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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紅樓夢》十二金釵的入選與序次

論《紅樓夢》十二金釵的入選與序次向志柱排座論次是中國古典小說的一種重要文化現象。《水滸》之石碣、《封神演義》之「封神榜」、《儒林外史》之「幽榜」至《紅樓夢》的「情榜」,都顯示了深刻的結構意義和人文內涵。據脂評可知,《紅樓夢》原先構思結尾的「警幻情榜」,因曹雪芹未及完篇而逝,我們無緣得窺其本來面目了。但第5回的金陵十二釵正冊的判詞、判曲所體現出來的入選和序次標準與原則,無疑可以幫助我們加深對曹雪芹思想及創作心態與《紅樓夢》的理解和體認。一現在學術界所公認的「十二金釵」即「金陵十二釵正冊」分別是:林黛玉、薛寶釵、賈元春、賈探春、史湘雲、妙玉、賈迎春、賈惜春、王熙風、巧姐、李紈、秦可卿。為什麼稱之為「金陵十二釵正冊」,警幻仙子解釋為她們是處於「緊要者位置」的「十二冠首女子」。相對於寶玉而言,貴省即金陵,作為賈府原籍的金陵就無疑成為賈府的代名詞。再看「冠首」,卻有點蹊蹺。冠首何指?才耶?貌耶?識耶?性(格)耶?黛、釵、湘表現的多是詩才,尤以黛玉為著,幾乎把愛情和做詩當成了生活的全部;釵、探雖有理家之才,但絕對比不上鳳姐之「協理」,可卿之才似乎體現在託夢時籌畫將來衰時的世業上;迎、惜則詩才平平。貌則大抵是燕瘦環肥,姣花纖柳,各有千秋。論識,探春是大觀園中惟一清醒者。從性格而言,寶釵有如大觀園的「禮儀小姐」,極會做人;如果說黛玉一生只是在戀愛,那麼她一生只是在做人。從情性而言,史湘雲天真爛漫,猶如「遍被華林」的「悲涼之霧」上的一抹彩霞;黛玉則是「情」的化身,一生眼淚都流(或還)給了寶玉。通過這樣一番簡略考察,我們發現「貴省冠首十二女子」並不能清楚、確切地概括「十二金釵」的身份特徵。正是如此,「十二金釵」很早就受到紅學家周春的質疑。他認為,「三姑娘(探春)境遇最好,非但詩筆獨佳,所以不在十二釵之列」,鴛鴦「貞義節烈,焉得不列乎十二釵」[1]。從而於「十二金釵」中擠出探春,加進史太君和鴛鴦。事實上,此乃周春錯估了探春的悲劇價值,又破壞了自己前述「案婢女賤流,例入又副冊」的入選標準。筆者認為:「十二金釵」的入選,首先應是《紅樓夢》悲劇人物代表,具有悲劇典型性。她們各有其悲劇性價值,從各種不同角度、不同層面豐富和深化了封建末世「千紅一窟(哭)」、「萬艷同杯(悲)」的「美醜同歸」、「落了個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整體悲劇。金陵十二釵正冊的簿冊置放於太虛幻境的「薄命司」內,即充分說明了最有資格進入「薄命司」的應是悲劇性代表人物,以致近人近之在《小說叢話》中認為:「所謂十二金釵者,乃作者取以代表世界上十二種人物者也;十二金釵所受之苦痛,則此十二種人物在世界上所受之苦痛也。」他雖將人物典型簡單歸類於一種情感類型,有牽強之處,但亦深刻地指明了「十二金釵」的悲劇性質。作為叛逆者的寶黛愛情「只能是岩石重壓下的激流,濃雲包圍中的冷月」[2],與封建禮教有著衝突的實質內容而無明顯的表面形式,深刻地顯示了它的悲劇性,寶黛愛情註定要以悲劇終結。但封建制度也無法給它的忠誠擁護者、恪守者、閨範的完美者寶釵一個較好的結局,她雖然取得了「寶二奶奶」的地位,卻永遠得不到寶玉的那顆心,而且在寶玉「懸崖撒手」之後不可避免地走向青春守寡的不幸命運。元春身為極其尊榮的貴妃,在繁華熱鬧的省親中卻「滿眼垂淚」,「嗚咽對泣」,在「那不得見人的去處」比終日流淚的黛玉還要早離人世,歸於薄命司,很容易令人想起皇權天恩背後的宮廷黑暗和殘酷傾軋。「才自精明志自高」的探春,既有「補天」之志,又有「補天」之才,協理家政,卻是枉費心機,最後遠嫁海隅,如箏漂泊,表明豪門家族已到了分崩離析、骨肉飄零的地步。在大觀園青春少女中最具豪秀的史湘雲,「幼年坎坷」,待到「廝配得才貌仙郎」,可是很快「雲散高唐,水涸湘江」,揭示了她的悲劇更是命運悲劇。帶髮修行的妙玉,最後遭劫被賣,「風塵骯髒違心愿」,深刻地揭示了佛門凈地也不是封建末世的避難所。等到迎春誤嫁「中山狼」,「侯門艷質同蒲柳」,說明豪門大族已到骨肉無保的地步。潔身自好的惜春,遠害全身,自甘「青燈緇衣」的凄苦生涯,「將韶華打滅」,求得永遠的清靜自保,只能是一場夢。王熙鳳既有卓越的理家才幹,又極其貪婪陰毒,作為封建禮法的維護者和破壞者,害人的同時又「誤了卿卿性命」,直接地代表了封建制度的沒落和滅亡。巧姐從公府千金被奸娘舅賣入娼寮,獲救後淪為荒村野店的紡織窮婦,既揭示了封建家族崩潰的命運,又揭露了封建宗法關係的虛偽。李紈青春守寡,待到富貴後卻「黃泉路近」,顯示了封建禮教腐蝕青春、生命的本質。「擅風情、秉月貌」「主淫」的秦可卿,懸樑自盡,表明了封建貴族的荒淫和墮落。就這樣,「題只十二釵,卻無人不有,無事不備」①,深刻地表明了封建社會的腐朽和不合理已到了一個應當被整體否定的程度。其次,「十二金釵」的入選亦強調了其出身和門第。正如眾多專家學者指出的那樣,正冊入主子,副冊入妾,又副冊入丫環,曹雪芹雖然在「薄命司」里給予了丫環等下等女性一席地位,有其進步意義,但確實無可否認門第、出身在入選資格等級上的重要作用。二知道人在《紅夢樓說稿》中從籍貫入手,也揭示了出身門第的重要性。他認為:「黛玉蘇產,襲人北人也,非金陵而亦列於十二釵中,蓋以所主者言。所主者誰?賈寶玉也。」王伯沆於「林家是四代封襲」後批雲「序家世甚鄭重」,更是明確點出了這一點。「十二金釵」全是與賈府有關聯的人物。賈府的侯門千金(指元、迎、探、惜、巧姐)和媳婦們(李紈、寶釵、熙鳳、秦可卿)毋庸再論,史湘雲是「阿房宮,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個史」的史家小姐,又與賈府「聯絡有親」,也不必說,林黛玉乃賈母之外甥女,雖然父母雙亡,寄人籬下,但因賈母之寵愛,大家都「上去了」,在賈府仍然處於較高地位。在「十二金釵」中,惟有妙玉是地道的「外來戶」,因元春省親而被賈府「禮聘」入園,但我們也知道她出於官宦之家,從她茶具的成套和珍貴來看,妙玉家庭自有炫赫的昔日,只是書中未明說罷了。巧姐形象在文中很模糊,這與書中對她描寫太少有關(或許在後四十回中曹氏將對她大加描寫),她之入選恐怕與出身大有關係了。另外,對可卿這樣一個從育嬰堂抱來、道德淪喪的人物入選十二釵,不能不說是沾了賈府媳婦的光。如果正如俞平伯先生所「疑」的那樣,十二釵副冊亦有可能收入李紋、李綺、寶琴、邢岫煙等賈府姻親[3](第570頁),那麼,更說明了「十二金釵」對人物出身和門第的強調。下面,我們試以寶琴、尤二姐、晴雯、襲人的不入選來反證出身和階層的重要性。對寶琴(薛蟠的從弟薛蝌之妹),寶玉視她為「人上之人」,探春以為「連她姐姐(指寶釵)並這些人總不及她」,可見何其美貌;披鳧靨裘佇立山坡,雪映桃面,何其豐媚;蘆雪庵爭聯即景詩,才思何其敏捷;寓謎於懷古詩,眾皆難解,又何其天然精巧!賈母曾想為寶玉提親,王夫人又認作了乾女兒,為什麼進不了「十二金釵」行列,不能不說與出身大有關係。再看「花為肚腸雪作肌膚」的尤二姐,「若論起溫柔和順,凡事必商必議,不敢恃才自專,實較鳳姐高十倍;若論標緻,言談行事,也勝五分」(65回);「眾人見她標緻和悅,無不稱揚」(68回)。品行雖已失腳,但比之可卿亂倫很難說五十步和百步。她雖然也成為賈璉的妾,但非明媒正娶,恐怕這才是可卿的優勢所在了。這是從兩個主子來看。下面再取兩個奴婢來看。在書中,襲人幾乎是寶釵的化身,「柔媚嬌俏」(6回),「伏侍賈母,眼中心中只有一個賈母;今與了寶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個寶玉」(3回),對主子何等俯首、忠誠;寶釵察「其言語志量深可敬愛」(21回),王夫人更是「我就把他(指寶玉)交給你了」(34回),寄以重託,這樣一個人物進不了正冊,且進不了副冊(香菱在副冊,也同樣與薛蟠之妾的關係有關),僅在「又副冊」里,難道僅僅是因為她後來再嫁改節了嗎?晴雯幾乎是黛玉的一個影子,全身散溢著叛逆的光芒,成為寶玉的第二知己。曹雪芹對晴雯形象的塑造,也付出了巨大的精力,飽含血淚。「」「撕扇」,抱病「補裘」,哐啷「傾箱」的動作畫面深深地烙在了讀者心中,抗爭的旗幟高揚著一個大寫的「人」字,維護著「人」的尊嚴,無怪乎寶玉在《芙蓉女兒誄》中高度評價:「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78回)這樣一個《紅樓夢》中引人注目、光芒四射的形象,為什麼入不了十二釵正冊,不是從反面證明了「十二金釵」入選強調門第、出身和階層嗎?這些作奴婢的只配屈居第三等———又副冊?!當然,能進入「十二金釵」的人物,其才華也非常重要,是對「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傳統觀念的反動。這些裙釵勝於許多鬚眉濁物之處大多體現在行止見識、才華體貌上,所以這些「有價值的」人物的毀滅,其悲劇性更加濃烈,更加悲愴,更加動人心弦。二曾有論者指出:「第5回《紅樓夢曲》和判詞十二釵正冊的次序是以與寶玉的關係親疏排列的。」[4]他在文中談到,從性愛感情看,寶玉曾愛過三個女子,即黛、釵、湘雲;也有三個女子曾愛過寶玉,即黛、釵、妙玉。那麼,元春、探春都排在湘雲和妙玉之前怎麼解釋?再從血緣關係來看,姑舅姊妹確比兩姨姐妹要親,但僅便於區分黛、釵,賈府四艷、紈嬸、鳳姐、可卿、巧姐總比非親非故的妙玉要來得近些,為什麼妙玉排在了第6位?另外,同胞兄長的寡嫂(李紈)理應比堂兄弟的女兒(巧姐)要親,那為什麼李紈排在了巧姐之後?看來,這個說法不盡確當。筆者則認為,《紅樓夢》是曹雪芹一生心血的結晶,「披閱十載,增刪五次」,有可能也理應將「十二金釵」區分主次,甄列先後,主要依據其愛憎情感、道德評價。曹氏以最喜愛的黛釵居首,湘雲妙玉靠前,而將頗有微辭的鳳姐和可卿居後,含有熊掌與魚的細微區分。寶釵身上集中了世俗現實的菁華,是俗花中的富貴牡丹,是當世家庭婦女的典型代表,黛玉不合流俗,不苟世俗,是理想中「人」的代表,是超凡脫俗的「芙蓉仙子」。一為現實主義者,一為理想主義者,畫冊、判詞、判曲皆合一,似是「兩峰對峙,雙水分流」,並居榜首。但看判圖:「玉帶林中掛,金簪雪裡埋」,一在樹上,一在雪裡,正如脂評曰:黛釵「高下宛然」。再看《紅樓夢曲·終身誤》:「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空對著」的斷語,不難體會到一種心裡距離感;「終不忘」則更多感受的是承諾的分量。最後,我們還可從人物原型來看。庚辰本42回回前總評:「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朱淡文先生認為黛釵原型即取自曹氏的少年情人,曹氏將生活原型性格中純真美好的一面加以豐富發展,從而創造了「情情」的封建叛逆者黛玉形象;將生活原型中世俗的一面(弱點)加以豐富並典型化,創造了「無情」的封建淑女寶釵形象[5],二者高下,首黛次釵,實不容置評。元春因其形象頗為完美,完美到不容置疑;而且歸省中流露出的高出流俗的光輝更使我們透視到她的內心深處。曹氏將之置居第三,正是因了元春的階層(貴妃身份)和這份光輝(抱怨皇宮是「不得見人的去處」)。元迎探惜四姊妹的次序,大抵依其出生先後和排行,惟有探春躋身於迎春前,實源於曹氏對探春補天之才的讚賞。探春是大觀園中有膽有識具有政治家風度的補天者、清醒者,很早即預感到賈府將走向無可挽救的結局的命運,「我但凡是個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她在大觀園興利除弊而無果,實在是悲壯的曹氏「補天」形象。而迎、惜表現平平,自是居後。史湘雲也是作者鍾愛的人物,因其出場太遲(第20回才開始),便對她採用了追憶補敘這一特別的方法,通過第21、31、32回等章回的補充,豐富了湘雲的形象,然後集中筆墨,淋漓盡致於37-38回寫其詩才,49-50回寫其陽剛之美,62回寫其嬌憨爛漫,全是詩的圖畫。就這樣,一個「英豪闊大寬宏量,霽月光風耀玉堂」的湘雲形象便躍然紙上,呼之欲出,幾與釵黛鼎足。另外,史湘雲在全書中的著墨篇幅以及與釵黛寶玉的關係,亦決定了她在十二釵中居前位置。妙玉鄙視庸俗卑劣,幾乎與世不合。「自稱唐宋以來無好詩」,卻稱頌名不見經傳的閨閣詩,一來見出妙玉崇尚真性情,二來見出不與世俗同的叛逆品性。妙玉鄙視眾人,對黛玉、寶玉卻並沒有表現出厭惡或輕視,黛玉對其也無微詞。只有寶黛釵三人喝到妙玉的「梯己茶」(41回),「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足可見妙玉在曹氏心中之地位了。相反,李紈卻頗惡妙玉為人,這點恐怕也是李紈居後的原因吧。鳳姐、李紈、可卿等長輩居於四姊妹之後,則實因道德臧否。鳳姐性格正邪兼賦,善惡同體,既有「辣」和「毒」令人恨的一面,也有隨機應變、詼諧善辯、令人快樂的一面,其序次居末但仍靠前,便不難理解了。再看可卿,俞平伯先生以為:「可卿之在十二釵中,占重要位置,故首以釵黛而終之以可卿」[3](第163頁),此實為「釵黛合一論」張本。主要依據可卿乳名「兼美」,並且容貌氣質「鮮艷嫵媚有似乎寶釵,風流裊娜則又如黛玉」。然考可卿為來歷不明、死因不明之人物,在特重淵源家世的古代,這並非是正面人物所採用的,而可卿在原稿中是因「淫喪天香樓」而懸樑自盡,「淫喪」情節是畸笏老人「命芹溪刪去的」②。而曹氏卻未完全刪去,留下蛛絲馬跡,使人略能窺其原意。所以筆者認為,可卿之居末,並非肯定其地位之重要,實因曹氏飽含了一定的道德評價。周春以為鴛鴦、秦可卿殿十二釵,含有「欲盡理來」之義[1](第55頁),恰是對曹氏讚頌至性真情、「主情」不「主淫」的曲解。對李紈之居末二位置,或許很多人不太理解。處於熱鬧活潑的青春女孩子世界,而又恪守程朱理學、青春守寡的李紈,其性格是畸型扭曲的,恰如其居所稻香村「人力穿鑿,扭捏而成」,「非其地而強為地,非其山而強為山,雖百般精巧而終不相宜」。對於循守封建禮教的李紈,曹氏並未為其安排苦盡甘來的結局,相反原先構思是李紈晚年榮華富貴,「戴珠冠,披鳳襖」,成為奉旨旌表、貞節可嘉的誥命夫人,然其子賈蘭卻突然死去,她的一切希望全成泡影,最終落了個「枉與他人作笑談」的下場,成為封建禮教的犧牲品。可以說,李紈身上缺乏的正是一種抗爭精神。而富於叛逆精神的黛玉、晴雯分別居正冊、又副冊之首,正透露了李紈居後的箇中原因。總之,十二金釵的序次體現了曹雪芹對林黛玉、薛寶釵、元春等十二位女子的春秋月旦,表達了對叛逆品格的體認和對真情的讚頌。綜上所述,通過對「十二金釵」的入選和序次的考察,筆者認為:「十二金釵」的入選和序次不能不說是經過曹氏精心選擇,真正地通過不同悲劇代表人物深達封建家庭內核,深刻揭示了封建末世「美醜同歸」的整體悲劇命運,同時亦流露了曹氏對其顯赫出身、高貴門第的流連與眷念,對封建大家庭由盛而衰的嘆惋與哀悼,深刻而又藝術地體現了曹雪芹作為封建貴族的浪子和叛逆者一身而二任的複雜情懷。注釋:①脂評第5回夾批。②參見《甲戌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第13回硃批。參考文獻:[1]周春.閱《紅樓夢》隨筆[A].紅樓夢評論選[C].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55.[2]王崑崙.紅樓夢人物論[M].北京:三聯書店,1983.214.[3]俞平伯.紅樓夢辨[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4]紅樓夢學刊,1996,(3):140.[5]朱淡文.紅樓夢論源[M].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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