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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娜·庫什涅爾:巴黎警察「肅娼」之謎

  編者按:18世紀,巴黎警方不遺餘力地追蹤情婦,對高級妓女的婚姻、傢具、感情生活甚至貞操都做了詳細記錄,卻很少採取行動,其背後原因究竟為何?美國克拉克大學副教授妮娜·庫什涅爾在她的著作《色情交易:18世紀法國巴黎的高級妓女》中作了詳細介紹。參差計劃選取了其中的一部分章節,帶領大家一探其中的奧秘。

  在美國邁阿密,性服務平均每小時150美元,但價格區間卻極度不一。買春有時可低至5美元一次,「高級」網上陪護的價格也可高達1000美元一小時。皮條客和妓女往往受了身處那個行當的親友鼓動而入行。皮條客除了使用暴力,更多的是通過心理操縱來迫使性工作者工作。  最近,美國城市研究所(Urban Institute)發布了一份報告,對美國八大城市的性產業,包括街頭和網路妓女,陪護服務,按摩院,妓院以及兒童色情進行了研究。受美國國家司法研究所的資助,該研究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廣度和深度,旨在讓立法者和執法者重新審視性交易和考量控制方法。  然而人們對於這個神秘的性產業的興趣,就像古老的警察行業一樣,很早就存在了。西方國家最早的警察局之一就出現在18世紀的巴黎。當時的肅娼組與這份報告的作者一樣,發出了一系列同樣的追問:性工作者有多少收入?為什麼從事性工作?她們與客人之間存在怎樣的關係?  城市研究所進行的研究旨在更透徹地理解地下性經濟運作,以便制定更好的公共政策。但是巴黎肅娼組的動機卻非常模糊。督察員收集了那些為上流社會服務的高級妓女及其客人的大量資料,但是他們卻很少基於這些信息採取行動。一直到今天,到底為什麼當時巴黎警方大費周章地調查地下性產業卻又無意遏制,人們還是無從知曉。不過,這些文件卻是歷史學家的珍寶。它們生動地描繪了18世紀巴黎人的生活,並對這個城市的高級妓女——這一比當時婦女更具流動性的群體,做出了精彩的描述。  當時,肅娼組的重點調查對象是風塵場所中的高級妓女,而那些窮人經常光顧的妓院和在街頭拉客的妓女則留給其它警察調查,方法相對比較暴力。他們逮捕街頭妓女和在酒館提供性服務的人,突襲查封妓院,並把妓女帶到治安法院進行全體審判,之後剃光頭,送去巴黎最有名的拉弗爾(La Salpêtrière)女子監獄服役。  但是,對於高級妓女,情況就另當別論了。一些專為上流社會男士服務的妓院是允許開設的。肅娼組的督察有一項任務就是確保這些妓院的老鴇遵守規矩,比如向警察定期提供線索。不過,肅娼組的主要精力還是在於監視職業情婦(dames entretenues)。這些職業情婦為包養她們的客人提供陪護以及性服務,有時甚至付出感情來換取經濟上的援助,維持家庭開支。當時,雖然賣春是非法的,但當情婦和包情婦都是合法的。

  尼古拉斯·讓·巴蒂斯特(Nicolas-Jean-Baptiste Raguenet)1763年的作品《巴黎西岱島一景》(AView of Paris With the lede la Cité)圖片來源:保羅蓋蒂博物館/知識共享  在1747年成立到1771年撤銷期間,肅娼組整理出了幾千頁的手寫文件,詳細地介紹了高級妓女的生活。現代人看來,被包養不算是一種職業,但在18世紀確實是一種工作。情婦們提供的是一系列標準化的服務:性服務、陪護、虛假的感情以及令客人以為自己就是「情人的一切」的錯覺。情婦與客人通過口頭協定,規定情婦每月的薪水,客人是否為情婦購買公寓、添置新傢具,為各種開銷買單和贈送禮物等。情婦的工作內容並沒有明文規定而是雙方「意會」,所以很多時候都存在誤解。  在追蹤情婦的過程中,巴黎警察和報告的作者一樣,對她們的工作和生活都充滿了好奇,從為何入行到與客人的關係都想一探究竟。對於情婦的客人們,包括王公貴族、皇親國戚、軍官、金融家以及這些人的兒子們,肅娼組從生平信息和財產記錄兩個方面入手,所收集到的數據幾乎可以算得上是一部上層社會的「名人錄」或一份《法國世界報》(《法國世界報》:法國第二大全國性日報,是法國在海外銷售量最大的日報)。整合所有這些信息需要構建一張巨大的間諜網路。收集數據之後,要進行更繁瑣的官方程序:督察們需要對各種報告做進一步的分類,並對檔案做好信息管理。這種興起一時的報告曾被一位學者稱為「警察報告」。不過到了18世紀中葉,隨著1759年掌管肅娼組的讓?巴普蒂斯特?莫尼耶(Jean-Baptiste Meusnier)和其他督察的努力,這種「警察報告」也隨之發生了巨大改變。莫尼耶與他的繼任者們在文學上頗具天賦,寫的報告不僅極盡諷刺之能事,而且措辭犀利,敘事充滿張力,有時候讀起來就像讀小說一樣。  比如1752年,莫尼耶督察撰寫了一份關於蒂曼詩?布蘭切弗(Demoiselle Blanchefort)的報告。這份開篇報告與後來至少二十多份報告共同記錄了布蘭切弗長達十多年的高級妓女生涯。開篇報告中,督察儘可能地彙集了主人公的所有信息,揭示了被監視的對象是如何成為高級妓女的。布蘭切弗是法國西部城市昂熱(Angers)一名外科醫生的女兒。當時外科醫生並不算是地位很高的職業,被人們視為一門手藝而不是一門專業,並且經常與理髮師聯繫在一起,這大概是因為當時的理髮師除了理髮,還進行一些小手術,特別是放血。和大多數情婦一樣,布蘭切弗來自社會底層。督察並不知道她的真實姓名,也不知道她為何以及如何來的巴黎。後來布蘭切弗進入老鴇卡里耶(Carlier)的妓院成為一名高級妓女,並改名叫維克托瓦爾(Victoire),督察員從此一直追蹤她。莫尼耶認為維克托瓦爾當時已經不是處女了。雖然當時的妓院是禁止招收處女的,但妓院還是照招不誤,並得到了警察的默許。這份報告也解釋了為什麼從國民的角度看,布蘭切弗淪為妓女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她失去了貞操,一生已經「毀了」,理論上婚姻已向她關上了大門。  莫尼耶還記錄了布蘭切弗在卡利耶妓院遇到一名軍官的經歷。這位軍官為了包養布蘭切弗,就把她從妓院贖了出來。這種事情在當時非常普遍,客人們常常在風月場所遇見未來的情婦。要包養布蘭切弗,這位軍官需要替她還掉所有債務。老鴇就靠著這些債務迫使妓女一直留在妓院。有些債務是妓女剛到妓院時任憑老鴇規定的;有一些是妓女從老鴇那裡借來支付衣食開銷,尤其是醫療費用的,而這些開銷加起來很容易超過妓女的收入。  根據莫尼耶的記載,布蘭切弗在患上了某種性病後,軍官還帶她去看了自己的外科醫生,用莫尼耶的話說,這對夫婦看起來很「恩愛」。但是幾個月後,軍官不得不離開小鎮,這段關係也就結束了。鑒於這種關係的交易性質,倘若無法長期停留,很多上流男士不會包養情婦。為了維持生計,布蘭切弗最終回到了妓院,但是這一次,她來到了臭名昭著的老鴇賈斯汀?帕里斯(JustineParis)的妓院。這座妓院因有義大利風流公子卡薩諾瓦(Casanova)的光顧,並在自己的回憶錄中提到而聞名。在成為正式情婦之前,很多高級妓女不斷往返於客人與妓院之間。雖然之後布蘭切弗再次染上性病,但仍然找到了新客人,一位金融家的兒子。他不僅為布蘭切弗付清了莫尼耶所謂的「贖金」,還為她購置了一處公寓。從那以後,布蘭切弗化名維克托瓦爾。當時她只有17歲。  莫尼耶對布蘭切弗的追蹤中斷了兩年。當他繼續調查時,她的命運已經發生了極大的改變。布蘭切弗已改名為維利娜(Varenne)(不斷的改名不僅讓警察很頭疼,也給幾個世紀之後想要重建這段歷史的學者們帶來諸多麻煩)。莫尼耶以兩個簡短的段落續寫了她的報告。先後擁有多位有錢客人並頻受恩惠的維麗娜住在巴黎瑪黑區一幢「精裝」的公寓中。她的公寓不只有基本的床和桌子,還有一些工藝品裝飾,這些傢具質量極高,設計精美,非常昂貴。情婦們都迷戀家居和裝修,歷史學家凱瑟琳?諾伯格(Kathryn Norberg)指出,這種迷戀反映了對於這些曾經在街道上拉客的妓女來說,家代表著安定。這些傢具價錢不菲,也是財富積累和身份地位的象徵。維麗娜所擁有的傢具以及珠寶服飾不僅體現了上流社會男性對她服務價值的認可,反過來在風月場的亞文化中,也使自己增值為「更貴的商品」。一個風塵女子能如此富有,在當時真的是聞所未聞。如果維麗娜一直呆在昂熱,她頂多嫁給和她父親一樣的外科醫生,或者相同社會地位的人。  在接下來的八年里,莫尼耶和他的繼任者,督察路易·馬雷(Louis Marais)繼續追蹤維麗娜。莫里耶的最終報告於1762年2月26號寫成。報告寫到,在風月界工作了十年之後,維麗娜已積累了大量財富,並且即將與男朋友結婚,他是一位貴族軍官。為了籌備婚禮,她甚至會偷偷拿客人錢。最後婚禮舉行了嗎?這兩位警官倒是希望婚事沒有進行,因為害怕這位軍官的社會地位不保。如果這場婚事成了,它將成為維麗娜提升社會地位的重要跳板。但是真正令人費解是,為什麼巴黎警察會關心一個高級妓女的婚姻,她的傢具、感情生活以及她的貞操?

法國畫家家約瑟夫·悉尼約克(Henri-Pierre Danloux)的《情婦羅莎莉的肖像》(Portrait of courtesan Rosalie Duthé),約創作於1792年。圖片來源:卡爾斯魯厄國家藝術館/知識共享  如果把18世紀警察的應盡職責考慮在內的話,那麼這個問題更是讓人摸不著頭腦。當時警察的任務是「有效管理城市」。法國大革命時,警察負責監管市場,確保商人誠實經商;同時,他們清潔街道,保持市容整潔;此外也消災防火,管理監獄,打擊犯罪,維持社會秩序,並安頓被遺棄的嬰兒。他們也負責暗中偵查人們是否有反動的苗頭,並確保即使在饑荒時物資仍然充足,因為社會資源短缺很可能會引發暴亂。在18世紀,警察總督既是警察局的最高警官,也是市長。隨著警察職能範圍的擴大,警察對妓院的興趣也在下降。既然當時警察人手不足又工作繁重,不但要維持城市政治穩定,還要保護市民安全,為什麼還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追蹤這些情婦並記錄下其所作所為,更何況那些情婦既不是罪犯又不危害社會?  令人失望的是,這些檔案無法提供一個明確的答案,並且即使是稍顯合理的解釋也經不起推敲。由於當時被包養並非違法,所以這些記錄也不可能有任何司法上的效用。情婦從不會因賣淫而被捕。還有另一種推測是通過這些報告勒索客人,不過這也說不通。通常,有些客人想要隱瞞這些隱私,他們也確實做到了。然而,對於其他客人,包養情婦是身份地位的象徵,因此不僅不需要隱瞞,還要大肆宣傳。還有一個推測是,警察追蹤這些妓女是為了防止那些出身貴族豪門的浪蕩子弟在情婦身上揮霍無度。儘管莫尼耶和馬雷都明白到底是誰在「揮霍」,但只有當事人請求警察出面的時候,督察才會出來干涉,不過這種情況很少。  最後一個能站得住腳跟的理論是這些報告是路易十五國王和他的情婦蓬帕杜夫人(Marquisede Pompadour)的睡前讀物。蓬帕杜夫人當時權勢很大,曾是警察總督的保護人。因此,有人推測警方撰寫這些報告是為了激活皇家萎靡倦怠的性生活。但是粉碎這一理論最有力的武器其實是理論本身。因為報告中引用了很多第三方的信息,並且很多故事發生時國王都在場,所以不可能是供皇室閱讀的。如果真的有皇室「專供」讀物的話,那應該是《情婦軼事》(Anecdotes Galantes),《法國世界報》的性緋聞專版。從1764年起,肅娼組只是偶爾為這個版塊提供素材。但是這個專版每一期不過幾頁而已,肅娼組這麼複雜的監管組織做這樣的工作確實大材小用。所以到底為什麼莫尼耶和馬雷如此關心維麗娜仍然是個迷。

《蓬帕杜夫人的肖像》約創作於1750-1758年。圖片來源:蘇格蘭國家畫廊/知識共享  考慮到18世紀警察的職責以及當時風月場所對於上流男士的重要性,我們也許更能理解兩位督察的動機。巴黎警方職責在18世紀中葉迅速發生了變化,一方面警察需要盡忠本職工作,控制管理一個規模龐大程度複雜的城市;另一方面應皇家要求,巴黎警察也作為國內的情報機構。巴黎是首都,50多萬人口,到目前為止是法國最大的城市,這樣的城市十分不穩定,危機四伏。除此之外,巴黎靠近凡爾賽宮(國王路易十四故意建造在巴黎21公里之外的皇宮),路易十四青年時期,這座在政治革命和起義期間遭受衝擊的皇宮,令警察與統治者們更加意識到首都維穩和人民順從的重要性。監控的關鍵在於掌控信息。  在警察局成立初期(巴黎警察局在成立幾十年之後才得以完整運作),警察非常關注那些對政權有潛在威脅的人,這些人包括清教徒、外國人、猶太人等被懷疑為對法國天主教廷不忠的人。同時黑名單里還包括了沒有對天主教廷宣誓效忠或沒有檔案的人,比如乞丐、流浪漢、街頭妓女和所有因其存在和地位可能對社會造成威脅的人。每個社會團體都佔據著社會梯級上的一級,這樣的系統可以確保每個人都處於上級的「自然監督」下。梯級的最高處是國王,而處於這個系統之外的人,因不處於控制和監督之下,被視為潛在的麻煩製造者。對警察來說,控制這部分人群就意味著要跟蹤他們,反過來就需要提高自身的監視能力和信息管理能力。  每過十年,警察會把更多的人群納入到監視名單中。例如在18世紀20年代,派駐在餐館的間諜會記錄下偷聽到的對話,這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國王對於民意的興趣。30年代,警察開始制定複雜的計劃來跟蹤逮捕在公共場合發生同性性行為的男人。到了40年代末,警方監控已經不僅僅局限於作家和男同群體,畢竟他們已經清楚了這些人對現行政治社會秩序的威脅。無論是原則上,還是在實踐中,監視的對象已經擴展至所有處於社會等級制度之外的人群和秘密會面的團體。警方的嚴密監控給巴黎人留下了一種「間諜無處不在」的印象。大革命前的最後一位警督在自己的回憶錄中無不自豪地誇耀,如果五個人站在巴黎的某個角落,有三個就是「他的人」。  不過,也許是因為並不真正理解警方監視的目的,18世紀的巴黎人也誇大了監視的程度。到了18世紀40年代末,警察不再為了調查罪犯和發現潛在問題而收集信息了。正如法國警察專家文森特·邁尤特(Vincent Milliot)所言,通過監視巴黎人,警察實際上把那些處於社會等級制度之外的人融合成了一個特殊的群體——被監視的群體。通常,警方收集信息只是為了收集信息,向政府彙報。情報收集則另有目的。  那情婦有什麼問題呢?警察的記錄中並沒有提到她們辱罵國王,密謀暴動,勾結國家敵人或秘密皈依新教。情婦並不會對她們的客人構成威脅,亦不會威脅其社會地位。相反,警察費勁周折,追蹤了一群沒有任何威脅的人。另外,情婦處於18世紀法國的各種社會團體之外。她們之中少有人結婚,因此脫離了丈夫的「管理」。和家人一起居住的妓女通常作為一家之主管理家庭,因此也不受父親的管理,這種情況很常見。她們可以隨時離開客人,她們的工作地點靈活,所以也不受制於客人。  為什麼警方會對維麗娜感興趣?為什麼要費盡心機去收集她的蛛絲馬跡?為什麼莫尼耶想要知道她在初到卡利耶妓院的時候是不是處女?警察檔案為以上疑問提供了第二個原因。風月場是精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督察向上級負責報告這個行業,但是卻採取了寬鬆的管理。他們的目標並不是要關閉妓院,而是要確保情婦包養是在警察監督下進行,保證買賣雙方不會使巴黎社會蒙羞。督察官決定了哪些行為被禁止,並且大致決定了誰能成為專業情婦,也有權決定哪家上流妓院可以經營以及經營地點。此外,他們對老鴇的行徑也是非常容忍。只要招呼一聲,哪怕是應受譴責的犯罪行為他們也允許,甚至允許老鴇販賣年僅12歲的小女孩。  對於情婦和客人之間的故事,警察一邊觀察,一邊記錄。有時候情婦和客人有矛盾,或者情婦所在社區的牧師希望她離開,警察就要調解。偶爾,警察會插手阻止上流男士耗盡家財,有時也會因一些與風月場無關的事逮捕情婦,但大多數時候,他們只是監視而已。  事實上,國家和警察想要達成的目標就是讓這個遮遮掩掩的商業化性產業公諸於眾。因此,督察們不僅花費了二十多年的時間來培養龐大的間諜網路,而且日復一日地手寫報告,一絲不苟地核實信息,對報告編輯再編輯。這些報告所密切關注的幾個關鍵問題到了今天仍然具有意義,包括妓女的從業動機、人生經歷;性產業資金的流動;妓院的運作,以及其中的潛規則等。  維麗娜最後何去何從?由於記錄了她最後命運的報告已經丟失,故事的結局也就無從而知。這也留給了我們想像的空間。雖然通過賣身得到了權勢,但情婦的地位卻一直搖搖欲墜。隨著年老色衰,她們除了繼續賣春外別無選擇,甚至從閨房賣身淪為街頭妓女。不過,對於最初出身妓院、最後擁有豪宅的維麗娜,不難讓人相信她確實精於此道。利用那筆巨額財富,她或許已經嫁給了貴族男友,又或許和其他退出風月界的妓女一樣開始經商。不過這一切都不得而知,我們只能希望如此。  ——參差計劃譯者 胡健 王琳 周逸青 責任編輯 張劉卓

來源:參差計劃| 來源日期:2014-04-25 | 責任編輯:張白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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