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婚前同居對女人的六大傷害

如今,人流低齡化趨勢明顯,調查顯示,接受人流的25歲以下女性約佔50%,65%為未婚女性,54.3%是因未採取任何避孕措施導致意外懷孕,反覆人流者高達50%。國家人口計生委發佈的一組數據顯示,中國每年人工流產至少1300萬,不包括1000萬藥物流產和在未註冊私人診所做的人流數字,位居世界第一。在中國,人流在計劃生育背景下,是合法和隨意的。而且,對單身女子來說,懷孕後做流產手術幾乎是唯一的出路。

通常我們會看到人流手術室門口等待手術的女子排起長隊,這些穿著時尚的女孩,站在候診廳時都是一臉惶惶不安,許多女孩缺乏科學避孕常識,並沒有意識到人流的危害性,多次人流的女孩一定程度上將流產視為避孕措施。人流手術要求必須有人陪同,陪護可能是男朋友、好友或家人。好友比較多,因為那一刻的男朋友們往往顯得怯懦、害羞,而家人大多並不知情。平均來說,一次人流手術算上術前檢查、手術費以及術後用藥大概要1000塊錢左右,不在醫保報銷範圍內。這對未婚女孩來說,在精神、身體和金錢上都是不小的代價。

一般第一次接受人流手術的女孩,並不知道接下來要發生什麼,內心充滿恐懼;需要接受第二次甚至更多次人流手術的,則擔心影響以後的生育。

人流分為藥流、傳統人流、無痛人流和引產,藥流只能在懷孕6周內,傳統人流和無痛人流都是藉助機械將嬰兒從體內吸出,區別在於後者打麻醉劑,手術過程中患者感覺不到痛苦,引產是12周以上的嬰兒的流產。

還有一位16歲的女孩,因為感染艾滋病,醫生護士從頭到腳穿著全身防護武裝為她手術。醫生問她怎麼傳染到艾滋病的,她回答,「14歲時交了現男友,我只有他一個男人,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傳染我的。我第一次做人流時,才知道自己有梅毒,男友後來也檢查了,他說他沒事,不會傳染。」

中國人口協會發起的「中國不孕不育現狀調查」結果顯示,在就診的女性不孕患者中,25至30歲人數最多。導致不孕不育症的主要因素中,「人工流產引起炎症導致輸卵管堵塞,從而阻礙卵子和精子結合」排在首位。

在城市的居民樓裡,總會看到許許多多的未婚男女同租一屋簷下並同擠一張床,房東以及周圍鄰居似乎對這種風景看多了,也自然就變得麻木了。

前幾天去健身房,剛好碰上前台服務員和她姐妹淘打著電話,討論的就是婚前懷孕以及彩禮沒談攏,而導致婚禮受阻的尷尬事兒。最刺耳的一句話就是『大不了你去人流』,電話那頭說『我已經人流兩次了』,這邊的回答是『人家有的女生人流七八次都沒事』。

而在不久前,蘭州市一位17歲少女圓圓(化名)瞞著家人與男友交往並偷食禁果懷有身孕,直到在自家衛生間內自然分娩。因害怕遭家長責罵,她竟將剛剛墜地的孩子拋出了窗外。近日,圓圓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其實,我曾無數次在生活中對那些未婚同居的男女有過質疑,他們被我過於直接的二半吊子質疑也趕緊低頭認錯,卻不能阻止他們繼續同居的行為。面對他們草率的同居,草率的懷孕,草率的人流,我真心希望所有同居男女最終都能成為夫妻,但現實生活中,同居男女的愛情就真的都能最終走到最後嗎?

據一項數據調查,未婚男女在訂婚後同居,九成以上最終能牽手婚姻,而沒訂婚的同居男女,最終牽手婚姻的不足五成。由此可見,婚前同居需要時機的掌控,而不是衝動。

也有一些傳統男女,因為循規蹈矩,將自己最美好的第一次堅守到了洞房花燭夜,才發現某一方有身體缺陷。個人覺得這種事情不應該和婚前同居扯上關係,而是婚前需要履行身體體檢過程,只是很多人把婚前體檢當成了一個『走過場』的形式,才導致了婚姻悲劇。

也有一些女性,會遭到深愛男子的情感威脅,如果不同居,愛情玩完,在此狀況下,有些女子因為不捨愛情,被動的婚前同居。這種做法更是錯誤,因為每個聰明的女子都要明白,如果男人以不婚前同居為分手理由,這樣的男人壓根就不值得你託付終身,狠心的失去,換來的或許是一時的痛苦,但絕對不會留下終身痛苦。

那麼婚前同居,一旦新娘不是你,會帶來怎樣的傷害呢?

一、身體上的傷害。

女人最重要的不是處女膜,而是能不能懷孕。婚前同居,意味著會意外懷孕,懷孕後,因為沒有合法婚姻做保證,無辜的孩子只能選擇流產,頻頻的流產,首先要承受手術台上的疼痛,其次可能因為人流的手術不成功導致終身不孕。也有一些未婚男女是因為父母棒打鴛鴦,上演生米做成熟飯,關鍵是有這個決定之前,先做好不要彩禮、不要排場的結婚儀式的準備。也有一些女人是等到發現懷孕了,才急催著結婚,在此節骨眼上,未來婆婆往往會看重你急嫁的心態,從而在彩禮等方面對你打壓。

二、情感上的傷害。

儘管說現在很多女人對婚前同居這件事很是看得開,但我依然相信,絕大多數未婚女子在選擇同居對象的時候,肯定是以真愛或者奔婚姻為前提的,一旦在同居並有了人流經歷之後再被無情拋棄,這對女人在情感上會帶來很大的傷害,甚至有更多猥瑣男,在聽到同居女生說出懷孕的消息之後,突然人間蒸發,這時的女子是多麼的無助,懷孕的消息不敢給父母講,也沒臉對朋友說,最終一個人奔向醫院,走向手術台,此情此景,想問的是,做為一個女人,有必要這樣去作踐自己嗎?

三、名譽上的傷害。

關於一次浪漫的同居,你的朋友、同事以及對方的朋友、同事肯定會知道這件事,一旦同居無果,在面對新的戀情時,其實你的名譽已經在受到損害,再遇到一些沒安好心的朋友在背後鼓搗幾句風涼話或者給你穿小鞋,重新來過的愛情會順利進展嗎?然而,生活就是如此,自己做過的事情,就要自己承擔,我們管不住別人的嘴,但我們絕對能管住自己的行為,如果沒有婚前同居,勢必別人就會帶著有色眼鏡對你進行不客觀的評價。

四、愛情觀的傷害。

在戀愛階段,往往用情至深卻最終沒能換來婚姻的男女,往往在戀情失敗的許多年裡,都會對愛情產生恐懼和迷茫,從而將自己逐步淪為剩男女,除非到了非結婚不可的年齡,才會草草的給自己找個另一半,也就是大家常說的為了結婚而結婚,但是這樣的婚姻會幸福嗎?為此,我們需要討論一下何為用情至深,及在情感和性生活上的全身心投資,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婚前同居,只是單純的愛情投資,受到的傷害將減少一半,也就是說療傷的時間也將縮短一半。

五、人生觀的傷害。

愛情受挫的悲觀情緒往往會表現在工作上,最直觀的表現就是上班沒精打采或者上班走神,要記住,所有的領導都待見有工作能力的員工,你的精神萎靡換來的只能是不再被重用甚至被開除。此刻,就容易深陷情感和工作的雙重打擊,從而感覺周圍的人都是無情的主,從而導致你悲觀情緒的產生,有的人甚至會衍生出輕生念頭。

六、棄嬰兒的傷害。

有兩成以上的未婚女子,在發現自己懷孕之後,會想過把孩子生下來,也有八成未婚女子會選擇人流,對於後者,本身就是在傷及一個還沒成形的生命體,而對於前者,往往會在孩子生下後,又不知該如何面對父母、不知該如何面對世俗,通常會將孩子送人或者採取極端行為將孩子親手毀掉,相信這些墮胎或毀掉孩子的行為,終會成為一個女人一生的愧疚,行為過於極端,甚至會把自己送向犯罪的道路。

有句俗套的話是這樣描述男女之間的情感的:情很感人,情也能傷人。希望所有未婚男女都不要在婚前猴急同居,最好的婚前同居時機應該在雙反見過家長並有了訂婚儀式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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