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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初級教本 第22-23-24課

第二十二課 七眾與戒律

佛門行者,不出七眾,所謂七眾者:即一、比丘,二、比丘尼,三、式叉摩那,四、沙彌,五、沙彌尼,六、優婆塞,七、優婆夷。

比丘為出家男子受具足戒 (1) 者之稱。含有三義:一、乞士義、謂上從如來,乞法以資慧命 (2);下就俗人,乞食以維壽命也。二、破惡義,謂修聖道,破煩惱也。三、怖魔義,謂佛道曰隆,則魔道日消,而生怖畏也。比丘尼為出家女人,受具足戒者之稱,義與比丘同,不過比丘的戒相 (3),為二百五十,而比丘尼的戒相,則為三百四十八,此其不同處。

沙彌譯為息慈,息惡行慈之義也。又譯勤策男,謂其為大僧勤加策勵的對象也,女曰沙彌尼。沙彌有三類:七至十三歲,名驅烏沙彌,謂其僅能驅食上烏也。十四至十九歲,名應法沙彌,謂正合沙彌之位也。二十至七十歲,名名字沙彌,謂在此年齡內,應居比丘位,以緣未及,故尚稱沙彌的名字也。沙彌及沙彌尼,皆應受十戒:即不殺生,不偷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不著花漫,好香塗身,不歌舞倡伎,並不往觀聽,不得坐高廣大床上,不得非時食 (4)、不得捉錢金銀寶物。

式叉摩那譯為學法女,或正學女。凡沙彌尼,欲受具戒為比丘尼,於二年期間,先學六法,一者,藉驗胎的有無,二者,亦覘操行是否貞固?六法者:不殺、不盜、不淫、不虛誑語、不飲酒、不非時食,過此二年已,若情形良好,乃受具戒。

優婆塞譯為近事男,優婆夷譯為近事女,為親近奉事三寶之義。此二眾應受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五戒。

以上七眾中,前五為出家,後二為在家。佛門弟子,不出七眾,然此七眾,皆以受戒為標準。凡未受戒者,雖能行佛事,若論身分,尚是不明,論修持,尚嫌空泛,所以行者在受三皈後,實有進受凈戒的必要。

【注釋】

(1) 具備滿足之戒,曰具足戒,亦簡稱具戒,即比丘的二百五十戒,比丘尼的三百四十八戒也。 (2) 法身以智慧為壽命,行人修道,所以顯證法身,故曰乞法以資慧命。 (3) 戒的相狀差別,名為戒相。 (4) 過日中而食,謂之非時食,律中制之為戒法。

【習題】

(一) 七眾是甚麼? (二) 比丘含有那三義?試述出之。 (三) 「息慈」和「勤策」,作何解釋? (四) 沙彌有幾類?試就其年齡及名號,分別述釋之。 (五) 分別寫出:優婆塞、優婆夷、沙彌、 沙彌尼、及式叉摩那所受的戒相。

第二十三 六道輪迴 (一)

一切沉淪於分段生死的眾生,其輪迴的塗徑,不出六道。所謂輪迴者:是描述其情狀,去來往複,有如車輪的迴旋,周而復始,無有不遍,故名六道輪迴。

六道者:一、天道,二、人道,三、阿修羅道,四、畜生道,五、餓鬼道,六、地獄道。此中上三道,稱三善道,因其造業程度,及生活狀況,比較優良故;下三道稱三惡道,因其造業程度,及生活狀況,比較慘重故。

天共有廿八重,其中四王天 (1) 在須彌山腰,忉利天 (2) 在須彌山頂,屬地居天,其餘皆屬空居天。在四王忉利之上,尚有夜摩 (3)、兜率 (4)、化樂 (5)、他化自在 (6)、皆有男女之欲,統稱欲界六天,再上則多習禪定,無男女,其中初禪三天 (7)、二禪三天 (8)、三禪三天 (9)、四禪九天 (10)、此四種禪天,雖離欲事,尚有色身,故稱為色界十八天。更上則禪功更深,並色身亦無,只有神識存在,故稱為無色界四天,或四空天 (11)。

阿修羅,譯義為無端,言其容貌醜陋也。又譯無酒,言其國釀酒不成也。又譯非天,言其福報似天,而無天之德也。約略言之,其前生不破戒能修布施,但不能斷除嗔心、我慢、惡念、故福似天,而德不如。性好鬥,常與帝釋戰,國中男醜女美,宮殿在須彌山北之大海下。

餓鬼為常受飢餓之鬼,其中略有威德者,為山林冢廟之神,能得祭品或人間棄食。無威德者,則常不得食,至於口中因渴出火,故名餓鬼。種類繁多,有多財 (12)、無財 (13)、針咽 (14)、焰口 (15)、大癭 (16)、臭口 (17)、針毛 (18)、等名。若究其因皆前生慳吝,不怖施,破律儀,犯菩薩戒 (19),毀佛涅槃等惡業所感。

【注釋】

(1) 須彌山腰,有四天王居之,各護一洲,因稱護世四天王,其天即名四王天,是六欲天的第一重。東為持國天,南為增長天,西為廣目天,北為多聞天。 (2) 忉利即三十三之義,宮殿在須彌山頂,四方各有八天,中央帝釋天,統御三十二天,故稱三十三天。 (3) 譯言時分,謂隨時受樂故,為欲界六天中的第三。 (4) 譯言知足,謂於五欲境,知止足故,為欲界六天中的第四。 (5) 自變化五塵,而自娛樂,故名化樂,為欲界六天中的第五。 (6) 此天不用自己變現樂具,假下天化作,自在遊戲,故名他化自在,居欲界六天之頂,其中的魔王,與色界摩醯首羅天,同為妨害正法的天魔。 (7) 清凈心中,諸漏不動,名為初禪。即梵眾、梵輔、大梵等三天。此三天,已不須段食,故無鼻舌二識,惟有樂受,與眼耳身三受相應,喜受與意識相應。 (8) 清凈心中,粗漏已伏,名為二禪。即少光、無量光、光音等三天。此三天,無前五識,僅有意識,因之惟有喜舍二受,與意識相應。 (9) 安隱心中,歡喜畢具,名為三禪。即少凈、無量凈,遍凈等三天。此三天,識受皆與二禪略同,但意識怡悅之相,較為凈妙。 (10) 此天前五識俱無,亦無喜受,僅有舍受,與意識相應,名為四禪。即無雲、福生、廣果、無想、無熱、善見、善現,色究竟等九天。 (11) 此四天但有定果色,無業果色,故無身質。又正報無有色蘊,依報亦無國土宮殿,故曰無世色,又名空處天。即空無邊、識無邊、無所有、非想非非想等四天。 (12) 得飲食較多者,為多財鬼。 (13) 不得飲食者,為無財鬼。 (14) 腹大如山,咽細如針鋒,滴水不容,名曰針咽。 (15) 口出火焰,名曰焰口。 (16) 項生大癭,流出臭膿,擠而食之,少得充饑,名曰大癭。 (17) 口常腐臭,飲食難通,饑渴狂奔,名曰臭口。 (18) 腹毛如針,內鑽自體,有如中箭狂走,時逢不凈物,少濟饑渴,名曰針毛。 (19) 大乘菩薩僧的戒律,名菩薩戒。依梵網經,菩薩心地品,其戒相為十重戒,四十八輕戒,是為出家菩薩戒。若依優婆塞戒經受戒品,則列六重戒,二十八輕戒,是為在家菩薩戒。

【習題】

(一) 三善道那三道?何故稱為善道?三惡道是那三道?何故稱為惡道? (二) 天共有多少重?其中欲界天若干?色界天若干?無色界天若干? (三) 何謂地居天?共有幾重?忉利二字,作何解釋? (四) 何以稱為:欲界、色界、無色界? (五) 餓鬼的前生,系作何惡業所致?

第二十四課 六道輪迴 (二)

地獄為六道中最苦之處,其位置在地中,故名地獄。分為三類:一名根本地獄,有八熱及八寒之別 (1),是為十六大地獄。二名近邊地獄,即八熱四門的十六游增地獄也 (2)。三名孤獨地獄,在山間、曠野、樹下、水濱、場所無定,為各人別業所感,因此苦報及壽命,亦各不同。若論受苦,根本獄最甚,近邊次之,孤獨又次之,此智造罪的差別所感召。

六道中,除卻天、阿修羅、餓鬼、地獄之外,尚有人及畜生二道,此二道,為吾人終日所接觸,舉目皆是,無庸再說。同為人矣,而夭壽、苦樂、貧富、美醜、智愚等,皆不相同,這是別業之因,所感得的異果 (3)。同為畜生,亦復如是。畜生中,大抵水族業最重,獸類次之,鳥類又次之,此皆十二因緣中的無明與行二支,所產生的報果也。

天道為有漏福業心所感,屬上品十善攝。人道為網常五戒心所感,屬中品十善攝。修羅為嫉慢施予心所感,屬下品十善攝,地獄為逆惡謗法心所感,屬上品十惡攝。惡鬼為見愛慳貪心所感,屬中品十惡攝。畜生為貪慾疑想心所感,屬下品十惡攝,世間一切有情,每起一念,必落一道,種因在今日,感果則在將來,儒家謹存心,佛家慎舉念,就是這個緣故。

畜生常在被殺,或互相吞食之處,稱血塗;餓鬼常在飢餓,或刀劍逼迫之處,稱刀塗;地獄常在寒冰,或猛火燒煎之處,稱火塗,所以三惡道亦稱三塗。

若論修道,天道耽於遊樂,修羅福報似天,而嗔心復重,皆不能修。三惡道多愚疑, 或在受苦,亦不能修。惟有人道,苦樂參半,而智慧又較高,最宜修道。佛菩薩度生,其對象的大部份,是在人道,為人不修,至堪痛惜。

【注釋】

(1) 八熱者:即等活、黑繩、眾合、叫喚、大叫喚、炎熱、眾熱、無間等八獄,此八獄在閻浮地下,五百由旬處,重累而住。八寒者:即浮陀、尼賴浮陀、阿吒吒、阿波波、嘔喉喉、郁波羅、波頭摩、芬陀利等八獄,此八獄在鐵圍山底。 (2) 八熱地獄,每一獄的四門,各有十六副地獄,號為游增,言罪人游之,其苦增加也。罪人在八熱獄受罪已,復須經過十六游增,次第受苦。其名為:斤斧、豺狼、劍樹、寒冰、黑沙、沸屎、鐵釘、焦渴、飢餓、銅鑊、多鑊、石磨、膿血、量火、灰河、鐵丸。 (3) 一切眾生,由過去之業,感受心身,名為正報;為其心身所依止的一切土地事物,名為依報。

【習題】

(一) 地獄有三類,試舉其名。 (二) 獸類、鳥類、水族、何者業報最重?何者最輕? (三) 分別說出:六道中,何道是上品十善,中品十善,下品十善,上品十惡,中品十惡,下品十惡所感? (四) 何謂三塗? (五) 六道中,何以惟人道最宜於修道?

第廿二、廿三、廿四課 綜合指要

1.餓鬼和畜生二道,苦報孰重孰輕,至為難言。照三惡道次序,應該是畜生、餓鬼、地獄,可知餓鬼的地位,是在畜生之下,地獄之上,而其所造的惡業,也是較畜生為重,較地獄為輕了。然若將多財鬼和牛豕蟲魚等相較,則似乎鬼較畜為樂;若將國王的白象,洋婦的獅子狗,與針咽、焰口、大癭等餓鬼相較,又似乎畜較鬼為樂。但這都是取鬼道的最輕者,與畜道的最重者,或畜道的最輕者,與鬼道的最重者相比較,不是就普通情形而說也。孟子所謂:「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啻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啻色重。」就是這種情形,這隻能算是特殊情形,並非持平之論。

2.佛弟子不出七眾,而七眾的區別,都是依據戒律而來,無戒律即無七眾,無七眾就是佛無弟子,繼起無人,等於法嗣斬絕,正法毀滅,所以不受戒是天大的禍事。反之,若傳戒受戒,是法王座下,添子添孫,使佛法綿延不絕,可知受戒是極其重要的事,不同小可因緣。

3.佛住世時,在地下撮起一把土,對弟子說:「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失人身者,如大地土。」這就是說:三惡道的數量,比人的數量,多過萬億倍。也就是說:世上惡人比善人,多過萬億倍。吾人死後,能不能幸作爪上的泥土,真沒有把握,今生縱不作惡,難保前多生皆不作惡,萬一死後有一個前生的惡業種子成熟,發為現行,則非入三惡道不可。偈云:「假使千萬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所以非修凈土,借他力橫出三界,的確沒有甚麼辦法,切勿自作聰明,以致反被聰明所誤。

4.佛製作戒律,是為一切行人,建立共同的軌範,俾修行者,有了標準,其實真正的修行人,不持戒律,亦知趨避。佛門中稍為精進的人,自然不會有飲酒、結花漫、好香塗身、觀聽歌舞等情事; 稍為慈悲的人,自然不會有殺生的情事;稍為方正的人,自然不會有偷盜、邪淫、妄語等情事。所以不待戒律,自然不至為惡者是聖人,待戒律而後不敢為惡者是賢人,雖知作惡,而沒有勇氣接受戒律者是庸人,雖受戒律,仍然為惡者是愚人。世間上智與下愚,皆極少數,惟近朱則赤,近墨則黑的中等人最多,所以戒律能陶鑄三賢十聖,在佛門中,占極其重要的地位。

5.受戒而破戒,其將來受報的慘毒,較諸未曾受戒而造同樣的惡業者,情形嚴重萬倍,這樣受戒豈不是自討苦受。殊不知:受戒而能守護不犯,則有無量功德,較諸未曾受戒,而造同樣的善業者,亦超過萬倍,蓋律儀無表色的成立,與保持完整,為無量功德之所聚故也。所以行者若自量:確有持戒的決心和力量,則還是受戒為得策,因為一樣的不為惡,而得果獨多也。

6.世間善事,如不殺禽畜、不偷盜、不邪淫、不飲酒、不妄語、放生、布施等,在國法上,皆無絲毫獎賞,然而在果報上,則皆有其應得的福報,乃至千生萬劫受樂。世間惡事,如牧畜、養蠶、漁獵、開酒館、妓院、屠宰坊、殺烹禽畜魚鱉等,在國法上,皆無絲毫懲罰,然而在果報上,則皆有其應得的報,乃至千生萬劫受苦。所以果報是最公平徹底的,有了果報,則行善者才功不唐捐,行惡者才決難倖免。這中間:一刀還一刀,一命還一命,弱小生物,才死得不冤枉,而有其報復雪忿的一日。

7.除佛教外,也間所有的宗教,乃至外道,他們的終極目標,都是希望生天,所謂之:士希賢,賢希聖,聖希天。至於天,他們都認為這是最高的,永恆不變的所在了,殊不知:天也只是凡夫境界,未離輪迴,未了生死,將來天福享盡,還是要根據次一成熟的種子而受生。所以佛門弟子,是求生佛國,準備將來由聲聞、菩薩,以至成佛,若求生天,便是走錯了路頭。

8.戒律究竟是小乘法,抑是大乘法?這要看發心,並不宜加以武斷的評定。在小乘佛法盛行的區域,戒律是普遍地被保持著,但在大乘佛法盛行的區域,也是一樣,中國的僧伽,向來是注重戒律的。有五點理由,證明戒律是能通大乘,而不是小乘所獨有:第一、五部律雖屬小乘,然而梵網戒與瑜伽戒,則屬大乘菩薩戒。第二、唐終南山道宣律師,依法相中道教,以心法為戒體,立三聚凈戒,是為大乘通戒。第三、律列為大乘八宗之一。第四、三無漏學,以戒居首,定慧皆由戒所生。第五、釋尊臨涅槃時,囑後人以戒為師,戒行不毀,乃可證無上正道。大智律師評戒律說:「若約鈍根,通為世善,若論上智,俱作道基。」盡之矣。

9.佛能力極大,也極欲救度眾生,但不能度無緣之人,所謂無緣者:即不信佛法,不欲救度之人也。不信佛法,是無明深重,自障佛力,如人蒙在棉被內,日光雖烈,無法照入,今若皈三寶,念佛名,則如揭開棉被,陽光得到矣。

10.魔王性兇惡,何以會生天?這事楞嚴經里說過:「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可知魔王前生,亦是修禪修善的人,故能生天,只因不斷淫慾,嗔疑熾盛,故落魔道。若論佛魔消長的問題,當以心為主,妄念多,則魔強佛弱,正念多,則佛強魔弱。但至終局,一一眾生,皆降魔成佛,故魔氛雖猖獗於一時,佛道終圓成於最後,孰高孰低,於此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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