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合法化!滴滴優步等了好久終於等到今天
今天,交通運輸部等七部委公布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從國家法規層面首次明確了網約車的合法地位,對我國交通出行行業穩定健康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暫行辦法》重點內容
1 新規明確給予網約車合法身份,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將網約車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此前,徵求意見稿要求網約車登記為計程車。
2 新規明確表示,私家車符合條件可轉化為網約車運營。具體車輛要求:7 座及以下乘用車;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對於符合條件的車輛,應在公安機關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並取得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3 新規明確網約車的報廢標準,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 60 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 60 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 8 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此前,徵求意見稿出台後,網約車公司和兼職司機均表示,八年報廢會讓大量的兼職司機推出網約車市場。
4 新規規定,網約車平台可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協議,滿足網約車靈活用工需求。這意味著,兼職司機也是自由身,不影響本職工作。此前,徵求意見稿要求網約車平台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但多數意見認為平台與駕駛員是經濟關係而非勞務關係。
5 新規規定,計程車新增經營權一律實行期限制和無償使用,並不得變更經營主體。既有經營權未明確具體經營期限或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學過渡。這意味著,一些城市計程車司機的份子錢有望下降。
6 新規明確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除外。但網約車平台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得排除、限制競爭。
7 交通運輸部再次明確表示鼓勵私人小客車合乘。新規要求,城市人民政府應鼓勵私人小客車合乘並制定相應規定,但需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務平台等三方的權利和義務,規範其發展。
《暫行辦法》輕解讀
此前,互聯網「專車」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就意味著需執行和計程車一樣的報廢標準。目前,全國大部分城市計程車報廢年限為 8 年,北京普通巡遊計程車報廢年限為 6 年。去年 10 月徵求意見稿出台後,多家專車公司表示,報廢年限會將大量的私家車攔在門外,專車平台上的車輛將大幅下降。此次出台的新規結合了車輛年限和行駛里程綜合確定。
同時,專車司機需與平台簽訂勞動合同也是很有爭議的一條。北大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北大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薛兆豐曾表示,專車司機與網路平台之間並不是勞動與僱傭的關係,非要簽勞動合同,就好像讓淘寶跟六百萬電商來簽勞動合同一樣。
去年新規發布後,滴滴公司對此表態,建議給兼職司機和車輛留出發展空間。滴滴平台上 75%的司機每天接單數不超過 4 單,屬兼職性質,作為社會化力量補充,有效滿足了城市交通的峰谷落差,幫助解決了打車難問題。如果要求網約專車車輛變更為營運性質、兼職司機需考計程車從業資格證,可能使大部分兼職司機和車輛退出,讓百姓重新面臨打車難的問題。修改後,兼職司機仍可以保持「自由身」,不影響自己的本職工作。
此前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申請從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應當根據經營區域向相應的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當時表示,一個全國性的網路約租車平台,需要按照其經營地域範圍,逐個進行縣級政府的審批工作,工作量之大,效率之低,困難程度,可見一斑。
新規要求,優化平台公司經營許可程序,實行「兩級工作、一級許可」,網約車公司線上服務能力由註冊地省級相關部門一次認定,全國有效。
滴滴和中國優步怎麼說
對於《暫行辦法》的出台,滴滴和中國優步當然是擁護和支持。
滴滴出行表示,這充分體現了政府「以人為本、鼓勵創新」的執政理念,是對分享經濟新業態下移動出行領域的肯定和鼓勵,滴滴將按照《暫行辦法》要求,規範運營 balabala......
中國優步表示,很榮幸見證了中國網約車發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我們今天正式進入了歷史發展的新起點!《暫行辦法》的出台體現了政府對網約車新業態的認可和支持。目前已在超過 60 座城市提供出行服務,預計到今年年底,我們的產品服務將覆蓋超過百城。優步將堅決貫徹 balabala......
大家覺得網路約車合法之後,是好還是不好呢?
最後,想知道滴滴和優步到底發了什麼長篇大論的朋友,下面就是你們要的滴滴和優步的官方聲明,沒興趣的朋友請忽略,我們直接最下方留言區見。
滴滴出行發言時間
下面到了優步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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