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報聚焦新聞腐敗:媒體要擺脫雙重人格|媒體腐敗

紀檢監察報聚焦新聞腐敗:媒體要擺脫雙重人格2014年10月14日08:53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我有話說(6人參與) 收藏本文

2014年9月4日,人民日報微博發布的《21世紀網主編等人被立案偵查》消息。圖/IC

  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依法分別對「21世紀網」總裁劉冬、副總編周斌等25人批准逮捕。當天的《石家莊日報》消息稱,石家莊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社長王貴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自9月25日21世紀報系總編沈灝、總經理陳東陽被警方帶走,記者留意翻看了近幾日的「21世紀網」,並沒有相關新聞的任何消息。反倒是在26日首頁頭條位置,有一組「劉鐵男案庭審續」的報道,其中一個標題是:「我怎麼會墮落成這樣」。

  媒體有社會監督的職能,尤其是對於權力的監督。但一系列新聞腐敗事件提醒我們,反腐敗鬥爭,新聞行業不是死角和盲區,不是特區、沒有特權。

  權力與權利的濫用

  「很多表面炫目的東西,一剖析到本質都難免讓人失望。」——芮成鋼

  在反腐敗的向度上,媒體發揮了重要作用,在「表哥」事件中,正是一張圖片讓陝西省紀委對網民熱議的有關問題展開調查。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媒體的採訪報道權利有了更大的保障。

  媒體不是權力部門,但媒體的採訪權、報道權、監督權同樣是權力,如果得不到有效監督,同樣會衍生出形形色色的腐敗問題。針對央視郭振璽被調查一事,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副院長張志安認為,既擔任廣告部門主要負責人,又擔任財經頻道總監,是極具權力尋租風險和管理漏洞的人事安排。

  有權力就有腐敗,這是媒體常用的一句話。媒體是腐敗的揭露者,但媒體對於腐敗也沒有天然的免疫力,有償新聞、有償不聞、敲詐勒索等新聞腐敗現象時有發生。

  2008年山西霍寶干河煤礦「封口費」事件5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9個月至1年的有期徒刑。

  被侵害公司的指證和涉案人員的供述表明,《21世紀經濟報道》、「21世紀網」、《理財周刊》利用其在財經界的廣泛影響力,與公關公司相互勾結,指使下屬媒體記者以發布負面報道為要挾,迫使200多家公司與其簽訂「合作」協議,收取高額「廣告費」。

  曾被譽為南方報業集團「雙子星」之一的沈灝,有一句名言說:「即使新聞死了,還會留下聖徒無數。」他還曾在一次發言中引用了海子的一句詩:「我要做遠方忠誠的兒子和物質的短暫行人,和所有以夢為馬的詩人一樣,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萬人都要將火熄滅,我一人獨將此火高高舉起……」

  小丑,烈士,信徒?媒體常說貪官「台上反腐敗、台下搞腐敗」是雙重人格,一些媒體人在權力和利益面前也沒能擺脫這一宿命。《21世紀經濟報道》是個優秀的財經媒體,總編沈灝是一名業務精湛的新聞人,這點不可否認。但如果他有經濟問題,就應被帶走調查,這點也沒有異議。

  理想與利益的碰撞

  「我違背了當初自己對新聞行業的承諾。」——沈灝

  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到央視芮成鋼,多名財經媒體人士被帶走調查,足見財經媒體圈確實水很深,甚至是很黑,而且「芮成鋼」們的落馬比一般省部級官員被查更為吸引眼球。

  南京政治學院新聞傳播系教授王傳寶分析稱,欲上市公司自身存在的問題,客觀上給一些不良財經記者和財經媒體不法謀利提供了想像和操作空間。加上監管無力,巨大的牟利誘惑衝決了一些媒體從業者的職業底線。

  腐敗的主體與客體都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只要把錢談妥了,只要不出事。兩三萬塊錢,就把自己的靈魂賣了,就把公眾的知情權剝奪了,將所謂的新聞理想丟在一邊,將新聞職業道德拋諸腦後。

  有人認為,小報小刊小記者迫於生活壓力,更容易腐敗,其實不然。在新聞腐敗中,諸如芮成鋼等精英同樣會如此,而且他們腐敗起來,其程度和危害會更大。

  只要有機會有能力,「蒼蠅」、「老虎」,都不會放棄對非法利益的追逐。「蒼蠅」不嫌錢少,螞蚱腿也是肉,「老虎」玩得級別更高,會劃定地盤、設卡尋租,甚至充當利益掮客。

  在21世紀傳媒公司多名高管的手機中,警方發現了大量「某某公司(的報道)不上網」之類的簡訊。「每一條簡訊都可能意味著一筆高額的公關費用。」按照這樣的模式,21世紀傳媒有限公司旗下的財經媒體與財經公關公司「合作」敲詐企業,獲取了巨額利潤。

  媒體從業者無論自己如何認為只是「新聞民工」,但在公眾眼中他們都是「精英分子」,只不過有些人變成了「精緻的利己主義者」,這些人「一旦掌握權力,比一般的貪官污吏危害更大」。

  《人民論壇》一篇文章指出,「現在看來,『芮成鋼』們能夠長時間風風光光,只能說他們較好地迎合了權貴利益集團的訴求,學會了如何通過不法手段牟利,這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最值得引起反思」。

  本報也曾對「21世紀網」涉嫌敲詐一事做過點評,文章稱對那些新聞敲詐者,必須嚴厲打擊,凈化新聞從業人員隊伍;對那些故意、縱容新聞敲詐的媒體也需要嚴加懲處,產生強大的震懾效應,形成使之不敢的氛圍。

  芮成鋼被檢方帶走後,《人民網微評》點評道:「法律刀鋒所向,名氣不是腐敗的護身符,明星也不是黑幕的擋箭牌!用芮成鋼的最後一條微博說,『你且看他』!」

  價格與價值的較量

  「反腐,一場必須贏的價值觀較量」——《人民日報》

  新聞媒體是思想領域的工程師,對於一個社會價值觀的形成以及何為主流有著非常強的影響作用。

  中國網上一篇文章指出,「媒體是意識形態的先行者,是引領社會潮流的先鋒,有什麼樣的媒體,就有什麼樣的社會風氣,如果媒體不能自律,盡宣傳烏七八糟的東西,那麼指望社會的清廉只能是一句空話」。

  新聞是一種商品,但媒體不能把媒體當做撈錢的手段,利用話語權敲詐勒索,大搞有償新聞、有償不聞。近年來,「有償新聞、虛假報道、低俗之風、不良廣告」一度被稱為媒體「四大公害」,給社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

  新聞行業出現的腐敗問題,與從業人員甚至在部分新聞單位普遍存在的價值紊亂脫不了干係。例如公關公司給參加新聞發布會的記者塞「車馬費」紅包、有償撰稿(軟文)、有償創作旅行等腐敗行為都不少見。

  媒體腐敗會導致媒體公信力受到侵蝕,這些價值觀會以新聞作品的形式外化為精神垃圾,荼毒人們的靈魂,影響全社會的價值判斷。網路上,適度腐敗能拉動內需、發展經濟的觀點比比皆是,一些企業也患上了公款消費依賴症。

  價值觀錯誤的新聞產品無異於加入了三聚氰胺的牛奶,喝一杯牛奶看一篇報道或許一時顯現不出問題,但是只要達到一定的劑量,就跟飽受三聚氰胺牛奶傷害的那些孩子一樣,傷害是不可逆的,問題將是終生的。正如《人民日報》評論指出的:「腐敗也好,潛規則也罷,已經在利益的滲透中,讓一些人的心靈和環境遭到了污染、出現了異化;另一方面也表明,如果不能構建一個全社會的清廉文化,反腐這場艱巨的戰役很難打贏。」新聞媒體必須擺正經濟效益和思想效益的關係,決不能為了眼前的經濟效益去犧牲長遠的價值效益。

  「最可怕的腐敗,正是社會價值觀的腐蝕墮落。」當下一些不良社會價值觀比如奢靡享樂、拜金主義等大行其道,媒體即便不是始作俑者,也往往自覺不自覺地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1983年10月12日,鄧小平同志在中共十二屆二中全會上提出「思想戰線不能搞精神污染」,「精神污染的危害很大,足以禍國誤民」。不管是改作風,還是反腐敗,越是深入,越需要媒體由內而外從觀念上來一次「化學反應」。

  媒體是社會發展的瞭望哨,在一定程度上,比任何其他行業都需要更高的職業操守,釋放更多的正能量。如果任由新聞敲詐現象存在甚至蔓延,就會破壞媒體採訪環境,損害媒體公信,進而污染社會風氣,擾亂社會秩序,成為社會發展進步的絆腳石。反腐敗對於包括新聞業在內的整個社會而言,既是一場鬥爭,也是一次文明重建,是一場輸不起的價值觀較量,更是我們必須贏得的未來。

  打擊新聞腐敗大事記

  2013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刑拘後,承認受人指使收人錢財,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連續發表大量的針對中聯重科的失實報道,致使中聯重科的聲譽嚴重受損,廣大股民深受損失。陳永洲稱,他受人指使曾先後向香港證監會、香港聯交所、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並收受他人好處費50萬元。

  2014

  央視反腐風暴自5月末從央視二套財經頻道爆發,自5月31日央視財經頻道總監郭振璽被吉林檢方帶走,央視財經頻道已有8人被帶走調查,包括央視財經頻道副總監李勇、節目主持人芮成鋼等。7月底蔓延至九套紀錄頻道,目前又延燒到八套電視劇頻道。近幾個月來,央視已有多位知名工作人員在反腐行動中落馬。

  中宣部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深入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的通知》,從3月底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通知指出,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是新聞界病害,嚴重損害新聞隊伍形象,侵蝕新聞媒體權威性公信力,社會各界反映強烈,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嚴厲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作為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抓手,痛下決心、動真碰硬,堅決防止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擴散蔓延,推動形成健康的新聞傳播秩序。(記者 賈亮)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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