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途徑

探索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途徑

發布時間:2014-12-09來 源:湖北省紀委監察廳閱讀次數: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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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 虹

  學習王岐山書記署名文章《堅持黨的領導 依規管黨治黨 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根本保證》,要與全面學習和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全會和中紀委四次全會精神相結合,要深刻理解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的總目標、總要求,探索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途徑。

  一、在全面理解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重要意義上下功夫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繪製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全面系統地回答了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科學內涵,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等法治建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在我國歷史上,第一次作出關於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繪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宏偉藍圖;第一次提出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這一重大命題,並將其納入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之中,發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豐富了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第一次從理論上系統闡述了國家法律與黨內法規的關係,揭示了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內在聯繫;第一次明確提出黨內法規制度是建黨管黨治黨的重要法寶,是我黨的一大政治優勢,是黨治國理政的重器的重要論述,彰顯了黨規黨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岐山書記的理論文章與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關於依法治國、依規治黨的精神一脈相承,著眼於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落實依規治黨要求,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根本保證,提出了明確要求,作出了總體部署,制定了計劃書,繪出了時間表、路線圖。

  二、在準確把握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的總目標上下功夫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中紀委四次全會對此提出了明確的目標,就是確保到建黨100周年時,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這個總目標包含三個方面的內涵。一是繪出了時間表,確保到建黨100周年時,全面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這與黨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時間要求相一致;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務、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時間要求相銜接,從一個側面體現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三個全面的邏輯聯繫。二是制定了任務書。著眼於黨內法規制度的完備性,總體上形成涵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工作、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黨的民主集中制建設等七個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重點解決主幹性、實際亟需的黨內法規缺失問題,著重規範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使管黨治黨建設黨有章可循、有規可依。著眼於提升黨內法規制度的執行力,加強程序性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和配套制度、保障機制建設,執紀必嚴,違紀必究,讓黨內法規制度剛性運行。著眼於提升黨內法規制度的科學性,總結、借鑒我們黨90多年、無產階級政黨100多年、世界政黨幾百年來制度建設的理論和實踐成果,學習借鑒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的理論和實踐成果,走出適合自己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途徑。三是繪製了路線圖。在對現有黨內法規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以黨章為根本依據,以《黨內法規制定條例》為基本規範,抓緊制定和修訂一批重要黨內法規,力爭到2017年基本形成涵蓋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主要領域、適應管黨治黨需要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框架。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推進,確保到建黨100周年時,全面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在工作部署上,以《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為依據,到2017年,重點完成起草並發布35件重點法規,抓緊研究起草并力爭發布10件。將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實踐成果固化為制度,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等,不斷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相關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

  三、在準確把握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的總要求上下功夫

  1.堅持黨的領導是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的根本遵循。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徵。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是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依法治國、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相統一,確保正確的政治方向。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上堅持黨的領導,就是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自覺服務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服務於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從制度上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充分發揮黨內法規在促進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是要堅持憲法為上,黨章為本。以憲法為遵循,保證黨內法規體現憲法和法律的精神和要求,保證黨內法規制度體系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內在統一,確保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以黨章為根本,按照黨章確定的基本原則、要求和任務,以《黨內法規制定條例》為基本規範,建立和完善黨內法規工作的統籌規劃、審議審核、動態清理、備案審查、解釋評估機制,保證黨內法規之間的協調統一。

  2.黨紀黨規嚴於國家法律是總原則。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標準嚴,國家法律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底線,黨內法規是對黨的各級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規範。作為執政黨,作為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必然對黨的組織和黨員提出高於法律的要求,這是中國共產黨的性質、使命所決定。二是要求嚴。嚴要求體現在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必須做國家法律法規的模範遵守者,牢牢守住法律底線。黨必須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治國理政,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做遵紀守法的模範,決不能打法律的「擦邊球」、搞「越位」。嚴要求體現在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必須在道德建設中發揮模範作用,牢牢守住道德紅線。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社會主義道德的示範者、誠信風尚的引領者、公平正義的維護者。嚴要求體現在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必須接受黨內法規的剛性約束上,牢牢守住黨法高壓線。對黨員來講,就是在國家法律底線之外,要主動放棄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多盡一份義務;對黨員領導幹部而言,就是比普通黨員更高的要求、更多的責任和擔當,在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三是管理嚴。就是嚴明紀律,嚴格執紀,執紀必嚴,違紀必究。把嚴格管理落實在日程管理中,落在早和小上,以嚴的措施管住幹部。對違反黨規黨紀的行為嚴肅處理,違反紀律必須受到紀律審查。

  3.突出重點、循序漸進是基本方法。做好黨內法規制定工作,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憲法為上、黨章為本,整體推進、突出重點。對基礎主幹黨內法規進行整合提升,提高黨內法規制度的集成性,對實踐亟需的黨內法規及時出台,從提出工作要求入手,探索實踐,不斷總結,再上升為制度。以程序性、保障性、懲戒性規定為重點,完善基礎主幹黨內法規的實施辦法和細則。

  四、在探索建立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途徑上下功夫

  1.善於總結、學習和借鑒。經過近百年的實踐探索,我們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實踐上已經取得了很大成果,這是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的一筆寶貴的財富。要認真總結建黨以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經驗和教訓,立、改、廢、釋並舉,及時修改同實踐要求不相適應的黨內法規。尊重基層首創精神,把實踐中的成功經驗和規律性認識上升為黨內法規。回應人民群眾呼聲和社會關切,關注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使黨內法規制度體系與時俱進。既學習借鑒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理論和實踐成果,使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有機銜接;又學習借鑒無產階級政黨和世界政黨的理論和實踐經驗,但絕不照搬照套其理念和模式,探索符合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實踐要求相適應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途徑。

  2.發揮黨內法規的引領作用。黨內法規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引領作用。黨領導立法,需要一整套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提供製度保障,按照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規定和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黨帶頭守法,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用黨內法規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根據實施的客觀條件,有些規範要求可以按照先黨內實行,再社會引導,最終在條件具備時立法施行。把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經驗和制度成果,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法律法規,使黨的意志轉化為國家意志,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

  3.強化黨內法規理論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已將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納入社會主義法制體系當中,加強黨內法規理論研究,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必然要求。當前,黨內法規理論研究是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的薄弱環節,對黨內法規的歷史和現狀、體例和程序、地位和作用都缺乏系統深入的研究。要加強法規理論研究的學科建設、機構建設、隊伍建設,發展符合黨內法規體系建設實際、體現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要求、符合黨的建設規律的黨內法規建設理論,為黨內法規建設體系建設提供理論指導和理論支撐。(作者系省監察廳副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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