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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勞動可以計價嗎?

 前不久,統計局官微發表文章,統計了一位母親一年中從事家庭勞動的勞動量,並表示,如果所有事都要僱人做,需要花費124萬。其實,家庭勞動價值的問題討論已久,此前也有人提出應該給全職媽媽、爸爸的工作計價。

  這一消息引髮網友的關注和討論,有人認為母親的付出應該得到認可和回報,也有人認為,這一提議把家庭關係價格化,對於家庭的和諧並無意義。

  ●正方

  勞動有價值

  應得到更多重視

  李銀河(著名社會學家)

  傳統社會中,女性不從事社會工作,也沒有收入,主要承擔著家庭中的事務。但沒有收入的女性,很難在家庭中獲得平等的地位,往往依附在父親、丈夫、兒子身上,所以古人說「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現代社會中,家庭結構變化,母親的角色定位也發生了變化。其中最大的變化就是,從原本的承擔家庭責任,到參加社會工作,有了獨立的經濟收入,因此也獲得了平等的權利。問題在於,這種平等還沒有徹底實現,很多女性既和男性一樣工作,又兼職家庭主婦。出外要工作,回到家還要帶孩子、做家務,這對一個女性、母親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這是全世界普遍的現象,所以婦女保護工作者、女性主義者也一直在關注女性的雙重負擔問題。

  但迄今為止,除了通過呼籲、宣傳等方式之外,依舊沒有什麼好的辦法,能讓母親過得更輕鬆一點兒,重新定義家庭角色的分工。而且,呼籲和宣傳的方式,效果並不理想。儘管男女平等早已經成為普遍共識,但現實生活中,真正要做到男女平等並不容易。尤其在家庭分工上,男主外、女主內的思想遺留仍舊非常嚴重。相關的調查數據很多,但基本上都是一個結果,即男性做家務的時間遠低於女性。一個涉及全球28個國家的調查顯示,女性平均每天耗費163分鐘做家務,男性每天做家務時間平均為73分鐘。在一些男權、夫權思想仍舊較嚴重的地方,男性做家務的更少,比如日本、印度等。相對來說,中國是比較好的,但男性做家務的時間仍舊遠遠少於女性。

  母親是家庭中至關重要的角色,但同時,母親的權益卻往往被忽視。比如哺乳假,很多地方都沒有。還有一些公共場所、企事業單位中應有的哺乳場所,也並非都配備齊全了。甚至很多企業連帶孩子上班都不允許,更不用設置專門的哺乳場所了。我們以前做調查的時候,就發現,一切企業中,懷孕就辭工幾乎成了人所共知的潛規則,儘管國家三令五申,保障懷孕母親的權益,但這樣的現象仍舊不能完全杜絕。我們在保障母親基本的權益上,都還有不足,更不用進一步保障更多的權益了。

  當前,有些女性懷孕後會選擇在家做全職媽媽,這確實是女性自由選擇的一種。但對母親來說,這一選擇往往要付出比想像中更多的代價,比如和社會脫節,陷於繁重的家務勞動中,卻得不到家人和社會的理解,而且將來再想重新融入社會,難度非常高。以前我們曾研究過階段性就業的可能,對那些生育的女性,保留她們的職位,待哺乳期過後,重新恢復工作,但由於勞動市場的供求關係所限,這樣的福利極難實現。

  此外還有家務勞動的價值問題。此前其實很多次都有人建議,給家務勞動定價,但這一建議的可行性不高,不是說無法定價,如果要給家務勞動定一個合適的價格的話,至少可以和月嫂的工資做對比,問題在於,沒有人會真正給母親開一份工資,或者即便真的開了,母親會認可嗎?這都是值得思考的事情。

  這樣的統計,這樣的建議,雖然不具備可行性,但也不是沒有意義,它其實提醒我們,母親的付出是有價值的,這個理念應該得到更多人的認可。

  ●反方

  勞務費背後

  是家庭財產困境

  梁固本(北京泰樾律師事務所主任)

  家務勞動價值的問題,已經討論了很多,但也一直爭論不休,很難形成一個普遍認可的觀點。確實,忽視母親、女性在家務勞動中的付出,顯然是不對的。但同時,家庭是以人與人之間非常親密的情感為基礎而建立的,在家庭中,以價格的方式、金錢的形式去給家務勞動估算價格、甚至計算報酬,確實很容易導致人們對家庭、親情產生懷疑。

  所以我想,最根本的問題並不在於家務勞動要不要計價,而在於如何界定家庭、婚姻財產的問題。如果兩個人生活一輩子,財產怎麼界定當然都沒關係,之所以產生這麼多問題,是因為人們對婚姻破裂之後,常常處在弱勢地位的母親一方的遭遇的擔憂。而在這方面,我們國家的法律相對還比較滯後,對女性、尤其是全職媽媽的保護還有待進步。

  我們在實踐中,經常碰到這樣的問題,女方為了照顧家庭而導致工作不順利,收入降低甚至失去工作,但離婚時,在財產分割上對女方的照顧遠遠不夠,導致女方陷入困境。

  曾經有一對夫妻,有兩個孩子,女兒還有一點兒先天性的疾病。丈夫在外面做生意,很忙,照顧不了家庭,於是妻子辭掉了工作,在家專心照顧兩個孩子和公公婆婆,後來男方在外面出軌,導致婚姻破裂,想要離婚,女方也認為婚姻破裂了,但卻不想離婚,因為她沒有收入,且和社會脫離太久,重新找到工作太難,還有孩子要照顧,更重要的是,在財產分割上,她很難獲得太多的照顧,房子是男方家裡的拆遷房,男方的生意也不大,家庭財產分割後,遠不足以保障她未來的生活,更何況她還不想放棄任何一個孩子。

  這對夫妻最終還是離婚了,因為男方不斷地提出離婚,在實踐中,如果一方屢次提出離婚,確實會出現法院強制性判離的現象。儘管家庭財產的分割中,對女方有一定的照顧,但女方得到的還是太少了,因而不得不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後來她跟我們說,但凡稍微多一點兒補償,她一個孩子都不想放棄。

  近百年的現代化中,中國女性的地位確實得到了極大的提升,但不可否認的是,男權思想仍有遺留,包括法律,對母親、妻子權益的保護仍舊不足,導致很多女性在離婚時面臨著巨大的風險,離婚後陷入生活的困境。

  這導致了一系列問題,一些女性不敢生孩子,不敢母乳餵養,因為這很可能導致她失去工作,失去收入,從而失去家庭中原有的地位,乃至健康。我曾經和一些醫學方面的專家聊過,他們告訴我,建議女性母乳餵養,不僅是為了孩子的健康,更是為了媽媽的健康,不進行母乳餵養的母親,更容易得乳腺癌,但現實是,媽媽如果堅持母乳餵養,代價很可能是失去工作。

  相對來說,一些發達國家的法律,在家庭財產的界定,乃至對女性、媽媽的保護上更完善,如德國,一個男性離婚後不僅要擔負孩子的撫養費用,還要擔負前妻的生活費,如果他離過幾次婚,那所有前妻都要養。

  今天,社會價值、人們的觀念正經歷著快速且巨大的變化,我想在家庭財產的界定、對女性權益的保護上,應該更加重視,也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

  ●主持人說

  重新發現母親

  母親是偉大的,母親是辛勞的,古往今來,人們給母親奉上了無數讚美,給母親這個詞加上了聖潔的光環。但有多少人考慮過,母親在為家庭、為兒女無私奉獻的同時,究竟失去了什麼?

  十六世紀,人們開始重新發現兒童,發現兒童不是以往認識中那個父母的財產、微縮的大人,而是獨特的、需要尊重的個體。十九世紀,人們開始重新發現女性,女性不再是男性的附屬品,而是和男性一樣有思想、有權利的個體……

  歷史的變遷中,太多的角色被重新定義,太多固有的觀念被顛覆,但唯有母親,似乎至今未變,她們的角色是固化的,她們的形象是固定的,她們依舊是那個心靈手巧、任勞任怨、無私付出,為家人提供更好生活的角色,但她們的喜怒哀樂,誰曾關注?她們內心的情感,誰曾體恤?

  家務勞動是否要計算價格,或許仍可以討論和爭議,但我想,在現代文明走到21世紀的時候,或許也應該去重新發現母親。

  本版主持周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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