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你」該誰先說出口?
文/簡書作者:桃啃笙
1.
晚上和閨蜜出門吃飯,在路上她說有事想告訴我,但欲言又止,態度吞吐。我朝她打趣:「莫不是戀愛了?」
她害羞的點點頭,不過她言語遲疑:「只是——」
「我也不知道這算不算戀愛?」
我頭腦中警鈴大作:「異地戀?網戀?唉,反正異地戀久了和網戀也沒多大區別」。
閨蜜從頭給我講了她的故事。
2.
閨蜜喜歡的男生姑且叫他大雄吧,他們兩個是在微博上認識的。那天閨蜜家裡遭遇颱風,窗外昏天暗地,電閃雷鳴。偏偏不巧,家裡的電閘也跳斷了。
於是閨蜜在黑咕隆咚的屋子裡,發了條微博:「暴雨停電,喜聞樂見」。
微博剛發出去,就聽到回復提示音,在未關注人私信那裡有個小紅點,對方說:「真巧,我家也停電了,交個朋友吧」。
兩個人就這樣在機緣巧合下認識了。
之後在微博上聊得不錯,又加了微信。大雄先生和閨蜜倆家離得也很近。
有一次外頭下大雪,閨蜜發了條朋友圈說:「凍死了,好想吃火鍋啊」。
大雄先生回復:「真巧,我也想吃,不如我請你吧」。
那時他們兩個只是每天在微信上聊天,話語聊得投機,再加上日積月累的陪伴,閨蜜在心理上對大雄先生已經產生了一絲微妙的情緒。
比喜歡多一點,但似乎還尚未到達愛情的程度。
閨蜜把這件事和她媽媽說了,媽媽說:「你已經大了,這種事情可以自己拿主意」。
於是大雄先生和閨蜜第一次走出網路,走向現實。
3.
那天他倆都很緊張,畢竟之前聊得再好,也只能算是個網友。不過兩人一見面,閨蜜之前對自己的顧慮統統煙消雲散了。
原來大雄先生在見閨蜜的前一天,和同事打籃球,扣籃時跳躍用力過猛,拉傷了韌帶。所以當大雄先生拄著拐,一瘸一拐的走到閨蜜面前時。她笑得前仰後合,也是因為這段小插曲,令兩個人之前的尷尬情緒一掃而空。
那天他們吃完火鍋後,又去海邊走了走。閨蜜說她看著潮起潮落,心情也好像跟著起起伏伏。
不過海潮的起伏是因為地球引力,而她則是因為大雄先生。
她好像越來越喜歡他了。
4.
我和閨蜜認識了四年,從大一開始,也聽說過有許多男生追求她。但是卻從未見過她答應過誰,所以在她表露出對大雄先生的喜歡後,我相當驚訝,身為顏狗第一反應自然是要照片。
閨蜜揮手驅趕我:「去去去,我也驚訝竟然喜歡他不是因為他長得多英俊!」。
那是因為什麼呢?
因為他總是能說出令閨蜜開心的話,在她低落難過時只想同他傾訴,在她歡欣雀躍時,第一個相同他分享。甚至連那句喜歡都未曾說出口過,卻在腦海中已經同他過完了一輩子。
她會留心他的每條狀態,會為對方沒有主動找她聊天而吃味。會在對方給她看相親對象的照片時,對那個女生產生毫無緣由的敵意與反感,甚至!她翻空了對方的全部微博和朋友圈,只希望從對方過往的蛛絲馬跡中,尋找到一點對自己有利的線索,證明對方喜歡她。
我有些崩潰,「親愛的,既然你那麼喜歡他就告訴他啊,何必自己在這裡為他的情緒悲悲喜喜,感動了自己,對方卻毫不知情」。
閨蜜有些茫然,隨後傲嬌的一扭頭:「我才不要」。
「喜歡你」也好,「我愛你」也罷,不該是男生先說的話嗎?如果這句話被我搶先了,是不是就以為著,在愛情這場戰役中,至此喪失了主動權。如果我喜歡他,喜歡的更多一點,就意味著我將是弱勢群體,我必須一再的遷就他……
而閨蜜並不想這樣,她希望保留最後一點,在愛情里的尊嚴。
5.
「那你有沒有想過,也許他同你一樣,也是一個很慢熱的人。他會害羞,會恐懼。也許他能夠感受到你對他的喜歡,但因為你不曾明確的表示出來,所以興許因為他很在意你,所以不敢貿然開口,怕失去你這個人呢?」我說。
閨蜜想了想,她說:「其實我們兩個已經兩天沒說話了,昨天我盯著他的頭像,盯了一個多小時,但是我覺得如果我主動和他say hi~他就會覺得,我不夠矜持,覺得我過於主動……這樣太沒有自尊了」。
我苦笑不得「那他主動找你,難道也是不要尊嚴?」
閨蜜說:「我不管,我不管,還有古龍不是說過嗎,如果一個女孩子喜歡一個人,那麼全世界的大霧也遮掩不住」。
但理論與實踐,往往是兩回事。
6.
我想起以前和朋友的一段談話,我和她抱怨自己總是沒有辦法在最恰當的時間,遇上那個喜歡的人。
她說:「難道你就從來沒有察覺到過,別人對你的喜歡嗎?」
我說:「有啊,但是那時我不喜歡他,所以總會裝傻充愣的避免直接面對這個問題。」
等到我反過勁,意識到自己也喜歡對方時,這事兒早就被人家翻篇了。
她說:「因為你是一個對待感情很慢熱的人,而許多人並沒有那麼充足的耐心去等待你。就好像你說的,很難一見鍾情,喜歡的人都是聊得投機的,只有先你在心理上接受,才能再考慮喜歡這件事,所以你都是由友情過渡到愛情」。
這就好比是兩條路,一條大路叫愛情,它旁邊還生出一條小路叫友情。你總是從友情的那條小路緩慢出發,而喜歡你的人直接走的就是「愛情」,也許人家都走到終點,你還在友情那裡磨蹭呢。而等你好不容易意識到自己喜歡對方時,你終於踏上那條愛情的路了,可人家在終點盤桓了一陣,早就等不及離開那裡了。
所以永遠都沒有辦法,在最恰當的時間,遇上那個喜歡的人。
7.
於是我把這段話,複述給閨蜜。她想了好半天,嘆氣:「但是我真的沒那個勇氣,我想讓他知道我很喜歡他,但又真的不敢直接告訴他」。
有多喜歡呢?甚至她媽媽想讓她留在這座城市,可她為了大雄先生都偷偷的報了老家的公務員。甚至買來一堆考教師資格證的材料,開始每天去上自習。為的就是給她和大雄先生的未來,留出一條後路。
她自嘲:「我從來不知道自己竟然會這樣喜歡一個人」。
我問:「你確定你對他不是依賴嗎?你知道我們總會習慣性把崇拜、依賴和喜歡弄混呢」。
她想了想:「就這麼和你說吧,對他的這種感情,是我之前對其他人都從來沒有過的」。
所以我相信,那就是愛情。是愛情在那個狂風暴雨停電的夜晚,偷偷灑落一顆叫緣分的種子,然後在日積月累的感情量變下,終於有一天萌芽,開花。
就像是小王子的那株玫瑰花,因為傾注了大量的時間與感情,所以她之於小王子便是獨一無二的珍貴。而大雄先生之於閨蜜,也是那株玫瑰,只屬於她的獨一無二。
而想要與一個人產生羈絆,必然要冒著落淚的風險。
所以閨蜜會患得患失,會擔心主動令自己失去自尊。她全部的不篤定,不確定皆源於——她愛他。
8.
所以,親愛的。既然你已將未來的種種安排都加進了一個他。怎麼會偏偏少了那一點,將曖昧捅開的勇氣。
許多愛情尚來不及破土而出,就因為彼此的緊張與羞澀被扼殺。
主動一點,不要顧慮那麼多。希望你的玫瑰,能開出最美麗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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