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全球戰略與澳門 以1816年阿美士德訪華為中心
16世紀以來,西方殖民勢力在全球海域發生的爭奪戰,也隨著他們對東方的爭奪在中國海域展開。作為葡萄牙在遠東重要的商業據點和中西關係的前沿陣地,澳門地位非常獨特,不可避免地成為眾多西方勢力爭奪的對象,荷、英等國甚至產生了取葡萄牙而代之的想法。對澳門半島的爭奪,成為西方勢力全球爭奪戰的縮影。但是,他們對澳門的爭奪卻遭遇到中國傳統外交體制的堅強抗擊,這可以從1816年英國阿美士德使華的歷史中看出一些端倪。1816年,英國政府派出阿美士德(William Pitt Lord Amherst)使團來華,希望藉此改善中英關係,擴大英國在華利益,但結果卻由於大使拒絕行中國禮節,導致使華失敗。使團不但沒有達到目的,反而增加了清政府對英國的戒備和敵視情緒。此後,英國政府放棄了外交努力,逐步走上以武力迫使中國開放門戶的道路。不得不說,在以西方勢力為主導的全球化過程初期,西方遊戲規則並非處處適用,從「華夷之辨」到所謂「平等外交」的艱難轉變,在圍繞澳門所發生的中外交涉中體現出來。
一、英國的全球殖民戰略與阿美士德使團赴華
18世紀中葉開始,國內迅速發展的工業化、科學技術的發展、經濟實力的壯大,使英國人能夠在世界海洋中縱橫馳騁,尋找新的市場。尤其在英法「七年戰爭」結束後,英國確立了在北美和印度的統治地位,也在世界貿易的海洋線路上取得了霸主地位。不過,18世紀、19世紀之交,世界形勢發生了重要變化。1783年《巴黎和約》簽訂,英國承認美國獨立,第一英帝國瓦解。英國人意識到已經丟掉了北美殖民地,其自身利益也由美洲轉向東方,於是印度洋的地位變得極其重要了。英國全球發展策略的目標也由開拓殖民地、壟斷殖民地貿易,轉移到擴大在全世界的貿易,控制戰略基地,這樣印度和遠東成為了英國海外殖民拓展的重點。英國外交政策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保護印度、保護前往印度的航線,堅持對印度等東方地區的控制權。
在日趨複雜的國際形勢下,英、荷、法、美、西等國家加緊了全球市場的爭奪。英國首相小皮特(William Pitt,the Younger)在議會為《巴黎和約》條款辯論時表示:「我們要以勇敢、果斷的勇氣去審驗我們所剩下的殖民地。我們要加強力量,反對干涉我們的敵人,撫慰我們舊的朋友」。①在這種精神指引下,英國艦隊不斷在各地海域與其他西方國家交戰爭奪,攻擊敵對國,時刻注意其他國家艦隊的動向。
1801年,法、西兩國侵佔葡萄牙,同時威脅到葡萄牙在世界各地的殖民地。作為葡萄牙的盟友,英國為了保護自己在遠東的利益,在英國海軍部和英國東印度公司董事會策划下,派遣軍隊東來澳門。1802年3月18日,英國海軍上校奧斯東(E. O. Ostorn)率領4艘英國戰船開抵珠江口伶仃洋面。之後,英國陸軍中校漢密爾頓(R. Hamilton)也率領兩艘小戰船加入其中。他們前往澳門,要求澳門允許英軍共同「保衛澳門」,以防衛法國的攻勢。澳門總督不敢拒絕,但也不敢同意,只得施以緩兵之計,一方面沒有應允英軍登陸,另一方面通過兩個渠道同時向廣東地方官和北京朝廷報告情況。兩廣總督吉慶在收到澳葡報告後,向朝廷奏報:「住居澳門之大西洋夷人稟稱,有英吉利夷船灣泊伶仃洋,距澳甚近,欲登岸借居夷房,恐其滋事,懇求保護。當即飭諭英吉利夷船回國,毋須登岸。澳門夷人情形安靜。」5月1日,朝廷下旨:「有犯必懲,切勿姑息,無隙莫擾,亦勿輕率。」②當時,從檳榔嶼傳來英法和好的消息,但英軍並沒有撤離澳門海域,也不放棄登陸澳門的計劃。由耶穌會士直接彙報給北京的情況就嚴重得多。8月,時任欽天監監正和監副的葡萄牙籍傳教士索德超、湯士選接到澳門理事官委黎多的信函,轉稟內務府大臣蘇楞額,8月29日,蘇楞額呈報朝廷,稱「英吉利者,其在西洋素號譎詐,近數十年來常懷蠶食之志。……今英吉利於其所佔小西洋地方特發六大戰船,勁兵數千,滿載兵械炮具,藉辭稱預防法郎西竊窺澳門。……至五月中,戰船更逼近澳門停泊,佔據一島往來上岸,目可歷睹,澳門人人危懼。」③此次英軍強勢來澳,英國東印度公司曾經表示過不同意見,他們非常清楚澳門的主權屬於中國,中國當局不會容忍英、法任何一方佔領澳門,英國東印度公司最初的密令只是幫助葡萄牙保衛澳門,強調不能冒犯中國人,以免嚴重阻礙中英貿易。此事最後以英國人退出澳門收場,但並沒有打消英國人侵佔澳門的念頭。
1807年底法國軍隊攻入里斯本,葡萄牙淪陷,葡王室逃亡巴西。同時,法國加緊在遠東的活動,事態日益嚴重,英國謀求佔領澳門的願望更加強烈。1808年,英印總督與葡印總督協商,後者同意由英國軍隊保護性地佔領澳門,澳葡方面將澳門所有炮台、要塞、艦船和裝備等移交英國海軍,葡萄牙軍隊接受英國軍隊的指揮。9月11日,英國海軍少將度路利(B. Drury)率領先頭部隊抵達澳門海面。此時葡印總督的命令還沒有到達,澳門總督花利亞(Lemos Faria)拒絕英國軍隊登陸。④9月15日,澳葡當局向中國官府彙報,兩廣總督吳熊光隨即正告英軍:「澳門非葡萄牙所有,乃我大清土地,佛焉敢侵軼我?且邊寇有警,中國自能御之,勿勞戎師,致吾民驚擾。」⑤英國軍隊繼續向澳葡施壓,21日,澳葡在英方答允英軍接受澳葡總督指揮,避免與中國發生糾紛的前提下,同意英軍入澳。同日300英軍登陸澳門,10月22日,又有400從孟加拉趕來的英軍登陸澳門。吳熊光得知英國艦隊出現在澳門海域,在奏摺中稱:「據聞,大西洋國地方近為法蘭西恃強佔據,西洋國王播遷他徙。英吉利因與大西洋國鄰封素好,特派兵前來保護,並恐澳門西洋人微弱,被法蘭西欺侵,阻其貿易,復遣夷目帶領兵船前來澳門,幫同防護。」⑥廣東當局隨即中斷了中英貿易,澳葡當局雖然拒絕了英國將無法運到廣州的貨物寄放澳門的要求,但也沒有採取積極的行動,而是力圖在中英角力中採取中立態度。12月20日,英國軍隊全部撤走。東印度公司大班剌佛就此事向廣東當局解釋致歉,保證英國戰船不再來華,中英貿易得以恢復。24日和26日,廣州先後向英國散商和東印度公司船開放貿易,數月之久的澳門危機總算過去。不過這件事情對中英雙方都造成了深遠影響,中國對英國的戒心更加嚴重,而英國則再次燃起通過外交渠道解決貿易問題的願望,不少英國人認為最好能夠派遣使團赴華以緩解尷尬局面。
美國獨立之後,英美不斷爭奪北美殖民地的利益。1802年,英國海軍在公海上強行登上美國商船,搜捕被認為是英國水兵的美國海軍士兵,美國為此不斷向英國提出抗議,英美關係趨於緊張。1812年,美國對英國宣戰以爭奪加拿大,開始長達兩年多的戰爭。這場發生在北美的爭奪戰,也延伸到了珠江口。1814年,英國軍艦「多利斯號」(Doris)以澳門為基地,在廣東沿海游弋,當年4月,多利斯號在澳門附近的老萬山群島捕獲了美國商船「獵人號」(Hunter),並將之挾至澳門海面,釀成著名的「多利斯號事件」⑦。5月,多利斯號的預備艇又在澳門海面追逐美國商船。廣東當局提出抗議,要求英國東印度公司駐華特派員命令「多利斯號」立即離開中國海面。但英國東印度公司特選委員會聲稱該艦屬英國海軍,公司無權管轄。兩廣總督蔣攸銛在奏摺中向皇帝彙報了當時澳門海域的英美爭奪:「近聞英吉利與米利堅彼此構釁,時相劫奪貨財,此系洋商傳聞之詞,且事在夷洋,不值過問。本年夏間,有米利堅國貨船一隻進口,所有英吉利國罷盡仁兵船隨帶之小快艇卸尾駛追,經守口員弁登時將該船逐出外洋。臣等當飭洋商通事,嚴詰英吉利大班益花臣因何不行約束,令其切實稟覆,旋因英吉利國及米利堅時有貨船駛至,而英吉利之護貨兵船雖不敢駛入內洋,時至虎門海口往來游曳,屢經驅逐,倏去倏來,情形詭異,必須示之以威。……據通事譯據該大班稟稱,實因米利堅曾在外洋搶過該國貨船,挾有釁隙。希圖問或報復。」⑧
廣東地方官表示將停止中英貿易,英國方面的態度也變得更加強悍,提出將率先撤退對華貿易的船隻,雙方關係陷入僵局。雖然後來英國東印度公司為了化解僵局,委派小斯當東為全權代表與廣東官員談判,為英國商館爭得了一些權益。但此次事件在中英關係上掀起了極大波瀾,「多利斯號」事件於1815年初已經平息,但由於消息傳回英國需要半年時間,這期間英國政府評估中國貿易有持續停頓的危險,再次醞釀派遣使團赴華。1815年10月的《泰晤士報》上刊登了清朝嘉慶皇帝對多利斯號事件的上諭,並錯誤報道了廣州貿易又陷入停頓中,或因不確定及憂慮廣州當地的情勢,英國政府決定遣使赴華。⑨
二、英國早期的「中國通」與澳門
阿美士德使團的派遣是在英國更深入地了解中國事務的基礎上成行的,使團從籌划到人員遴選,都體現出當時英國人對中國和中英關係的認識和把握,其中若干重要的使團成員,長期在澳門等地工作,非常熟悉中國事務,體現出澳門在英國早期「中國通」的培養上所起的重要作用。
1.小斯當東
小斯當東(George Stanton)是18世紀、19世紀之交中英關係中的重要人物,1793年,小斯當東跟隨父親參加了馬戛爾尼使團,充當使團見習侍童。馬戛爾尼使團之後,在很多重要的歷史場合中可以見到小斯當東的身影。1799年6月18日,小斯當東啟程前往廣州,為英國東印度公司服務。他在中國工作期間,努力學習和掌握中文,⑩積累了與中國官員打交道的豐富經驗。小斯當東利用自己掌握的中文,結合日益豐富的貿易和外交經驗,翻譯和寫作了不少中國法律政治方面的書籍,包括《異域錄》、《中國語文與中英貿易札記》、《喬治·斯當東的家庭和生活回憶錄》、《阿美士德使團行紀》等,成為19世紀前半葉英國名副其實的「中國通」,在中國官員眼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早在阿美士德使團來華之前,嘉慶十九年(1815年1月8日)廣東官員在奏摺中就提到要提防小斯當東:「英吉利夷人司當東,前於該國入貢時,曾隨入京師,年幼狡黠,回國時將沿途山川形勢,俱一一繪成圖冊,到粵後又不回本國,留住澳門已二十年,通曉漢語。定例澳門所住夷人,不準進省,司當東因松筠前曾伴送該國夷使,於松筠任兩廣總督時遂來省稟見。……司當東在粵既久,英吉利夷人來粵者大率聽其教誘,日久恐致滋生事端。」(11)1814年「多利斯號事件」之後,英國政府再次計劃遣使赴華,小斯當東以其出色的中文能力和對中國的了解被任命為使團副使。由於阿美士德大使不通中文,使團相關的文件和行程有關細節均由小斯當東主導,他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使團的整個行程。
多年在澳門和廣州的工作經驗,小斯當東深刻認識到中英體制之間的差別,他批評中國朝貢式的外交政策落後和無知,與歐洲國際外交觀存在很大差異,並指出造成清朝外交政策落後的原因在於:「(中國)周圍被野蠻部落所包圍,且大多數時期能依靠自然疆界的屏障避免這些部落的入侵,使中國沒有機會也沒有場合學習任何國際法律的原則,但歐洲在自由獨立國家之間,因彼此的衝突使這些外交原則早已產生,並成為他們所有和平與友誼最基本的基礎。」在外交禮儀方面,他非常注重國際間互相平等來往的概念,尤其反對大使行三跪九叩禮,認為其嚴重違背國家平等的原則,他曾專門論述「論中國宮廷叩頭禮儀」,指出「所謂的禮儀實際上蘊含著平等的概念,禮儀並不僅是形式,而是訴說著智能的語言……然而,身體不同的姿勢實際上表達了不同的屈服與虔誠……如站著和低頭不及單膝下跪所表達的尊敬,單膝下跪不及雙膝下跪,雙膝下跪又不如雙膝下跪且前額觸地……對中國人而言,這些又比不上如此反覆做三次、六次、九次……而當任何這些禮儀是互相表現時,並不會抵觸平等或獨立的概念。而如果它們不被互相表現時……三跪九叩所表現的將是個人或國家對其他國家的屈從和效忠……那些認為自己臣屬於中國的歐洲國家將會行叩頭禮,那些不認為如此的將不會行禮。」(12)
1816年阿美士德使團在北京期間,小斯當東強烈堅持「對等關係」原則,反對大使行三跪九叩禮,最終導致使團失敗。中國方面非常清楚阿美士德大使之所以拒絕行三跪九叩禮,小斯當東的作用十分明顯,以致對其頗為惱火:「至該副使斯當東久住澳門,通曉內地語言,人本譎詐,此次該使臣等反覆狡猾,料必系伊從中播弄。斯當東到粵時,即飭令同該正使等一併回國勿許停留。伊若請於回國後,仍來澳門充任大班,亦嚴詞飭禁,斷不許其再來。並諭知各洋行勿許私自容留,違者治罪。」(13)而英國皇家學會卻把此事當成小斯當東的貢獻:「最值得提及的例子是在1816年的中國使節團里,清廷認為除非大使行三跪九叩禮,否則拒絕覲見。大使傾向於接受,但熟悉對華事務的他,確信這將與屈辱無異……因此堅決反對。當清廷官員威脅驅逐使團並將其囚禁時,他仍表示絕不屈從。」(14)
2.馬禮遜
馬禮遜是英國倫敦傳道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的傳教士,也是第一個踏足中國的基督教新教傳教士,1807年啟程轉道美國來華抵達廣州。當時中國政府禁止基督教傳教,英國東印度公司擔心與傳教士牽涉太深勢必影響公司商業利益,也反對西方傳教士入華。馬禮遜不得不採取隱蔽的方式在廣州開展工作。
馬禮遜抵達中國後最先在澳門與小斯當東交往,後經由小斯當東接觸到英國東印度公司廣州特選委員會主席剌佛(John W. Roberts)。1809年2月,馬禮遜受聘擔任公司澳門商館的中文譯員,開始為英國東印度公司服務,不可避免地介入了中英貿易和外交事務。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馬禮遜是澳門英國東印度公司唯一的中文譯員,長期負責中英貿易的商業文書往來,還參與各種中英衝突的交涉和談判,馬禮遜在處理中英交涉過程形成的見解、提出的方法策略,後來成為了兩國制訂外交政策的法理依據,他也成為了早期中英關係史上當之無愧的「中國通」。1816年,馬禮遜受命擔任阿美士德使團的中文秘書兼翻譯。在前往北京的途中,馬禮遜負責將英國攝政王喬治寫給嘉慶皇帝的信、禮單、使團人員名單及其他相關公文翻譯成中文。他發現廣東官員在向朝廷稟報時以「貢使」指稱阿美士德大使,即刻在公文中把大使和副使翻譯稱「王差」,將禮品由「貢品」改譯為「禮物」等等,以示英國與中國的平等關係。在阿美士德大使進京前,中方提出英使覲見皇帝必須行三跪九叩禮,馬禮遜對此始終持反對意見,他說:「就我們國王的代表而言,即使在皇帝面前,這種表示敬意的行為,也被認為是不可行的。」(15)後來,馬禮遜撰寫了使團出使的報告,詳細記錄此次使團赴華的經過,分析總結失敗的政治、社會和文化因素,他指出:「我縮寫的這個簡略報告,已經幫助你對中國封建專制皇帝和半開化的宮廷的實質做出一點判斷了。」(16)
3.德庇時
德庇時(John Davis)1813年被任命為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書記員,開始在廣州和澳門工作。他隨後開始學習中文,1816年被選為阿美士德使團成員。德庇時對中國有著深入研究,對中國文化,尤其是中國文學在西方的傳播起到了重要作用,1823年出版《賢文書》,1836年出版巨著《中華帝國及其居民概論》,晚年更是潛心研究中國歷史文化,著有《中國雜記》、《中國詩歌論》、《中國見聞錄》及《交戰時期及媾和以來的中國》等著作,並翻譯《中國小說選譯》、《好逑傳》和《漢宮秋》等譯著。德庇時是英國駐華外交官中的最早漢學權威,被視為領事館漢學家的先驅,是英國漢學研究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使團之行後,他繼續留在澳門和廣州,1832年被任命為公司特選委員會主席。1834年,他在律勞卑之後被任命為英國駐華首席商務監督,1844年5月8日,他擔任第二任香港總督。
阿美士德使團的失敗標誌著英國尋求通過外交渠道改變中英關係的做法失敗,英國東印度公司不得不接受事實。1817年,英國東印度公司董事部致信廣州特選委員會,要求在使團失敗後廣州特選委員會不要對中國政府採取對抗性態度,「在與中國政府進行的一切討論中採取最為謙恭和剋制的態度」。1818年4月7日,在聽取了阿美士德使團的報告後,公司董事部告誡特選委員會,應尊重中國法律,「必須學會謹言慎行,以在任何情況下避免與中國政府產生會引起敵意的爭執」,再次強調在對華政策方面必須謹慎從事,並在同年5月的一份函件中,批評了前一年廣州特選委員會對廣東當局的挑釁行為,認為「是英國人要求貿易,要使貿易持續下去,就要忍受廣州那些討厭的限制」。(17)之後,英國東印度公司一直主張「忍讓」「謙恭」的溫和策略,以維持能夠帶來巨大利潤的中英貿易。作為公司最後一任駐廣州特選委員會主席,德庇時是公司政策的堅定執行者。
按常理而言,由這麼多「中國通」組成的使團,應該會選擇恰當的方式與中國政府進行接洽和溝通,順利完成出使任務。但是,令人有些不解的是他們最終卻沒有完成出使任務。這些「中國通」們認識到近代歐洲民族的外交和中國傳統外交的認知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均強烈堅持大使不能行三跪九叩禮,堅定認為這種禮儀代表著明確的政治、文化含義,可以說是導致使團失敗的重要原因,也讓我們看到中國傳統外交從「華夷之辨」到「平等外交」的轉變並非易事。
三、全球化視野下的澳門管理體制與中英關係
16世紀初,葡萄牙人在中國沿海也是採取武力進行殖民擴張,但遭到中國水師痛擊。那些在東亞海域游曳的葡萄牙商業殖民者,逐漸熟悉了中國的情況,最終通過賄賂等手段於16世紀50年代在澳門獲得了居留的機會。隨著貿易的發展,澳門葡萄牙人需要相應的行政組織進行自我管理。最初,澳門的自治機構沒有得到葡屬印度總督的任何指示,管理模式類似於葡萄牙人在印度洋一帶的商站建制,職能主要是商業性的,兼具一定軍事職能,並與葡萄牙人的其他商站在貿易網路中共同運作、相互補充。1580年葡印總督從果阿派出了王室法官(Ouvidor,又稱判事官)抵達澳門,將葡萄牙法律延伸到澳門,澳葡自治機構才帶上了葡萄牙海外行政組織的傳統色彩。1583年,在薩(D. Leonardo de Sa)主教的倡議和主持下,澳門正式成立議事會或稱議事公局(Senado)。1584年,葡印總督孟尼斯(D. Duarte Menes)擴大了議事會的行政、政治和司法管理權,軍事權則仍由巡航首領專掌,特殊重大事務由市民大會表決,王室法官和主教應邀參加會議。1586年4月10日,孟尼斯沿襲中世紀葡萄牙的市政組織模式,確認澳門為「中國聖名之城」,賦予澳門與葡萄牙埃武拉(Evora)同樣的地位,並授予澳門議事會權力,每三年一次選舉官員、普通法官。1596年4月28日,葡萄牙國王頒令承認,澳門獲得了「法令特許狀」,享有埃武拉市同等的自由、榮耀和顯赫。(18)
澳門葡萄牙人以「商人共和國」的模式在南中國沿海建立的行政機構,乍看起來是完全按照葡萄牙人在全球貿易擴展中建立起來的全權機構。實際上這種自治行政機構並非建立在葡萄牙主權基礎上,澳門依舊是在中國傳統王朝「加惠遠人、撫育四夷之道」之下,「恩准西洋夷人寄居貿易,藉之生計」的「天朝地方」。(19)不過,隨著西方殖民勢力的東來,全球化貿易趨勢日益明顯,中國傳統的「萬邦來朝」的天朝景象逐漸衰微,中外商品經濟的發展已經無法用「貢市一體」來框架了。1685年,清廷根據實際需要,廢除了海禁,首次設立粵、閩、浙、江四海關,實行「貢市分流」:「因貢而來者,稅應免則免之;專以市來者,貨應徵則征之。」這一舉措應該說是中外關係體制上的一大進步,符合全球化貿易的發展。於是,在中國對外關係中開始有了「朝貢國」和「互市國」的區別,凡不是來華朝聘而是通商貿易的國家,葡、荷、英、美、瑞典等都屬於「互市國」,他們的商船不必遵照朝貢體制的煩瑣禮儀和種種嚴格規定,可以不拘時間不拘數量地到開放口岸通商,由口岸海關徵收稅餉。不過,這並不是清朝統治者在對外關係體制和指導思想上的改變,只是對外策略具體應用上的修正,他們仍然把互市當做懷柔外交的自然延伸。在朝廷看來,政治外交上所有來華的國家,既然受互市的恩惠,就應該對天朝感恩戴德,奉命唯謹,來訪的諸國大使,一概被冠上「貢使」的旗號,按照朝貢規矩才可以成行。
在明清朝廷眼中,澳門葡萄牙人仍屬向化的「外夷」,地位十分明確,《澳門紀略》上稱:「其澳地歲銀五百兩,則自香山縣征之。考《明史》載濠鏡歲課二萬,其輸租五百,不知所緣起,國朝載入《賦役全書》。《全書》故以萬曆刊書為準,然則澳有地租,大約不離乎萬曆中者近是。」(20)這段話表明在萬曆年間,澳門葡萄牙人正式向明朝官府繳納500兩白銀作為地租,以換取在澳門居留的權力。1582年,即澳門議事會成立前一年,兩廣總督陳瑞傳喚澳葡代表前往肇慶,以皇帝當年未向他們授予任何管轄權為由,命葡萄牙人解釋以何種法律管理澳門。澳葡代表以甘辭厚禮博得陳瑞歡心,獲允「從此以後,讓他們自己管理自己,只要遵守我們的命令就行了。」(21)這正是澳葡當局面臨的政治形勢,他們享受內部自治,但沒有充分的政治主權,必須採取妥協政策,服從中國法律,接受中國官員管轄並交納地租。因此當1638年義大利人阿瓦羅訪問澳門時,他指出:「這個城市初創之時,由於該地並非武力奪得,而是獲得中國官員允許居住,故以共和國形式管理,即由資深顧問管治,並無將軍或總督。」(22)明朝在澳門半島與大陸的連接處設立前山寨,用關閘封閉澳門,並派香山縣丞專管澳門,派參將率兵駐紮前山寨。清承明制,並進一步加強對澳門的控制。1743年,清廷在前山寨設立澳門同知,專司海防,查驗進出口海船,兼管民蕃。香山縣丞則移駐澳門望廈村。隨著清朝開放海禁,中西貿易就逐漸集中到廣東,形成了廣州—澳門為中心的貿易體制。在這樣的管理體制下,澳門實際上成為在清政府有效管理下的外人居留地,朝廷先後發布了越來越嚴格的澳夷管理條例,加強對澳門貿易和防務的控制,在行政、司法、軍事等方面都對澳門形成了完善的建制,其中以乾隆十三年(1748年)澳門同知張汝霖制定的「籌善後事宜」十二條最為全面具體,以漢文和葡文頒布,澳門中葡居民共同遵守,充分體現出中國對澳門的主權管轄。儘管面臨全球化的貿易形勢,清廷仍舊保持仁厚、威嚴的姿態,可以說是懷柔與防範相結合,達到既控制中外貿易又控制來華外夷的目的。
與中國當局日益具體和嚴格的管制相比,葡萄牙政府在1783年頒布《王室制誥》之前,並沒有對澳門採取任何有效的管治措施。面對高度依賴中國政府的現實,澳葡當局不得不一切以商貿利益為重,對中國官府採取調和讓步的態度,「由於澳門市政議會的特殊獨立性,葡萄牙政府的態度和政策在澳門問題上體現得極為薄弱。澳門市政議會在他實際上所受的中葡二元化領導下,更多地傾向於接受中國政府的領導。」(23)「議員一般沒有多少文化,毫無政治經驗,以禮物、賄賂和屈從來面對華人的壓力,試圖保持在澳門取得的脆弱的利益平衡」,(24)這種被認為卑躬屈膝的做法,受到了包括葡萄牙國王和印度總督在內的西方人的責難,但就實際情形而言,「葡方無論怎麼有理也沒有用,因為他們面臨的選擇只有一種:退讓,否則餓死。」(25)由此可見澳門葡萄牙人名義上是葡萄牙王室和法律的管治,實質上則受到明清政府的嚴格控制,這種局面,難免受到在全球化浪潮中逐漸佔主導地位的西方人的責難。
18世紀末以來,英國在全球範圍內的擴展態勢日益明顯,最初英國人力圖通過外交渠道突破中國外交管理體制,澳門作為中西交往的緩衝地,自然成為這種外交較量最直接的場地。1816年,在英國使團到達中國洋面之前,廣東地方官員聽聞澳葡當局在修葺房屋,準備接待,便提高了警惕,香山知縣馬德滋諭令澳葡理事官,詢問有無此事:「昨本縣風聞西洋番差將水坑尾夷樓一所、花王廟旁邊一所先時預備,以為英吉利貢使到澳住宿之所。殊有關係,當經諭飭查報,未據稟復,合諭催查。諭到該理事官,即速查明,有無將水坑尾夷樓及花王廟兩處預備,為該貢使到澳居住之事,刻日據實詳細稟覆本縣。」(26)同時將此事上報給廣東巡撫,廣東巡撫董教增很快嚴正聲明廣東官方立場,1816年7月13日(嘉慶二十一年六月十九日)他在奏報籌辦英國來使的奏摺中稱:「據香山縣知縣馬德滋具奏,風聞在澳西洋夷人修葺夷館,似為款接英吉利國貢使。……其西洋夷人擬留英吉利貢使在澳居住一節,臣董教增現飭署澳門同知李雲、香山縣知縣馬德滋嚴諭西洋夷目,以各國貢使至粵,大皇帝恩禮優加,無庸該夷人代為款接,且英吉利貢使奉旨准由天津上岸,即不應繞道逗留。澳門本系天朝地方,恩准西洋夷人寄居貿易,藉資生計,所以仰沐皇仁者至優極渥,其偶將夷館賃與各國夷商暫寓,不為深究,已屬格外恩施,如果擅留英吉利貢使居住,則是私行交結,任意妄為,一經奏明大皇帝,即不能長承恩澤。並飭行水師各營協,於要隘口岸密行防範。查,西洋夷人久居內地,懷德畏威,經此番飭諭之後,斷不敢有違禁令。」(27)
英國東印度公司曾經向澳葡當局通報阿美士德使團的行程,澳葡當局反應十分冷漠,與馬戛爾尼使團所受的待遇反差明顯。大使1817年1月20日離開廣州前往澳門,21日,先行抵達澳門的使團成員梅特卡夫爵士訪問澳門總督,通報特使即將到來的消息,希望總督派軍隊對客人致敬並維持秩序,總督已知使團狀況,表示對這種做法有顧慮,因為中國當局從廣州發來命令,對特使表示敬意會導致與他們爭論而受到埋怨,這是他力圖避免的;但他同意「奧爾斯特」號上的水兵登岸。他又說1月20日至29日是向逝世的葡萄牙女王致哀的時間,這段時間內他不能離開住所去拜望特使,也不能下令鳴炮致敬。梅特卡夫建議總督可以派一位副官向特使說明情況,被總督拒絕了。1月23日,阿美士德大使抵達澳門,「特使閣下上岸;每艘公司巡船鳴炮十九響致敬。海軍[來自『奧爾斯特』號]列隊,樂隊奏樂,特使閣下上岸;他接受商館人員盛裝迎接,並前往羅巴茲的房子,通過列隊致敬的一排約有四十名的中國軍隊。……梅特卡夫爵士不得不表示他滿意於這隊兵丁有紀律的行為和中國人的一般態度。這些行動,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他們都是根據法令做到客氣與使人快慰,而與葡萄牙人的招待形成強烈的對照。」1月28日,阿美士德大使離開澳門,他表示「受到自己國人的接待,一切都非常快意」。(28)
在1816年阿美士德使團出使中國的行程中,澳葡當局的表現讓英國人十分不滿,與馬戛爾尼使團成員在其記載中對澳門事務和風景不厭其煩的介紹相反,阿美士德使團成員的報告中,大使在澳門的活動基本闕如,在英國人看來澳門沒有任何值得記載的東西,(29)大使只在澳門冷冷清清地等待了五天,然後冷冷清清地離開了。從英國人的態度明顯可以看出他們對澳葡和中葡關係模式的失望,顯然他們不能接受這種交往模式,使團成員伊利斯在遊記中說:「在澳門的居住由於限制嚴格非常令人不愉快,中國人嚴格限制歐洲人的行動,這種限制既讓人覺得討厭也沒有必要,只有葡萄牙人才會甘心忍受。看到一個像澳葡當局和議事廳這樣的機構自稱是歐洲人的政權,真是令人反感的事情。即使他們有辦法,我都懷疑他們是否會對中國人的不斷羞辱和侵奪感到憤怒;事實上,他們曾經做過的唯一事情是不斷破壞聯盟和他們母國的救星(譯者——指英國)。……澳門真的不值得去訪問。」(30)
葡萄牙人的做法讓英國人切齒痛恨,英國人無法從澳門模式中看到經由外交途徑達到目標的希望。作為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西方勢力,英國希圖建立以英方為主導的中英關係。隨著大英帝國日益穩固壯大,不斷向全球拓展自由貿易,建立起更為廣闊、機制更靈活的新帝國,成為全球霸主,澳門模式顯然不符合他們在全球拓展的構想,他們曾受澳葡的啟發,但並不滿足於澳葡的狀態,最終創建了以割佔主權為前提的香港模式和中英外交體制。
注釋:
①轉引自郭家宏:《從舊帝國到新帝國》,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60頁。
②③⑥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等合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一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625、626~627、667頁。
④(21)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黃鴻釗譯,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年,第136~150、26頁。
⑤夏燮:《中西紀事》,卷三《互市檔案》,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
⑦詳情參看馬士:《英國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三卷第七十章「美國船運與大不列顛戰艦,1814」,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年。
⑧(11)(13)(19)(27)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等合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二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4~35、37、77、60、60~61頁。
⑨(12)游博清:《英人小斯當東與鴉片戰爭前的中英關係》,載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中心主編:《跨越空間的文化——16-19世紀中西文化的相遇與調適》,上海:東方出版中心,2010年,第284~285、287頁。
⑩詳情參見郭小峰:《斯當東與中國語言》,廣州:中山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年。
(14)轉引游博清:《天朝與遠人——小斯當東與中英關係(1793—1840)》,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10年9月,第35頁。
(15)顧長聲:《從馬禮遜到司徒雷登——來華新教傳教士評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1頁。
(16)Mrs. Elizabeth Morrison compiled, Memoirs of the Life and Labours of Robert Morrison, D. D. Vol. 1, 1539, p.453.
(17)Herbert John Wood, Prelude to War, The Anglo-Chinese conflict 1800 -1834. pp. 368. 347. 373.
(18)吳志良:《澳門政治制度史》,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9年,第44頁。
(20)張汝霖、印光任:《澳門紀略》,趙春晨點校,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43~44頁。
(22)C. R. Boxer, Seventeenth Century Macau, Hong Kong: Heinemann, p. 74.
(23)王昭明:《鴉片戰爭前後澳門地位的變化》,北京:《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3期。
(24)《澳門憲法史初探》,第14頁,轉引自吳志良:《澳門政治制度史》,第51頁。
(25)Montalto de Jesus, Historic Macau, p. 33.
(26)章文欽、劉芳輯:《葡萄牙東坡塔檔案館藏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下冊,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年,第738頁。
(28)馬士:《英國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三卷,第272頁。
(29詳情參見Henry Ellis, Journal of the Proceeding of the late Embassy to China, London, 1818, Vol. 2, Chapter Ⅶ. 以及 Clarke Abel, Narrative of a Journey in the Interior of China and of a Voyage to and from that Country in the year 1816 and 1817, London, 1818, p. 236.
(30)Henry Ellis, Journal of the Proceeding of the late Embassy to China, Vol. 2, Chapter Ⅱ, pp. 204-205.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