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新《信訪條例》要把握好五個關係
貫徹新《信訪條例》要把握好五個關係
新《信訪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於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繫,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推進信訪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規範信訪秩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將發揮重要作用。要貫徹好、執行好《條例》,關鍵是要圍繞定位、機制、體制、法製做好文章,重點把握好五個關係。 一- 、暢通渠道,把握好「入口」與「出口」的關係 暢通信訪渠道是保障公民建議權和申訴權,加強黨和政府 與人民群眾聯繫、及時了解社情民意、迅速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措施。國家將暢通信訪渠道作為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處理信訪事項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及各級信訪機構的工作方式、工作制度、工作機制等應進一步規範完善,確保信訪渠道暢通無阻,為信訪人的信訪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要暢通「入口」,確保群眾多渠道反映問題。在積極創造條件、實行無門檻「准入」的同時,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提倡「信」訪減少「走」訪,提倡選派代表反映問題、減少和避免大規模集體訪,提倡領導約訪、下訪減少群眾上訪。暢通信訪渠道「入口」,要體現「四化」。一是人性化。要堅持以人為本,將心比心。把人民群眾視為衣食父母、兄弟姐妹,將信訪群眾視為平等主體的社會人,熱情接待、嚴肅對待、認真處理和解決每一件上訪問題。要執行好領導接待日制度,堅持好領導約訪制度,多到下邊看,多聽群眾意見,多為百姓解難。要通過落實領訪、跟訪制度,更好地了解「上情」、把握「下情」、掌握信訪「內情」,更加積極有效地解決信訪問題。二是信息化。要針對新時期信訪形式的新變化、新特點,充分利用政府政務網路資源,建立信訪信息平台,構建信訪信息網路系統,實現信訪信息互聯互通,共用共享,一方面方便信訪群眾在當地提出信訪事項,減少信訪成本,並查詢其所提出信訪事項的辦理進展情況;另一方面,方便上級行政機關及其負責人了解各地方有哪些信訪事項並及時督促信訪事項的處理解決,也可以減少各級行政機關對同一信訪事項重複受理、辦理。要開設信訪「電子隧道」,成立網上投訴受理中心。要開設信訪信件「綠色通道」,推行信訪信件「免郵資」服務項目。三是社會化。要建立政府主導之下的社會團體參與信訪機制。發揮法律諮詢、專業人員、社會志願者參與等多層面、多側面、多股力量的作用。要借鑒浙江、山東等地經驗,在農村鄉鎮設立調處中心,在村委會設立調解組織,在城區居委會開展代理信訪。要繼續推行律師介入信訪制度,搞好信訪接待和諮詢服務。 要暢通「出口」,運用政治、經濟、行政、法律、思想工作等多種手段、多種辦法處理和解決信訪問題。要堅持「三個為主」。一是堅持屬地管理,以「塊塊」為主。堅持信訪事項屬地管理的優先原則,強化各地、各級政府處理跨地區和越級信訪時的主導作用。當前,信訪事項遇到條塊交叉時會出現有口難歸的問題和困難,一些地方和部門相互推諉扯皮,損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為此,要把屬地管理原則落到實處,無論是屬「條」還是屬「塊」的信訪事項,其所在地的政府都應承擔起職責,儘快明確辦理部門,並負責指導、督促問題解決。二是堅持逐級受理,以「基層」為主。要落實好群眾逐級上訪和分級受理制度,建立健全信訪層級受理機構,哪一級發生的信訪問題就在哪一級受理和解決,哪一級管轄的信訪問題就在哪一級負責協調解決,提高結案率和結服率,以此減少越級訪和重複訪。三是堅持就地處理,以「化解」為主。要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責任下移,努力把把苗頭化解在初始階段,上訪事態穩控在當地,把問題解決在基層。防止矛盾層層上移、問題層層上交,群眾層層上訪。 二、信「訪」更應信「法」,把握好人治與法制的關係 政府管理和行政手段能以適當的人治性制度緩和法制在一定情形下的過分剛性與法制操作中的人為執行缺失,再加之,中國傳統的官本位意識、「青天」意識、政府萬能意識等人治思維,一些人不善於靠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習慣於有困難找政府、找領導、找信訪,使得社會矛盾湧向政府及其信訪部門。信「訪」不信「法」、唯「上」不唯「下」已成為群眾信訪活動的心理誤區。信訪活動越往上越集中,行政層級越高受理的信訪量越大,出現「中央多、基層少、上邊熱、下邊冷」的「倒金字塔」現象,既增加了信訪人的經濟負擔,又使各級各部門就同一信訪事項重複處理,加重了社會管理成本。 伴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制體系的完善、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提高,解決信訪問題的最終途徑不是「人治」,而是「法制」。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人治」信訪制度與法律準則相悖。不可否認,中國信訪制度曾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程度上在聽取社會弱勢群體的呼聲,實現社會正義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權力救濟作用。但它一面敞開大門向民眾提供一種在法律系統之外解決法律問題的途徑,另一方面,又對一些司法活動的行政性干預提供製度化的正當渠道,運行過程中直接或間接形成一股對司法權威和法制建設的抵消力。二是「人治」管理已不適應社會發展形勢的需要。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國單位制社會逐漸解體,社會群眾的「單位人」 變為「社會人」,大量企業與政府之間不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原有的行政指令型工作方法已不適應工作需要。由此可見:- 社會成員的正當參與和權益保障不可能也不應當千軍萬馬過信訪「獨木橋」,信訪不可能也不應當包羅萬象、包打天下;「法」才是解決問題的最終手段。 在社會主義法制不盡完善、司法體制尚存缺失、人民群眾法制意識有待提高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現有中國國情下,做好信訪工作、解決信訪問題要把「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和「依法治國」 的施政綱領結合起來,把「執政為民」與「執法為民」結合起來。堅持依法辦事,把解決社會矛盾納入法制化軌道,該通過信訪途徑解決的問題通過信訪渠道來反映和解決,該走法律程序的投訴請求,通過訴訟、促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 三、規範信訪工作行為,把握好盡責與「問責」的關係 當前,一些信訪人的困難和問題之所以遲遲得不到解決,導致越級上訪、重複上訪、集體上訪事件一再發生,一個原因在於,有關地方、部門或信訪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對信訪人的權益冷漠相向。為此,要從強化信訪工作的崗位責任和社會責任出發,將信訪工作納入社會發展價值鏈中去思考和運行,納入領導幹部工作目標責任制中去實施和推進。一要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明確地方責任、部門責任、領導責任、工作人員責任,做到責任到底,工作到位。特別是要從領導抓起,從領導做起,領導既要親自抓又要親自辦、親自做。要明確因違法行政行為侵害信訪人合法權益導致信訪事項發生的責任人的責任,督促有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辦事、積極履行職責,從源頭上減少此類信訪事項的發生;明確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直接轉送、督辦信訪事項的責任,更好地發揮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作用;明確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的責任,提高信訪事項的處理效率。二是強化信訪績效考核。要樹立發展經濟是政績,維護穩定也是政績的「科學政績觀」,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領導幹部工作目標責任體系和公務員考核體系,讓信訪工作創價值、出政績、出人才、出幹部。三是強化責任追究,實行「問責」制。對信訪工作失職、瀆職行為,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條例的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實行責任追究「倒查」。對行政機關超越或濫用職權,應當作為而不作為,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訪人合法權益,或者拒不執行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作出的支持信訪請求意見,損害信訪人利益,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及主管人員作出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立足長效常新,把握好體制整合與機制創新的關係 體制不順、機制不健全是制約信訪工作的一大難題,實現體制、機制「雙向驅動」才是信訪工作的「助推器」。要打破「收、報、轉」的傳統工作模式,形成「督、調、辦」的工作格局,打破靠領導重視來解決問題的工作常態,靠制度和機制來解決問題。 在體制上,要立足於規範、完善和整合,建立信訪工作機構雙重領導和指導的縱向組織體系,構建信訪人、信訪相對人、信訪工作機構和人員的「權利-義務」、「權力-責任」體系,明確信訪人和信訪工作機構之間的行政救濟關係、信訪工作機構與信訪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監督關係,理順和完善信訪工作體制。要真正建立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信訪部門協調、各部門齊抓共管、標本兼治、各負其責的大信訪格局。通過聯席會、調度會、協調會制度,調動方方面面的力量抓信訪,將「齊抓共管」落到實處。要從基層基礎抓起,將信訪工作的觸角延伸到鄉鎮、村屯、社區、街道、企業。 在機制上,要實現信訪監督、行政複議、司法投訴、調解等手段有機結合,充分利用現有法律資源,積極探索、努力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有利於解決問題的矛盾排查、調解、化解機制。一要針對現有中國國情下信訪的價值作用和難以終結性,推行「三級終結」機制。「同一信訪事項,有權作出處理決定的行政機關辦理一次、辦理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複查一次、辦理機構的上兩級行政機關複核一次」的「三級終結」機制能否落到實處,關鍵是看每一級辦理的程度和力度,關鍵要看上訪群眾的滿意度。為此,要保質、保量、按時限解決信訪問題,並做好上訪群眾的思想疏導、教育引導工作。要引入聽證、公示制度,增加解決信訪問題的透明度和社會認同度,做到結案率、結服率雙提高,息訴息訪兩徹底。對經過「三級終結」程序仍然上訪不止的纏訪老戶,要依法對其進行處理。二要以監督行政不當行為、行政不作為、政策不合理現象為重點,強化信訪層級監督機制。《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創新層級監督新機制,強化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上級行政機關要建立健全經常性的監督制度,探索層級監督的新方式,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在現有體制框架內,要通過實行層級監督,建立行政機關的自動糾錯機制,減少行政投訴的成本和行政不當的現象。信訪工作要實現行政系統內部層級監督,形成一級監督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工作局面。要加大監督力度,擴大監督範圍,實現「點、線、面」立體監督,提高以監督促進工作的效果。三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政策、法律資源,形成解決社會矛盾的綜合調處機制。綜合運用法律手段、調解手段、思想政治工作手段來解決問題。大力加強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實現社會糾紛調解機制多元化。要通過操作性的規定,引導投訴人通過行政複議、司法訴訟、調解、仲裁等手段解決糾紛。 五、強化信訪功能,把握好定位與到位的關係 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在推動社會穩定發展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信訪工作不只是信訪部門的事,而是全社會的事,要在社會、經濟、政治的大背景下定位信訪工作。 要實現信訪工作「長」、「寬」、「高」立體定位。「高」,即高站位。從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高度,切實保障公民的建議權和申訴權,通過建立社會輿情彙集和分析機制,廣泛聽取社情民意,接受群眾監督,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繫;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恪守「立黨公為」、「執政為民」理念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通過做好信訪工作來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來反映好、調節好、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在實現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的同時,始終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社會的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努力建立信訪工作新格局、新機制、新秩序,妥善化解各類社會矛盾,促進依法行政。「寬」,即寬角度。以超脫、客觀的思維看待信訪工作、開展信訪工作。跳出「政府郵電局」、「中轉秘書」工作框子,實現「角色轉換」和「功能互補」,加強工作中的橫向聯繫及縱向協調,把信訪工作放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局中去謀劃、實施和推進,把信訪工作貫穿到各級黨委、政府和各地、各部門執政、議政、行政、興政的全過程。「長」,即長效機制。要堅持排查調處、協調處理、預警預報、信息調研、督查督辦、責任追究等長效機制,落實好聯席會、協調會、調度會、領導包案、領導接待日等常態工作制度。 在行使信訪工作職能上,要做到「三個到位」。一是參謀到位。信訪工作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積極發揮參謀協調作用,當好黨和政府的參謀助手,定期向黨委、政府彙報工作情況,按照上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抓好落實;要加強信訪形勢的量化分析和調查研究,提出改進工作和解決問題的建議;要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制度,積極探索解決信訪問題和維護社會秩序的長效機制。二是信訪服務到位。要著力發展「以服務打品牌」的「信訪文化」,積極培育「講奉獻求實效、靠服務樹形象」的「信訪精神」。各級信訪部門要建立不同層級的規範化的辦信、接訪程序和各項工作制度,提高信訪規範化服務的質量和水平。要開展窗口服務、「電子超市」服務、「一站式」服務、親情化服務。要將「創建人民群眾之家」活動引向深入,開展「文明信訪室」、「文明信訪接待員」評比活動,提倡使用文明服務用語,實行信訪幹部全員掛牌服務。三是督查督辦到位。切實履行好信訪工作機構的督辦建議權、提請行政處分建議權、提出政策性建議權,行使好溝通、諮詢、解釋、指導、建議、調查、協調、服務、接受投訴、公布事實等職能。圍繞群眾反映問題「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的工作目標,強化督查督辦職能,建立健全以督查督辦為核心的信訪工作責任機制。要通過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專項工作小組督辦、信訪部門與各級黨委、政府督查部門聯合督辦、紀檢和組織部門介入督辦、信訪督查專員深入督辦等形式,多層次、多角度對信訪工作進行督查督辦,促進信訪問題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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