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文日記:結婚,到底是誰吃虧
總有小夥子撓著頭來找我說,要結婚了,父母給準備了婚房,但臨到登記,女方突然提出,要求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男方父母自然不同意,房子那麼貴,老兩口半輩子積蓄購買,怎麼能容對方分走一半?女方則振振有詞:為了以後有保障啊,萬一將來男人出軌了,房子是男人婚前個人財產,女人離了婚什麼都分不到,豈不是吃了大虧。
遇到這種問題,我總是斬釘截鐵的告訴小夥子,這種虧咱們確實沒理由吃,告訴你女朋友,房子不是你花的錢,是你父母的血汗積蓄,你無權做任何決定,要處好好處,咱們也別惦記父母那點東西;一定要用在房證加名字來威脅對方,也不是什麼好感情,分了不可惜。
這種觀點一出,往往被某些女孩子和女孩子的媽媽們詬病。她們紛紛指責我不近人情:在現代婚姻生活中,女人不光要繼續承擔生子與家務的絕大部分重任,還要和男人一樣在職場上打拚,單說在家庭中的精力付出,就要比男人高上好多,現在離婚率又那麼高,男人有了外遇拋妻棄子的事情時有發生,難道不該為自己留點安全保障?憑啥婚姻散了,女人除了一張黃臉和尷尬的年齡劣勢啥也沒有?她們甚至還對《婚姻法司法解釋3》出台頗為不滿,認為這東西不再繼續保護女人的權益,大大便宜了出軌的男人。
逢到這時候,我便耐心的提幾個問題給她們:
結婚是不是你自願的?生孩子是不是你自願的?沒人強迫你吧?
你為什麼要找那種把所有照顧孩子和家務的重擔都推給你的男人?你看哪個好男人把媳婦累死了?哦,你找不到那種好男人?那是不是你的能力問題?
你為什麼一口咬定你找男人會出軌?出軌的人也可能是你啊!那人家是不是也應該問你要些保障?婚姻難道消耗的是你一個人的青春?離婚難道受傷害的只是你一個人?
接著剛才的設想:那房子是人家老兩口大半輩子的血汗錢,加上了你的名字,你便擁有了一半產權,設若離婚錯誤在你,你還能分走房子的一半,豈不是太不公平,這和打劫有什麼區別?
這幾個問題提出來,女人往往都沒了電,只顧著氣鼓鼓的看著我,說我不替他們說話。讓我說什麼呢?成天嚷嚷著男女要平等,偏生到了最該體現男女平等的時候,突然成了弱勢群體。好些個女孩子,和男人談婚論嫁時獅子大開口,彩禮的價碼高的嚇人,並且一口價不打折,架子端的高高的,不把自己賣個高價絕不罷休,還美其名曰,這叫做給自己未來婚姻生活加個保障。多少情感,卡死這個節骨眼上。
關鍵是:姑娘,你一個勁兒的要保障,那結婚這個東西,是不是註定女人吃虧?女人,結了婚你是否要和封建社會的媳婦一樣,立時告別親生父母,「之子于歸」,變成男人家的人,釵環摘下,洗手做羹湯,侍奉他的父母全家,任勞任怨的包攬所有家務,從此再無自己的夢想,變成男人的附庸?還要「賢惠」的表達對丈夫離情別戀或者納妾的理解,與分走你丈夫寵愛的女人攜手共生,姐妹相稱?哈哈,估計聽到這,你早就大怒著踹翻几案,對我吼叫:都什麼年代了,還把這些封建社會的糟粕玩意兒拿出來說事?現在哪個女人是省油的燈?容得下這種委屈?!
對啊,封建社會,接受了聘禮,定了價碼兒的媳婦兒,結婚以後過的就是這種日子。因為她們不似你們,現代的姑娘們,她們沒有人權,沒有用雙手創造自己生活的機會,她們只能聽憑別人安排自己的命運。
而你呢?姑娘,聲稱你弱勢,所以結婚的時候必須要彩禮,要房子上加名字,你說這是民俗和傳統,可結婚後你就沒那麼傳統了,你要求獨立的住房,不和男方的老人一起生活,你要求兩人共同分擔家務,說這叫男女平等。孩子,你可以生或者不生,你也有選擇權。實際上你根本就是弱勢不弱,只是生怕自己吃虧,提前占些便宜罷了。
我喜歡這樣的姑娘,比如我身邊的波斯菊小姐,在大城市打拚五年,男朋友談的很好,卻也給自己置了一個小小的公寓,房本上是自己的名,房子裝修的溫馨可愛,每每提及便幸福的拍著小胸脯:「姐姐,那是我自己的房子!」是啊,自己的房子,個人財產,與男方也無干係,純純的自我奮鬥的結晶。結婚的事情上,波斯菊也不要求男方父母出房子出車,裸婚也沒問題,說一是看好了男人的人品,二是兩人一起奮鬥,將來有了啥都是兩口子掙的,不存在拿誰的手短的問題,腰桿也硬實。她對婚姻的質量問題也不擔心:「怕啥,我自己有房子,有尊嚴,進可攻退可守。」這種安全感和自信,絕對是自己給自己的,由心而發。
這樣的姑娘,婚姻給她們的感覺只是幸福生活的一種方式,而非自己必須去吃虧的作為,這是真正意義上的你情我願,也是尊重自己,尊重對方的一種表現,在她們清醒的頭腦里,男女確實平等,共擔婚姻中的權利與義務,同舟共濟,不棄不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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