等,不僅是此種反思的具體表現,並且將這樣的反思不斷引向深入。當然,這樣的討論和相應的觀點,也受到了激烈的反彈,甚至遭到了情緒化的攻擊和謾罵。

令人欣慰的是,國家的最高決策層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並明確地表明了態度。習近平總書記在 2014 年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多次使用了「中華民族」、「中華民族共同體」概念,並以此來論述中國民族工作重大問題,從而從多個角度揭示了中華民族問題的本質和內涵。講話明確指出中華民族是一個命運共同體。中華民族一體包含多元,多元組成一體,一體離不開多元,多元也離不開一體,一體是主線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動力。在各個民族群體凝聚為一體的中華民族的情況下,要尊重差異、包容多樣,但不能強化民族意識,更不能人為製造民族差異。民族自治地方不是某個民族獨有的地方,民族區域自治不是某個民族獨享的自治;繁榮發展各民族文化,要在增強中華文化認同的基礎上來做,不能本末倒置;要引導各族群眾牢固樹立正確的民族觀。這些論述提出了一個嚴格意義上的中華民族思想,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創新,也體現著中央領導集體民族問題治理的頂層設計。當然,中華民族思想的提出,也彰顯著新的中央領導集體對中華民族的反思,標誌著中華民族新的自覺的開始。

中華民族新的自覺的目標或最後歸宿,是實現中華民族的「民族構建」(na-tion building),即構建一個鞏固的一體化的中華民族,將中國夢的主體做實做大做強。這樣的「民族構建」(nation building),絕不意味著重新構建一個「中華民族」,而是在中國的歷史發展已經形成了中華民族的基礎上,凝聚中華民族建設的全民共識,排除阻礙中華民族建設的各種干擾,使執政黨、政府和各種社會力量都一起朝著中華民族一體化的方向去發揮作用,積極推進中華民族的鞏固和發展。

新形勢下的中華民族構建,表現為一個推動中華民族朝著一體化方向發展的過程,但從具體內容來看,主要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文化構建。中國歷史上形成的各個民族群體,在共同開拓祖國錦繡河山、廣袤疆域的同時,共同創造了悠久的中國歷史、燦爛的中華文化,並在此過程中實現交往交流交融。換句話說,中國光輝燦爛的歷史和文化,並不是某個或某些民族群體創造的,而是所有的民族群體共同創造的,它屬於整個中華民族。今天,各個民族群體交錯居住的現象更加突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程度更加深厚,各個民族群體的文化也交叉交融在一起。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只要不是人為地將各個民族群體的文化從中華文化中割裂出來並自求發展,中華文化包容性和整體性發展的進程就會延續。在此基礎上,對中華文化的發展加以引導和促進,中華文化的大發展就會勢不可擋,並反過來對中華民族的構建形成強有力的支撐。

二是認同構建。認同是民族形成、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也是民族構建的關鍵所在。中華民族構建的根本,就是加強和深化中華民族認同。而加強中華民族認同,首先就是加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中華民族凝聚的過程,已經為中華民族認同奠定了堅實的歷史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則為中華民族認同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基礎。隨著國家的強大,尤其是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中華民族認同日漸加強是必然的趨勢。中華民族認同的直接威脅來自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自身認同的極端性發展,尤其是個別的民族群體將自身認同置於中華民族之上或與之相抵觸的地位。這樣的本末倒置,嚴重侵蝕了中華民族認同。今天加強中華民族認同的關鍵,是糾正那些本末倒置的做法,把各個民族群體文化的繁榮,置於增強中華文化認同的基礎之上。

三是理論構建。中華民族構建中,對中華民族進行全面闡釋和論述的理論構建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在今天中華民族的認識受到各種學說、觀點尤其是那些逐漸意識形態化的對中華民族形成嚴重侵蝕的觀點的挑戰的情況下,加強中華民族理論構建的意義更顯突出。因此,推進中華民族的構建,首先就要對中華民族進行全面而完整的理論論證,進而構建一個完整的中華民族理論。這是中華民族建設的基礎工程。我國目前的民族理論,基本上是由民族平等理論和少數民族權益理論組成,中華民族理論則付之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族理論缺乏中華民族理論,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要改變這樣的狀況,為中華民族建設提供理論支撐,必須對中華民族的形成、內涵、性質和特點,中華民族的結構,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的權利和義務,中華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的關係等基本問題等進行全面的闡釋和論證,構建一個完整的中華民族理論。

四是政策構建。中華民族構建,特別需要直接在調整組成中華民族的各個民族群體的關係中直接發揮作用的民族政策的支持。但是,只有以推進中華民族的凝聚為基本取向或朝著中華民族凝聚方面發揮作用的民族政策,才能在中華民族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但現實的情況卻是,我們長期實行的「民族主義」價值取向的政策,並不利於中華民族的整體發展和一體化。正如有的學者指出的那樣:「中國需要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精神指引下反思『民族』理論、調整民族政策」 。因此,必須從推進中華民族建設的角度,全面梳理現有的相關政策,不僅制訂促進中華民族凝聚的政策,而且要使所有民族政策有利於中華民族的凝聚,從而形成一個以推進中華民族建設為基本取向的政策體系。

【作者簡介】周平: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雲南大學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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