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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薄案主審法官王旭光自殺本人回應:我很好

王旭光 資料圖新京報快訊(記者 邢世偉)從4月1日至4月2日,網路上傳言薄熙來案主審法官王旭光於4月1日凌晨2時50分自殺身亡,引起網路熱議。今天下午,新京報記者與現任最高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的王旭光取得聯繫,他回復:「我很好,請放心!」記者查閱發現,轉發最多的網帖是一位名為「梅子-紅牆夢」的網友於4月1日9時47分轉的一篇長微博。這篇長微博稱,王旭光於4月1日凌晨2時50分自殺身亡。王法官用一把醬油壺裝了滿滿一壺氰化物,捏住自己的鼻子一飲而盡,待家人發現時已氣絕,家人急呼120,急救車趕到現場時,醫生們已無力回天。該微博還稱,初步判斷王旭光是因為患了嚴重抑鬱症而自殺。王旭光現為最高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4月2日下午,新京報記者與他取得聯繫。王旭光在簡訊中回復記者:「謝謝關心,我很好,請放心!」一位多次採訪過王旭光的媒體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由於最高法院新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王旭光去年上任副庭長後公務非常繁忙,為人也很低調謙和。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淼表示,根據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制定的《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可構成誹謗罪。按照該司法解釋,髮網帖造謠的人應承擔法律責任,並可追究刑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王旭光2日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他透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於近期正式頒布施行,旨在統一審理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的裁判標準,解決司法實踐中的疑難問題。(新華視點)事實+王旭光是典型的學術型法官公開資料顯示,王旭光出生於沂蒙山區,畢業於山東大學,也是該校法學專業首屆本科畢業生。畢業後,他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繼續深造,師從法學名家王利明教授,並獲得民商法學碩士和博士學位。2003年,王旭光曾到美國伊利諾伊大學訪問學習。王旭光是一位典型的學術型法官。據媒體此前報道,除濟南中院常務副院長等官方職務,他還擔任了山東省民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併兼任四所高校客座教授,在母校山東大學,他是民法學、物權法、債權法等方向的碩士生導師。在媒體報道中,王旭光被稱為「集知識型與實踐型為一體的高級法官」。他審理過的多起案件,在業界反響良好:全國首例證券虛假陳述損害賠償案和上市公司被申請宣告破產案件,山東省首例、全國第二例植物新品種糾紛案等。2005年,他獲得首屆東省法院系統審判業務優秀人才。此外,他還分別出版過司法著作,並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多篇學術論文。(騰訊新聞綜合老年報、人民法院報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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