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想搞臭的這個人,為何骨頭這麼硬?

雍正四年(1726年)七月,雍正帝給全國督撫級別的封疆大吏們發了一道上諭,談論他本人對於用人選官的理念。在上諭中,雍正點名道出了他心目中的好官與壞官的典型。

其中,田文鏡、楊文乾、李衛和諾敏四人,被雍正樹立為模範督撫,說他們「實心任事,整飭官民,不避嫌怨,遂不滿眾人之意」。意思是,這幾個督撫能幹事,肯幹事,敢於動真碰硬,幹得罪人的活兒,所以儘管口碑不好,卻是朕心目中的模範督撫。

而楊名時、查弼納、張楷、魏廷珍等五個督撫則被點名批評,雍正指責他們「操守雖清而皆顧惜情面,將就求容悅於人,故內外之人皆稱譽者甚多」。這幾個人,被雍正定性為「潔己而不奉公之清官巧宦」、「同流混俗之鄉愿」,表面上有口皆碑,實際上對社會、對官場風氣的影響很壞。

皇帝通報批評了,不管對錯總該忍著。這是為官者的基本常識。但云貴總督兼雲南巡撫楊名時忍不了,他一直以聖人君子要求自己,無法違心地承認自己是聖人君子深惡痛絕的「鄉愿」。他給雍正寫了個摺子,申訴這個問題。

結果,事情越發往嚴重的方向發展,他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1

在康熙晚年皇子間的權力鬥爭中涉險上位的雍正,為人深沉,為政苛猛。跟康熙一樣,他也有自己的一套察吏之術和用人之法。他多次在上諭中表述他的根本觀念:「治天下惟以用人為本,其餘皆枝葉事耳。」

既然用人是一等一的大事,雍正更會在其中融入他的權斗手段。

有一句俗話,叫「康熙年間有清官,雍正年間無清官」。這句話肯定把問題絕對化了,但不無道理,至少,它反映了兩代帝王在引導官場風氣時所表現出來的迥異態度。

中國的歷史傳統,皇帝用人是有層級的。按照北宋名臣司馬光的經典分類法,人可以被分為四類:「才德全盡」謂之「聖人」,「才德兼亡」謂之「愚人」,德勝於才謂之「君子」,才勝於德謂之「小人」。如果同時有這四種人應聘,那麼皇帝的錄用順序應該是:聖人、君子、愚人,最後才是小人。也就是說,寧要無才無德的愚人,不要才勝於德的小人。因為小人會挾才作惡,危害最大。

司馬光提出的這套用人標準,基本是古代帝王用人的欽定標準,但也不排除一些例外。

比如雍正。雍正在政治實踐中倡行了一條「寧用操守平常的能吏,不用因循誤事的清官」的重才輕德的用人路線,與傳統用人的法則大異其趣。在他看來,封疆大吏最上者,操守既好又能實心任事、不避嫌怨;其次則操守平常之輩;最下亦最可痛恨者,乃是潔己邀譽的清官巧宦。

他對清官的鄙薄,一向如此。只要組織部門或地方督撫舉薦一個人,但凡提到此人「為官清廉」之類的話,雍正都會先戴著有色眼鏡質問一番:那此人是不是施政能力有限呀?

曾任廣東學政的惠士奇,在官場上口碑很好,但雍正對他並不認可。雍正在一個官員的密折上留下硃批說:「向聞惠士奇聲名著實好,今見其人甚平常,想必隨波逐浪,到處奉迎,邀譽竊名之所致。此等欺世奸詐之行,不可法也。虛名雖盜,實禍隨之,何益之有?」

後來,惠士奇在雍正朝的政治下場果然很不好。只因為應召入對的時候,雍正心存不滿,就被罰去負責修築鎮江城,後又被削籍歸里。

雍正到底是怎樣鑒別、區分一個人是能吏還是清官呢?

他有自己的獨門秘訣。最愛君歸結為四個字——反聽輿論。

就是說,跟輿論對著干!口碑好的官員,能力估計不咋滴;口碑不好的官員,能力應該差不了。用雍正自己的話解釋是:

此等清官,無所取於民而善良者感之,不能禁民之為非而豪強者頌之,故百姓之賢不肖者皆稱之;無所取於屬員而亦不能禁屬員之不法,故屬員之賢不肖者皆安之;大臣之子弟、親戚犯法則姑容而不行參革,地方之強紳劣衿生事,則寬待而不加約束,故大臣紳衿皆言其和平而望其久留;甚至胥吏作奸而不能懲,盜賊肆行而不能察,故自胥吏至於盜賊,皆樂其安靜而不欲其去任。及至事務廢弛,朝廷訪聞,加以譴責罷斥,而地方官民人等群然嘆息,以為去一清廉上司,為之稱屈,此則平日模稜悅眾、違道干譽之所致也。

在他看來,那些實心任事、整飭地方的能吏,往往觸犯各階層的利益,反而矛盾叢集,「或謗其苛刻,或議其偏執,或譏其驕傲」,結果卻為輿論所不容。

這種內心成見進一步發展,就會把用人標準簡單化,將清官等同於鄉愿,把酷吏當成能幹事。

皇帝的喜好,很容易影響並塑造當時的官場風氣。如此下去,造成了雍正朝清官不容於世而能吏大行其道。

2

楊名時等人被雍正點名通報的時候,雍正其實並未發現他們存在什麼具體問題,只是本著他「反聽輿論」的思維作出的判斷:大家都說你官做得好,那肯定是你沽名邀譽得來的。

其實,雍正點楊名時的名真的很突兀。他此時可能並無其他深意,只是覺得楊名時名氣大,就隨手拿他舉個例子。

因為這位康熙朝老臣,正是雍正一手捧上仕途巔峰的。

楊名時生於1661年,康熙三十年(1691年)進士,到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擢升雲南巡撫,已經60歲。宦海浮沉三十年,終於當上邊省大吏。不過,這也極可能是他的官涯終點,畢竟年紀擺在那裡了。

沒想到,雍正繼位後,對楊名時頗為青睞,說他「向來居官任任聲名甚好」,還勉勵他莫移初志,不忘初心。雍正三年(1725年)九月,楊名時居然晉陞兵部尚書,仍管雲南巡撫事。同年十月,升任雲貴總督,照舊兼任雲南巡撫。

雍正四年(1726年)七月,也就是雍正點名通報楊名時等人的同一個月,楊名時剛剛迎來一生仕途的巔峰。他被任命為吏部尚書、雲貴總督,兼雲南巡撫。

楊名時老來官場順遂,可見雍正待他不薄。

楊名時是康熙朝名臣李光地的學生,一輩子以道學自勵,此時已為士人領袖。康熙曾評價說:「楊名時實好官,不徒清官也。」

或許是這個原因,雍正繼位之初,需要借重一些有影響的人物來幫助自己穩定政局。名氣很大的楊名時,被揀選中了,所以連連陞官。

在雍正點名通報楊名時之前兩年,兩人其實發生過一次齟齬。楊名時題奏時無意泄漏了密折密批,雍正對他的處罰是,停止了楊名時密摺奏事的權利。

楊名時沒有立馬認錯求情,而是等到好幾個月後,才請時任雲貴總督高其倬代呈了一個請安折。雍正對他不認錯的態度很不爽,但最終沒拿他怎樣,反而自己很憋屈地示意高其倬從中轉圜,密諭高其倬說:「楊名時是一好巡撫。但前者不許奏摺,求也不求,未免自恃沽名,朕所以著他為難,亦自取之也。朕無怪他意。」

然後,還賜給了楊名時「端陽葯錠一匣」。

經過高其倬的點撥,楊名時這才公開承認泄漏密折的錯誤,懇求恢復奏摺權。

雍正這次欣然接受,給楊名時回復的硃批里還透露了一個好消息:「朕安。你好么。朕要用你總督,勉為之。」

沒錯,雍正不僅未再怪罪楊名時,還給他升了官。楊名時看到硃批,百感交集。

此時的雍正,表現出了難得的肚量。

按照兩人關係的發展,後來即便雍正點了楊名時的名,楊名時向其他人一樣默不作聲的話,或許就不會發生這麼多事了。

3

被雍正點名「清官巧宦」「流俗鄉愿」,平生最恨鄉愿、以道學相砥礪的楊名時,偏偏咽不下這口氣。兩個月後,楊名時決定給皇帝寫一個摺子,作為自己的申辯。

雍正看到摺子後,相當生氣。

楊名時的摺子盡說些聖賢最惡鄉愿、我要立志改正不負皇上訓斥之類的話,但雍正一眼就洞穿了他的滿腹牢騷和抵觸心理。而且,雍正還看出楊名時節外生枝,竟然借聖賢之口,旁敲側擊雍正剛剛樹立的督撫榜樣。

這大大坐實了雍正此前對清官的看法:所謂清官,不過是一幫沽名釣譽之徒。你什麼都可以拿走他們的,但一拿走他們的名聲,就跟要了他們的老命一樣。

雍正對楊名時的厭惡之情由此而生。他訓斥楊名時說,朕說你兩句,你聽著就是,「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不在此舞唇舌、弄譏諷,徒自取輕於朕耳」!

雍正有他的英明之處,但也有一切帝王的缺點。最突出的一個,就是臣下必須時刻服輸,真心懺悔,不得在皇帝面前耍機鋒、抖聰明。任何時候,都要給予皇帝最高的權威,不管是政治的,還是學術的。哪怕你是「有名人物,漢人領袖」(指楊名時),也不能例外。

也是活該楊名時要出事。就在抗辯「鄉愿」一事不久後,楊名時又犯了一次泄露密折的錯誤。

因為是第二次犯錯,雍正斷定楊名時是故意的。

雍正朝正式立下的密折密諭制度,是雍正用人的一個特殊手段。封疆大吏不時地將地方各級官吏統治的得失,秘密上奏給皇帝,雍正把呈上的奏摺批答後下達給奏事者本人。這樣,皇帝及時了解了地方軍、政、財等事務,特別在選用、提拔和調轉官員以及對他們的獎懲方面都溝通了情況,最後親自酌情裁決。

督撫大員凡有要事,經過密折取得皇帝的大概意見後,再公開提出來,就能順從聖意,獲得通過的概率會大得多。而皇帝則通過密折制度,在全國各地安插了無數雙「眼睛」,藉此牢牢地控制了地方的統治機構。

這個制度一個顯著特點是「密」,只有奏事者和皇帝兩人知道。雍正經常在硃批最後加上「密之」兩字,更體現了它的機密性。由此,也造成了官員間互相打小報告,雍正更好地揪住官員們的把柄。

楊名時無視帝國的保密制度,一再泄露密折。這一次,雍正可不會對他大度客氣了。

雍正指出了楊名時泄密的兩大居心:一是讓大家知道密折推薦官吏,把別人陞官的功勞攬到自己頭上;二是故意泄露皇帝旨意,給六部施壓,這樣他奏請的事就能輕易通過。

雍正接著把楊名時罵得狗血淋頭,說他「怙惡不悛,大奸大詐,全無人臣之體,甚屬可惡」。

楊名時的厄運,隨之驟降。

4

走上仕途巔峰僅僅三個月後,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被雍正視為「天下第一良臣」的鄂爾泰取代楊名時為雲貴總督。

翌年二月,湖南布政使朱綱升任雲南巡撫的任命發布。十月,新任雲南巡撫朱綱和欽差刑部侍郎黃炳開始在雲南昆明會審。

會審對象,正是剛剛落職的楊名時。

一個多月後,朱綱好不容易終於審出了「重大進展」:楊名時曾收受犯了貪污、虧空罪的原順寧知府范溥的禮物——四批緞子,以及一對重十兩的金杯。

根據這一條,就可以將楊名時問成死罪——判處絞刑。

然而,雍正對此並不十分滿意。他後來跟心腹大臣鄂爾泰交底時說:「若不先治其假譽,返成伊千百世之真名矣。……此輩假道學,實系真光棍,誠為名教罪人,國家蠱毒,若不殲其渠魁,惡習萬不能革。但此種類,若不治其名而治其身,反遂伊之願也。」

意思很明顯,針對楊名時這樣的人,不批倒搞臭他,只從肉體上消滅他,是意義不大的,反而會助長他的名氣。

雍正始終認為,搞倒楊名時並不真的是要弄死他,而是要撕破這樣一個士人領袖的「假道學」偽裝,給全國科甲出身的士人一個深刻的打擊和教訓。

必須承認,雍正的政治手腕很毒辣,也很高明。他繼位後,政權不穩是事實,所以逐步推進打擊異己。到雍正四年以後,與他爭權的其他康熙皇子,助他奪權的年羹堯、隆科多,這些最危險的政敵都被他解決掉了。他才開始將政治注意力轉向科甲朋黨對皇權的威脅。

雍正對科舉出身的士大夫向來難言好感。他認為,依託科舉而生的同年、門生故舊之間相互袒護容隱的科甲陋習,是朋黨習氣的一種形式,是需要大力整飭的前朝積弊。在他眼裡,這些人「徇私結黨,互相排陷,必至撓亂國政」,威脅皇權穩固。

因此,雍正朝得到重用的大臣,絕少科舉出身。他最器重的田文鏡、鄂爾泰、李衛,都不是科舉出身。

楊名時「中招」,或許是他在不恰當的時候撞到了「槍口」,剛好可以被拎出來作為反面典型。而此前優待楊名時,給他不斷晉陞,或許只是雍正的一種緩兵之策。

但是,楊名時的節氣砥礪不是吹的。什麼罪責他都可以攬下來,就是涉及他道德品質的罪名,他一概不認,死都不認。

雍正最終還是作出了讓步,讓楊名時先拿出三千兩銀子清結案件,再作處置。他知道楊名時是清官,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

果然,楊名時湊啊湊,只湊出了兩百兩。

於是,終雍正一朝,楊名時一直「待罪」雲南,未被降旨處死,因為他還在湊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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